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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寿险业情况通报

2009年全区寿险业情况通报

2009年,全区寿险业紧紧围绕“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九字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及运行特点

截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寿险公司分支机构811家。

其中,省级分公司12家,地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77家,旗县级支公司181家,另有各级营业部14家,营销服务部527家。

寿险公司从业职工6477人,从业营销员58824人。

2009年,全区寿险公司实现人身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1.71亿元,同比增长18.52%;折合标准保费26.21亿元,同比增长24.18%。

其中,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2.51亿元,同比增长16.88%;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11.72%;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6.84亿元,同比增长50.14%。

新单保费54.13亿元,累计新增承保1619.45万人,期末有效承保2925.92万人;累计新增保险金额8693.5亿元,期末有效保险金额13897.5亿元。

企业年金累计中标2.75亿元,实际到帐8598万元,受托企业累计72户,账户管理9809户。

全年累计赔(给)付支出21.71亿元,同比增长34.84%;累计退保金支出11.27亿元,同比增长10.60%。

总体来说,市场运行平稳健康。

一是业务保持较快增长。

保费突破百亿大关,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01.71亿元,居全国第24位,较2008年末前进2位;保费同比增长18.52%,增速排名全国第8位,高于全国平均增速7.5个百分点。

纵观全年,除1季度的增速25.14%略高外,2、3、4季度增速均在16%-18%区间窄幅波动,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二是业务品质稳步提升。

全年累计实现标准保费26.21亿元,同比增长24.18%,高出规模保费增速5.66个百分点。

其中,新单标准保费26.21亿元,同比增长24.18%,高出新单保费增速13.68个百分点,新单保费折标率达到48.42%,较上年同期上升5.3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业务内涵价值进一步提升。

三是业务结构明显改善。

全年新单期交保费占比45%,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0个百分点,新单趸缴保费则同比下降5.03%。

其中,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保费占比达到16.26%,高于全国平均占比7个百分点。

个人代理业务占比66%,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2个百分点;银邮代理业务占比24.4%,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占比23个百分点。

兼具风险保障的长期储蓄型分红寿险快速发展,同比增长34.67%,普通寿险同比持平,两类产品合计占比达87.83%,较上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意外险和健康险业务加快发展,同比分别增长11.72%和50.14%,合计占比达到9.05%,比上年提高了1.28个百分点。

业务结构的改善,使寿险业核心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

四是退保金支出平稳。

全年退保金支出11.27亿元,同比增长10.60%,简单退保率为11.08%,综合退保率3.25%,两项指标均低于上年同期。

全年退保金支出平稳,没有异常波动和集体退保事件发生。

五是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截至2009年底,全区寿险分支机构数达到811家,寿险公司员工6477人,保险营销员58824人。

12家寿险主体中有10家保费收入超过亿元,3家超过10亿元,总体规模保费突破百亿,年末总资产达到259亿元。

全区12个盟市中除了阿拉善盟,寿险经营主体都超过了5家以上,有8个盟市保费规模超过5亿元,有4个盟市保费规模超过10亿元。

六是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从市场份额看,中国人寿虽然仍占据绝对份额,但其主导地位进一步下降,2009年其新单保费同比负增长7.33%,个人代理业务新单保费则同比大幅下降19.25%;第二梯队的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人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单保费平均增幅为14.85%,合计保费22.51亿元,已经接近中国人寿,个人代理业务新单保费合计11亿元,比中国人寿多出近3亿元;第三梯队的人保健康、太保寿险、华夏、阳光、太平等新进入主体快速发展,合计实现新单保费5.69亿元,相比2008年增幅高达468.82%,对新单保费增长贡献度达到91.14%。

二、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

(一)传统寿险产品增长乏力。

2009年普通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3.93亿元,同比下降0.67%,出现首次负增长;占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25.87%,同比下降了4.69个百分点,较2007年末占比下降17.11个百分点,降幅高达40%。

分析原因,除了受国家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影响和居民风险保障意识薄弱因素外,主要还是与公司产品营销策略和费用激励政策有关。

由于传统寿险产品件均保费较低,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具备较高的销售技能,人员培训和展业成本相对较高,公司在制定产品销售计划时往往更加注重规模型险种的投入,给予分红、万能等易于销售的新型寿险产品以培训、激励方面的政策倾斜,而忽视传统寿险产品市场的开拓挖潜,导致普通寿险产品持续萎缩。

传统寿险产品具有较高的内涵价值,是寿险业核心优势的集中体现,业务增长停滞不利于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退保风险仍需高度警惕。

一是个别险种退保金支出较快。

2009年全区人身险公司整体退保金支出增长平稳,但长期健康险退保金支出同比增长65.51%、投连险退保金支出同比增长124.27%、万能险退保金支出同比增长55.49%,出现较快增长。

二是部分公司退保金支出增长较快,退保率较高。

2009年末,辖区开业三年以上的6家寿险公司中有4家退保金支出出现过快增长,分别是新华人寿同比增长62.75%、泰康人寿同比增长245.41%、合众人寿同比增长106.52%、人保寿险同比增长229.30%,险种主要集中在长期健康险、分红寿险、投资连结险和万能险。

此外,中国人寿虽然退保金支出同比增长3.25%,但其简单退保率高达14.69%,综合退保率也达到4.20%,接近5%的警戒线;泰康人寿简单退保率为9.96%,综合退保率6.10%,已经超出了警戒线。

上述公司退保金支出增幅较高,一方面,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投保人收益预期下降,在帐户保本微利或略有损失的情况下,选择了退保了结;另一方面,与公司开业初期过度追求保费规模增长,业务人员培训不到位,对承保业务质量不进行严格把关,误导销售,有直接的关系。

(三)新公司争抢银邮代理业务,为公司稳健发展和结构调整埋下隐患。

2009年,辖区银邮代理市场出现一种怪现象,在保监会强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之际,老公司普遍减少银邮代理业务渠道的投入,着力进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长期期交业务,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合众人寿出现不同程度的负增长,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小幅增长。

而新进入主体太保寿险、太平人寿、华夏人寿、阳光人寿则出现大幅增长,其银邮代理业务合计新增保费3.14亿元,对辖区寿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保费增长贡献度达到110%。

四家新公司中除了太保寿险银邮代理业务新增保费全部为期交外,其余三家趸交业务占比全部在70%以上。

这种一味追求规模保费增长、不重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粗放发展方式,非常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也为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优化形成较大的压力。

(四)个别公司新业务发展出现滑坡,需要引起重点关注。

主要从代表寿险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个人代理业务分析,辖内开业刚满三年的合众人寿个人代理业务新单保费2009年同比出现负增长12.08%,此外,银邮代理业务大幅下滑62.67%,致使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出现负增长4.59%。

公司年内退保金支出同比增幅也高达106%。

造成公司业务发展滑坡的原因,一方面与外部竞争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公司的激励机制设计不科学、培训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稳定性较差所致,需要引起重点关注。

(五)公司风险管控水平和高管人员合规经营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未能形成全方位的风险管控机制,造成部分分支机构管理松散,制度执行力弱化,甚至违规经营,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新筹建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过快成长,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和技能,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初期为达到业绩增长目标,往往忽视销售人员培训和公司内控管理基础工作,采用高手续费、承诺额外利益、恶意挖角等手段承揽业务,给公司稳健发展埋下隐患。

(六)区域发展不平衡。

2009年,全区12个盟市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除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个盟市保费增速较低外,其余9个盟市增幅全在10%以上。

其中,乌海市增幅最高,达到40.25%,其次是呼和浩特市增幅为37.14%,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增幅超过20%。

总体看,金三角地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东部盟市发展速度落后中西部地区。

三、寿险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保监局坚决贯彻执行保监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工作方针,结合自治区寿险业发展实际,在寿险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工作

保监会97号文出台后,保监局立即组织推动实施,并把人身保险收付费规范管理工作列为去年的重点内容。

先后组织召开了收付费风险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对辖区12家人身险公司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摸底调研,并于10月至12月间,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别对辖区12家寿险公司自治区分公司及在呼营业机构、巴彦淖尔市7家寿险公司实施了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现场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人身保险收付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和风险防范。

7月30日,保监会召开人身保险行业收付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陈文辉主席助理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及各地区贯彻落实97号文的实施进展情况中,特别提到内蒙古保监局,对我区人身保险收付费管理推进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统计显示,2009年,辖区寿险公司通过授权银行转账累计收取保费金额占比达到46.53%,相比年初占比提高了5.5个百分点;通过授权银行转账支付保险金和退保金占比52.35%,相比年初提高1.58个百分点。

收付费方式的转变,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资金运营中的风险,直接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二)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发[2009]59号)下发后,保监局积极开展自治区小额保险试点启动实施工作,借鉴首批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综合考虑拟试点公司的实际和内蒙古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的地域特点情况下,批复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和平安养老内蒙古分公司两家公司分别在全区44个旗县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销售。

我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各试点公司和试点地区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宣传和销售工作,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专门召开全系统试点启动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精密部署。

截至2008年12月末,全区共实现农村小额保险保费收入360万元,覆盖人群10.2万人,风险保额达到14.8亿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推动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我区人身保险覆盖面,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为我区保险业服务“三农”、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三)努力推动辖区寿险公司加快结构调整

去年,保监会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09]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9]84号)两个重要文件,强力推进寿险行业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优化。

保监局积极响应保监会政策导向,制定下发文件,组织全行业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业务;指导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业务结构调整规划,组织开展结构调整评估工作,并对各公司结构调整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经过一年多的推动,全行业对业务结构调整认识已经比较一致,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

产品结构、缴费结构、期限结构明显改善,新业务内涵价值显著提升。

业务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为我区寿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我区寿险经营主体快速增多,在繁荣市场、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人身险业务领域的竞争,给地区保险市场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违规经营、销售误导、同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为促进辖区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辖区人身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2009年寿险监管的工作重点,保监局开展了以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的六项现场检查,同时查处了大量的信访投诉案件。

检查地区涉及呼市、赤峰、通辽、乌海、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呼伦贝尔、满洲里、兴安盟等9个盟市,检查时间历时9个月,累计投入人力31人次,检查对象涵盖了12家人身险公司自治区分公司、31家盟市中心支公司/分公司、68家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根据检查取证结果,全年共下发监管函15份,对5名高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18名高管实施监管谈话。

通过上述高密度的现场检查工作和严厉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了公司内控管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保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区人身保险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五)进一步加强了非现场监管

过去一年,在加强和改进寿险监管方面,除了安排大量的专项现场检查以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外,更加注重了监管方式的改进,延伸非现场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

重点加强寿险业务退保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出现退保异动的公司和地区及时进行跟踪处理,有效避免和防止了个别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扩大、个别公司或地区的风险演变成行业系统性风险。

二是健全了风险监测体系。

去年以来,我们不但加强了对市场的分析研究,将盟市发展情况纳入市场整体运行分析报告中,增加了的分析的广度和深度;还充分利用保监会寿险非现场监管风险监测系统,进行月度风险监测,深入分析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对引发行业指标异动的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实现市场信息的快速传递,提高监管的时效性;三是丰富了市场调控的手段和措施。

针对市场反映和分析监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利用产品报备、窗口指导、业务质询和监管谈话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及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考核评价体系。

2009年,我们在对辖区开业满三年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风险评估基础上,继续修订完善了分类监管计划和措施。

同时把分类监管的对象扩大到辖区所有经营主体,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业务结构调整、新设机构业绩达成纳入分类监管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分类监管考核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新设分支结构的申请,是否限制其新业务的销售范围,扶优限劣,合理布局辖区内寿险机构及业务的延伸,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是组织召开“人身保险监管新规新闻发布会”。

2009年3月,保监局组织召开了人身险监管新规新闻发布会,对保监会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停止撕票式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等五项监管法规出台的背景、意义和有关要求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

内蒙古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制成专题,相关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报道,区内各主要报刊也相继对法规内容进行了登载,为新保险法规的推行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快速应对黄河托县段“8.26”沉船事故。

8月26日,在呼和浩特市托县境内黄河东营段发生一起机船与黄河浮桥相撞事故,致使机船倾覆,船上15人全部落入黄河。

保监局随即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辖区12家人身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查勘理赔服务工作。

并派出工作组奔赴托县事故现场,与“8.26”沉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事故出险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保险理赔事宜,指导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将先期预付款送达出险客户手中。

对于此次事故的处理,地方党政给予了高度评价,更加认识到保险在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9月2日出版的《中国保险报》对内蒙古保险业快速应对“8.26”沉船事故进行了新闻报道;内蒙古电视台还以“直击8.26沉船事故保险行动”为题,制作成专题片,于9月5日在内蒙古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播放。

通过此次事件处理,大大提升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对业内的服务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验。

三是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

内蒙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保监局就非常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组织试点公司在试点地区通过当地报刊媒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编发新闻稿在《中国保险报》在登载内蒙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和创新举措,与内蒙古广播电台《行业之声》栏目制作专题,向广大农牧民朋友讲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产品的优点以及如何进行购买,对我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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