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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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
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
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三、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四、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
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六、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1.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2。
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3。
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七、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
1。
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
2.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八、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计划生育节育技术和优生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
九、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十、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
县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规划并牵头实施。
二、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三、负责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把一些自我保健知识和简单技术教给广大农村妇女,提高她们自我保健、与疾病和不卫生习惯作斗争的能力。
四、负责全县妇幼卫生常规报告等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的依据,并同时报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五、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本县妇幼卫生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岗位培训.
六、正确指导农村的新法接生,努力创造条件,提高乡卫生院产科助产水平,改善产科住院及接生条件,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负责乡卫生院、中心乡卫生院产科的技术指导,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七、负责乡镇企业及农村劳动妇女的保健工作,并监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八、负责县、乡镇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保健院组织管理制度
一、保健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需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制定并不断完善爱婴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专业人员轮换制度等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岗前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有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五、建立院内监督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并进行评价。
六、保健、医疗、行政工作应用计算机管理。
保健工作要求
一、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本地区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母婴保健法》组织并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系列保健、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四、根据需要,开展与妇幼卫生工作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为制定规划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
五、为下一级妇幼保健院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六、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审评。
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中的妇幼保健业务.
八、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
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幼保健院应有健全的保健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保健工作制度,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分管保健工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有健全的保健工作常规,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并定期组织评审活动。
四、加强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建立保健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妇女保健管理制度
一、妇女保健主要任务
1。
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掌握妇女群体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主要疾病和主要死因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规划,确定目标、对策,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2。
收集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常规报告、抽样调查和各种综合相关资料的统计分析,全面了解妇女的健康指标、妇女保健的各种工作指标和妇女保健服务能力的指标,及时掌握国际上妇女保健状况的最新信息,加强国际合作。
3.负责监测网工作。
为获取动态资料并校正常规报告中的漏报或误差,必须充实和完善监测系统,对妇女保健中的重要指标,如孕产妇死亡率、出生质量、围产儿死亡率等进行常规监测,获取准确信息。
4。
面向基层培训人员。
制定培训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岗位培训。
5.改革产科制度,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康.
6.加强优生优育,降低病残儿出生率,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7。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生殖调节期的各种保健服务.
8.加强与生殖内分泌有关的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执行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有关规定,维护妇女享受健康保护的权利。
10.积极参与《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关的服务.
二、妇女保健工作基本方法.
1.积极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汇报工作。
2.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动员社会参与、家庭参与,激发保健需求,提高保健能力.
3。
调查妇女群体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主要死因,确定工作的优先领域、主要工作目标、对策、措施。
4。
群体保健与临床保健相结合,防与治相结合。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6.实行目标管理。
7.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8。
加强法制建设。
9。
引入人际交流技巧和参与性的双向教学法。
10.采取激励政策,开展评比。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卡(册)。
2.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
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
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
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
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
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
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面向全体儿童,做到人人享有保健,应充分利用保健资源,开展保健服务。
6.引进与吸取国外先进保健技术。
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带动儿童保健全面发展.
7.重视儿童保健队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是对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支持,须重视高、中、初级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
8。
开展专题调查与儿童保健监测
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管理制度
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主要任务
1。
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繁荣.
2。
用现代科学知识指导育龄夫妇有计划生育、节育,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推广综合性节育措施,努力提高节育效果,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保护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和各项节育手术,以及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防治等工作。
4.开展计划生育科研及遗传性疾病等咨询工作,负责对基层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术后随访观察,减少和防止并发症发生。
6。
制定节育手术差错事故及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7.应做好节育手术数量和质量的统计工作。
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宣传节育、优生的科学知识,进行避孕技术指导。
2。
开展节育手术和有关业务。
3.防治和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
4.组织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交流。
5。
进行节育方法、优生调查等临床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