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黄渡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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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黄渡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模板

**区黄渡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准岗位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的批复》(嘉委编委【2019】38号),本校事业编制总数89个。

学校现有正式工作人员85名。

结合学校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经主管部门核准,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类为主的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占单位总量的86.52%。

经本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89个,核准的管理、专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1、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3.37%。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为管理七级,按单位管理层级,设置单位领导岗位3个,普通管理岗位0个。

2、专业技术岗位83个,占岗位总量的93.26%。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

18.07:

56.63:

25.30。

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五级,辅系列是财会、档案、图书、实验、卫生保健等,辅系列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十级。

3、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岗位总量的4.49%。

其中普通工岗位1个。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参照《**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执行),可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的任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五级管理岗位的任职人员应在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任职人员应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具体条件

(1)校长任职条件,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2)五级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3)六级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

(4)七级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5)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6)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7)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A、符合本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B、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C、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D、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E、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F、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

A、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

a)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b)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c)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市级:

一等奖前5位作者、二等奖前3位作者、三等奖前2位作者,区级:

一等奖前3位作者、二等奖前2位作者、三等奖第一作者;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d)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B、六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

a)任职资历:

须在七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b)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c)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市级:

一等奖前5位作者、二等奖前3位作者、三等奖前2位作者,区级:

一等奖前3位作者、二等奖前2位作者、三等奖第1作者;或在区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d)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C、七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能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课题研究、公开课、带教、指导等工作。

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D、八级岗位(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a)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b)教育教学能力:

能较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c)教科研水平: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市级:

一等奖前5位作者、二等奖前3位作者、三等奖前2位作者,区级:

一等奖前3位作者、二等奖前2位作者、三等奖第1作者;或在区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d)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E、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a)任职资历:

须在十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b)教育教学能力: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成绩。

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c)教科研水平: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区级以上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市级:

一等奖前5位作者、二等奖前3位作者、三等奖前2位作者,区级:

一等奖前3位作者、二等奖前2位作者、三等奖第1作者;或在区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d)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F、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能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课题研究、公开课、带教、指导等工作。

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G、十一级岗位(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应参与教科研研究,或有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荼的总结,在教研组、年级组或有关科室及以上范围进行交流;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H、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具有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有教科研文章或经验总结,并在教研组、年级组或有关科室范围内进行交流;应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I、十三级岗位(初级职务员级岗位)

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2、关于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A、符合本市现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B、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C、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D、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单位所规定的工作量,并完成盯关岗位的业务培训。

E、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F、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G、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相应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2)具体条件

A、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能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出色完成单位所布置的工作,应是教育系统内所从事工作的主要骨干。

B、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及时完成单位所布置的工作。

C、十一级岗位(初级职务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能较好完成单位所布置的工作。

D、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及时完成单位所布置的工作。

E、十三级岗位(初级职务员级岗位)

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及时完成单位所布置的工作。

(二)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三、考核细则

1、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设制《黄渡中学岗位等级个人申报表》(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2、教职员工按如实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有效证明材料认定标准为:

任职年限——《聘任书》;公开课——评价表;发表或获奖——原件/证书;考核优秀等——原件/证书。

3、学校组织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任职资历、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和业绩成效及职工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具体为:

任职年限——人事室;公开课——教务、人事室;发表或获奖——科研室;考核优秀等——校长室。

4、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后的条件确定教职工相对应的等级。

如出现因结构和名额的原因而造成虽都具备条件却不能同时晋升的情况时,首看业绩成效(即学年度和年度考核),二看任职资历,三看教育教学能力,四看教科研水平。

四、岗位聘用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聘用办法

岗位聘用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集体决定、择优聘用的方法和《**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聘用。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五个工作日;

7、单位将各级职务岗位等级情况表交区教育局、区人保局备案。

(三)相关要求

1、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学校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制度、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择优聘用。

3、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变更)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5、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实施步骤

根据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9月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2019年8月1日——8月15日:

(1)开展岗位调查,制定并公布岗位说明书;

(2)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3)广泛听取意见,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局人事科。

2、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3日: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岗位、职责条件、聘用程序和实施步骤等;

(2)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负责人集体讨论,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局人事科。

3、2019年8月24日——8月29日:

公布实施方案,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说明书、教职工的业绩,开展岗位聘用,按规定程序审批聘用人员,同时进行申报工作:

(1)9月2日开始教职工个人申报;

(2)填写《黄渡中学岗位等级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3)9月9日前上交人事室,按部门进行审核。

4、2019年9月13日——9月19日:

整理并上交所有相关材料。

 

**市**区黄渡中学

2019年8月1日

本方案经第十二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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