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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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

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

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历史中,唐王朝称得上是相对开明的时代。

其表现有三:

一是以君王专制为主导的封建政体。

在这种专制政体中,君王拥有至高无上、勿庸置疑的权力。

二是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官僚机构,这些机构在功能上互相协调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

三是在意识形态方面,形成了儒道释思想文化多元共存、互补的格局,并且对于一切外来文化采取开放、融摄的态度。

尽管在不同阶段,这种开明专制发展并不平衡,程度倚轻倚重,社会或治或乱,然而它在维持唐王朝将近三百年的统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正是这种开明专制,成就了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并且促进了唐代文学的空前繁荣。

在这种开明专制之下,有一个特殊的文人群体,即在参与朝政中遭遇挫折而受到贬谪的官员。

他们的进退出处、情感心态似乎正为这种开明专制作了注释。

当然贬官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被贬是为了一己的私欲,有的却是心怀天下。

就结局而言,有的建功立业,得以光照史册;有的吟诗作赋,在文坛永垂风流;有的则并不为人同情,从而被遗忘。

贬官的遭遇,除了降职、贬逐前往荒远之地外,不少人还经历过囹圄之祸。

因此他们对于这种专制制度的感受更为深切,心态更为复杂,他们的诗赋作品中蕴涵的文化信息也更为丰富。

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以就正于同道。

一、唐代之开明专制对比前朝而言,唐代的官制与法制都有了较大的进步。

唐朝实行的是集体宰相制度,宰相通常由数人乃至十余人担任,史称“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中央政府权力机构的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总揽行政,相互配合,同时也相互制约。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

“中书所出诏敕,颇有意见不同,或兼错失,而相正以否?

元置中书、门下,本拟相防过误。

人之意见,每或不同,有所是非,本为公事。

”(第13页)又说:

“中书、门下,机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实重。

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

”(第14页)可知这种三省协调、平章执政的制度,乃是出于一种居心周密的政治安排。

三省之外,又设御史台(一度改称宪台、肃政台)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对官员的监督、列举、弹劾。

又设大理寺,掌管审讯、监狱方面的事项。

另外,在尚书省设有刑部,掌管朝廷刑法律令。

唐代广义刑法之书有四,分别称为律、令、格、式,“律以定刑正罪,令以设范定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第1837页)。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一断以律”(第1407页)。

所以就形式而言,唐代法制比较健全。

政治清平之世,官员一般也能依法判案。

初唐时期,作为一代英明之主的李世民居心仁慈,对于死刑犯的处理尤其慎重。

他曾经对身边侍臣说:

“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还时刻警惕司法官员“利在杀人,危人自达,以钓声誉”(第238页)。

史载唐初“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务在宽简,取便于时”(第2134页)。

到贞观四年时,天下已是大治,全国判决死刑犯仅29人,“几致刑措”(第239页)。

当时遇到涉及朝廷官员的重大案件,要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三司会审,其用心也是为了秉公执法,防止误判酿成错案冤狱。

这种开明专制容易给人造成理想化的幻觉。

事实上,如此政体之下的种种开明言论及措施只是对于君王专制独裁的补充。

所以在它的内里,隐藏着两种深刻而又严重的危机。

一是君主本人的喜怒好恶造成执法的错误,当此之时在体制之内缺乏任何制约的力量。

二是由于最高统治者的更替,前朝的开明举措随时可能被削弱甚至取消。

贞观五年大理丞张蕴古在太宗李世民盛怒之下被杀,是前一种危机的表现。

张蕴古作为朝廷法官,他将李世民的话私下泄露,又与犯人博戏,虽有罪错,但未至极刑。

太宗一时盛怒,将张蕴古斩于东市。

事后李世民虽然表示追悔,但是人死已经不可复生了。

(第240页)至武则天主宰朝政时,重用酷吏,肆其淫威,士大夫人人自危。

据载:

当时朝臣多遭不测,乃至族诛,故入朝之时,必与家人诀别,说:

“不知重相见不?

”(第4838页)如此混乱局面,则是后一种危机的证明。

其实武则天执掌政权之初,也是想要广收人望,遵守前朝制度的。

后来则转变为实行严刑峻法,“欲以威制天下,渐引酷吏,务令深文,以案刑狱”(第2143页)。

据载:

武则天还曾经派遣专使去外地审狱断案,“单车奉使,推鞫既定,法家依断,不令重推;或临时专决,不复闻奏”(第6471页)。

为此御史中臣、知大夫事李嗣真上疏曰:

“况以九品之官专命推覆,操杀生之柄,窃人主之威。

案覆既不在秋官,省审复不由门下,国之利器,轻以假人,恐为社稷之祸。

”(第6471页)可见前朝的一切开明措施,此时已经废弃殆尽,正常制度亦遭破坏,以至于由武则天特派的官员一人独断专杀了。

其中最为酷烈者,要数长寿年间派遣使者诛杀六道流人一案。

当时只因有人告发说岭表流人中有“阴谋逆者”,便分遣使者前往各地杀害流人总计数千人,其恐怖的景象不难想见。

《旧唐书》列传记载当时之酷吏,有来俊臣、周兴等11人。

“中宗神龙元年三月,尝列举当时酷吏已死者及未死者,加以惩处,凡二十七人。

……此二十七人,盖当时为虐最甚者,其余尚难悉数。

”(第142页)这些酷吏乘着专制暴虐的威风,肆意招集告密,罗织罪名,陷害良善,枉杀无辜,罹难受害者不可胜计。

所以《旧唐书·刑法志》说:

“垂拱已来身死破家者,皆是枉滥。

”唐玄宗李隆基夺取政权后,拨乱反正,朝廷多次修改律令,又制定了《唐六典》,其时天下太平无事长达数十年,出现了史家所称誉的“开元之治”。

治乱盛衰之机,在于玄宗本人的腐化,而导致李林甫的专权。

李林甫为人口蜜腹剑,为了耽宠固权,“复起大狱以诬陷所杀数十百人,如韦坚、李邕等皆一时名臣,天下冤之”(第1415页)。

安史之乱后,天下纲纪崩坏,朝政混乱万状,逶迤以至贞元、元和年间。

永贞革新是当时一批志在刷新政治、除弊图强的年轻士大夫的可贵尝试,然而它很快便归于失败。

宪宗即位,朝局大变。

史称“宪宗英武,视肃、代、德三宗稍胜,故元和之治,陵驾中唐”(第335页),又称宪宗“用刑喜宽仁”(第1417页)。

但看他对于王叔文集团态度之严厉,以至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正显现了这位专制君主性格气度的褊狭与刻薄。

纵览唐代近三百年的历史,大抵明暗相间,开明理知与专制暴行相伴而生,两种势力消长交替,最后则酿成持久严重的社会大动乱,并导致唐王朝的完全崩溃。

唐代的文人,便在这种境遇中生存。

唐代的贬官制度,也就构成了这种政治文化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唐代之贬官制度唐代的贬官制度,是在上述封建专制政治的运作中展开的。

一般地说,朝廷政治清平时,对于贬官的处理则较为宽松而稍具理性;朝廷斗争愈剧烈,对于贬官的措施愈严厉。

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

一、初贬时之情事。

在唐玄宗开元以前,一般遭贬谪的官员大约还有几天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作出发前的准备。

《唐会要》卷四一载:

长寿三年五月三日敕,贬降官并令于朝堂谢,仍容三五日装束。

(开元)十年六月十二日敕,自今以后准格及敕应合决杖人。

若有便流移左贬之色,决讫许一月内将息,然后发遣,其缘恶逆指斥乘舆者,临时发遣。

天宝五载,李林甫加速在朝官中制造冤案以迫害异已,这时对于贬官的态度便立即变得严酷起来:

天宝五载七月六日敕,应流贬之人,皆负谴罪,如闻在路多作逗留,郡县阿容许其停滞。

自今以后,左降官量情状稍重者,日驰十驿以上赴任。

(第735页)尚永亮教授有云:

“自天宝五载敕文之后,贬官从诏令下达之日起,无不仓促就道,而所犯事大者,更为吏役驱遣,有所羁囚。

戎昱《送辰州郑使君》谓:

‘惊魂随驿吏,冒暑向炎方’。

张籍《伤歌行》描写杨凭贬临贺尉的情形是:

‘黄门诏下促收捕,京兆尹系御史府。

出门无复部曲随,亲戚相逢不容语。

辞成谪尉南海州,受命不得须臾留。

身着青衫骑恶马,中门之外无送者。

邮夫防吏急喧驱,往往惊堕马蹄下。

’这是何等严苛酷烈、令人心惊动魄的一幕!

”(第页)至此,贬谪已是赤裸裸的人身迫害。

二、到贬谪地后的待遇。

贬官皆是负罪之人。

在朝廷的文书中,经常将贬官(左降官)与流人相提并论。

一直到长庆年间,朝廷才申明贬官与流人的区别:

贬则降秩,流为摈死。

也就是说,贬官是行政降级的惩罚,流人则是刑法量罪的判决。

这也从反面说明,贬官与流人差别不明,容易混淆。

而且,贬官多被遣往江湘、岭南等僻远穷苦之地。

张说在武后长安三年因直言触怒权贵被贬岭表。

《旧唐书·张说传》载:

“(张说)坐忤旨配流钦州,在岭外岁余。

”钦州在今广西。

张说在其《端州别高六戬》诗中描述边地自然环境之恶劣:

“南海风潮壮,西江瘴疠多。

”又王昌龄天宝七年被贬龙标尉,龙标即叙州谭阳郡郭下县(今湖南黔阳县),《元和郡县志》引《荆州记》云:

“溪山阻绝,非人迹所能履。

”可见贬官在地域安置上也和流人差不多了。

贬官的待遇,由此也可以大体想见。

具体说来,贬官的日常行动往往受到限制,不得擅自离开贬谪之地。

《唐会要》卷四一载:

(左降官)至任日,不得别摄余州县官,亦不得通计前后劳考。

元和十二年四月敕,应左降官、流人、不得补职,及留连宴赏,如擅离州县,具名闻奏。

当政治斗争酷烈时,贬官的生命则可能受到威胁。

如以下的事例——(天宝六载)春,正月,辛巳。

李邕、裴敦复皆杖死。

……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贬所赐皇甫惟明、韦坚兄弟等死。

罗希奭(殿中侍御史,为李林甫之爪牙)自青州如岭南,所过杀迁谪者,郡县惶骇。

排马牒至宜春,李适之(左相,贬宜春太守)忧惧,仰药自杀。

至江华,王琚(曾任户部尚书,贬江华司马)仰药不死,闻希奭已至,即自缢。

(第6875页)(永贞元年)八月,壬寅,贬王亻丕开州司马,王叔文渝州司户。

(王)亻丕寻病死贬所。

明年,赐(王)叔文死。

(第7619页)与人身遭受限制、生命时遇威胁相交织的是人格的羞辱、精神的压迫,遭摒弃、被剥夺的感觉难以抚平,理想抱负更无从谈起。

刘长卿《初贬南巴之鄱阳,题李嘉佑江亭》诗云:

“地远明君弃,天高酷吏欺”,正是这种状态的真实写照。

三、受贬官员的结局。

贬官的前途难以捉摸,有的被贬谪至死,有的可能量移(酌情移近安置,或改任其它官职),也有的后来又回到朝廷,重新活跃于政治舞台。

被贬谪至死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贬官任上被赐死的,如前述王叔文被赐死。

又如杨炎,《旧唐书》本传称其文“风骨俊峙,文藻雄丽”。

《旧唐书·德宗上》载其遭遇:

“(建中二年)冬十月乙酉,尚书左仆射杨炎贬崖州司马,寻赐死。

”另一种则是在压抑愤懑的境况中死于贬所,如中唐著名文士刘贲。

他因上疏痛陈宦官秉政之弊,力请澄清政治而遭到宦官的嫉恨,贬为柳州司户而卒。

李商隐《哭刘司户二首》中云:

“已为秦逐客,复为楚冤魂”、“并将添恨泪,一洒问乾坤”!

当时朝政之昏暗、文人之无奈,殆可想见。

量移改迁如韩愈、白居易之例。

韩愈曾被贬连州阳山令,他在《赴江陵途中寄赠三学士》诗中回忆当年受贬离京的情景道:

“中使临门遣,顷刻不得留。

病妹卧床褥,公知隔明幽。

悲啼乞就别,百请不颔头,弱妻抱稚子,出拜忘惭羞。

亻黾亻免不回顾,行行诣连州。

朝为青云士,暮作白首囚!

”到连州的第三年,韩愈改任江陵法曹参军。

他在《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中道:

“州家申名使家抑,坎坷只得移荆蛮”、“同时辈流多上道、天路幽险难追攀!

”虽然未能回到长安,韩愈仍不满意,但他却可以用“一年明月今宵多……有酒不饮奈明何”来自慰了。

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三年后,因得到朝中宰相崔群的帮助,升任忠州剌史。

忠州当时只是一个荒僻的下郡,也是安置贬官的地方。

所以白居易在《重赠李大夫》中说:

“流落多年应是命,量移远郡未成官。

”按唐制,量移应在贬官到任经五考满后。

《唐会要》卷四一载:

“其年(元和十二年)七月敕,自今以后,左降官及责授正员官等,并从到任后经五考满,许量移。

”但是即使法定条文也常常在政治斗争中失效,如《新唐书》卷七十八载淮阳壮王道玄的六世孙李汉“坐宗闵党,出为汾州刺史,宗闵再逐,改州司马。

诏有司不二十年不得用,然不数岁徙绛州长史”。

而王叔文之党则没有那么幸运,《旧唐书·宪宗纪上》载宪宗曾下诏曰:

“左降官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等八人,纵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贬官得以重返京城,再度活跃于政治舞台,也主要是由于朝廷政局的改变,或因新皇帝的即位,或因党争易帜,而得到朝中权势援引的结果。

顺宗、宪宗即位后,都曾降诏召回贬谪的官员。

而宪宗暴卒、穆宗即位后,元稹、白居易因抵牾权贵而遭贬谪的生活便告结束。

因此唐代贬官制度,实为其君主专制制度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三、唐代文人遭贬谪原因分析唐代文人遭到贬谪的原因纷繁多端,就其用心而言,不外乎两类:

一是缘于私心私情而受惩罚者,二是追求公理公正而遭迫害者。

缘于私心私情者中,有的是因为徇财赎货、贪赃枉法。

比如中唐吴武陵能诗善文,他后来任韶州刺史,“赃罪狼藉,……。

寻贬潘州司户,卒”(第1185页)。

缘于私心者中,还有的是依附权贵因为后台失势受到牵累而被贬,比如武后朝宫廷诗人宋之问、沈亻全期谄附宠臣张易之,在张易之被杀后宋之问贬泷州参军,沈亻全期贬台州参军。

这种情况,在此置而不论。

追求公理公正者中,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一种是同情百姓疾苦、为民请命的;二是立朝刚直不阿、反对宦官乱政的;三是追求政治改良、触怒旧派权贵的;四是个性耿介、不肯苟媚取容的。

同情百姓、为民请命之例,如韩愈被贬阳山令。

韩愈当时在朝任监察御史,因京郊一带遭遇旱灾,百姓困苦不堪,而有司征求愈急,韩愈便上疏请求宽免灾民田租,招致当权者的厌恶被贬连州阳山。

他后来回忆当时的情景说:

是年京师旱,田亩少所收。

……传闻闾里间,赤子弃渠沟。

持男易斗粟,掉臂莫肯酬。

我时出衢路,饿者何其稠,亲逢道死者,伫立久咿嗄。

归舍不能食,有如鱼挂钩。

适会除御史,诚得得言秋。

拜疏移合门,为忠宁自谋!

……谓言即施设,乃反迁炎州。

(第3768页)立朝刚直、反对宦官乱政,如元稹元和五年受贬之例。

元稹时任东台监察御史,因弹奏贪官而触怒宦官,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载云:

河南尹房式有不法事,东台监察御史元稹奏摄之,擅令停务;朝廷以为不可,罚一季俸,召还西京。

至敷水驿,有内侍后至,破驿门呼骂而入,以马鞭击(元)稹伤面;上复引(元)稹前过,贬江陵士曹。

尽管翰林学士李绛、崔群以及白居易等人纷纷进言,指出无稹并无罪错,但是宪宗明显袒护宦官,元稹只能负气踏上谪官之途。

追求政治改良、触怒旧派权贵,则有柳宗元、刘禹锡长期贬逐之例。

永贞革新本来是受到顺宗支持的一场体制内的改良运动。

史家对此有评论说:

顺宗在位,仅及七月,然甫继大祚,即禁宫市之扰民、五坊小儿之横暴,及盐铁使之月进,又出教坊女伎六百还其家,追左降官陆贽、郑余庆、韩皋、阳城还京师,起姜公辅为刺史。

德宗秕政、廓然一清。

(第332页)然而这场体制内的改良却因为顺宗的去世而夭折。

新上台的宪宗加紧迫害革新派,将之变为一场权力争夺。

他多次降旨,王叔文被赐死,柳宗元、刘禹锡等人一贬再贬。

最后,柳宗元死于贬所,而刘禹锡被贬谪的时间长达23年之久,这表明封建专制之下权力斗争的残酷。

文人禀性耿介、不肯苟媚取容而得罪,则有刘长卿、顾况遭贬之例。

《唐才子传》记载说,刘长卿“性刚多忤权门,故两遭迁斥,人悉冤之”。

顾况性格诙谐,不拘小节,曾经写诗嘲诮权贵,被贬饶州司户参军。

这些都是文士坚持独立的人格而遭迫害的例证。

还有一类因公致祸、被诬以它事而受贬谪者。

这种情况下,受迫害的一方常常是百口莫辩,而历史也可能由此留下疑点。

《旧唐书》本传说,高宗末年骆宾王“为长安主薄,坐赃左迁临海丞”。

而《新唐书》本传说,骆宾王是因为“数上疏言事,下除临海丞”。

骆宾王究竟是因贪赃还是上疏言事而招致祸患呢?

从他的《狱中书情通简知已》诗中所云“三缄慎祸胎”、“绝缣非易辨”等句来看,大致是上疏言事之后便被诬以贪赃之罪的。

在封建时代的官场斗争中,邪恶的一方编造谎言,加害于人,其手段之卑劣、用心之歹毒,文人面对诬陷的无奈与可怜,从一个侧面暴露了专制主义的本质。

四、贬谪文人的不平之鸣无论是何种原因遭受贬谪,由之造成的生命的苦闷都是巨大的,在身心饱受煎熬的贬谪岁月里,文士们的心灵世界往往更加敏感、丰富,发诸吟咏,著为篇章,造就了有唐一代大量的优秀贬谪文学作品。

从特定意义上说,贬谪文学是唐代士人人格的一面镜子。

它形象地再现了封建专制之下士大夫人格的独立、尊严以及坚韧弘毅的品质,显示了在庞大封建专制政体之下人性良知怎样受压抑、被扭曲、消解于无形,而又生生不息地活跃于民族的血脉之中。

从贬谪文人的自我表白中,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他们舍身报国、耿介高洁的志气与忠直弘毅的品节。

如下面的诗句:

少小尚奇伟,平生足悲吒。

……事业窥皋稷,文章蔑曹谢。

韩愈《县斋有怀》昔贤多使气,忧国不谋身。

目览千载事,心交上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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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贬官制度与不平之鸣——试论开明专制下的文人遭遇与心声nbsp;刘禹锡《学阮公体三首》我有鄙介性,好刚不好柔。

勿轻直折剑,犹胜曲金钩。

白居易《折剑头诗》当他们遭到非公正的贬谪时,这种光明磊落、刚直不阿的公心正念则出为一股夭矫不屈之气,发为不平之鸣。

如下列的诗句。

空中一鸷鸟,河间双白鸥。

飘飖搏击便,容易往来游。

……天机近人事,独立万端忧。

杜甫《独立》独醒空取笑,直道不容身。

得罪风霜苦,全生天地仁。

刘长卿《负谪后登干越亭作》世路山河险,君门烟雾深。

年年上高处,未省不伤心。

刘禹锡《九日登高》贬谪期间的文人,增加了接近人民、体察社会生活的机会,加上他们素来的兼济之志、事功之心,使得他们能更加真切地关注朝政、体恤民瘼。

如杜甫被贬华州司功参军期间,写作了彪炳史册的“三吏”、“三别”。

韩愈被贬潮州时,有《宿曾江口示孙湘二首》记述水患中的三江百姓的苦难。

元稹在同州时,遭到当地旱灾,曾经作诗归罪于自己,诗中问道:

“臣稹苟有罪,胡不灾我身?

胡为旱一州,祸此千万人?

”他又联想到百姓的遭遇,问道:

“团团囹圄中,无乃冤不申?

扰扰食廪内,无乃奸有因?

轧轧输送车,无乃使不伦?

遥遥负担卒,无乃役不均?

”“村胥与里吏,无乃求取繁?

”(《旱灾自咎,贻七县宰同州时》)这种关怀,无疑体现了封建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

但是,长期的贬谪生涯,封建专制的冷酷与世俗折磨,常常会软化乃至消蚀文人本有的刚正之气。

使他们不得不卷藏起积极用世的抱负,或以文辞著作来舒展怀抱,或以自然山水来抒发忧思。

以文章歌诗的著作为排遣者,如柳宗元有云:

贤者不得志于今,必取贵于后,古之著书者皆是也。

宗元近欲务此。

(第484页)刘禹锡亦尝自叙云:

及谪于沅、湘间,为江山风物之所荡,往往指事成歌诗,或读书有所感,辄立评议。

穷愁著书,古儒者之大同,非高冠长剑者之比耳。

(第182页)以自然山水为寄寓者,如王昌龄《龙标野宴》诗云:

莫道弦歌愁远谪,青山明月不曾空。

又如柳宗元《游南亭夜还叙志》诗云:

神明固浩浩,众口徒嗷嗷。

投迹山水地,放情咏《离骚》。

白居易的《读谢灵运诗》表述得更透彻,诗云:

壮志郁不用,须有所泄处。

泄为山水诗,逸韵谐奇趣。

大必笼天海,细不遗草树。

岂惟玩景物,亦欲虑心素。

所谓“穷愁著书”、“泄为山水诗”,都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不平之鸣”。

贬谪士人仕途遭受挫折,对宦海浮沉、世态炎凉也得到了更深刻的认识,普遍地表现出对宦途的失望与无奈。

但是,从不同的贬谪文人那里,我们也看到了在不同的人生哲学和人格的指引下他们不同的人生选择。

柳宗元在任永州司马时,曾一度心灰意冷地对友人说:

“凡人之黜弃,皆望望思得效用,而宗元独以无有是念。

自以罪大不可解,才质无所入,苟焉以叙忧慄为幸,敢有他志?

”(第489页)然而观其在永州期间创作的诸多寓言小品,如《骂尸虫文》痛斥“淫谀谄诬”的小人如尸虫般可恨,《斩曲几文》中大声疾呼“谄谀宜惕,正直宜宣”等,讽刺犀利,感情充沛。

可见其压抑下的斗志。

在柳州任上,柳宗元也没有因为被移至穷僻之地而彻底绝望,而是在当地继续推行改革。

《旧唐书》本传载其到任后即革除典卖男女的弊俗,受到乡人的欢迎,又与百姓一起整治环境、移风易俗,做了不少工作。

柳宗元于四十七岁卒于柳州后,当地百姓为之立祠纪念。

与柳宗元堪为对照的是白居易,在其后期人生态度一转为随缘任运、出入佛老。

前引《读谢灵运诗》作于他在江州任上。

他在贬谪忠州时,也曾有诗云:

谏诤知无补,迁移分所当。

不堪匡圣主,只合事空王。

……闲吟四句偈,静对一炉香。

身同老丘井,心空是道场。

(《郡斋暇忆庐山草堂多叙风贬官以来出处之意》)后期又有《不如来饮酒七首》诗云:

莫入红尘老,令人心力劳。

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又如《自觉二首》其二云:

誓以智慧水,永洗烦恼尘。

与白氏前期慷慨谏词,不避祸害的诗作相比,真令人生恍若隔世之感。

至于元稹后期交结宦官以为援引,则更是附和世俗、随波逐流的典型例证了。

唐代初期的贬官制度,尚有着维护皇权、遏制腐败、整肃吏治的综合功能,笼罩着一层开明的光环。

中后期则逐渐蜕化,成为了专制势力打击正直、迫害异己的手段。

尚永亮教授曾经指出:

“由于在封建社会中,任何政治上的宽松都是有限度的,在所谓的开明背后,时时闪动着千余年来一以贯之的严酷的专制巨影。

”(第页)这于是便造成了多重的伤害。

首先,它直接地伤害了被贬官员自身及其家庭,给他们的身体与心理造成深重的不幸。

其次,它严重地损坏了唐代的政体。

君主专断、宠臣弄权导致的失误使得士大夫普遍丧失希望,其负面效应更造成广泛的吏治腐败,并最终酿成唐王朝的崩溃。

最后,它所堆积的冤错案例成为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其中深蕴的悲怆、凄凉的气质,积淀为民族的悲剧性的文化心理,从而对于民族精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魏征等。

贞观政要。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刘昫等。

旧唐书。

北京:

中华书局,1975。

欧阳修等。

新唐书。

北京:

中华书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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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中华书局,1956。

王溥。

唐会要。

北京:

中华书局,1955。

曹寅等编。

全唐诗。

北京:

中华书局,1960。

柳宗元。

柳河东集。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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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集。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计有功。

唐诗纪事校笺。

王仲镛校笺。

成都:

巴蜀书社,1989。

吕思勉。

隋唐五代史。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岑仲勉。

隋唐史。

北京:

中华书局,1982。

尚永亮。

元和五大诗人与贬谪文学考论。

台湾:

台湾文律出版社,1993。

(作者系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研究生)

 

 

 

作者:

李中华唐磊李中华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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