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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细则

B13

乐科热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内容提要: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

本工程特点、难点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工程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江苏乐科热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1.1.2建设单位:

江苏乐科热力科技有限公司

1.1.3设计单位:

南京丰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4施工单位:

江苏润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监理单位:

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6建设地点:

靖江市开发区德裕路与北六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地块

1.1.7建设规模:

建筑占地面积2621.29㎡,总建筑面积6414.04㎡。

由三层办公区主体及二层研发区主体组成。

办公区主体12.000米,局部15.000米。

研发区主体8.200米,局部13.200米。

1.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

1、墙体节能:

采用30厚复合发泡水泥板。

2、屋面节能:

采用40厚挤塑聚苯板(XPS)。

3、门窗节能:

窗框采用隔热金属多腔密封窗框(幕墙型材),玻璃采用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研发区实验室中心中庭上部外窗玻璃统一采用10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二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特点、难点

2.1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设计、施工特点、难点:

1、本项目的保温体系采用二种形式:

1)屋面(复合发泡水泥板)。

2)外墙(挤塑聚苯板(XPS)。

2.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

1、围护结构保温节能控制重点设置在外墙工程上,尤其是复合发泡水泥板的铺贴。

2、安装方面的节能工程质量控制重点设备、仪表的选型上,尤其是审核设备、仪表的有关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所有的保温、隔热材料的节能性能参数直接影响节能效果,因此,材料进场审核作为质量控制重点之一,尤其是型式检验报告指标是否齐全、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另外还需按照规范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3.1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3.2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

3.3本工程《监理规划》。

3.4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5本工程适用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表3.1

序号

名称

编号

1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第530号

2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国务院第531号

3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

4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96-2010

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6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

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江苏省标

DGJ32/J19-2007

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10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11

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

苏J/T16-2009

3.6其他依据

4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4.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流程(用框图表示)

5.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图5.1建筑节能施工阶段监理程序框图

 

5.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修改补充

 

图5.2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审核监理程序框图

 

5.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图5.3建筑节能分包单位审核监理程序框图

 

5.4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控制及分部工程验收流程

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图5.4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及分部工程验收监理程序框图

 

5.5其他程序或流程

 

 

图5.5建筑节能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监理程序框图

 

图5.6建筑节能工程变更审核控制监理程序框图

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目标及检验批划分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

合格、设计节能能耗指标为50﹪。

本工程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

表6.1

序号

分项分项工程

检验批划分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保温节能分项工程

按楼层/立面划分检验批

砌体结构: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层施工安装

2

门窗节能分项工程

按楼层及立面划分检验批

主体结构基层:

隔热材料、保温材料、

3

屋面节能分项工程

按不同屋面划分检验批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6.2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点

根据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实施内容及特点,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确定如表6.2所示。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点表表6.2

序号

项目名称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要求

1

技术与管理

设计图纸及变更

1.设计图纸是否经过审查合格。

2.设计变更是否会降低节能效果,是否需经原审图机构审查。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应经过评审、鉴定、备案。

4.对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

检测机构资质

5.应具备相应资质。

节能施工方案

6.节能施工方案经过批准。

2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

1.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相符。

不应有国家或省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与产品。

2.合格证、中文说明书、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及设备的出入境商检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核查情况。

3

墙体节能

工程

基层处理

1.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及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的处理。

保温层

2.重点对保温材料的粘结、固定、预制保温板的构造节点与板缝、保温材料的厚度等进行监督抽查。

热桥部位

3.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重点是女儿墙、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外门窗洞口侧壁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4.锚固件、增强网铺设、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

5.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4

门窗节能

工程

间隙处理

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间隙处理。

2.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

隔断热桥

3.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门的节能措施

4.特种门性能及安装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密封条

5.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5

屋面节能

工程

基层处理

1.基层处理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保温层

2.屋面保温层铺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等细部控制。

热桥处理

3.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隔汽层

4.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如:

技术与管理质量控制点:

可从设计图纸及变更;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检测机构资质;节能施工方案等方面考虑,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调整)

6.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3.1墙体节能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按不同分项工程分别编制)

6.3.1.1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所用进场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检查。

并对材料见证取样,见证取样:

聚氨酯复合板和保温板粘结强度、锚栓抗拉拔,网格布、胶粘剂。

6.3.1.2检验批、工序验收

1、前道工序控制要点: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洞眼、施工洞口等)应采取有效的断热措施,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墙体技能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墙体基层进行处理(如平整度、粗糙度、干燥度等),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条件,节能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各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需要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

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保温层粘结或固定、锚固件、增强网铺设、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3.3门窗节能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一般规定

(1)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保温填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3)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规格和厂家的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门窗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2、主控项目

(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露点、玻璃透过率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建筑外窗进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气密性、传热系数、露点、玻璃透过率和可见光透射比等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见证取样。

(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规定,并措施得当。

(6)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密封;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7)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8)外窗的遮阳设施,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遮阳设施安装的位置、可调节性能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安装牢固。

(9)特种门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一般项目

(1)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牢固,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确保密封作用,不得脱槽。

(2)外窗遮阳设施的角度、位置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3)门窗镀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6.3.4屋面节能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一般规定

(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基层;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缝隙填充质量;

●屋面热桥部位。

●隔气层。

(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2、主控项目

(1)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2)用于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干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阻燃性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定。

(4)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层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

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5)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构造节点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

(6)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漏水。

3、一般项目

(1)屋面保温隔热层敷设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现场喷、浇、抹等施工的保温层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2)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板材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7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1审查内容:

7.1.1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手续是否完备;如有较大变更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7.1.2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7.1.3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7.1.4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幕墙、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保温板等),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7.1.5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7.1.6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是否会影响建筑节能,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变更是否遵循原审查途径进行了工程变更的申报和审查。

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7.1.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7.2复核内容:

7.2.1施工单位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7.2.2墙体、主体结构基层的坐标、尺寸和位置复核,保温层、饰面层厚度复核,墙体节能构造部位复核等,隔汽层安装尺寸复核以及幕墙玻璃、通风换气系统等安装尺寸复核等,门、窗和玻璃安装尺寸复核,热桥薄弱部位构造措施复核等,屋面结构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和面层等尺寸复核,地面结构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和面层等尺寸复核,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等安装尺寸复核。

7.2.3对于关键部位,监理复核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阶段性验收或实地检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7.3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7.3.1对未按照节能设计方案和节能施工方案实施及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不整改,下发停工令,必要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7.3.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7.3.3对于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重大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停工令。

7.3.4对于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不按照节能设计方案实施(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应向建设单位签发备忘录。

7.4旁站

监理人员对在涉及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重点施工单位和隐蔽工程及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监理旁站部位主要包括:

对易产生热桥的部位以及墙体、屋面保温层隐蔽前的施工。

其他:

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面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无法及时整改事项,应在事后进行专项检测或经设计复核以满足要求,否则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修复或返工并达到要求,经结果报告建设单位。

7.5平行检验

本工程各节能分项的平行检验计划表表7.1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方案

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备注

1

墙体保温节能分项工程

保温材料厚度

每检验批不少于3处

设计文件

尺量、钢针插入

门窗洞口、凸窗侧边

每检验批不少于5%

设计文件

核查

3

门窗节能分项工程

金属门窗断热隔桥措施

按检验批抽查30%

设计文件

核查

随机抽样

窗框与洞口之间的构造

全数检查

设计文件

核查

4

屋面节能分项工程

保温隔热层构造

每100㎡抽查一处

设计文件和

有关标准

观察、尺量

热桥构造

每100㎡抽查一处

设计文件和

有关标准

观察、尺量

7.6巡视检查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现场监理人员巡视的内容主要有:

检查施工人员情况,检查施工工艺、顺序、方法,检查施工质量情况,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巡视的重点内容有:

所有保温层的基层隐蔽,所有保温层隐蔽,管线安装。

7.7现场协调方式:

会议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常用的会议协调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监理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

2、监理例会

3、专题监理会议

7.8其他监理方法:

1、实行样板间制度,样板间验收合格后进行大面积的施工。

2、通过对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数理统计分析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7.9节能检测

7.9.1内容:

热工性能、外墙现场节能构造检测。

7.10验收

7.10.1验收条件

建筑节能分布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查,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7.10.1.1所含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情况:

1、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2、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10.1.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情况: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6、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查报告。

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7.10.1.3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情况:

1、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3、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7.10.2验收程序: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7.10.3其他(如:

人员组织、问题整改等):

1、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当取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增加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

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断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

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2、当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要求”的结论,当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7.11.1开工前的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查的内容主要为: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企业资质,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证、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组织框架图、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A类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特殊工种人员等人员的资质证书,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框架图、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及奖惩措施等资料,重点审查施工现场的防火制度和防火安全措施。

(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建立用表的A1表和A3.2表)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保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如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紧急救援处理预案),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

(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建立用表的A3.1表和A3.9表)

3、严格审查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采用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建立用表的A3.1表和A4.4表).

4、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的义务。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7.11.2节能施工过程(含消防安全)安全监督管理:

1、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

2、对建筑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核查,不得同意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3、检查落实建筑工程的节能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国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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