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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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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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11〕月〔26〕日
起,至合同法定终止为止。
1.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前6个月为试用期,即自〔20XX〕年〔11〕
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作,工作地点:
(上
海)。
在职期间,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2甲方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或者基于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合理
调整对乙方的工作要求,或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予服从。
2.3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
与甲方业务相同、相似且有竞争关系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第三方中任职或为其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
3.1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的全日制工时制
度。
具体的上下班时间由甲方在员工手册或不时调整的有关制度中另行规
定。
如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甲方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时制度。
3.2甲方因工作情况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并应遵
循相应的审批程序。
乙方自行加班也应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甲方将根据适用的工时制度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4.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
安全及无职业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如乙方的工作环境涉及职业危害或有不安全生产的风险,甲方将依法采取防护措施,并将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或教育。
4.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国法律及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有关具体情况将由甲方在乙方入职或调整新的工作岗位时向乙方说明。
4.3甲方将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时安排乙方进行
身体健康检查。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
5.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工资标
准见聘用信或合同附件。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工资中已包括各项法定或规定的补助、补贴、津贴。
如乙方工资在本合同期间进行调整,甲方除变更本合同外,也可通过通知、工资单或其他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签字确认,届时,乙方签字确认后的凭证将成为本合同的补充。
5.2甲方将依据市场或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公司的经营状况、乙方岗位工资标
准及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并根据不时调整的奖金政策决定是否向乙方支付奖金。
5.3通常情况下,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为甲方的工资支付日,但该日如逢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延迟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如果因非甲方原因使甲方不能在工资支付日向乙方及时支付工资,甲方可将工资支付日合理推迟。
5.4
5.5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
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
5.6乙方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假、丧假、产假、计划
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5.7
第六条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
6.1甲方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内部的民主程序制定或修改适用
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予以严格遵守。
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被解除劳动合同。
6.2甲方集团公司或海外总部所制定并要求甲方员工遵守的商业行为准则以及其
它适用于甲方的全球人力资源政策,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内甲乙双方必须依照中国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各类相应费用。
乙方享有甲方依据公司政策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容,为甲方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如乙方对其中的任何规定有异议,应在收到或了解有关内容后及时书面告知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
6.3通常情况下,甲方将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后将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规章制度
发给乙方或告知乙方有关内容。
如果乙方没有收到上述文件或对其内容有不明之处,应立即与其主管联系。
乙方对规章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希望了解甲方在制订或修改规章制度时所进行的民主程序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收到规章制度后将意见或要求及时提交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工作纪律、奖励和处罚
7.1
7.2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
罚。
第八条培训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
8.1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服务期义务,服务期的
期限不少于6个月,具体期限也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若乙方违反服务期义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被甲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8.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除甲方在保密协议以及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的商业秘密以外,如果乙方对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无法确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定,乙方可向其主管或甲方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
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复制品归还甲方。
乙方如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就保密事项另订有保密协议或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处理。
8.3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因履行其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商业
秘密以及经营上的便利等所取得的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思想、技术方案、研究成果等知识产权及与此相关的成果及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开发的与原负责工作有关的发明和创造等(以下简称“职务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除甲方可酌情给予乙方的适当奖励外,乙方对该等权利在任何时候不主张或提出任何请求。
甲方有权充分利用该等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
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本合同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甲方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被其他单位聘用
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利用甲方的困难,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篇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新)
hR工具-文本范例
编号:
劳动合同书
(无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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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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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hR工具-文本范例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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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篇三: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6大经典案例
近期,许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了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引发了很多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时至今日已经有三年半的时间。
从《劳动合同法》起草、颁布到实施三年多的过程中,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都是各方争议、关注的焦点。
近期,许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了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引发了很多纠纷。
■案例1
计算“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是否扣除医疗期?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
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地、不间断(:
华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地工作满10年以上。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案例2
因法定事项顺延导致劳动合同超过十年,是否续签?
黄女士于2000年2月2日进入某公司工作。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自2000年2月2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
此后,双方逐年续签,合同起始期限均为每年的1月1日。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0XX年12月31日上午,黄女士打电话向公司请病假,同时公司向黄女士发送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书称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因黄女士请病假,劳动合同顺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
20XX年3月1日,黄女士回到公司,称自己与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已满10年,要求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黄女士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她向公司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与其订立。
但黄女士的情况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形,这个是有争议的。
本案中,黄女士的劳动合同从
2000年2月2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黄女士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足10年,只是由于其生病才导致合同终止时间续延的。
按照目前上海的裁审口径,法定合同期限的续延只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特殊情况,并不引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因此,在这种情形下,黄女士无权要求公司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3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是否可以将正在履行中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老董于20XX年7月10日进入某公司,到如今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了。
其最新的劳动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签订,将于20XX年12月到期。
听说在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董找到公司hR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本案案情,企业必须与老董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3、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老董已经具备第1个和第3个条件,但未满足第2个条件,因此老董还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如要变更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如企业不同意变更合同,老董只能待现有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再提出与企业续订且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节点上,上一个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中,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否则,劳动者只能在上一个劳动合同履行完毕、续订新的劳动合同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4:
“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五种条件下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该条件的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且这个10年必须是“连续”的,如果员工离开过该用人单位,将不适用该条款。
对于协商、应当或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它几种条件,起算时间也有所区别。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该条件就没有时间限定;再比如“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可签订无
固定期限合同,但这两种情况起算时间均为《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时间,即20XX年1月1日。
■案例5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小莫1999年毕业以后一直在一家大型生产企业工作,到20XX年时,已经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十年多了,因此小莫向企业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遭到了拒绝。
小莫一直和企业交涉,但迟迟未能解决,一怒之下小莫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请求进行救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并承担恢复期间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选择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例6
两次续签劳动合同,第三次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先生于20XX年1月初进入本市一家企业工作,企业与其签订了1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XX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张先生认为其与企业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同意,张先生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上海目前的裁审口径,对于第三次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存在双方合意,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第三次都同意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其订立。
这就意味着,若公司不同意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张先生向企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与其订立。
在此提醒劳动者,已经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在于企业。
一旦企业提出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应该抓住机会,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