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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吸取汕头市“4〃6”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交整治„202x‟6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对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车辆行驶秩序,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2x年4月7日至6月7日。

(二)整治重点:

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7日至4月15日)。

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摸底排查我镇辖区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行驶的规律,特别是对“泥头车”和在我镇行驶的外省市籍货车的聚集地点、行驶路线要摸查清楚,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实施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7日)。

各职能部门要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将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整治期间存在的困难,于6月2日前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对重点车辆的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政府牵头抓落实。

本次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深入重点车辆单位进行检查。

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迅速联合起来,深入辖区客运单位、客运站场、货运单位、学校、村(社区),检查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聘用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完善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车辆,要书面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加强检查,从源头上抓好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加强路查路检。

镇成立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由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夜间、辖区主要道路、重点车辆经常通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管控,采取巡逻和设卡执勤的方式,严查严处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各项违法行为,规范重点车辆的道路行驶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越双实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要在超速多发路段进行流动测速,要依规定严肃查处超载的车辆,要加强客车、校车的路面检查,对超员车辆严格落实卸客转运,并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大力查处越双实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对水泥罐车、“泥头车”等工程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源头监控,加强对使用水泥罐车、“泥头车”的相关单位的源头检查,杜绝不合格、非法的车辆投入使用;二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泥头车”上路行驶,依法扣留非法车辆;三是由交警大队核对辖区交通技术监控相关记录,在水泥罐车、“泥头车”屡次冲红灯、超速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臵执勤点,严查严处水泥罐车、“泥头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部门联系,各职能部门要保持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并依据自身的职能依法对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六)开展统一行动。

4月19日、5月6日、5月24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各职能部门在统一行动日,要安排足够的执法力量,配合“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开展行动。

除统一行动外,全镇每周安排两次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严打声势。

(七)加强宣传攻势。

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重点车辆整治的宣传工作,并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在广场、客运站等地点摆放宣传展板,邀请媒体参与整治行动,现场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客运单位、货运单位、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统一指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一)安监部门。

加强危险品运输等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二)公安部门。

派出警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打击涉车违法犯罪活动。

(三)交警部门。

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车辆违法载人,车辆冲红灯、超速、越双实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四)交通部门。

严格把好危险运输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审查关,加强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督促客运站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查处无运输资质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行为。

(五)教育部门。

抓好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学校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学校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六)综合执法部门。

对“泥头车”在道路上抛洒泥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重点车辆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各职能部门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方法和执法效果、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执勤,防止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

各职能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要加强部门间横向、纵向的信息沟通,通力协作,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环境,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篇:

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营运客车。

2、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3、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大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职责任务

(一)教育部门职责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排查,建立台账。

各学校、幼儿园要详细登记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主动与交警中队联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会同交警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校车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应按规定办理统一标示手续,方可运行,如雇用地方车辆,要加强管理,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严禁车辆超员。

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学校应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天派出值班教师检查学生乘车情况,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交警、公安部门职责任务

1、联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全镇接送学生营运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建立健全管理登记台账。

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无客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及未投保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等要立即责令其停运停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其报废,并将检查结果分类记入档案。

2、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

3、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线的巡逻管控。

严厉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及无客运资质车辆运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和村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

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会同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实施、事故多发、道路易堵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

根据摸底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方案计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安监、农机部门职责任务

1、会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及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农机部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管理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整改意见。

(四)各村(社区)职责任务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本村居民进行安全乘车教育,主动与学校、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系,发现违规行为在及时予以制止的同时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予以相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

各学校、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发扬积极参战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职能到位、督促到位、干部工作到位。

为确保我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搞好部门配合,强化管理服务。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与研究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和督导。

对措施落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口镇人民政府二О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丁勤华副组长:

魏舰艇冯刘峰

成员:

孙宗明张军李为信孟庆会田素霞

李德平李令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督查工作。

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第三篇:

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和学生(幼儿)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兰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行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范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运

张贴《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造势,各村、社区(街道)必须在涉校涉生的主要道路沿线,张贴《通告》,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号召全社会全员参与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监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各中小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自查自纠

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彻底摸清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基本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要求车辆的车主下发整改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组织召开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会议,让车主了解“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办证程序,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其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街道)专项整治小组要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认真进行登记、建档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不齐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收缴车辆的收缴车辆,该拘留的拘留。

基本肃清“黑校车”、不合标准的校车。

各村、社区(街道)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集中整治情况,由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查。

4、巩固提高

建立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形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规范化管理模式,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隐患。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家长、学生、群众积极参与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监督,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举报。

根据举报情况,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举报对象进行整治。

交警部门、运输部门要对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考核

按照责任状的职责要求,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街道)一年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街道)年度综治考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订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交警、道路运输部门及各学校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严重危害,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将《通告》、《行动方案》的精神向广大学生家长、接送车辆驾驶员传达,并贯彻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3、加强督导,落实奖惩。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本辖区的实际出发,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集中整治期间,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集中整治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全镇通报。

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镇人民政府202*年九月五日

第四篇:

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在建工程生产工作的质量控制要求,我项目部对各工作面进行了一次全面部署和落实的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我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及业主监理的指导进行施工。

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在有效性良好、操作行良好的基础上实施,有效避免了各种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为创优良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深入贯彻生产中职工的安全意识,我部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将职工的安全放在首位。

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层层落到实处,质量控制流程畅通。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确保了现场的信息能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第五篇:

尾矿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县尾矿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尾矿库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集中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尾矿库企业生产行为,促进全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统计、检查,进一步摸清全县尾矿库底数,详细掌握各种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尾矿库重大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县所有尾矿库(包括在建、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逐一进行检查,检查要全面具体,全覆盖,每个尾矿库企业都要详细填写《尾矿库基本情况统计表》,做到一库一表。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在建尾矿库

1、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2、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批复。

3、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记录。

4、监理单位资质、监理记录。

5、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初期坝位置、坝型、尺寸及施工质量,排洪系统的位置、形状、尺寸、施工质量)

6、安全设施验收情况。

7、三等尾矿库在线监测安装情况。

8、未批先建、未验收取证擅自投入使用情况。

(二)生产运行尾矿库

1、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主要。

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批复、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批复、图纸资料等。

2、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主要包括。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

3、“三项制度”是否完善。

主要包括。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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