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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住院部制度

 

住院部制度

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会诊,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所属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涉及手术治疗的要指导、参加外科手术,鉴审手术报告,归档病例和手术通知单。

 

9.执行、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等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予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邀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实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涉及手术治疗的要全面负责手术病例的手术前准备工作并完成各项检查,书写术前总结;对新开展手术、重危病例手术,术前应书写手术申请报告单,协助完成审批手续。

 

12.执行、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护师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和主管护师指导下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进行护理业务技术操作,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参与本科急救病人的护理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负责本科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补课,协助护士长对护士进行技术指导。

 

5.对科室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

 

6.执行、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门诊工作制度

1.业务副院长统一领导门诊工作,门诊各科室在各科主任管理下开展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各科室负责。

 

3.门诊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讲文明、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对高热、危重、老龄病员应尽量提前按排就诊,使门诊成为医院文明窗口。

 

4.门诊医师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及时记载病历,治疗时处方、药品剂量、治疗单等要相符,不得有误,保证疗效、科学合理地用药,尽量减少药物滥用或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5.对疑难、重症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再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以提高门诊就诊质量。

 

6.门诊各科室应相互协作,在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必要的会诊制度,避免工作扯皮、推诿病员的事件发生。

 

7.门诊各医技科室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换药室、治疗室、注射室、要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工作,尤其是换药等治疗、医师要加强对其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房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的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性疾病应同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避免喧哗,杜绝吵闹,创造优美的就诊环境。

加强候诊教育,宣传防病治病卫生科普知识。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疾控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做好医疗、护理、环境卫生等各项消毒、登记工作。

 

2.实行首诊负责制,要求做到 “逢泻必镜检”、“逢疑必菌检”,做好大便培养液的采集,不遗漏一个肠道传染病人,及时诊断,及时治疗,防止肠道传染病在内传播、流行。

 

3.检验室要按规定详细登记检验结果,怀疑重大传染病(如霍乱)时,要及时与送检医生沟通,以明确诊断。

 

4.门诊医生采集样本后通知防保科,防保科负责大便培养液的管理工作。

 

5.详细登记肠道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正确、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卡到防保科(凡镜检报告有红、白细胞均须报卡),由网络直报员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CDC。

 

6.门诊过程中如发现一段时间内腹泻病人突然增多或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如发现霍乱、多人食物中毒者),要及时向防保科或院部反映,以便及早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的交接并记录,实行首诊负责制,防止延误患者病情等医疗纠纷的发生。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一个“急”字。

工作作风要严谨,对病员要认真负责,主动热情,把好医疗质量关,做好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病员就诊,首诊医生要争分夺秒,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在病历上记录就诊时间和用药品名及用量,危急病人要迅速送抢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首诊医师对就诊病员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对病情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员”,首诊科室接诊后,应详细检查,处理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叫随到,通力合作,进行抢救。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员,否则对其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4.病员如需留置观察,要建立观察病历,对危重病人不能留观的而自己或家属要求留置观察的,病人或家属必需签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医师要及时开出医嘱,通知护士执行。

观察期间,医护人员要定时巡视病员,记好病程记录,对疑难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科室医师协助诊治。

 

5.首诊医师要按急诊病历要求,认真写好病历,内容要力求完整、重点突出、字迹清楚。

准确记录接诊时间及上级医师对病员诊断和治疗意见。

 

6.严格交接班制度,医护人员要坚持床边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病历书写制度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不得入内。

 

2.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和消毒效果。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毁形、浸泡、消毒,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责任者,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

 

9.清洁、消毒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观察室工作制度

1.热情接待病人,合理安排病员输液床位。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好三查七对一注意,注意检查药物,大型输液无变质、不过期等。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对易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注射,药液现用现配。

 

4.按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和输液情况,一旦发现病情变化或输液反应,应及时急救处理,并报告医师。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和消毒效果。

 

6.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床边交接班。

 

7.备齐抢救物品,药品、器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通风、空气消毒,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一次,每月大扫除一次。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每天应有固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份应及时补充,放回原位,以备再用。

由护理部主任管理,轮流交接,定期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医疗科主任要经常检查、监督各种工作。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5.抢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上级医师或院领导亲临参加抢救、指挥。

 

6.凡经过抢救的病人,应写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7.对疑似或确诊传染的病人,应严格按照传染病护理常规执行。

 

 

病房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设立科主任时应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卫生整洁,注意通风、采光,做好病房地面、设备、空气及其它物品的清洁和消毒。

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4.病房设施规范化,物品摆放整齐,归类放置,不得随意搬动。

 

5.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向病人及陪护进行宣传,并保持病房环境的安静。

 

6.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

 

7.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医疗、护理管理工作。

 

8.对出院病人进行终末消毒。

 

9.病房内不得接纳非住院病人(须陪客者除外) 

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

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在交班前必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待,必要时与接班者共同完成工作后方可离去。

 

4.各班护士为下一班护士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如打扫、整理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准备消毒敷料,急救药品、器材及必要物品等,以便接班者能顺利工作。

 

5.接班需认真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交接班中若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间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维持病房秩序,介绍住院规则,按照分工办理病人入院、出院、转院手续,以及有关登记工作。

 

7.在护士长领导下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器械的请领和保管工作。

 

8.加强三基(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训练,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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