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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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样
培 训 材 料
(内部参考资料)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 录
一、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1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验检测的相关知识 …………………4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材料取样及检测规定 ……………6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验检测项目…………………………41
五、评定的有关知识……………………………………………44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2]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 设 部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临督部门对共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签字。
检测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验检测的相关知识
一、试验检测资料的重要性和特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试验检测资料市施工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逐步积累和形成的,它的管理和编制除要满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221号文)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外,还要满足试验检测方面的强制定标准、规范以及检测规程。
特点:
同步及时性、准确完整性、真实可靠性、合法有效性。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验检测基本流程:
工程开工前,原材料进工地后,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规定见证取样,填写原材料及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委托单,在见证人员签字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后,与见证人员一道将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收样人员接受样品,并在委托单上签字编号后,将委托单两联返回见证取样及送样人员,作为日后领取检测报告的凭据。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要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规定留置混凝土、砂浆试件,按规定养护条件养护至规定龄期后,填写混凝土、砂浆试验委托单,在见证人员签字并加盖鉴证单位公章后,与见证人员一道将试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收样人员接受样品,并在委托单上签字编号后,将委托单两联返回见证取样及送样人员,作为日后领取检测报告的凭据。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成后,还要按规定进行现场工序施工质量检测、基础及主体验收备案结构安全性能抽检和功能性试验检测。
施工单位领取检测报告后,应按规定进行混凝土、砂浆强度及其它指标的评定并归档。
三、委托单的填写:
1.重要性:
委托单(委托书、委托合同、检测合同、检测协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是检测工作的第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原是基础资料,柿霜发交易的凭据,是收取检测费的凭据,是索赔申诉处理争议的凭据。
必须严肃认真的对待和填写,委托单调谐的质量反映了一个试验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和水平,也是一个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缩影。
2.委托单填写的基本要求:
信息量要准确齐全完整。
(1)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生产厂家、见证单位要用全称,要与合同、图纸相一致,不要用简称或习惯称呼。
(2)委托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国标、行标、企标)要填写准确。
(3)型号规格、注册商标、送样数量、代表数量、进厂(出厂)日期、出厂批号、样品状态特征描述、样品处置要求等要填写完整。
(4)委托人要签字,要留有联系方式。
(5)见证人要签字,见证单位要盖章。
见证单位的重要性,要对样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仅对来样负责一对样品所代表的母体质量负责
(6)其它约定:
取报告日期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材料取样及检验规定
一、水泥
取样规定:
按同一生产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用于混凝土工程市,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用于其他工程时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水泥为一批。
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样不少于一次,每次数量要为20kg。
取样方法:
取样要有代表性。
一般在各方见证下从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取样数量为20kg,编分为二等份,按规定由买卖双方签封。
一份由买方送试验室检验,一份由卖方密封保存40天。
常规检测项目:
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细度
检测依据:
GB175-2007 GB/T1346-2001 GB/T1345-2005
二、建筑钢筋
取样规定:
1.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炉罐号、等级、品种、尺寸、同一次进工地为一检验批。
2.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小于60t仍按一批计。
3.对连续进工地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工地的钢筋处理。
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检验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取样数量:
低碳钢
热轧网
盘条 钢筋混凝
土用热轧
光圆铡筋 钢筋混凝
土用热轧
带肋钢筋 钢筋混凝
土用余热
处理钢筋 冷轧带
肋钢筋 冷轧扭
钢筋
预应力混
凝土用热
处理钢筋 预应力
混凝土
用钢丝预应力混
凝土用钢
绞 线
拉伸
试样 1根
2根
2根
2根
1根
2根
2根
1根/盘
3根
冷弯
试样 2根
2根
2根
2根
2根
1根
化学
成分
试样 1根
1根
1根
1根
1根
1根
1根
应力
松弛1根
>1根
重量
偏差1根
3根
反复
弯曲2根
1根/盘
取样方法:
任选2根钢筋,每根只能截取l根拉伸试样,l根冷弯试样,每根先去掉端部500mm后,再分别截取l根拉伸试样和l根弯曲试样。
拉伸试样长=5d+250~300mm,冷弯试样长=5d+150mm。
检测依据:
GB/T228-2002 GB/T232-1999
评定: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三、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取样规定:
1、对硬度有严格要求的锚具,在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产品锚固多根预应力钢材的锚具和夹具,不超过10000套为一验收批。
2、锚固单根预应力钢筋的或夹具,不超过2000套为一验收批;
3、连接器不超过500套为一验收批;
4、后张发连接器与锚具相同。
取样数量:
1、外观质量:
l0%且不少于10套。
2、硬度:
5%且不少于5套。
3、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
四、钢筋焊接与机械连接
(一)钢筋焊接骨架:
取样规定:
1、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片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为一批。
2、每3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
3、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取样数量:
1、剪切试验:
3根。
2、拉伸试验:
纵向横向各取l根。
3、外观检查:
每批抽查5%,且不少于5件。
(二)闪光对焊
取样规定:
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2、同一台班内焊接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3、封闭式箍筋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取样数量:
拉伸试验:
3个 弯曲试验:
3个
外观检查:
每批中随即抽取l0%的接头。
取样方法:
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拉伸试样长=8d+250mm,弯曲试样长=5~7d+150mm,弯曲试件受压面的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应消除,且与母材外表齐平。
常规检测项目: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外观检查
检测依据:
JGJ/T27-2001 JGJl8-2003
(三)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
取样规定: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形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3、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取样数量:
1、工艺试验:
3个;
2、施工试验:
3个;
取样方法:
每批应从成品中随机切取,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拉伸试件长度=500mm。
常规检测项目:
拉伸试验、外观检查
检测依据:
JGJ/T27-2001 JGJl8-2003
搭接(帮条)长度:
Ⅰ级钢筋 单面焊≥8d 双面焊≥4d
Ⅱ级以上钢筋 单面焊≥lOd 双面焊≥5d
(四)钢筋电渣压力焊
取样规定:
同上;
取样数量:
同上。
(五)钢筋气压焊
取样规定:
同上;
取样数量:
同上。
(六)钢筋机械连接
检测项目:
1、工艺检验:
(1)接头试件抗拉强度试验
(2)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验(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2、现场检验:
(1)接头试件抗拉强度试验
(2)外观质量检查
取样规定:
1、工艺检验:
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2、现场检验:
(1)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的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2)钢筋母材以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交货状态的为一批,每批不大于60t,不足60t也为一批;
(3)在现场连续l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l次合格率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取样数量:
1、工艺检验:
接头抗拉强度试验:
3个;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验:
3个;
2、现场检验:
接头抗拉强度试验:
3个。
取样方法:
1、工艺检验: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2、现场检验:
接头抗拉强度试件,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
3、拉伸试件长度:
5d+250~300mm
检测依据:
JGJl07-2003 GB/T228-2002
五、普通混凝土
(一)砂
取样规定: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为一批;
2、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以一批论。
取样数量:
1、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每组约l0kg。
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拌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
常规检测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
检测依据:
JGJ52-2006或GB/Tl4684-2001
(二)卵石或碎石
取样规定: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为一批;
2、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以一批论。
取样数量:
1、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每组约80kg (最大粒径>40mm取120kg)
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拌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
常规检测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
检测依据:
JGJS2-2006或GB/Tl4685-2001
(三)混凝土用配合比
取样规定:
1、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个中原材料试样;
2、如采用非引用水拌合混凝土时,应按混凝土用水取样规定抽取水试样。
取样数量:
1、水泥:
约50kg; 2、砂:
约lOOkg; 3、石子:
约150kg;
4、水:
约10kg; 5、外加剂:
约l.5kg。
(四)混凝土抗压试块
取样规定:
1、每拌制l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每一现浇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l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取样数量:
每组三块。
取样方法:
每组3块试件均应由砼浇注地点从同一盘砼中取样制作;混凝土应分两次装模,用一根长600mm,直径为l6mm的光园钢筋、端部磨圆的捣棒插捣,插捣次数一般每100Cm2截面积上不少于12次,插捣完毕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捣数次,最后刮除多余混凝土抹平。
在温度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二昼夜拆模;在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标养室内,亦可以在20±3℃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28天,进行抗压试验。
常规检测项目:
抗压强度
检测依据:
GB/T50081-2002 GB50204-2002 GBJl07-87
标准试件尺寸:
150×150×l50mm
非标准试件的换算系数:
100×100×lOOmm 0.95
200×200×200mm 1.05
(五)混凝土抗折试块
取样规定:
1、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理混凝土每天或铺筑200立方米,抽取2组。
每1000-2000立方米再增加l组;
2、民航机场道面,高速公路混凝土板铺筑400立方米抽取2组,每1000—2000立方米再增加l组。
取样数量:
每组三块。
取样方法:
同上
常规检测项目:
抗折强度
检测依据:
GB/T50081-2002
标准试件尺寸:
150×150×600(550)mm
非标准试件的换算系数:
100×100×400mm 0.85
(六)混凝土抗渗试块
取样规定:
1、抗渗试件的留置组数是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可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2、但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3、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4、应采用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抗渗性能。
取样数量:
每组六块。
取样方法:
每组6块试件均应从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在温度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拆模。
在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标准养护室内,亦可以在20±3℃不流动的水中养护28天,进行抗渗试验。
常规检测项目:
抗渗性能
检测依据:
GBJ82-85 GB50204-2002
标准试件尺寸:
175×185×150mm的圆台体
(七)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取样规定:
1、芯样应在结构和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及具有质量代表性部位上钻取;
2、钻芯法不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钻芯法不适用抗压强度低于10Mpa的混凝土。
取样数量:
1、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2、对构件的局部区域进行检测时,应由检测单位提出钻芯位置及芯样数量。
(八)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取样规定:
1、当混凝土表层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例如遭受火灾、化学腐蚀、硬化期间遭受冻伤或内部有缺陷等,不允许使用本法;
2、测试前表层遭受短期湿润混凝土,应经风干后测试;
3、遭受冻结的混凝土,应使其解冻后测试;
4、蒸汽养护混凝土,应在构件出池经自然养护7d后测试;
5、体积小,刚度差或测试部位厚度小于10cm的构件,当测试中不能确保其无颤动时,均应设置支撑固定后测试。
取样数量:
1、单个检测;
2、批量检测:
同批30%抽样且不少于10件。
(九)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取样规定:
1、本法不使用于遭受冻害、化学侵蚀、火灾,高温损伤的混凝土;厚度小于l00mm的构件;表面温度低于-4℃或高于60℃的混凝土;
2、回弹时按回弹法的规定检测;
3、超声测点应布置在回弹测试的同一测区内。
取样数量:
1、当按单个构件检测时,应在构件上均匀布置测区,每个构件上的测区数不应少于l0个;
2、按批抽样检测时,构件抽样数应不少于同批构件的30%,且不少于10件,每个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
3、对长度≤2m的构件,其测区数不应小于3个。
(十)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取样规定:
1、检测点周围200*200mm区域混凝土表面应平整;
2、如有冻伤、烧伤、腐蚀、高温烤酥、深度炭化等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时,应作必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伤内部混凝土。
取样数量:
1、单个检验:
≥5个测区;
2、批量检验:
不得少于总数30%。
六、混凝土外加剂
(一)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
取样规定:
掺量大于1%,lOOt为一个批量。
不足lOOt亦按一批量计。
掺量不小于1%,50t为一个批量。
不足50t亦按一批量计。
取样数量: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量。
(二)早强剂、早强减水剂
取样规定:
掺量大于1%,lOOt为一个批量,不足lOOt亦按一批量计;掺量小于l%,50t为一个批量,不足50t亦按一批量计。
取样数量: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量。
(三)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
取样规定:
同上;
取样数量:
同上。
(四)引气剂、引气减水剂
取样规定:
同上;
取样数量:
同上。
(五)膨胀剂
取样规定:
日产量超过200t,以不超过200t为一批量,不足200t时,以日产量为一批量。
每一批号为一取样单位。
取样数量: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
(六)泵送剂
取样规定:
1、年产量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按一个批量计;
2、年产量500t以上的每30t为一批,不足30t也按一个批量计。
取样数量:
0.2t水泥所需数量。
(七)防冻剂
取样规定:
每一品种的防冻剂,每50t为一批量,不足50t亦按一批计;
取样数量:
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量。
(八)防水剂
取样规定:
年产不小于500t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
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
取样数量: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
(九)速凝剂
取样规定:
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按一批计;
取样数量:
1、每一批应于l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250g,共取4000g;
2、取出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试验,一份存查。
七、墙体材料
(一)烧结普通砖、装饰砖
取样规定:
同一等级、同一品种l5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l5万块的按一批计;
取样数量:
l、50块(nl=n2=50); 2、尺寸偏差:
20块; 3、强度等级:
10块; 4、吸水率及饱和系数:
5块; 5、泛霜:
5块; 6、石灰爆裂:
5块; 7、冻融:
5块。
取样方法:
外观质量检验样品从产品垛中用随机取样法取样,其它检验项目的样品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常规检测项目:
强度等级 冻融 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
泛霜 石灰爆裂 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检测依据:
GB/T5101-2003 GB/T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