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内部学习资料总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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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内部学习资料总说明

四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定额总说明与规则总则

一、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定额,即规定的额度,或称数量标准。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组织和生产技术条件下,)完成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单

位合格产品,人工、物力(材料、施工机械)消耗的数量标准。

企业定额,系指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所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

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本定额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在定额性质、定额作用、表现形式(含:

章节划分、项目设置)和消耗量水平等方面,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有很大差别,与此前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差别尤为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本定额已将过去必须执行的法令性定额,改变为允许建筑企业自由选择、或允许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的

参考性定额。

(二)定额作用:

1、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2、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

3、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施工图预算,包括设计施工图预算和业主为确定待建工程造价需要编制的工程预算。

(三)使用条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本定额的基础数据,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准确反映社会平均消耗的原则,进行计算与取

定。

超出上述条件时,应增加有关费用或调整消耗量定额中相应子目的水平,例如,在非合理施工工期内

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用,应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表现形式:

1、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

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过去,定额按工程内容所在建筑物部位分章,本定额改变为按施工工艺分章。

同时,本定额把建筑物

(或构筑物)实体消耗(即,设计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也即,定额第一~九章的内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即,定额第十章内容)分开,以便于建筑企业市场竞争与成本控制使用。

2、项目设置:

本定额将过去分项综合、工序综合的综合定额,改变为分项独立、必要时工序剥离的单项定额。

凡可以单独列项的,本定额均单独列项,力求项目设置最大限度地接近工程实际。

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这在本定额中得

以充分地体现。

本定额的定额编号采用三段编码。

第一段为章号,第二段为节号,第三段为子目号。

例如,5—3—10

子目,是指第五章、第三节、第10条子目。

这些为以后编制补充定额留下了空间。

新编补充定额,应根据章、节内容插入,避免每一章最后形成拥挤混乱的现象。

3、本定额将过去量价合一的定额兼单位估价表形式,改变为量价分离的单纯规定额度形式。

4、本定额统一了定额计量单位,除钢筋、金属结构制作等计量单位为基本单位外,其余均以10为计量单位,方便了用户使用。

5、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6、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1、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2、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

凡可以具体计算的材料,均为主要材料,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无法计量或材料消耗量太少的材料,为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其主要材料损耗率一般控制在2%以内。

4、本定额中的施工用周转性材料,已在相应子目中列出一次摊销数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以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计入,其配合比按鲁建标字[2001]8号文件的规定计算。

6、定额中主要材料未计价的子目,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1)子目中列有“(××)”者,例如:

2-3-1,钢筋混凝土方桩(10.1000)等,括号中的数量为主要材料(方桩)的定额消耗量,括号示主要材料价格,未进入相应价目表基价。

(2)子目中未体现主要材料,例如:

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子目等。

以上两类子目,若主要材料为现场制作,其制作应另套相应制作子目;若主要材料为成品进场材料,该子目的基价应予换算。

7、定额中的木材,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木材;进入施工现场的木材,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由于进场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导致的烘干费用,由木材的采购供应方承担。

特殊情况下,合格木材仍需烘干,其费用按实计算,并进入定额直接工程费。

8、定额中的砂,为符合规范要求的过筛净砂。

定额中过筛净砂的消耗量,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系数、过筛损耗以及配制各种砂浆、混凝土时的操作损耗。

但,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现场的筛砂用工。

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中的过筛净砂,按每立方米0.30工日,另行计算。

混凝土用砂、以及除砂浆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计算过筛用工。

定额3-5-8砂浆用砂过筛子目,系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用砂的过筛用工,按10m3定额砂(过筛净砂)体积计算。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以85年《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班组产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计算确定,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

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2、对无法计量或机械消耗量太少的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3、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本定额第十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之间的主要分界:

1、定额所有子目,无论单项、还是综合项,均不包括土方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规定计算。

2、定额中凡涉及钢筋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钢筋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四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

3、定额中凡涉及混凝土的子目(综合解释中构筑物的补充子目除外),均不包括混凝土搅拌、制作及泵送内容,发生时按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4、定额中凡涉及砂浆、混凝土的子目,均不包括掺加剂内容,发生时,泵送混凝土的泵送剂按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5、定额中凡涉及油漆的子目,均不包括设计文件规定的油漆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九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定额子目中的防护性油漆工料不扣除。

6、定额所有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脚手架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

7、定额所有子目,均不包括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8、定额中凡涉及预制加工厂加工的半成品构件的子目,如:

预制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成型钢筋、木门窗等,其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三节相应规定计算。

9、定额中凡涉及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模板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10、大型机械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五节相应规定计算。

以上涉及定额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的内容,详见定额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附表。

(九)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分界:

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不仅取费计算不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分界十分清楚,如下表右列。

在定额计价方式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包括的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相同,如下表右列;除此以外的、消耗量定额的其他内容,均属于实体项目。

序号

消耗量

定额

项目名称

原规定

现规定

(同:

工程量清单规定)

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

1

6

排水与降水

2

4中

泵送混凝土费

3

1

脚手架

4

2

垂直运输机械

5

超高人工、机械增加

按基数分项工程的归属归类

6

3

构件运输及安装

吊装机械费除外的其他费用

吊装

机械费

7

4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

8

5

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

(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的分界: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是一个单项工程中两个相互独立、互不相同的单位工程,它们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不同,费率不同,取费基数也不相同。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应各自单独编制预、结算。

一般地说,建筑工程,系指建筑物的主体工程,如:

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墙体工程、柱、梁、板、楼梯等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屋面工程等,即消耗量定额除第九章以外的工程内容。

装饰工程,系指建筑物主体施工完成后、在主体外表面继续进行施工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顶棚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油漆、涂料、裱糊、和零星装饰工程,即消耗量定额第九章的工程内容。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容易发生交叉的主要工程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具体归属,如下:

1、门窗工程:

在定额计价方式中,第五章全部工程内容(包括:

第二节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第八节木结构,其余各节门窗工程),均属于建筑工程。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第五章第二节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第八节木结构,属于建筑工程;其余各节门窗工程,属于装饰工程。

2、其他容易发生交叉的工程内容: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建筑工程量清单、或装饰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清单项目,应包括消耗量定额哪些分项工程(子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的下半部分指示得非常明确。

反过来说,消耗量定额某分项工程(子目)归属于哪一个清单项目一经确定,就相应地确定了它归属于建筑工程量清单、还是归属于装饰工程量清单。

归属于建筑工程量清单,就应按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归属于装饰工程量清单,就应按装饰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

例如,建筑工程量清单的屋面卷材防水项目(项目编码010702001),应包括防水层下的砂浆或混凝土找平层。

这就是说,当砂浆或混凝土找平层作为屋面卷材防水的找平层时,由于屋面卷材防水属于建筑工程,因此,该找平层也属于建筑工程,所以,该找平层应与屋面卷材防水一起,按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

不应因为找平层子目在第九章,而该找平层子目单独进行装饰工程取费计算。

在定额计价方式中,面层的附属层次归属于建筑工程、还是装饰工程,依其附属的主层次确定。

例如,屋面工程属于建筑工程,那么,屋面防水层、保温层上、下的找平层,也属于建筑工程,因此,屋面找平层应与防水层、保温层一起,按建筑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

不应因为找平层子目在第九章,而该找平层子目单独进行装饰工程取费计算。

同理,消耗量定额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归属于建筑工程、还是装饰工程,依其所服务的单位工程确定。

例如,楼、地面工程属于装饰工程,楼、地面面层下的混凝土垫层作为面层的附属层次,也属于装饰工程,那么,为浇注混凝土垫层服务的垫层模板,自然也属于装饰工程。

因此,楼、地面混凝土垫层的模板应与楼、地面一起,按装饰工程的相应规定进行取费计算。

不应因为混凝土垫层的模板子目在第十章,而该模板子目单独进行建筑工程取费计算。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其他容易发生交叉的工程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具体归属,如下表:

消耗

定额

工程内容

习惯做法

(某些软件做法)

现规定

(同:

工程量清单规定)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1

1

楼、地面垫层

实体项目

实体项目

2

4

楼、地面垫层、地面的混凝土搅拌

实体项目

实体项目

3

1

楼、地面垫层、地面的钢筋

实体项目

实体项目

4

1

楼、地面防水的找平层、

屋面防水、屋面保温的找平层

实体项目

实体项目

5

1

装饰工程脚手架

措施费

措施费

6

2

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措施费

措施费

7

2

装饰工程超高人工、机械增加

措施费

按基数分项工程

的归属归类

 

工程费

8

4

楼、地面垫层、地面的混凝土模板

措施费

措施费

9

5

装饰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

措施费

措施费

(十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其他定额的分界: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原有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二次装修工程,执行修缮定额;新建建筑物的装饰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二次装修工程,系指建筑物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再次对建筑物外部装饰、内部装饰进行全部、或局部的重新设计,改变其原貌(或原有做法),以使其面貌一新(或达到新的使用功能)为目的的装修工程。

新建公共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装饰工程,无论由原主体施工单位施工、还是由甲方另行单独发包,均执行建筑定额。

新建住宅或商住楼,其屋面防水保温、外墙装饰、外墙窗、单元门、分户门以及公共部位的装饰工程,无论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还是主体施工完成后单独施工,均执行建筑定额。

户内装饰工程,若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执行建筑定额;若由业主接收房屋后自行发包施工,执行修缮定额。

2、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分界:

(1)道路,以厂区(或小区)范围为界。

厂区(或小区)范围以内的道路为建筑工程道路,执行建筑定额;范围以外的道路为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

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也属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

(2)排水管道,以其接入的市政管网的第一座检查井为界。

第一座检查井以内的管道,为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执行建筑定额;第一座检查井及与市政管网相连的管道,为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

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位于道路之下的排水管道,也属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

(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子目,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中的单独竖向土石方的挖、运、填等相应工程内容。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将与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内容相结合,在下文中一一阐

述。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一部分,是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的唯一依据。

本规则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一)总则阐述了工程量计算规则制定的目的、作用及计算依据等内容。

1、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

2、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应

依据本规则。

3、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也可与企业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将过去规则单纯为定额服务、与定额合二为一的一体形式,改变为面向社会、单独成册的独立形式,这绝非仅仅是印刷形式的简单改变。

其作用是将工程量计算与消耗量定额剥离、与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分开,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本规则,不仅与消耗量定额的章、节、甚至子目相对应,而且与消耗量定额水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相适应。

也就是说,依据本规则计算的工程量,执行消耗量定额是正合适的,无须另行考察定额水平。

因此,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如果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施工定额,那么,该企业定额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项目工作内容以及定额水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等方面,均应与本规则相适应。

这样,该企业定额才可以与本规则配套使用,不同定额之间才可以统一在本规则的基础上相互比较。

也只有这样,本规则才能起到统一全社会工程量计算的作用。

4、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二)计算精度:

1、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1)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长度计算的为米(m)。

(4)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2、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

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节的内容相结合,在下文中一一阐

述。

三、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关系:

(一)定额计价方式:

在定额计价方式中,消耗量定额的每一个分项工程(子目)的工程量,均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而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仅与消耗量定额的章、节、甚至子目相对应,而且与消耗量定额水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相适应。

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可将设计文件和过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可读数量,

一一计算清楚。

它所计算的,是一个个独立分项工程、甚至是工序剥离的分项工程的数量,是准确(或基本准确)的、可用于施工过程中的计件计量(人工、机械)、和材料计量(备料、投料)的实际工程量。

定额计价方式的计价过程是:

首先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逐一计算单位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子目)的实际工程量;然后根据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逐一套用相应的消耗量定额子目;最后针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全部分项工程,统一进行所有的取费计算。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系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工程数量计算规则计算而得。

工程数量计算规则,以及与工程数量计算规则配套的项目编码(前9位)、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是全国统一的(即,四统一),它不与任何定额相对应。

依据工程数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一般是以一个综合体为单位的综合体数量,每一个综合体中包括多个(有些是一个)独立的分项工程。

综合体的工程数量,一般不能准确反映其中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有些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甚至是虚拟数量(例如,010101003挖基础土方),因此,它们一般不能用来准确地指导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核心是综合单价的确定。

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工、料、机械费的确定过程,与定额计价完全相同:

首先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逐一计算清单项目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子目)的实际工程量;然后根据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逐一套用相应的消耗量定额子目;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程序、计算基数,与定额计价也相同,但是要针对每一个清单项目、逐一进行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

这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必需步骤。

可见,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基本依据仍然是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和取费计算;不同的是:

管理费和利润计算的繁简程度不同、在计价表中所处的位置不同、表现形式也不相同。

因此,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只不过是区别于定额计价的另一种计算过程,是将定额计价的计算结果、经过另一种数据归纳和数据组合、形成以清单工程数量为计量单位的一个数据转换过程。

(三)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应用教材的例题中,采用了两种不同的方法计算综合单价:

建筑(含装饰)工程例题主要采用的是先除法,装饰工程楼地面例题(上册第110页)采用的是后除法,安装工程例题主要采用的是后除法。

无论先除法、还是后除法,计算综合单价前,均应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逐一计算每一个清单项目中所含消耗量定额各分项工程(子目)的实际工程量。

1、先除法(也称正算法):

首先,(表外)计算清单单位所含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的工程量含量(=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总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然后,以清单单位工程量含量、套用相应消耗量定额子目,其(表外)计算结果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分项单价,记入“综合单价组成”相应栏目;最后,(表外)计算管理费、利润单价后,五项费用之和构成综合单价。

先除法的要点是:

计算综合单价的第一步,首先(以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总工程量)除以清单工程数量。

先除法的优点:

(1)由于消耗量定额各子目的工程量为清单单位工程量含量,因此,“综合单价组成”部分所表现的分项单价绝对值相对较小,形成的表格相对规整。

(2)“综合单价组成”部分表现分项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的名称一致。

其上下、左右均可相加,相互关系清晰,便于核对。

2、后除法(也称反算法):

首先,以清单项目所含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的总工程量、套用相应消耗量定额子目,其(表外)计算结果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分项合价,记入“综合单价组成”相应栏目;然后,(表外)计算管理费、利润合价后,(表外)计算五项费用之和;最后,(表外)计算综合单价(=五项费用之和÷清单工程数量)。

后除法的要点是:

计算综合单价的最后一步,最后(以五项费用分项合价之和)除以清单工程数量。

后除法的优点:

(1)消耗量定额各子目的工程量为总工程量,便于与工程量计算书核对;“综合单价组成”部分表现分项合价,便于与定额计价的分项计算结果核对。

(2)由于消耗量定额各子目的工程量为总工程量,这样,当消耗量定额子目的工程量较小(如,楼地面中的点缀面积等)时,其合价绝对值相对较大,计算误差相对较小,计算结果相对准确。

3、中间除法:

本教材案例吸取先除法、后除法两种算法的优点,采用了后除法的表外计算步骤,又采用了先除法的表内表现形式,这就是中间除法。

所谓“中间除法”,即:

以清单项目所含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的总工程量、套用相应消耗量定额子目,(表外)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分项单价(=价目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总工程量÷清单工程数量),记入“综合单价组成”相应栏目;(表外)计算管理费、利润单价后,五项费用之和构成综合单价。

中间除法的要点是:

既不是首先、也不是最后,计算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分项合价)除以清单工程数量。

不同算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表现形式不同,如表0-1。

4、无论先除法、后除法,还是中间除法,它们均有表外计算,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看到的只是它们的计算结果,看不到表外计算的计算过程。

三种算法(表0-1)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项单价的计算方法,比较如下:

(1)在先除法中:

将1、式代入2、式,得

人工、材料、机械单价(k)=价目表单价k×单位含量(k)

=价目表单价k×总工程量k÷清单工程数量

与中间除法中的1、式相同。

(2)在后除法中:

由4、式综合单价I=(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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