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861118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docx

栏杆供货安装合同

 

护栏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栏杆供货安装工程。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栏杆工程要求,以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原则为依据,由承包人承担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运输、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防雷接地、包安装、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一次通过验收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工期要求

1、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日起,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生产工期: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且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产品供货计划书》(含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制作。

3、工期:

总工期: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自甲方下达开工令起第日,若乙方未按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施工,需征得甲方书面签字认可。

4、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与其它工程等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在内。

四、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款(暂定):

(单位:

元)

约人民币(大写)

Ұ(小写)

2、综合包干单价元/米,包含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用、栏杆、扶手、预埋铁件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水电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材料检测费、完工清理工作、成品保护、利润、管理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检测、验收)费用、工程保修、风险费、配合费(安装费的%)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除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原因外,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含税包干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

提供材料样品、确认栏杆尺寸、栏杆的生产、运输及上下车、二次转运、现场入库及保管、安装、检测等。

4、所有栏杆数量均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并以发包人提供的尺寸为标准,由甲乙双方审核签字生效。

5、栏杆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照栏杆类型分类以米计算。

6、结算方式: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对工程总价进行调整。

即合同结算价格=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质量技术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验收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1、签订合同前,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样品并进行封样。

对样品的规格、型号、品牌进行确认,甲乙双方在封样标签上签字。

货到工地,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货物外观、规格进行初步验收,承包方所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应和样品一致,并应当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要求。

护栏扶手暨面管壁厚2mm,其余立杆、横杆壁厚1.5mm,竖杆1.0mm(管材厚度公差为±0.1mm)。

2、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如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及规范有抵触的,按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无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的,则按通用的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其它与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有害物质排放和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均属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本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节能的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

4、本合同及附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发包人书面通知、施工界面和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等均作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5、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程质量由发包人认定。

发包人结合视觉感观及随机点数检测进行评定。

7、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

8、工程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5237.5-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3190、《粉末静电喷涂铝合金建筑型材》YS/T407-199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护栏技术规程》DBJ50-123-2010、《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设计要求。

9、发包人作出的符合约定要求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下同]等,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不合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工程总监提出建议,承包人按发包人工程总监审批意见执行,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执行,如违反施工程序、工艺作法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含购房业主的索赔等)。

11、承包人保证本工程(本合同中所指的本工程均包含承包人分包的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12、本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规模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3、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承包人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

14、承包人听从发包人的现场安排,按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并服从现场发包人的要求,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水平,一次验收合格。

达不到合同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返工,若承包人2次以上返工仍无法符合合同条件的,发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付工程款,并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施工或寻求其他补救措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条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生产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可按每100m抽查3m比例随时要求打开进行材料破坏性检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并自行恢复,发包人不付费用,并有权知道其进货渠道,如承包人不配合,按违约处理,视情节轻重,每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次,如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其所施工完验收合格部分按综合单价的65%结算,其余部分不予结算,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六、工程技术要求

1、阳台、露台栏杆采用镀锌钢喷塑组合式栏杆。

2、阳台、露台栏杆的设计应依据图纸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招标方及设计认可。

3、阳台、露台栏杆材料在加工制作前应进行送样、封样,现场以样品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工作。

4、承包人应依据设计图纸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和现场栏杆预留尺寸确定加工尺寸,经现场总包、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进行加工后续工作。

5、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的技术做法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能够指导现场的施工;现场的安装以及临界的处理应严格依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

6、承包人进场后的所有现场施工工艺都应以图纸以及经过审批后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杜绝没有依据性的、随意性的施工。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现行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要求进行采购或制作,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对材料质量负责。

八、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取得竣工验收证明、移交委托管理人并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必须明确维保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____,联系方式:

___。

3、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设备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壹年。

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在接受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发包方所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4、维保期内如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等情况,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进行修复或有意推委、拖延,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九、调价方法

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发包人另行委托造成工程费用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本合同附件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计费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项目的,则参考最相近项目的计费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项目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

每一个月为一期,每期安装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期工程总价的。

3、决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款:

验收合格并决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款项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付款手续齐全的前提下1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

十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2、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各楼栋栏杆的规格。

3、在保证承包人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面、材料堆场。

4、发包人协调主体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水、电源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独立计费,以消耗水量及水路损耗按自来水公司水价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每期工程款中扣回(生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电费、附加费用及现场变电损耗均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每期工程款中扣回。

5、协调主体单位配合内容:

(1)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

(2)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

(3)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4)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工人宿舍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红线外自行解决);

(5)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包装物、废料、凿洞开槽产生的渣土由承包人自行收集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外运;

(6)负责提供栏杆专业工程安装所需的塞隐蔽缝、固定等所需的水泥、砂;负责用水泥、砂、碎砖等进行接头塞缝(不包括打胶及非水泥砂等的塞缝)。

6、甲方应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息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

12、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价)%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指派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现场事宜。

3、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有义务提供材料样品、型号和图片资料。

与发包人共同确认尺寸及样式。

4、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

5、承包人有义务确保所供产品、安装和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6、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服从发包人、监理方及土建总包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负责栏杆的制作、运输、安装及在移交物业前的清洁和成品保护、保管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8、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对发包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承包人责任为协助完成产品的消防报验资料并确保防火门产品和工程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

10、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六份合格竣工资料及一式两份竣工结算书。

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初步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发包人自承包人补充完善后2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承包人逾期补充完善的,以发包人的审核意见为准。

十三、转让、分包、贴牌生产的禁止

1、在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前提下,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消承包人的分包决定。

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承包人不得有将货物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四、知识产权

1、如因承包人供应的栏杆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2、按有关规定承包方供应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壹天,承包人须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延期三日仍未能竣工的,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合作。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调换材质、以次充好,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3、承包人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违约责任处理,直至通过验收,并且由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清场

5.1、超过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3日,乙方仍未进场的;

5.2、乙方虽已进场,但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甲方给定的宽限期内乙方仍未开始实际施工;

5.3、乙方实际施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5天以上,且乙方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的;

5.4、乙方无合同依据且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的;

5.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超过甲方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5.6、对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5.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5.8、乙方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5.9、乙方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5.10、有证据证明乙方组织民工向甲方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的;

5.11、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场的其他情形。

十六、其它

1、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包人付予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发包人收取该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3、承包人须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过期提出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此签证权益。

4、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对部分工程提前安装、以作为销售使用,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合理要求提前完成该部分工程。

5、发包人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发包人不予补偿费用。

6、承包人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采取安全及防火保障措施,保证物件堆放整齐与道路畅通。

并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及时报告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

7、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一天内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离开期间,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发包人紧急情况下召集上述人员处理有关事宜时,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超过半小时的,承包人承担每次每缺一人1000元的违约金。

8、发包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项目经理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每超出一天,中标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10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力指令中标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中标人必须服从并执行。

17、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及其它经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附件

附件1:

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附件2: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附件3: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附件4: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附件5:

确认书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营业地:

营业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手机:

/手机:

电子信箱:

/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1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发包方:

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发包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如发包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向上一级批准。

五.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承包方不得接受发包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发包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发包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承包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发包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协议。

九.承包方如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方举报。

发包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方进行报复。

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一十.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受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一十一.本廉洁协议是承包工程项目工程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

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

一十二.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一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2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甲方:

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

第二条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含签证),应加盖甲方公章,否则无效;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及甲方公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公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含签证)的办理):

(甲方公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含签证)都应使用甲方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签证单结算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证(一式四份);

②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③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④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⑤结算书(一式两份);

⑥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乙方将支付超出部分的30%作为违约金。

(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并即时进行拍照以备复核,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五)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

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