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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昆明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项目,位于出口加工区的最南端。

本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规模为总占地348.63亩,建筑面积464840m2,项目标准厂房建成后出租给各企业使用。

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产业化集群,加快出口加工区贸易,促进园区招商引资,提升园区品质。

项目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

095301114090025)。

项目名称:

昆明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昆明出口加工区

总投资:

78000万元

1.2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进行标准厂房的建设,总占地348.63亩,建筑面积464840m2。

标准厂房建好后以出租的方式租给各企业进行使用。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1

建筑面积规模

m2

464840

2

绿化面积

m2

74411.59

3

绿化率

%

32%

4

建筑密度

0.5

5

容积率

2

表1-2标准厂房主要建设规格

序号

标准厂房建设规格

备注

1

25米×10米

四层钢及框架结构

2

25米×8米

四层钢及框架结构

3

12.5米×4米

四层钢及框架结构

4

20米×8米

四层钢及框架结构

1.3公用设施

出口加工区的6#、7#、10#、11#、12#路从项目区经过,现已基本建设完成;相应的供水、排水管网等也配套进行了建设;项目用电由110kv羊浦输变电站进行供电。

项目公用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

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处昆明出口加工区,本区域内除了昆明今邦日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均为在建。

类比信息产业基地内昆明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市官渡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09年3月12日-3月16日对其区域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

通过类比分析,评价区域各监测点SO2、TSP均未超标,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河道为宝象河和滇池外海,根据官渡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08年4月对宝象河上、中、下段的水质监测报告,宝象河现状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

根据《2007年昆明市环境公报》,2007年滇池外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8.0,属中度富营养状态,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氮。

项目区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的要求。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内部道路为支次道路,项目区的道路部分已经建成,但现车辆通行较少,项目内目前没有工业企业进入,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临1#路一侧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其余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

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位于城市近郊区,人类活动频繁,经多年开发,已基本无天然植被,生物多样性水平不高。

项目用地已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

拟建场址地势平坦,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

2.5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周边现状及项目特点,确定项目的主要保护目标如下:

表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与项目位置

距离

人数

保护标准

海关监管大楼

300m

约200人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GB3096—93《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高楼房村

西

210m

约900人

国际居住社区(已批待建)

西

90m

约20629人

宝象河

西北

1.8km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滇池外海

7km

/

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是进行标准厂房的建设,建成后以出租的方式出租给各企业进行使用。

各企业入住后还要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

3.1施工期污染工序

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建设规模为总占地348.63亩,建筑面积464840m2。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地基开挖、场地平整、各种建筑的建造、绿化和辅助工程的建设,项目建筑采用钢架和框架两种结构。

项目施工阶段污染流程见图3-1。

 

扬尘废土石建筑垃圾废水噪声扬尘

 

噪声废水噪声扬尘废水噪声扬尘废水建筑垃圾噪声扬尘

图3-1施工阶段程序及污染流程图

3.2施工期污染物及影响分析

3.2.1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区域属无明显侵蚀区域。

经实地考察项目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工程废水及雨季产生的暴雨径流将对附近的田地产生不利影响。

因项目与地表水系河流距离较远,且没有直接通道,项目区地势较平缓,项目施工时产生的水土流失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土地开挖、平整及工程施工时都会产生水土流失,但对其它施工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不大。

只要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渣土堆放、运输管理,水土流失影响是可接受的。

3.2.2施工扬尘、废气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TSP指标升高。

建设项目施工中,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和装卸、场内道路修筑等,都将产生粉尘污染施工环境。

根据同类工程类比浓度较高的地点是场地平整过程中的土料装卸过程(约20mg/m3-50mg/m3);在风速为2.2m/s时(昆明市平均风速2.2m/s),类比结果表明建筑施工扬尘严重,工地内TSP浓度相当于大气环境标准的1.4-2.5倍,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达下风向的150m处,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3以上。

通过采取洒水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扬尘对项目区西面侧上风向210m外的高楼房村的影响不大。

从时间上看,西面约90m的国际商住社区还在本项目后完成,故本项目施工期粉尘不会对其不会产生影响。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期间产生的尾气,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施工机械的烟气中含有少量的烟尘、SO2、NOX、CO及CH化合物等。

尾气排放随运输车辆移动呈不固定方式排放,且使用汽油或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为CO、碳氢化合物等。

其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3.2.3施工废水

(1)生活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约200名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4m3/d。

类比类似工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Cr为250mg/L,BOD5为150mg/L,SS为200mg/L。

施工期工人使用临时旱厕。

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手废水和办公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工程废水

由于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污水、工具清洗污水等。

项目施工生产污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

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污水监测资料:

混凝土养护污水悬浮物浓度约为500mg/L-2000mg/L,pH值9-12。

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的污水可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等,无废水外排。

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2.4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打桩机、施工机械运行及施工材料运输均会产生较高强度的噪声,土石方开挖强度约90dB(A),大型运输机械噪声源声级多在85dB(A)以上。

施工噪声突出的主要在打桩场所、建筑材料加工场地,建筑场地以及施工运输道路。

打桩及运输噪声为不连续性噪声。

通过举例衰减公式预测(LP2=LP1-20lg(r2/r1)),机械噪声在空旷地带的传播距离较远。

项目西面的高楼房村距离项目区约210米,施工噪声影响不大,为45dB。

西面约90m的国际商住社区还在本项目后完成,故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只要项目合理安排施工,选用低噪等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2.5施工固废

项目占地面积较大,项目地势相对平坦。

挖方量略大于填方量,有一定的废土方外排,运至出口加工区设置的废土转存区,作为其他区域的回填土使用。

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该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收集并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固废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200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0.3kg/d.人计算,则每天产生60㎏生活垃圾,应委派专人集中收集至统一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3运营期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地厂房以租借的形式租给各企业进行使用。

现引进的企业类型、规模等还不能确定。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昆明出口加工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为:

珠宝玉石及钻石加工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电子及信息产品制造业、机电产品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等。

评价主要是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提出一些相应的要求。

3.3.1废水

根据规划,项目建成后,项目区不设住宿、食堂等建筑,生活废水主要为日常办公清洗废水。

另一部分是引进企业产生的生产性废水。

根据昆明市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项目占地总占地348.63亩,建筑面积464840m2,绿化面积74411.59m2,项目符合“日可回收水量在45立方米以上,日再生水需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要求,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必须同步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区内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中水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绿化、道路等。

对于产生重金属废水的企业,需在车间出口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才可排入项目区统一设置中水处理站。

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要求,项目区废水根据中水回用量的情况,废水部分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绿化、道路等。

剩余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后进入7#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区属于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第六污水处理厂已于2003年5月建成投产运行,现处理能力:

50000m3/d,处理工艺:

A2/0。

现仍有约3.5×104m3/d空余处理能力,能接纳项目的废水。

项目废水经7#路污水管网进入宝象河截污干管进入第六污水处理厂。

根据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对区内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2009年底,出口加工区片区污水管网能与“滇池北岸”工程宝象河截污干管连通,而本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建设完成时间为2014年,届时,项目区污水进入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方案可行。

引进企业产生的废水部分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绿化、道路等,剩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后进入7#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

3.3.2废气

项目处于出口加工区的最南端,位于出口工区的上风向。

为减小对下风向的保税物流区及工业北标准厂房的影响,建议项目厂房不应引进产生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

引进企业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属于有组织排放的需设置除尘设备进行除尘,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的臭味,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处理工艺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等措施,类比其他项目的中水处理设施,臭味影响较小。

引进企业产生的废气需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要求。

3.3.3噪声

项目厂房建成后,引进企业的噪声主要是各种设备及转运汽车交通噪声等。

经类比分析噪声源强为65-95dB(A)。

项目应合理布局,靠近1#国际居住社区一侧应布置产噪较小的企业,将产噪大的企业布置于南昆铁路一侧。

空压机必须放置于单独的车间内,空压机基座采用阻尼减震基础,车间尽量封闭。

项目区道路内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根据规划,项目区退让1#道路大于50m,退让广福路采取以上措施,通过加强项目区绿化,各企业项目区厂界靠国际居住社区一侧确保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其余三侧能满足3类标准。

各企业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3.4固废

(1)生活固废

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在厂区设置垃圾桶,由专人负责清理至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房,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

(2)工业固废

引进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绝大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3)危险固废

引进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分类回收贮存,项目区各厂家分别设置储存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引进企业产生的固废只要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4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3.5符合规划及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好后引进相应的出口加工企业,属于出口加工区规划建设的项目之一。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昆明出口加工区区域开发规划。

项目区已纳入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类型为规划中的二类工业用地,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适合工业项目的长足发展。

项目周围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天然林、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等,项目的选址合理。

4.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保要求,环评提出以下环保措施。

4.1施工期治理措施

1、水土流失

因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建议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保设计方案”,按方案做好各项水保工程。

同时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渣土堆放、运输管理。

2、扬尘

(1)施工过程在土方开挖、搬运、填埋过程中产生地面扬尘,旱季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进行防治。

(2)实施标准化施工,工地配置防尘帷幕,缩短扬尘的危害周期。

3、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施工期使用临时的旱厕。

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设置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抑尘及施工,不外排,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4、噪声

为防止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对产噪较大的机械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产噪大的设备置于场地中央。

加强管理,避免费正常噪声的排放。

5、弃土及建筑垃圾

项目在空地上进行建设,场地已经平整。

施工期间主要产生一定的建筑垃圾,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处理:

(1)文明施工,按规定运送、处置建筑材料和渣土。

(2)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产生的建筑渣土应委托有资质的渣土运送单位处置。

(3)本项目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置,经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清运。

按照建筑垃圾的组成情况,经分捡后大部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2运营期治理措施

1、废气

(1)根据《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昆明市政府81号令),项目严禁使用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

严禁使用燃煤。

(2)引进企业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属于有组织排放的需设置除尘设备进行除尘。

(3项目设置的中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的臭味,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处理工艺采用地埋式或半地埋式等

(4)垃圾收集房产生少量臭气,垃圾收集采用密闭式,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减少异味影响。

2、废水

项目需统一建设中水处理站,企业产生的废水部分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绿化、道路等,剩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后进入7#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

对于产生重金属废水的企业,需在车间出口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才可排入项目区统一设置中水处理站。

3、噪声

项目建成引进企业后,为减小噪声影响,应合理布局。

靠近1#国际居住社区一侧应布置产噪较小的企业,将产噪大的企业布置于南昆铁路一侧。

空压机必须放置于单独的车间内,空压机基座采用阻尼减震基础,车间尽量封闭。

项目区道路内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将需要进行夜间作业的企业布置于远离国际居住社区的南昆铁路一侧。

4、固废

入住企业后,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在厂区设置垃圾桶,由专人负责清理至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房,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

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绝大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企业产生危险废物要求分类回收贮存,项目区各厂家分别设置储存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3其他措施要求

(1)项目区引进的企业的企业必须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2)严禁国家明令取缔关闭的“十五小”和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进入项目区,入住标准厂房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不发展《滇池保护条列》明令禁止发展的企业:

如钢铁、有色冶金、基础化工、石油化工、化肥、农药、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印染、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和燃料等污染严重的企业。

(4)不引进高耗水和水污染严重的企业。

(5)不引进高耗能、不采用清洁能源的企业:

(6)引进企业必须符合昆明出口加工区规划的要求。

(7)对应的根据昆明出口加工区的特殊要求,应重点发展下列企业入区:

1现有“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

如珠宝玉石及钻石加工产业中以进口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出口旅游产品的企业、生物制药产业中利用周边国家天然药物资源进行中间原药生产的企业、电子及信息产品制造业中生产供出口的医疗电子产品、电脑、手机等产品的企业;

2吸引国内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加工贸易企业:

如机电产品制造业中普通机械、内燃发动机、机床、电机、农用机械、小型电站设备、中小型客车类产品的总装企业;

3吸引东南亚、南亚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加工贸易企业;

4加工区内业产品出口率≥70%;

5专门为出口加工企业服务的仓储企业;

6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5.公众参与调查与分析

5.1调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随机发放公众参与问卷方式发放了50份个人调查问卷,主要对项目周边村庄和工厂的员工以问卷进行了调查。

同时定向的向云南大学杨浦校区管理委员会、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名泰文化培训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大观山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中心、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广卫村民委员会、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共计10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团体调查问卷。

5.2调查表意见统计及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96%的参与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有4%的参与者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项目的建设。

在公众参与调查中大多数人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没有大的影响;大多参与者都认为项目施工期会对其生活有一定影响,但可以接受。

被调查者中90%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5.3公众调查意见综合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被调查人员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但项目建设应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严格进行,在施工期及建成营运期间要加强环保管理。

对10家单位的调查结果可知,各部门对项目都表示支持。

表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经开区经济的发展。

各单位均提到项目要加强环保设施和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综合调查结果,对于项目的建设当地公众大多都表示支持的态度,无人反对。

大多数认为项目建设将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公众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评价中对公众的意见进行了采纳,提出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方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采纳公众提的好的意见,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与周围企业和公众协调好关系。

6.评价结论与建议

项目位于昆明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南标准厂房的建设,能够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能够更好的为入住的企业服务,实现出口加工区的快速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项目运行后,对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属于标准厂房的建设,建好后出租给企业使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符合昆明出口加工区的规划。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在采取合理处置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施工期影响时间较短,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项目建设的厂房以租借的形式租给各企业进行使用。

应按规划要求引进符合要求的企业。

采取措施,使企业产生的废水部分进入统一设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绿化、道路等,剩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后进入7#路市政污水管网。

综上所述,项目只要采取措施确保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均符合环保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保证环境功能目标的实现。

项目按规划要求引进符合要求的企业。

从环境角度考虑,昆明出口加工区工业南标准厂房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附表1环保投资分项估算表

项目

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临时环保投资

210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30

雨污分流管网、中水处理站

800

化粪池

80

垃圾房等收集系统

15

绿化

1133

合计

2568

附表2环境监理计划表

环境问题

环保措施要求

执行单位

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期

施工扬尘

洒水抑尘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部门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废水

沉降池沉降后回用于施工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部门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噪声

合理布局,控制时间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部门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生活固废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当地环卫部门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运营期

废水

化粪池、中水处理站

项目方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生活垃圾

垃圾收集房

项目方

当地环卫部门

经开区环境监察部门

附表3拟建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处理措施

处理对象

处理效果

1

生产废水

中水处理站

生产废水

达GB/T18920-2002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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