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旧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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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旧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

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旧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利泰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

招标代理:

广东利泰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粤网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旧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永善村义里上街4号(石碁镇永善小学内)

4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计划拆除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旧教学楼,新建地上5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约5752.6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教学楼与保留教学楼通道连廊。

主要工程包括:

土建、装饰、电气照明(含防雷)、给排水(含排污)、消防、空调通风、弱电、场地平整、标识牌、绿化、室外场地硬化、高低压配电系统、节能、绿色建筑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按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18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210日历天(其中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面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拆除外脚手架,若误期,即按施工合同66.2相关内容执行)。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0万元。

3.缴纳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不需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永善小学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19.2.6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2.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1.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5%)

22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允许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634152.07元。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通过有效性审查。

24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64342.84元,暂列金额为0元,暂估价为0。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63095.69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6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从[0,100]中的整数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11370736.86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

30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总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1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3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4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上传件(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4)企业资质证书上传件(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件(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从业证明打印件上传件(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上传件(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上传件(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注:

1、上述第11.2.2

(1)—(9)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11.2.3其他拟派人员、企业业绩、纳税情况、履约状况等证明材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六)

11.2.5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条款号:

11.3.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阶段不需提交综合单位分析表,但须提交电子文件,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份数为4副)。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条款号:

13.513.5.113.5.213.5.313.5.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设计图纸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

13.5.3可套取相关定额,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条款号:

13.8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文: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优于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条款号:

13.9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条款号:

17.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

18.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3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现文:

18.1.3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本)、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条款号:

18.1.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4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现文:

18.1.4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条款号:

1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递交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以便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

19.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现文:

19.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条款号:

19.4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条款号:

19.5修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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