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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

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空调出口

基地项目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目录

 

一、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二、项目监理部岗位职责与权限

三、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2)要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3)要认真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4)要遵守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办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

(5)要及时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6)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注册。

(7)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品、礼金。

(8)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9)不得为被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承包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10)不得弄虚作假,对于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

(11)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伪造监理资格证书。

(12)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要保密的事项。

第二章项目监理部岗位职责与权限

本监理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将严格遵照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开展监理服务。

(一)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1、项目监理部的职责与权限

项目监理部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合同文件,对本项目监理部所辖施工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程支付、工程进度、合同及其它事项管理等进行监理服务。

主要职责如下:

⑴主持召开工地日常协调会议或临时性会议。

⑵审批部分工程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案。

⑶审批承包人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及施工放线成果。

⑷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停工令和复工令。

⑸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己完合格工程进行计量。

⑹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⑺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的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⑴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领导监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编制监理工作计划;审核并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对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

⑶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给予批准。

⑷组织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审查等,组织召开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在监理权限内主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组织对承包人、分包人的资格和工程分包内容、数量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合同规定由业主审批的须报业主审批。

定期向上级单位和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应提出祥细的书面报告,供业主评估决策;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和改进意见。

检查监督施工合同文件的执行,调解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审阅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组织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奖励或处罚。

组织合同工程交工初验的工程质量评定;组织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审核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及其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

2、总监代表的职责与权限

⑴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其所分管的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其所分管监理工作负责。

⑵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⑴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对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⑵全面熟悉本项目监理部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审查本项目监理部范围内承包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初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及其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承包人落实;检查承包人实际进度,当与计划偏差较大时,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⑶对本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令。

⑷参与审查工程变更,提出一般变更审查意见;审查延期和索赔的申请,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

审核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报业主签认。

加强所属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审阅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监理日记,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组织审查承包人上报的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的措施。

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内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⑴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内业监理业务。

⑵负责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内业管理工作(包括承包人质检资料),定期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台帐,收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定期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系统性内业资料检查,监督各专业监理人员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本项目内业管理台帐和制定内业管理细则。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项目内业管理状况,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工程照片的收集、分类、归档;工程收尾阶段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按照竣工文件归档要求进行内业资料系统、完整地收集、分类整理,配合上级部门内业验收。

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⑴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安全监理业务工作。

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报业主。

⑷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责任制。

⑸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审核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

⑹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布置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挂牌情况,安全设施不到位,施工机械未通过安全验收不得施工。

⑺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⑴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环保监理业务工作和制定环保专业的监理细则。

⑵检查督促承包人对环保制度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⑶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环保制度,野蛮施工的行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的,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行,重大事项的停工整改报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后实行。

提出或配合专业部门提出环境监测方案,以监测结果指导环保监理工作:

参与环保事故的调查取证。

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1、监理工作制度

⑴施工准备期监理工作制度

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熟悉和了解设计图纸,与承包人一道听取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及图纸中有关技术要求等问题,提出复查设计图纸时发现的差错、遗漏,请设计单位给予答复,并认真做好记录交设计人员签字确认,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②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承包人已完成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并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签字予以确认。

③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原材料(如出厂证明、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要进行抽样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构件不得用于本工程,并通知承包人及时清退出场。

⑵施工服务期监理工作制度

①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再由总监签认交承包人执行。

②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要求承包人限期纠正并复验。

对较严重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经总监签字后交承包人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复验,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如检查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字并报总监和业主处理。

③旁站监理制度:

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

在编制监理计划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进行全过程跟班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对一般的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调查、了解、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后,与业主、承包人共同研究处理措施,交承包人进行整改并由监理工程师复验达标。

对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业主,由业主召开有关专家及设计单位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方案,交承包人进行返工和整改,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验收。

有关费用支出由事故责任方支付。

⑤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发现偏差及进度滞后,应查找原因,提请承包人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⑥监理月报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按时编写监理月报报业主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当月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重大事宜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写。

⑦工程验收制度:

由承包人填写“竣工验收申报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及有关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初验,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资料,实测单位工程的几何尺寸及实体观感质量,根据初验结果及对分部分项工程抽检评定的情况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之处,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

协助业主组织正式的竣工验收。

⑧工地例会制度:

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工地例会。

检查上周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上周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对下周施工项目提出质量预控措施,对下周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调整意见。

协调处理影响工程建设的其它有关问题,

2、会议制度

监理的会议制度是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手段,监理会议制度执行得好,有利于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履行合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监理会议一般分为工地会议、监理部内部会议、临时性会议。

⑴工地会议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施工准备就绪正式开工之前召开。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须出席会议,施工主要技术人员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指定会议记录人员,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分发各单位。

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议程:

●业主、监理、承包人各自介绍组成人员及组织机构。

●介绍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情况。

●监理评述施工准备情况及安全、环保方案。

●业主说明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征地、拆迁及临时用地情况。

●监理单位说明监理工作准备情况。

●明确施工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等。

●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②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的召开时间由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一般每周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召集并主持;业主代表、承包人代表、施工负责人、分包人代表参加。

主要议程为:

●检查上次工地会议执行情况及研究决定某些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计划执行情况和滞后原因,解决措施。

●工程质量问题及解决办法。

●用地拆迁、后续图纸、应付工程款等应由业主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

●有关索赔及索赔意向的申述和讨论(必须召开专门会议)。

●至下次工地会议期间的施工安排(含下月工程计划)。

●会上决定的其它事项。

③监理部内部会议

监理内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主持,驻地办组成人员参加。

主要讨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监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临时性会议

索赔、变更、安全、质量事故等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进行研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定记录人员,会议后写出会议纪要。

3、监理人员在岗制度

⑴监理巡查

①各级监理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天均应按制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当工地有施工情况时,必须保证对工地的巡查次数,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各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工地进行一次巡查,巡查范围应涵盖所辖标段区域内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地方事务、进场原材料、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以掌握工地施工进展动态。

监理工程师对工地的巡查应详细的记录在施工监理日志中。

②当遇到特别恶劣的自然气候,如连降暴雨时,必须保证在雨后的第一时间内对工地现场进行巡查;必要时在降雨期间应对工程施工重要部位及自然灾害可能产生影响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重点巡查,以确保施工期间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③现场监理员除必须保证自身的巡查工作以外,还必须负责整个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与旁站工作的管理;有督促各级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在岗尽职,完成各自的监理职责的义务。

⑵监理检查

各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必须依据规定频率(20%~30%)完成对承包人所有施工项目的抽检工作,同时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必要的工程项目及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①施工现场所有工程施工项目的实体质量与外观情况。

②试验工作的运转情况,如抽样检查、台帐、资料、标准试验等。

③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安全、环保与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⑤信息收集、内业资料的整理与完成情况。

⑥必要的检查事项。

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检查工作,且须在监理日记中体现检查过程与检查结果,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必要的指示、指令或汇报等形式,督促承包人及时纠正,以便更好地指导工程施工。

各级监理人员均应保证每天至少一次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指导,有对可能影响工程施工的任何情况进行检查的义务。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督促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应有督导记录。

对于监理员未能按照要求对工地进行检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承担相应的管理疏漏责任。

同时,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按照要求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于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要求对工地进行检查的,驻地监理工程师须承担相应管理失职责任,对因专业监理工程师因违规违纪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批评、通报及处罚的须承担处罚责任。

⑶监理旁站

各级监理人员均应按照要求,履行需旁站项目的监理旁站义务。

①旁站监理人员需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部位,如:

基础桩基工程、砼的浇筑、等进行全过程旁站,同时需旁站的项目应涵盖明确要求需旁站的其它主要施工项目或部位。

②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旁站日志做好旁站记录,资料的填写需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③旁站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所旁站项目旁站过程的连续性,无故不得脱离岗位,若因特殊原因需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汇报,并需有相应人员替岗。

④旁站过程中若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不得隐瞒,更不得纵容包庇承包人。

⑤主管人员应加强对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的管理,若旁站监理人员有发生违规违纪而受到批评、通报及处罚的,主管人员须承担相应的失职及连带处罚责任。

4、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部档案资料原则上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必须进行登记。

监理人员可借阅,并可根据需要制作备份。

借阅时应办理手续,阅毕及时归还。

驻地办档案资料分以下几类:

⑴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⑵设计文件。

⑶监理机构与人员档案。

包括机构设置及人员的简历、分工、进退场日期等。

⑷项目监理部设备档案。

包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交通与通讯工具等。

⑸与业主往来的文书函件。

⑹与质监站往来的文书函件。

⑺与承包人往来的文书函件。

⑻与其他单位(含设计单位)往来的文件函件。

⑼监理月报。

⑽监理通知与现场指令。

⑾质量保证资料。

包括原材料试验报告、标准试验报告、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等。

⑿会议纪要。

包括工地例会纪要、现场协调会纪要及其它会议纪要等。

⒀计量与支付凭证。

⒁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文件。

⒂监理日志、旁站日志。

⒃工程照片。

5、监理廉政制度

⑴廉政建设制度

①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

②接受当地纪律检察部门的监督。

③监理人员执行监理任务时应遵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不得接受贿赂而损坏业主的利益。

④监理工作中应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凭数据说话,不得把质量问题作交易。

⑤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与承包单位发生监理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经济关系。

⑥监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业务及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等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

⑦监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向承包单位提出个人工作以外的要求。

⑧监理人员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一次给予警告,二次予以清退,决不姑息,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⑵监理工程师廉政制度和工作措施

①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方针和政策。

②严格执行业主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接受上级领导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自觉遵守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办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任何活动。

④不参与所监理项目的工程承包施工,不介绍或指定施工队伍,也不介绍或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所用设备的供应商。

⑤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或礼品。

⑥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不隐瞒工程质量事故,不拿工程质量做交易而损害业主的利益。

⑦对于违规、违纪的监理人员,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

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⑶监理人员勤政廉政奖惩办法

①监理人员严格遵守项目监理部工作纪律、项目监理部廉政建设制度,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的根据不同职级每年给予廉政奖。

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4条,参与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的,勒令立即停止参与,给予一定数目的罚款,并报请业主停止工程承包。

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5条,收取被监理单位礼金的,勒令退还,并处以3~5倍罚款。

对于违反廉政建设制度第6条,拿工程质量做交易而损害业主利益的,报请业主同意,立即予以清退。

对于其它违纪、违规的监理人员,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清退。

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生活管理制度

⑴认真执行作息制度,除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外,应根据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按时就餐。

休息时间要安静,不得随意打扰他人。

⑵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电、节水,不浪费粮食。

⑶搞好卫生值日工作,自觉维护驻地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⑷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注意树立自身和公司形象。

⑸晚间不得擅离住地,不准单独到娱乐场所游玩。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外面过夜。

⑹注意防火、防盗,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并锁好门窗。

7、考核奖罚规定

⑴凡是不遵守作息时间的,无故睡懒觉,迟到、早退者,初次罚款1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四倍,依次类推(下同)

⑵回家探亲、离开监理部或工地现场不请假者,初次罚款20元。

⑶在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过程中擅离职守的,初次罚款100元。

⑷现场检查或资料签认把关不严的,初次罚款20元。

(5)对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屡屡造成公司名誉损失的监理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予以清退;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工作出色的监理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优先考虑提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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