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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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矿山安全培训授课安排
1、第一章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2、第二章矿山基本安全要素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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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磷矿石采掘、运输过程中可能的伤害和预防对策
4、第四章矿山安全事故报告、逃生及应急救护知识
5、第五章职业卫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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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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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内容摘要:
本章主要有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法律依据和原则、内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法律责任和落实矿山责任追究追究制的前提和核心、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节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是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及应负的责任加以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由来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
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五项规定》还要求: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并明确规定:
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或总的责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个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采取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常常不是哪一个职能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车间相互配合,因此,没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负责,这些措施就难于实现。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和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及不同管理层次和岗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负责。
《矿山安全法》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令指出;“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规定“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总经理(或实际出资人)、矿长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国发[2010](23)号令指出“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按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义履行好自身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各矿(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全覆盖和全员性,要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
开磷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如下:
A、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管理部
1、在公司领导下,牵头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督促各部室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各生产现场的安全督察管理;
4、负责公司职业健康防护、环保、通风等管理工作检查;
5、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审证培训,审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8、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责令整改。
9、牵头编制安全投入计划,提高生产作业现场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设备动力部
1、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2、负责大型无轨设备(铲运机、卡车)的运行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负责公司供用电及机电设备运行安全管理;
4、编制年度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验收维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编制、审查和完善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监督贯彻执行。
6、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7、组织各类设备的安装、试车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对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进行调试,安全指标要符合有关规定。
定期检查这些装置的完整性和灵敏度。
8、组织召开设备事故分析会,按事故分析“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建立特种设备和重点设备操作运行记录,保证对此类设备的有效督查和控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技术部
1、编制、审核采掘工程技术计划,采掘作业规程,作业程序、工艺指标和工艺纪律。
监控检查执行情况,保证采掘作业实现安全生产。
2、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采掘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安全可靠性进行调研,掌握矿体和围岩赋存条件等第一手资料,针对不同赋存条件下的矿体和围岩选择好安全可靠的采矿方法和掘进作业方式。
3、加强采掘技术调查研究,选择和推广安全可靠的采掘作业工艺流程,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消除采掘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4、定期检查采掘作业的工艺指标和工艺纪律贯彻执行情况,做到有效监督和控制,保证采掘作业的安全技术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技术保安全。
5、在对新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中,负责编制采掘操作技术培训教材,并进行培训教育。
6、推广和应用采掘新方法,新工艺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督促。
(四)总调度室(协调中心)
1、建立健全本部门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2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3、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生产的同时,要根据各单位生产具体情况,控制好生产节奏,保证均衡生产。
4、接到伤害、设备、交通事故报告时,要了解清楚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害人数、事故情节等,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5、督促设备动力部门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保证供用电安全。
6、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所管理的车辆、设备正常运行。
7、及时收集社区和周边居民反映的有关生产安全和环境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积极协调双方的矛盾,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劳动人事部
1、组织并督促相关部门对新工人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对教育效果组织考试,建立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2、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卡片,定期复审,严格持证上岗。
3、其他人员转岗为特种作业人员时,要对其能否适应特种作业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4、对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应及时调配适当工作。
5、对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供员工本人相关资料,配合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好妥善安排。
6、对公司员工工伤保险相关工作负责。
(六)企业管理部
1、在检查考核生产任务指标时,同时检查考核安全控制目标实现情况。
2、对列入年度更改大修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确保安措费用与时间进度同步。
3、签订涉外工程项目合同时,必须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将涉及安全方面的合同内容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4、对井巷开拓工程施工质量履行监督控制职责,杜绝因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发生。
5、定期开展井巷开拓工程和采掘工程施工质量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井巷开拓工程和采掘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6、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杜绝井巷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七)工会
1、监督各级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改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
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建议。
2、组织开展好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3、监督检查劳动用工情况和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参与总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
5、依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八)政工部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素质。
2、宣传报道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宣传报道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典型和经验,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在制定公司有关评比活动办法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评比标准,并在评比过程中严格按安全生产评比条件考核和评比。
4、参与公司组织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阵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工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指令。
6、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安全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安全技术比武,引导青年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生产技能。
7、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8、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评比,选树典型,表彰先进。
9、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青年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九)物资采购部
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4、采取措施确保物资、产品运输安全、快速、准确。
(十)监察部
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检查所有员工遵章守纪情况;
3、负责对公司办公、作业场所的文明整洁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4、对井下炸药库负有检查、督促的责任。
5、牵头组织治安检查工作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工余时间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社区配合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十一)办公室
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负责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公司安全工作的接待工作;
3、负责公司召开安全例会时的会场服务工作。
(十一)公司下属各生产矿
1、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部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负责本单位所管理区域的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文明水平;
6、加强对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确认,创造良好的生产作业条件,保障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7、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
8、对辖区内生产安全工作负责。
B、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各生产矿下设各科室及生产中队、班组责任制
略﹍﹍
管理人员责任制
(一)总经理
1、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二)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领导下,在集团公司有关部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2、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3、建立、巩固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并使之长效运行。
4、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查落实,不断修订完善。
5、明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并组织会议分解、部署落实。
6、组织、参与公司季度、月度和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矛盾,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总结、改进、提高。
7、审定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督查实效。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参与调查分析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审定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
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并对重大危险源每月检查确认一次。
10、组织、参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查、监督。
组织完成国家规定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工作。
11、严格审查公司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合法资质,杜绝非法合同。
12、督促检查公司采购的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厂家及其物资、材料和设备的合法资质,杜绝非法物资、材料和设备等的流入。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公司科技工作和发展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2、在科技工作和发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3、在公司发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中,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设施、工业卫生设施、环保设施同时纳入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
4、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发23号令)的规定,在组织实施总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对应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组织开展好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环保评价等相关工作。
5、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落实技术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有关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生产工艺,开展技术进步工作,推广和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工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作业场所本质安全。
(四)书记(副书记)
1、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对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起监督保证作用;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督促行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作风检查、考核,教育管理人员认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检查、督促党支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考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加强对共青团青年文明示范岗、工会群众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支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工作。
(五)各矿矿长责任制
1、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使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过程、每一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建立健全矿级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和充实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安全工作需要;
4、制定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并颁布执行;
5、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总结分析单位安全工作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调好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
7、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分析现场变化状况及员工思想动态,把握“物”的状态及“人”的因素,有效控制安全工作总体局面。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组织监督,认真研究解决职工代表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提案;
9、严肃纪律,奖罚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0、因公外出时,必须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六)各矿副矿长(助理)
1、在矿长及总公司有关部室指导下,协助矿长开展好安全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每月对单位所属作业场所进行一次以上综合安全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并参加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3、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完善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4、主持本单位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工作专题会,分析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完善管理。
定期向矿长汇报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管理信息,提供正确决策依据。
5、坚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并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对本矿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组织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安全管理部部长
1、在公司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企业的总体安排,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
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负责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并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组织安排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教训,做好企业的“三级”(公司、矿、班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4、负责安排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勒令停止生产。
能当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立即消除事故隐患。
当时不能消除的,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消除。
5、负责组织安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并按制度上报,兑现奖惩。
7、负责安排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8、协助领导做好事故的人员抢救等工作,并负责事故的及时上报。
(八)、其他部门领导
1、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落实好职责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4、做好本部门及相关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6、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九)团委负责人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团员青年情况,拟定贯彻措施,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青年群众安全监督负领导责任。
2、检查督促各基层团支部的青安岗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创新创效工作。
3、主持制定团委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和青安岗的活动计划,定期召开青安岗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青安岗的工作;
4、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每月向党委和行政汇报青安岗的安全工作情况。
(十)、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部长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二、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总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总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做好记录;
8、妥善收集保管安全基础资料。
(十一)、工程技术人员
1、编制、审核采掘工程技术计划,采掘作业规程,作业程序、工艺指标和工艺纪律。
监控检查执行情况,保证采掘作业实现安全生产。
2、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采掘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安全可靠性进行调研,掌握矿体和围岩赋存条件等第一手资料,针对不同赋存条件下的矿体和围岩选择好安全可靠的采矿方法和掘进作业方式。
3、加强采掘技术调查研究,选择和推广安全可靠的采掘作业工艺流程,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消除采掘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4、经常采掘作业的工艺指标和工艺纪律贯彻执行情况,做到有效监督和控制,保证采掘作业的安全技术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技术保安全。
5、在对新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中,负责编制采掘作业操作技术教育培训教材,并负责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
6、推广和应用采掘新方法,新工艺时,要同时编制作业规程,作业程序,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督促。
7、对井巷开拓工程施工质量履行监督控制职责,杜绝因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发生。
8、定期开展井巷开拓工程和采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