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辨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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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辨认制度
论刑事辨认制度
导师:
孙宁华副教授
作者:
王磊
二00八年四月
厂产户
摘要
辨认作为一种侦查行为,·在国外的刑事诉讼立法中大多有详细的规
定,而我国却未把辨认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典中.在各国,因为辨认错误
而导致的错案也屡见不鲜,辨认对于案件侦破、案件审理的作用不可小视。
本文针对辨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程序视角分析辨认制度,对辨认的程
序规则、证据法定位、司法实践中的缺陷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对我国刑
事辨认制度理论的发展完善有所裨益.全文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绪论,阐述刑事辨认的基本问题,由三项内容组成。
首先
在分析部门规定和学者对辨认所下定义的基础上,界定了刑事辨认的概
念。
其次,从心理学角度和法律角度分析了辨认的属性,并按照不同的分
类标准对辨认进行了分类研究,包括:
证人的辨认、被害人的辨认与犯罪
嫌疑人的辨认,公开辨认与秘密辨认,混杂辨认与单独辨认,直接辨认与
间接辨认,静态辨认与动态辨认等等。
再次,明晰了辨认程序的主体和客
体的概念,辨认程序的主体包括辨认的审批主体、辨认的组织主体、辨认
的辨识主体。
第二部分:
两大法系刑事辨认制度考察,从程序规则角度考察了两大
法系代表国家和地区的辨认制度,由两项内容组成。
首先,考察了英美法
系代表国家英国和美国的辨认制度。
对于英国法,主要考察了英国辨认制
度的分类、英国的辨认规则;对于美国辨认制度,主要通过对联邦最高法
院一系列判例的展示,分别分析了在列队辨认、现场辨认、照片辨认中被
告人可以援引的宪法权利以及美国有关案例体现的辨认规则。
其次,考察
了大陆法系代表国家和地区,即俄罗斯联邦、意大利和我国澳门地区的辨
认制度,主要从辨认规则角度分析了俄罗斯联邦、意大利、我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刑事诉讼法典关于辨认制度的规定。
再次,在考察的基础上,对英
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辨认制度进行了比较总结.两大法系各有关于辨认制
度的特色规定,但整体来说,在辨认程序的设置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
家和地区之间有着的一定的立法差距,
第三部分:
辨认制度的理论分析,对辨认制度进行理论上的分析,由
两项内容组成。
首先,从保证辨认结论客观性和辨认程序正当性两个方面
分析了各国辨认制度遵循的共通性规则,包括辨前询问和告知规则、相当
数量规则、辨前不见规则、分别辨认规则、辨后陈述规则、严格笔录规则、
要求律师在场权规则、位置选择权规则、禁止暗示或诱导规则、权利限制
规则、辨认保密规则.其次,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分析了辨认结
论的证据法定位。
在证据能力方面,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
展开分析,提出辨认结论应具有证据资格,然后分析了非法辨认结论的排
除,其中侧重分析了暗示性辨认证据、重复性辨认证据的排除;在证明力
方面,从辨认结论的可信性、与案件事实的相关程度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从辨识主体、辨认客体、辨认过程、与其他证据材料的综合判断四个方面
简要说明了审查辨认结论可信性的标准,然后提出了辨认结论的证据补强
规则.再次,论述了辨认结论的载体—辨认笔录的制作问题,指出一份
合格的辨认笔录应包括辨认前、辨认中、辨认后有关事项的详细、客观记
录.
第四部分:
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指出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
并对如何完善提出建议,由两项内容组成.首先,从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
两个方面指出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包括:
实践中操作混乱、辨认的审批
主体模糊、有关辨认措施的法律规定矛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严重不
足、法律规定疏漏、规则缺失.其次,从立法层次、辨认规则体系、权利
保障、其他程序规定几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辨认制度的建议。
我国应学习
一些国家,将辨认制度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典中.我国目前已经基本确立了
辨前询问和告知规则、辨前不见规则.分别辨认规则、混杂辨认规则、不
得暗示规则,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加以完善和补充。
另外还应注意对被告人
权利的保障和其他辨认规定的完善。
关健词:
辨认辨认程序规则辨认结论证据能力
AbstraCt
Identifieation,asameasureoferiminalinvestigation,15regulated
detailedlyinothercountries,whieh15notineludedinoureouniry’5criminal
Proeedureeode.Inmanycountries,it15notraretohaveeasesmisjudged
beeauseofthewrongidentifieationsintheeriminalProeedure,fromwhiehthe
imPortaneecanbeseenoftheeorreetidentifieation.Thisthesishaslaboured
ontheinstitutionofidentifieation,theroleoflawofevideneeintheviewof
ProeedureandthedisfigurementsinthejudicatoryPractieetoenriehthebasie
theoryofoureriminalidentifieationsystem.ThisthesisconsistsoffourParts.
P叭I:
Theintroduetiontoidentifieation.Itineludesthreeseetions.Firstofall,
it15todefinethesystem,analyzingtheregulationinlawsandthatbyseholars.
Afterthat,itgivestheattributeofthesystembythewayofthePsyehology
andthelaw,andelassifiesitbythesortsofstandardsintotheidentificationby
attesters,thatbytheinjuredPartyandthatbythecrimesusPected,thePublie
identificationandtheseeretidentifieation,intermixedidentifieationandthe
singleidentifieation,direetandindireetidentifieation,staticstate
identifieationordynamieidentification.Atlast,itgivestheeleardefinitionsof
thesubjectandtheobjeetint加Procedure.
Part11:
thereviewoftheidentifieationssystemsinthetwolegalehains
eountriesfromthePoinioftheProeedure,whieh15develoPedbywhatin
BritainandtheUSA,thetyPiealcountriesoftheeommonlaw.Asforthe
forme几theclassifieationsanditsrule,asforthelatte几itfoeusesonthe
eonstitutionalrightsthateanbeinvokedbytheaeeusedintheIine一uP,
show一uP,PhotograPhieidentifieation.Afterthat,itreviewsthesystemsinthe
eontinentallegalsystemcouniriesorareassuchasinRussia,ItalyandMacao
sPeeialadministrativeregionofChina.ontheabovebasis,itgivesa
eonclusionthatagapexistsinthetwolegalsystemseountriesorareasafter
ComPaflS0nS.
Part111:
thetheoretic
items.Oneitem15to
analysis
,undthe
oftheidentifieations,whiehconsistsoftwo
commonrule,ineludingenquirybeforethe
tribunaledvoeaeyandrePresentationafterit,eorresPondingamountrule,no
分
meetingbeforethetribunaladvoeacy,righttoeounselrule,seParate
identi尔ngrule,ete.ThenitexPoundstheloeationofthelawofevidenee
basedontheanalysisoftheevideneeeomPeteneeandthetestify。
Asforthe
evideneeeapability,thisthesisdevelopsitfromitseharaeteristiesof
objectivity,relevaney,andlegitimaey,Pointingoutthattheidentifieation
eonelusionshouldhaveevideneequalifieation,alsoabouttheexelusionofthe
illegalidentifieationeonelusion,emPhasizingParticularlyontheanalysisof
thehiniidentifieationandtherePetitionidentificationevidenee.Asforthe
Probativeforee,thisthesisdeveloPsfromtheidentifieationeonelusion’s
ereditability,relevahcydegree,fromtheidentifieationsubject,identifieation
object,theidentifieationeourse,andtheireolligationwiththeotherevidenees
nan习testhestandardsofeheekinguPtheideniifieationeonelusionereditability,
andherewith,bringingoutthecomPlementarilyattestatingrule.At
last,thisthesisexPoundsthecarrieroftheidentifieationseonelusion—the
identifieationnotes’faeture,andPointsoutthataqualifiedidentifieationnote
shouldineludethedetailednotesofthedifferentPhases.
PartIV:
thedisfigUrementandPeri七etionsoftheidentifieationinstitution
inoureountry,forwhichitPointsoutthestePsandmeasures.InthisPart,the
disfigurementsarerevealedinthelegislationand、thePractice,ineludingthe
ehaosinthelegalPractieeandtheillegibilityoftheexaminingandapProving
bodies,theeonflietsoftherelatedregulations,theseriousdefeCtionofthe
rightsPreservedforthesusPectedandthelaekoftheclausesorregulations。
ThenitbringsoutthesuggestionstoPerfeettheinstitutionfromtheasPeetsof
Iegislation,thesystemoftheidentifieationsrules,rightsPreservation.Andthis
thesissPeeiallyPointsoutweshouldregulateitintheeriminalsuiteode.
Keywords:
identifieation,ruleofidentification,identifieationconclusion
evideneeeomPCtenee
第一部分绪论············································································……1
一刑事辨认概念···············································.........................……1
二、刑事辨认的属性和分类·························································……2
(一)刑事辨认的属性·········································,········...............……2
(二)刑事辨认的分类·································································……3
三、刑事辨认程序的主体和客体·················································……5
(一)辨认程序的审批主体·························································……5
(二)辨认程序的组织主体·························································……5
(三)辨认程序的辨识主体·························································……5
(四)辨认客体·······························································.····........……5
第二部分两大法系刑事辨认制度考察·····································……5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辨认制度·····················································……5
(一)英国法················································································……5
(二)美国法·············……,····························································……9
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辨认制度·······································……13
(一)俄罗斯联邦法···································································……13
(二)意大利法··········································································……14
(三)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16
三、两大两系辨认制度比较总结···············································……17
第三部分辨认制度的理论分析···············································……17
一、刑事辨认的程序规则···························································……17
(一)保证“辨认结论客观性”的辨认规则································……18
(二)保证“辨认程序正当性”的规则········································……20
二、辨认结论的证据法定位·······················································……22
(一)辨认结论的证据资格分析···············································……22
(二)辨认结论的证明力分析···················································……27
(三)辨认笔录的制作·······························································……28
第四部分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9
一、我国辨认制度的缺陷···························································……29
(一)现行立法上的缺陷····,······················································……29
(二)司法实践中操作混乱·······················································……31
二、我国辨认制度的完善···························································……32
(一)统一《规则》和《规定》,提升立法层次······················……32
(二)完善辨认规则体系···························································……32
(三)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34
(四)完善辨认程序的其他规定···············································……35
参考文献·····································································.··········..····……37
第一部分绪论
刑事辨认是刑事诉讼中应用极为广泛的一种侦查行为。
辨认不仅可以
作为侦查手段以确定侦查方向,而且辨认结论可以为诉讼提供证据。
辨认
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刑事诉讼中的薄弱环节。
案发时观察
条件不理想、辨认人的记忆错误、辨认人潜意识的偏见等都可能导致错误
辨认。
美国学者的调查显示,目击者辨认错误是导致无辜者被错误定罪的
首要原因,在随机抽选的191起无辜者被定罪的案件中,52.3%是由目击
者辨认错误导致的,高出由其他原因造成的错判的总和。
’此外,辨认实
施中一些违反程序正当性的做法,也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使
辨认结论无法成为合法证据而进入审判阶段。
因此,如何从程序上设置细
致合理的辨认程序规则,进而明晰辨认结论的证据法问题成为辨认制度研
究鱼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拟通过对辨认基本问题和两大法系代表国家和地
区辨认制度的明确与考察,研究辨认的程序规则和证据法问题以及我国辨
认制度的缺陷,以期对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完善发展有所裨益。
一、刑事辨认的概念
辨认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侦查行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典中,并没有辨认方面的法律规定。
目前关于侦查辨认措施,只有《公安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对其做了
简单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6条规定:
“为了查
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
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人民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0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
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
尸体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
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在刑事诉讼法典没有规定辨认制
度的情况下,以上两个机关的内部规定被认为是辨认措施的法律依据。
一
些学者也在学理上给辨认制度作了如下定义:
“辨认作为一项常规的侦查
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组织有关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人、物、
场所等进行识别、认证的活动,其本质是同一认定的过程.’,3’‘辨认是指侦
l张泽涛:
“建构辨认规则防止冤假错案”,《清华法治论衡》,2007年第1期,第50页.
为行文方便,后文以《规定》、《规则》简称之。
3郭晓彬:
《侦查策略与措施》,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查人员为了查清案件李实,组织具有相应条件的人员对案件涉及的有关
人、未知名尸体、物品或场所进行识别和认证的一种侦查措施.,人‘辨认
是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或审查犯罪嫌疑人而组织安排的有关人员对与案
件有关的人、物、场所进行识别的一种措施”。
5
可见,侦查辨认是指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由侦查人员组织被
害人、证人或犯罪嫌疑人对可能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
者犯罪嫌疑人进行再认识别的一项侦查措施.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57条也规定了辨认,“公
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但这里的辨认
实际上是“质证”的性质,与作为侦查措施的辨认不属于一个范畴,且两者
分别处于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
除特别说明以外,本文以下论述的皆为侦
查辨认的相关问题。
二、刑事辨认的属性和分类
(一)刑事辨认的属性
1.刑事辨认的心理学属性
辨认是心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要揭示刑事辨认的本质,必须从心理
学的角度行进研究。
辨认遵循人的记忆规律,它的心理学机制在于把被辨
认对象留在辨认人记忆中的特征印象与辨认对象进行比较,并对是否同一
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
辨认是一种认识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感知、记忆、
再认三个环节。
这个过程能够开始的基础是人的感觉和知觉,首先,辨认
人会对以往事件中的案件相关物的个别属性和整体属性有所感觉和知觉,
感知反映经过反复识记,经过形成暂时神经联系的过程,部分感知信息得
以保持,部分信息被遗忘,保持住的信息便储存于人脑之中。
由于辨认对
象的外部信息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所以在感知后有可能被再次识别。
辨认
的心理学实质在于再认,辨认者面对的是过去已经感知过的对象,辨认主
体的任务就是去识别在过去和现在两次被感知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