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调整采购计划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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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调整采购计划操作手册
采购单位调整采购计划操作手册
新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现已启用,采购单位可在网上调整本单位的采购计划,汇总计划调整申请单并发送,财政局业务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申报。
1.修改用户权限(添加采购计划管理模块有关权限)
以机构管理员的帐号登录,点击“系统维护”中“修改用户权限”功能点,如下图所示界面:
图1-1
修改操作员或管理员自己的权限,点击红框处,出现下图:
图1-2
点击“修改用户权限”,出现下图,选中采购计划管理模块有关权限即“调整采购计划”、“汇总计划调整申请单”、“合并采购计划”、“查询计划调整申请单”、“查询计划调整单”和“采购计划查询”,再点击“保存”按钮,即给操作员或管理员自己增加采购计划管理模块有关权限。
图1-3
退出返回首页,以被授权的操作员或管理员再次登录系统,即可使用采购计划管理模块的有关权限了。
2.调整采购计划
定义:
品目代码:
为全国政府采购目录编码,明细到最末级。
采购项目编码规则:
2004+六位流水号+条目编号(00为父项,01、02、03为明细清单流水号),采购项目编号是计划条目的唯一标识。
采购计划项目母项:
同一采购单位,同一资金处室,同一科目,同一品目的计划项目合计为一个母项,它是一种分类的需要,也是为了合并采购计划子项的需要。
采购计划项目子项:
项目明细清单,为实际申报的项目。
如果货物类采购项目数量为1批,一个子项应由一个供应商供应,其他情况一个子项可以由几个供应商供应。
参考批文字号:
如计划局XXX号文规定,同意申报XX项目,一般而言行财农财社保是不用批文的,一般基建处用得比较多。
在新增计划项目时应附上计划文号,供业务处室审核人参考用。
点击功能菜单中的“调整采购计划”,进入调整页面(显示该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条目:
母项),如“图2-1”。
图2-1
1)调整采购计划(新增母项)
a.点击“图2-1”中的按钮“新增母项”,将进入增加新的采购计划页面,如“图2-2”。
图2-2
b.将新增采购计划的信息填写完整,可以点击按钮“新增子项”在该母项下新增一个子项。
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按钮“保存”,将形成一个调整申请单,并记下调整申请单号,以便于查询。
该调整申请单默认保存于本地,必须汇总发送到财政局审核后才能生效。
将出现如“图2-3”的提示页面。
图2-3
2)点击按钮“返回”将回到“图2-1”进行下一次调整。
3)采购计划调整(新增子项、修改、追减)
a.在“图2-1”所示页面中选择要调整的计划条目(母项),点击“调整”按钮,进入子项列表页面,如图2-4。
图2-4
b.新增子项:
新增子项的操作与上述的“新增母项”的操作基本一致,可参照“新增母项”的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c.选择要调整的计划条目(子项),选择一种操作类型(修改或追减),点击按钮“下一步”进入调整页面,如“图2-5”。
图2-5
d.修改时直接在文本框里修改原值,追减时不需修改任何信息。
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按钮“保存”,将形成一个调整申请单,并记下调整申请单号,以便于查询。
申请单中自动生成一条追减记录和一条追加记录。
该调整申请单默认保存于本地,必须汇总发送到财政局审核后才能生效。
最后出现如图2-6的提示页面。
图2-6
e.点击按钮“返回”将回到“图2-1”进行下一次调整。
注意:
1.不允许重复增加同类的母项,即“品目”、“受理业务处室”、“预算科目”、“年份”完全一样的母项(包括未审核的),如存在已审核的同类母项,可到该母项下新增子项,如存在同类母项但仍在审核中,请等待业务处长审核通过后,再在该母项下新增子项。
2.新增母项时,请将母项包含的所有子项一并录入,并一同汇总发送。
3.汇总计划调整申请单
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汇总计划调整申请单”,进入调整页面(显示该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条目:
子项),如“图2-7”。
图2-7
列表显示本单位所有保存于本地仍未发送的调整计划条目,向右横拉滚动条,如“图2-8”。
图2-8
对相关联的调整计划条目进行勾选,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2-9”。
图2-9
预览汇总条目,点击“返回”按钮,可重新勾选条目,检查无误,点击“发送”按钮,被勾选的条目将形成一张汇总单发送到财政局相应业务处室审核。
注意:
必须将相关联的调整计划条目(包括不同母项间的调整)勾选汇总,形成一张汇总单发送,以便相应业务处室审核(资金平衡关系)。
4.合并采购计划
合同采购计划的目的是使同一母项下的几个子项的资金混合使用,合并后,资金也合并,申报时控制金额不能超过合并后的计划金额。
点击功能菜单中的“合并采购计划”进入操作页面,如“图2-10”。
图2-10
对于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子项的母项,点击“合并”按钮,进入子项显示页面,如“图2-11”。
图2-11
对需要合并的子项进行勾选,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页面如“图2-12”。
图2-12
向下拉动直滚动条,输入计量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即将勾选的子项合并为一个子项。
注意:
合并的采购计划仅能一次性申报,不能分次申报。
合并后的采购计划不能被拆分,不能再次参与合并。
采购计划子项合并操作不需要业务处审核。
5.查询计划调整申请单
a.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查询计划调整申请单”进入查询页面,初始显示该单位所有计划调整申请单。
如“图2-8”。
图2-8
b.点击按钮“详情”可以查看该调整申请单的详细调整情况。
c.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按钮“查询”可以查询相应的调整申请单。
6.查询计划调整单
点击功能菜单中的“查询计划调整单”进入查询页面,初始显示该单位所有经过财政局处长审核之后的计划调整单。
如“图2-9”。
图2-9
点击“调整编号”链接,可查看该调整单审核的历史记录、当前状态及审核人联系电话,点击按钮“详情”可以查看该调整申请单的详细调整情况。
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按钮“查询”可以查询相应的调整申请单,如按当前状态“审核通过”查询得到的调整计划条目,即处长审核通过的调整计划条目,才能用于网上申报。
调整单当前状态说明:
待审核:
业务处室经办人审核完毕,等待处长审核
审核通过:
处长审核通过(可进行网上申报)
审核不通过:
处长审核不通过(该次调整无效,需重新调整)
7.填写申报书
点击功能菜单中的“填写申报书”进入操作页面,如“图2-10”。
图2-10
输入申报书名称,选择三个品目大类中的一个,出现一个采购条目信息填写表单,如“图2-11”。
图2-11
选择计划年份,默认选中当年年份,点击“选取政府采购计划母项”,系统弹出一计划母项列表,如“图2-12”。
图2-12
列表显示所选品目和年份对应的计划母项信息,点击“采购项目编号”链接将母项编号录入,点击“选取政府采购计划子项”按钮,系统弹出一计划子项列表,如“图2-13”。
图2-13
列表显示所选母项下的子项,点击“采购项目编号”链接,系统自动将子项编号、品名、资金管理处、品目、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录入表单中,点击“增加条目信息”按钮,可继续点选同一母项下的子项录入,上传一个需求文件,检查填写信息完整无误,点击“发送”按钮,填写申报书完成。
采购申报控制说明:
1.货物类:
不能修改采购计划申报单价,非采购计划合并子项可以修改数量,采购计划合并子项申报不能分次申报。
2.工程、服务类:
可以修改采购计划申报单价、可以修改数量,不能超出采购计划申报金额。
3.合并的采购计划仅能一次性申报,不能分次申报。
4.一张申报书只能申报同一母项的内容。
5.同一个母项下采购申报金额必须大于、等于集中采购目录指定金额,同时此母项剩余金额必须也大于、等于采购目录指定金额,协议采购不受集中采购目录金额控制。
6.以采购申报金额作为扣减金额,节约额不返还给采购单位,
即采购计划余额=采购计划金额-采购申报金额。
7.自使用本系统起,各单位不能调整和申报2003年份计划。
8.申报中的计划不能调整,调整中的计划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