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8924480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9.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docx

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保障房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两边在平等、志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到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址:

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

包括:

1).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定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

按照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定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

包括:

1).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靠得住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效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1、动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

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

实际动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动工通知肯定的动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依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良办法,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良办法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动工及延期动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动工的时间,乙方应该依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动工。

若乙方不能按时动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动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动工的理由。

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动工,并依照甲方从头肯定的动工时间进场动工,但完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完工日期相应顺延,不然由此致使的工程延期,乙方应依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回答,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动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延动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动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致使乙方无法在完工日期完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以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帖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置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回答。

甲方未能在规按时间内提出处置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回答,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需当即整改,由停工日至取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此停、缓建的工程,甲、乙两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存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两边之外原因致使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两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帖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进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两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不然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持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

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定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验收以经甲方、监理、供电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验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

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域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完工验收。

3、工程完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完工资料五份交甲方。

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完工图上签注。

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还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发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份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利用土地利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实验费、缺点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

用于本工程的各类机械、设备的供给、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2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办法费等总价包干,再也不作任何调整;

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钱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再也不作任何调整。

4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依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肯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误差而致使的任何索赔。

5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误差、工料耗量水平的肯定、生产要素市场价钱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过失而引发的任何索赔。

6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

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不是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需完成。

7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依照本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

其中:

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钱肯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需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不然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定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钱的涨跌、汇率的变更、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的发布等何种因素的改变均不得调整人工费。

(4)设计变更、洽商及经济签证其造价累计在本合同总造价±1%(含)之内不予调整,超过±1%之外的部份即超过部份审定经济签证价钱调整。

3、工程量的调整方式

(1)工程量计算内容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

承包范围以设计图纸和工程范围文字描述肯定,工程内的项目即便有遗漏,乙方必需按承包范围完成该项工程。

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是不是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需完成。

(2)所有项目的数量,如无甲方设计变更指令,则视为固定数量,结算时均再也不调整。

(3)如设计变更致使某项目数量有所增加,则增加的数量仅按照变更指令与合同图纸之间的不同部份计算,而不是将相应项目从头计算得出。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该标段设备及主材抵达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乙方初步验收(抽检)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配电间设备安装完成后,7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

4.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且办理完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

5.乙方申报工程结算,发包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在2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两边肯定以后报不动产股分公司审核,以不动产股分公司的最终审核意见为准、两边达到最终结算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款至最终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为质保金,保修期为两年,保质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6.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不然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需提供乙方直接从税务机关购买的、载明本合同经济业务事项和金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发票领购记录本、完税凭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或《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记录表》、《税务记录证》等资料,如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若是乙方提供虚假、违规发票,甲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提供真实发票并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更正之日,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当于虚假、违规发票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减。

若是甲方因乙方所提供的虚假、违规发票而被税务机关惩处的,如工程款或采购款尚未支付完毕,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直接扣减乙方与惩处款项相同的款项及违约金;如乙方工程款或采购款已支付完毕,甲方有权无穷期向乙方追索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签证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依照《工程签证通知单》(详见附件)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完整合格资料提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于3日内审核完毕(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需认真查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和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单上的签认与单价或总价无关。

)监理专业工程师及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甲方工程部,经甲方工程师、工程部领导和工程总监三人以上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2、乙方提交资料内容包括《签证通知单》原件、《签证审批单》、签证结算书及说明;在规按时间未予提报的,造价不予确认(调减除外)。

所有签证必需经甲方工程部的主管工程师、工程部领导、主管副总(或工程总监、指挥长)三人以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不然视为无效签证,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经济签证原件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凭原件结算。

3、甲方工程部应在收到签证上报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变更签证单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等进行说明,完成变更签证明施确认后转至甲方预算部。

4、预算部在接到合格完整资料后正常情况下于28天内完成审批,若是两边对变更工程的单价在甲方审批期限内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则审批期限不受此限制;乙方在变更工程完工验收后14天内不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5、禁止事后补办,凡超过一个月的过时补签证无效并非预结算。

6、施工中采取的各类技术办法和施工方式的改变和甲方相关人员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式的审查签认,只表明对该方案的确认,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及办法费中,不予另行计算。

7、因变更致使合同价款的增减,在最终结算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致使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和甲方的同意;监理和甲方的同意或批准不能免去乙方对工程应承担的责任。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历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补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给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高低压供电设备(环网柜、高低压柜、变压器)、高压电缆等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需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依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必需进行进场复检的,乙方必需将复检报告报监理、甲方审核,经监理、甲方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乙方必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负全责。

(2)乙方提供用于现场施工的材料,必需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的清单。

(3)乙方对所有效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提前14天向监理、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监理、甲方审核并以书面指示的形式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4)若是任何查验表明被查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工艺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或监理有权发出通知指示乙方,要求乙方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回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用合格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

(5)除非合同中还有约定,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查验的费用。

第九条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2年。

自乙方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乙方必需及时处置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

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

不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份,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工程完工结算

1、结算资料的提交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办好备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要一次性报出。

在结算资料报送完毕后,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补报的工程造价。

完整的结算资料(必需全数提供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应提交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结算资料:

(1)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2)工程动工报告、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完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申报表;

(4)施工图、完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5)工程洽商记录、经济签证(含统一编号的签证)。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经济签证必需凭原件结算;

(6)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7)工程量计算草稿、预(结)算书(结算封面、完工结算汇总表、分部份项清单计价表、办法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钱表,其中结算封面利用甲方统一格式)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

预(结)算书应具有预(结)算专业资格人员编制,并在预(结)算封面上签署姓名和证书的编号、盖施工单位公章,预(结)算书用造价软件编制,利用广联达预算软件。

2、结算资料的编制要求

(1)各类图纸(含:

完工图)的绘制必需遵守国家的制图标准。

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两人以上-现场主管工程师、工程部领导或工程主管领导在蓝图上签字作为结算资料,不能在描图纸上签字,凭签字原件结算,涂改无效。

“示用意”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所有资料必需按档案存档的要求整理、装订。

(3)各类资料记录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补做。

且必需签字手续完备,不留空缺,不能代签,签字原件承发包两边各自保留一份,凭资料原件结算:

工程技术洽商必需有甲方现场主管工程师、主管副总、工程监理签署意见;

设计变更必需有甲方、设计人、监理签署意见及乙方项目领导签字。

(4)乙方按国家工程完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2套,完工图和完工资料的编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钱中。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需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依照超过部份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结算流程

(1)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和完整完工资料之日起9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甲乙两边达到一致意见后报不动产股分有限公司工程审核部审核。

(2)不动产股分公司工程审核部于9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以不动产股分有限公司工程审核部的审核意见为准,两边签定最终结算协议。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将工程移交甲方,甲方有权将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两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领导)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进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各类验收和签证工作。

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厂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负责审批后的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2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完工验收通知后组织完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后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报表后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二)乙方义务

1、负责办理承包项目等外电工程负荷报审手续及线路迁移手续。

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图纸的会审、送审,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完工报告及送电到住户。

3、工程需要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定货、供给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设备、材料保管。

4、保证按市地域设备装置规程、标准施工,并保证安全施工。

5、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

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

6、按照供电部门审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依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7、工程项目动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办法和工程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改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8、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两边一路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9、施工进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当即停工书面通知甲方。

不然,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补偿。

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申请相应的工程进度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11、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进程中的防火、防盗、避免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

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应处置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厂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13、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超期完工条款处置。

14、乙方如在施工进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补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定有关的施工管理协议,甲方在管理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16、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偿。

17、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应在送电前5日取得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交甲方,不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8、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

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

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9、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

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20、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需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不然视为默许,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乙方须予以配合,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超期付款的,每超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乙方支付误期违约金。

3、乙方超期完工送电或超期向甲方提供供电部门完工验收证明并通过甲方验收,每超期一日,按本合同固定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此影响甲方楼宇完工验收的,乙方应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擅自半途改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改换之日起五日内改换。

不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5000元/人次,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且该惩罚并非代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认可。

5、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损失。

6、乙方人员在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