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续签合同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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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续签合同要求
招标续签合同要求
篇一:
关于合同续签
合同签订
1、风险: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2、依据:
现行常用的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招法》及释义、《招法条例》及释义、《23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细则》、《合同法》及释义中,“续签”字眼只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的第三款为:
“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外,还有其他方式,如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的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后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达到了规避招标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什么方式,只要目的在于规避强制招标制度,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
对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即,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3、建议:
建议提前规划,重新进行采购。
二:
1、风险:
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不能续签呢?
也不全是。
2、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可以不招标的情形的第四款: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也就是满足“原项目是通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如果不向项目原中标人追加采购,必将影响工程项目施工或者产品使用功能的配套要求”这个前提下可以续签追加采购,但是法律法规也规定要“合理界定范围,而不能无限制地追加。
”
篇二:
关于招标、签订合同工作的规定
关于《招标、合同签订工作》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凡属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切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工程机械、采购大宗物资及设备及销售等重大、重要项目一律实行招标,采取签定合同(协议)的方式实施,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办理,现规定如下:
一、纪律:
公司的各类项目的招标和各种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在监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在组织进行每一次招标、合同签订活动时,要有3人以上人员参加,共同负责组织其工作的进行。
招标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严密组织,遵守纪律,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泄标、串标、转标等问题的发生。
各部门负责人对该管辖内项目的招投标,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不能参加投标,不能参加该项工程的记工员、监理员、带工员。
任何项目的责任人、监督人和有关人员都不得接受他人回扣,收受礼品,严禁发生吃、喝、卡、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程序:
分立项及合同的申报----立项及合同的审批----项目与合同的执行、监督三步走。
具体为:
立项准备----调查与协议----招标合同书的拟定----领导审查----招标公示----律师审鉴----领导审批----合同签约----合同实施(分段、分期、分批)----合同监督、审计----合同存档。
三、立项:
各部门对需要或依据领导指定立项的招标、合同项目,首先由立项部门写出立项意见书,说明书立项的理由,项目的时间、地点、名称,要求的数量、质量,预算金额,达到的目的等,同时填写招标、合同一览表(见附表)。
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合同的签订:
部门立项获批准后,应立即进行调研、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地按该项目的具
体要求拟写该项合同书(见附件、合同制作要求)。
填写招标、合同一览表。
并对该招标书公开公示。
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原本传律师审阅,签
署审查意见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然后正式签订合同(协议)。
五、合同的执行:
合同签订后,合同的责任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积极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对于不能一次性完成,需分期分段完成的项目,可分期分段实施,对于合同规定的有关数量、质量、收支、金额等内容,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及时汇总登记,分期、分批、分段、分类及时上报,填写好合同一览表。
六、合同的管理:
公司所有合同正本由集团公司分类统一管理,复印件由各部门留存。
合同文号统一编号,按XHJT2011-01号、XPZY2011-01号、XTYL2011-01号、LFJD2011-01号、DLSJ2011-01号等,各单位按各自的头字母按序排号。
七、合同的审计:
合同执行完毕后,由合同执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检查验收综合合同执行结果,同时及时把执行结果及有关资料备好。
八、监督:
公司的招标活动,各类合同的签订工作的全过程都必须由监督人进行监督,按照对各类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合同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对事实是否真实,执行是否全面等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根据监督的情况分类分段及时地签明意见,便于领导审批时参考。
公司领导对招标签订合同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有权批准中止、撤销、废除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招标、合同签订行为,全面负责招标、合同签订工作的检察监督。
公司的全体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对公司进行招标、合同签订活动实行监督,对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九、责任追究:
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违反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司的规章,必须认真地执行,对因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私自越权、侵权、徇私舞弊而给公司造成招标、合同不能正确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害、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分别给予追回损失,批评教育、罚款、降职降薪,开除等处分,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鑫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8日
合同制作要求
为规范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制作,现将拟写要求通知如下:
公司内除原属专业合同的格式、内容要求以外的各类合同(协议)(如房屋买卖合同、有关工程等专业合同),一律按照如下要求制作:
1、名称应写×××合同或协议,合同编号按规定编号排序。
2、甲乙双方单位名称、法人及代表人、公司地址、税号、开户行及账号等。
3、订立合同的根据、目的及理由,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及说明的有关事项。
4、说明合同的标的物的具体要求,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及时间、地点等,标的物的表现交接形式等项内容。
5、双方商榷的有关事项说明。
6、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纠纷处理方式。
9、合同份数、合同效力及时间。
10、注明合同未尽事宜及补充事项说明。
11、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三:
招标授权及签订合同说明
招标授权及签订合同说明
一、最终审查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方。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4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真实资料。
5如审查结果经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考察排名第二位的投标方;如仍不符合中标条件,则考察下一位投标方。
二、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前,招标方有权变更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但不对单价或其它的条件和条款作任何改变。
三、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保留在授权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四、中标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2当中标方按第30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后,招标方将向其他投标方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作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招标方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设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
3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误导买方降低配置签订合同,如经核实发现有此行为的投标商,被视为以不正当的竞标行为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日内没有和买方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并按规定推荐下一个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