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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粮食行政首长负.docx

临沧市粮食行政首长负

临沧市2009年粮食行政首长负

责制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省集中检查考核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4〕16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86号)和(云粮考核办发〔2008〕5号)要求,临沧市人民政府严格对照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考核指标进行了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全市粮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二届六次、七次全委会议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牢固树立民以食为天的民本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09年,全市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617.4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88.5万亩,比2008年增3.1万亩,增0.8%;全年粮食总产预计达77.1万吨,比2008年增2.2万吨,增长2.9%。

全市粮食平均单产198.5公斤,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50.8公斤的79.1%;全年预计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4100万公斤,销售粮食2400万公斤,销售收入5640万元,盈利4.2万元。

年末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2300万公斤,有省市县三级储备粮库存3136万公斤(省级1500万公斤、市级300万公斤、县级1336万公斤)。

(一)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1.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作为临沧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加以落实,坚决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地行为,确保全市耕地面积总体稳定。

2009年末全市耕地面积352.3万亩,比2008年增加0.45万亩,增长0.13%。

 

2.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全年共投入中低产田地改造资金17922.26万元;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16.86万亩;完成配套沟渠建设293公里,机耕道路建设66公里;完成1585.5万元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和地方政府债券中低产田地改造示范县建设。

 

3.扎实抓好农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农业产业发展科技含量有新的提高。

全年共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7917班次,培训人数63.41万人次,其中开展证书式培训435班次,培训40907人,获证27165人。

认真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324期次,培训新型农民17.23万人次。

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完成地膜玉米推广40.8万亩,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293.07万亩次,完成优质小麦种植19万亩,优质油菜种植8.3万亩,优质饲料大麦种植3.2万亩,杂交水稻种植37.8万亩,优质水稻种植31.44万亩,优质玉米种植44.17万亩。

全年共组织实施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8片16.8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的4.3%,示范区粮食总产量达7.6万吨,占全市粮食总产量的9.9%,高产创建示范区平均单产达452公斤,其中实施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3片6.3万亩,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4片8.4万亩,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1片2.1万亩;完成机械耕整地面积62.5万亩,同比增长3%,机收面积5.9万亩,同比增长28%,机械灌溉面积5.8万亩,同比增长2%。

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粮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积极争取农业项目支持,支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显现,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全年增加粮食生产发展资金600万元,增加中低产田地改造资金1000万元。

  5.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全市共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617.4万亩。

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88.5万亩,比2008年增3.1万亩,增0.8%。

全年粮食总产预计达77.1万吨,比2008年增2.2万吨,增长2.9%。

全市粮食平均单产198.5公斤,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50.8公斤的79.1%。

 

  6.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

认真抓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确保政府救灾任务的完成。

积极支持军供粮油贷款资金供应和民政救济救灾粮食资金供应,累计发放临翔区军供站粮油贷款640万元,购入粮食132万公斤,油脂20万公斤。

累计销售粮食22万公斤,年末贷款金额590万元,库存粮食110万公斤。

  

(二)严格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1.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作用。

一是全年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为812万元,其中:

省财政补助400万元,县(区)财政自筹412万元。

二是及时足额拨付粮食风险基金,全市自筹资金未出现拖欠的现象,在粮食风险基金的拨付上未出现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2.积极筹集资金,确保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及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

一是积极筹集资金,共筹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总额为18220万元(全部为省补助),被列为油菜直补县的凤庆县、云县、耿马、永德县、临翔区、双江县、沧源县等六县(区)补贴资金总额为94万元。

二是及时兑付资金。

共兑付粮食直补、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和粮种补贴资金18314万元,受益面积356万亩,受益农户45万户,受益人数181万人。

3.认真贯彻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鼓励农民增加稻谷种植面积,增加稻谷产量,稳定农民收入。

(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

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活跃粮食流通市场。

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市场。

2.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现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

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至2009年末,全市累计支付改革成本4293万元,分流安置职工1120人。

同时,对粮食企业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和解决,截止2009年底,全市粮食企业在同级粮食主管局专户管理的财务挂帐总额为15834万元,(其中有9371万元的财务挂帐由省财政贴息)符合省规定,财政共需贴息414.33万元。

通过一系列改革和对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为企业轻装上阵创造了条件。

从2003年开始,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至2009年保持了连续七年盈利的良好势头。

3.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

积极帮助协调各级粮食储备贷款,确保储备贷款资金供应。

地方储备贷款余额5647万元,储备粮3136万公斤,地方储备油20万公斤,其中:

省级储备粮食1500万公斤,市级储备300万公斤,县级储备1336万公斤。

累计轮入储备粮709万公斤,轮出709万公斤。

4.积极指导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10100万元,其中:

云县澜沧江啤酒集团(云县本部)6500万元,茅粮集团3000万元,临沧佳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100万元,有效的促进了粮食的精深加工和转化。

5.进一步健全粮食调控体制建设。

认真抓好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粮食地方储备和应急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和完善了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调控体系和粮食供应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临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临沧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完善了市、县两级粮食供应应急机制。

 

6.加强储备粮监督检查。

圆满完成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全市账面总库存原粮45692吨,通过清查,粮食实际总库存原粮45692吨,粮食库存数与账面数一致,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临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遵循适时收储,适时轮换的原则,认真落实“帐实相符,无虫、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的保粮措施和要求,实行科学储粮,不断提高粮食储备企业的储粮技术水平,并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所承储的省、市、县(区)三级储备粮均达到“四无粮仓”标准,无任何违规行为。

认真执行各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在储备粮轮换期间,做到每月上报一次储备粮轮换进度,及时掌握轮换情况,及时处理轮换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级储备粮帐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管理规范,保证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7.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粮食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

全市粮食部门42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取得云南省粮食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高了粮食部门人员执法水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得到加强。

  (四)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油和流通安全

1.高度重视粮食工作。

市政府于今年7月召开全市粮食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粮食工作,研究制定符合临沧粮情的粮食稳定增长、供求平衡和流通有序的粮食宏观调控管理目标和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2.积极探索粮食购销,加强粮食产销衔接。

针对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不确定的因素,临沧市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购销企业面向市场,转变观念,采取订单生产、订单收购、上门收购等形式,充分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产销合作的有效方式,搞活粮食流通。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保证全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

认真做好临沧市粮油价格监测上报工作,坚持每周一次上报粮油价格信息。

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全市粮食需求、库存、价格做到及时监测,及时分析,灵活应变。

同时加强与市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建立正常的粮食购销渠道,保持必要的商品粮周转库存,保证全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做到“粮食供应不断档,粮食价格不暴涨”,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

4.依法加强粮食市场和流通秩序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严格审批手续,对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或未经粮食管理部门批准的,一律不予核发粮食收购的营业执照和增加粮食类经营范围,对申请粮食销售、加工、运输等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等其他有关文件的也从严把关,杜绝不合格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确保市场主体的质量。

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把规范粮食市场作为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在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

全年累计出动执法监管人员32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2台次,检查粮食交易市场251个次,检查各种粮食经营户2061户次,查出违法违章案件21件。

目前,在全市集贸市场中划出粮食交易区的市场有26个,全市共有粮食经营户438户,其中,企业77户(含私营企业7户)个体工商户361户。

  5.建立健全机构,切实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临沧市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健全,市、县(区)都设置了粮食局,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职能明确。

在机构改革人员精减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专门为市粮食局增加了一名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人员编制,县(区)也都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有专人负责。

同时加强了对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云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必须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求其按时向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6.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加大对当地粮食市场的监测力度,认真跟踪、收集、分析粮价上涨形势,建立正常的粮食购销渠道,保持必要的商品粮周转库存,保证全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认真、及时做好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工作,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按程序及时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7.高度重视粮食质量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了粮油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制定下发《临沧市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每月上报一次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形成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对各县(区)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是认真开展粮油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四是开展粮食质量档案样本建立工作。

(五)加强地方粮食储备与机制创新,为粮食宏观调控奠定基础

1.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和创新储备粮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权与保管权分开。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合同化。

三是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粮食保管人员业务素质。

2.加强粮油储备体系建设。

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县(区)储备粮调控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临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各级储备粮的监管。

 

  3.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

落实好20万公斤市级食用植物油储备,建立了市级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增强了市场调控能力。

4.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

认真抓好储备粮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各级储备粮轮换任务,在储备粮轮换期间,做到每月上报一次储备粮轮换进度,及时掌握轮换情况,及时处理轮换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轮换结束有轮换报告。

二是认真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签订粮食库存管理责任书。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对省、市、县(区)三级储备粮管理的专项检查,对省市县(区)三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抽取样品送达有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管理规范,保证动用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六)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努力提高粮食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1.健全粮食市场体系。

积极为国有粮食企业搭建交易平台,培育发展多种粮食经营市场主体。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实施好项目、品牌带动战略,创建临沧粮油品牌和名牌,提高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做强做优国有粮食企业。

以永德县粮食收储公司“赛名大米”和临翔区粮食收储公司“缅临香”大米为代表的一些粮食品牌已打入市场。

临翔区粮食收储公司推出的“玉粒金香”大米品牌已申请注册并通过了国家认定。

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建设集贸市场方面,目前已建成的云县幸福、镇康县勐捧集贸市场,既盘活了资产,又解决了部份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加强仓储设施改造和仓储设施资产管理。

一是加大对军供网点设施及仓储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军供设施建设投入127万元,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投入13万元。

二是储备并上报了一批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加大对仓储设施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加强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成立了临沧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站,配备了2名专职检验人员。

二是组织质检员进行了资质培训和资格考试。

三是配备了检验仪器设备。

四是加强对粮食收购、保管、出库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确保了粮食质量安全。

  4.完善粮食加工体系。

加工生产线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临沧国家粮食储备库、沧源县粮食收储公司、临翔区粮食收储公司等大米应急加工生产能力得到进一加强。

5.积极支持企业扩大购销,搞活经营。

积极支持企业扩大购销,加快发展,累计发放各项粮油贷款21334万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6787万公斤,油脂127万公斤。

全年粮食企业累计销售粮食5929万公斤,销售油脂94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9473万元。

二、自检自查评分情况(自评98分)

(一)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分。

自评分20分。

其中:

耕地面积保护考核分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高稳产农田建设考核分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科技措施推广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考核分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粮食种子储备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

(二)切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10分,自评分10分。

其中:

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考核分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

   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粮食最低收购价补贴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

 

(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各级政府调控机制15分,自评分15分。

其中:

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考核分值为1分,自评分为1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考核分值为1分,自评分为1分;进一步健全粮食调控体制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切实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加强粮食库存监督监查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

 

(四)加强调控监管,保障粮油有效供给、保障市场基本稳定、保障粮食质量安全24分,自评24分。

其中:

积极做好粮食购销考核分值为5分,自评分为5分;加强粮食产销衔接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完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考核分值为6分,自评分为6分;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高度重视粮食质量管理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

 

(五)充实地方粮油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机制,为粮食宏观调控奠定物质基础14分,自评14分。

其中:

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加强储备粮管理,充分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考核分值为4分,自评分为4分;增加食用植物油储备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和结构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

 

(六)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粮食企业市场竞争能力17分,自评15分。

其中:

健全粮食市场体系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1分(扣1分,扣分原因是临沧没有专业性粮食批发市场);加快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考核分值为2分,自评分为2分;加强仓储设施资产管理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3分;强化粮食质量检测体系考核分值为3分,自评分为2分(扣1分,扣分原因虽然我市检验人员已就位2名,设备已申请将到位,但还没有开展检验业务);完善粮食加工体系考核分值为1分,自评分为1分;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力度考核分值为6分,自评分为6分。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0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粮食需求不断刚性增长,但粮食生产受耕地面积、水资源缺乏和气候等多种因素制约,稳定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全市粮食供求将呈现偏紧的趋势,确保粮食安全任务艰巨。

2.虽然近几年来农业科技的推广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市粮食生产总量有所增长,但是全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仍不稳固,保护和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十分艰巨。

     

3.对粮食市场及质量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粮食流通经营统计、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手段不足,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粮价稳定的调控职能还不能完全发挥作用。

4.粮食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市场发展层次低,功能不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二)2010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严格按省政府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要求,将各项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到位,把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采取积极有效的粮食增产措施。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含量,提高粮食单产和复种指数,增加粮食产量,尽可能弥补我市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带来的粮食供需缺口问题。

3.与周边地区建立长期的产销合作关系。

结合临沧粮食品种结构不合理,稻谷数量不足,玉米数量有余的基本粮情,积极与周边产粮地区建立长期的产销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互通有无,确保市内粮食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质量有保障。

4.加强对粮食市场监测。

加大对粮食价格及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认真做好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的分析预测,及时准确地反映粮油市场的供需和价格动态,发现粮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以及粮油供应出现脱销断档等重大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5.完善粮食应急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不断完善粮食预测预警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增强预案的灵敏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府在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粮食供应应急预案》能正常启动。

6.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哄抬粮价、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粮食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7.适当增加市、县两级储备粮规模。

根据临沧市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市、县两级储备粮规模,打牢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不断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8.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评价机制。

不断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评价机制,加大我市粮食安全的调研分析评价力度,对粮食安全进行一年一评价,做到对粮情心中有数,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附件:

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考核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测分

考核分

合计

100

98 

 

一、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0

 20

 

(一)耕地面积保护。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非建设性占用耕地的管理计2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本级政府确定的水平计2分。

4

 4

 

(二)高稳产农田建设。

完成任务,计基础分2分;增加投入,保持原来产量的田地面积平衡或比重有所增加的再加2分,计满分4分。

未建设或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4

 4

 

(三)科技措施推广。

推广重大科技(含良种)措施和单产有新的突破,计满分3分;如果只有一项增加,另一项减少或持平,扣1分;两项都减少的,不得分。

3

3

(四)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

投入增加,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的计满分3分;当年投入增加,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扣1分;没有投入的不得分。

3

3

(五)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

正常年景全面增加的计满分4分;只有一项增加、另一项持平,或两项持平的扣2分;某项减或两项都减的不得分。

4

4

(六)粮食种子储备。

建立粮食种子储备制度,完成储备任务计2分。

未建立粮食种子储备制度或未完成储备任务的不得分。

2

 2

 

二、切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10

 10

 

(一)粮食风险基金使用。

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用途使用计2分;按时拨付粮食企业计1分,无违规、违纪行为计1分。

4

 4

 

(二)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

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通过“一折通”兑付补贴资金,对农民的兑付率100%计满分3分;缺拨一项补贴扣1分,扣完为止。

3

 3

 

(三)粮食最低收购价补贴。

粮食最低价收购的有关费用和利息等全部专项用于受委托的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粮食的费用等计3分。

发生挤占、挪用等行为不得分。

3

3

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粮食购销市场机制和各级政府调控机制

15

15

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考核指标评分表

续表

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标准分

自测分

考核分

(一)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制定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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