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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制

建晨

日期

2011年8月5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所属各公司有关部门与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具体的操作细则,并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

各公司编制的《实施细则》,应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备案。

三、适用围

集团下属各分公司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

一、设计变更

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与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容

经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建设单位经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

2.1概念

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建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甲方)指令与特急工程(甲方)指令,特急工程(甲方)指令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甲方)指令;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甲方)指令为一般工程(甲方)指令。

2.2主要容

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与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围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2.3工程联系单:

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与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

3.1概念

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围的签字一律无效;

2、事前审批原则:

要求设计变更(除结构类变更外)与工程(甲方)指令(除特急工程(甲方)指令)均需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一单一算原则:

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且对应一份合同。

4、完工确认原则:

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完工后,承建商、监理部、工程部、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完成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盖章确认。

5、统一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

6、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时间限制原则:

发包单位对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与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章部门职责

一、设计管理部

1、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有助于优化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与时性、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中事后补单;

2、负责与对接,盖章签发变更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3、负责接收、汇总、审核工程部、工程管理部、客户关系部、销售管理部的变更要求;

4、应有保证图纸质量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二、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甲方)指令的发起,并对发起的与时性、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中事后补单;

2、负责设计变更的发放,并对发放的与时性负责;

3、对设计变更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评判,审核设计变更的发放;

4、负责办理承建商报送的签证,并对签证办理的与时性、容准确性负责;

5、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签证的收集整理、连续编号盖章(签证结算文件由成本部另行编号,并尽可能保持与成本系统ERP中的申报编号一致)、归档下发,并对各种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是与承建商进行资料对接的唯一出口;

6、应有专人负责对给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装订、存档、保管,建立水电费台账、奖励与违约金台账、甲供和三方供货材料的领用台账,并配合成本管理部对签证的结算工作;

7、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结构专业、安装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三、成本管理部

1、负责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下发审批过程中的成本预估,确保预估与时准确,并将预估数据在成本管理软件的与时准确反映;

2、对签证结算的准确性、与时性负责,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建议;

3、应建立专门的登记台帐,按产生因素与责任归属划分,每月定期统计各类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费用,并在公司经营月报中反馈通报。

四、分类

1、I类――设计容错漏碰缺,非外因的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调整,二次深化设计;

2、II类――现场条件变化,施工错误,施工困难,进度要求,质量问题;

III类――成本优化,品质提升,客户要求,不可抗力,营销要求,策划修改,领导要求,政府要求,规调整。

五、台帐

设计、工程与成本部门应分别建立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与现场签证的分类与收发存登记台账,应做好定期核对。

第五章流程与审批注意事项

一、设计变更、工程指令

1、流程

1.1、流程说明:

各公司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与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

1.2、流程图

设计变更下发流程

备注:

必须执行的结构类设计变更是指:

由下发的涉与结构构建布置、标识、尺寸、配筋、强度等变化的结构类设计变更。

工程(甲方)指令下发流程

2、审批注意事项

2.1、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流程,分别详见流程图1与流程图2。

各公司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与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

2.2、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审批注意事项

2.3、各公司应使用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的网上审批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网上审批流程完成并通过审批后,由工程部打印并下发相关单位并存档;

2.4、设计管理部、工程部在发起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应知会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工作容。

2.5、设计管理部、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应无歧义完整表述,以便于成本管理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与承建商实施。

2.6、无特殊情况,成本管理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成本人员在对变更与指令费用进行估算时,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或指令单有权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写,以避免引起歧义。

2.7、对于预估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项目工程师应与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应建立专门扣款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

2.8、设计变更或工程(甲方)指令容涉与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单位。

2.9、所有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甲方)指令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F1/2/3),并明确以下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围、变更(甲方)指令的容、做法与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

2.10、设计变更单下发时,必须对原设计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给予注明。

2.11、直接下发的设计变更单应以工程通知单或设计处理卡经由会签审批后方可下发。

二、现场签证

1、流程图

 

现场签证下发流程

2、办理的要求

2.1、工程部应将签证办理的流程知会各承建商;同时在起草合同时,应将《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与签证的协议》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2.2、对签证容项的规定限制:

予以签证工程量只体现返工与图纸无法表达的零星工程、用工等,上述调整所涉与的其余容均应依据设计变更与图纸办理结算,杜绝签证容与设计变更与图纸之间存在重复计量。

2.3、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的签署要求为:

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与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和项目工程师可以不必确认工程量,但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

2.4、办理的时间要求:

、承建商完工后5个工作日报送签证,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3个工作日审核,工程部在监理完成审核后3个工作日,成本部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完成确认工作,并在后1个工作日完成下发手续。

、工程部对监理部的完成时间负责,具体措施可在合同中规定对承建商和监理部的奖罚措施。

、甲方成本部一般在每月2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25日已办理的签证的乙方所报签证结算申请造价书审核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签证确认注意事项

3.1、任何现场签证文件都不得在该事项实施前预先办理(属拆除、土方或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情形除外),承建商申报的签证所包含的工作容、工程量或完成情况等必须由承建商、监理单位、工程部在完工后共同现场计量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3.2、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3.3、设计变更的容完全按文件要求施工完毕时,只需要确认完成的事实;设计变更文件只部分完成时,应注明完成的容与围;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应直接在签证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3.4、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在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禁止签署有关单价或总价。

3.5、各一线公司视情况应派驻项目成本人员进行现场办公,以做到现场签证办理的三方共同见证、同步会签;同时并应逐步完善对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

土石方、换填、拆除、隐蔽与现场措施等)的现场签证监控措施,对以上部位的签证确认应附齐能反映现场实施前后对比变化的实时照片。

3.6、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文件须附齐与基础资料,应由设计、工程、成本部门的预先会签,统一对签证的处理意见后再行正式签署确认,避免签证文件上出现甲方各专业不同的处理意见。

3.7、工程部对签证的必要性与数量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成本部对签证的金额与属性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

3.8、工程联系单、指令、通知、知会、会议纪要、会审记录、技术措施方案等过程文件不能单独作为有效的计量依据,其现场实施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程量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共同核实,按约定的要求办理现场签证后方为有效。

4、签证结算注意事项

4.1工程部应认真审核承建商申报的各种工程计价资料,禁止未经审核就将承建商资料移交成本部,项目部须对审核移交资料的与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

与时性要求――完工验收后1个月,工程管理部须完成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并移交成本部。

真实性要求――所有资料应为原件(合同经济条款除外)。

严谨性要求――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资料,不得纳入移交的结算资料畴。

完整性要求――工程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资料完整性,并着重审核承建商报送的资料中是否完整地包含了涉与违约金、罚款、工程容减少、负签证等文件。

4.2成本部接收资料后应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与时反馈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应与时整改。

严禁成本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结算计价工作。

4.3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对于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的,成本管理部应将该费用知会给工程部相关工程师,相关工程师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

4.4具体负签证的处理方式,正式的扣款通知单由项目部发起经办后交由成本签收、存档、登记并负责扣回,预扣款可不经由成本人员会签,由项目部视情况确定取消或转换为正式的扣款通知单。

扣款应考虑在进度款中执行,以加大对违约方的处理直接感受,但应避免在结算中重扣。

4.3签证结算文件的编号由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制和归档,编号规则为“合同号-流水号”,并建立电子文档台帐;原件返还承建商,以便合同结算申报报送原件。

第六章附件

一、附件一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单

项目名称与主题容:

原设计单位与图纸编号:

编号:

变更原因:

A、优化设计□B、完善设计□

C、因后续分项设计需要所做的变更□D、因施工或安装需要进行的变更□

E、因营销或市场变化而进行的变更□F、因各专业错漏碰缺而进行的变更□

变更时间:

□施工前()□施工后

费用责任单位:

□卓越□单位名称

有无附图与附图编号□无□附图编号:

成本影响:

A、造成成本增加()B、不造成成本增加()

C、有利成本减少()

变更容:

 

只做定性描述,不列具体金额。

主办人:

专业负责人:

部门经理:

成本部

工程部

建筑:

结构:

环境:

装修:

设备:

电气:

说明:

1、编号方法:

专业代号+处理卡顺序号。

2、专业代号:

建筑A;结构C;暖通空调H;给水排水W;电气E;通信信息I;园林环境L。

二、附件二设计变更审批单

项目名称

变更主题

工程变更依据(后附)

□监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来文:

《变更联系单》;

□工程部自行提出并草拟的《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甲方)指令单》;

□顾客要求变更;

□其他(请注明):

工程变更原因简述:

□补充、完善工程设计要求;

□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修改原工程设计;

□其他(请注明):

工程变更容描述:

○无附图○附图为电子文件,请阅附件○附图为纸质文件

必须分析项目

结论

项目现状阶段

□土方□基础□主体□砌体抹灰□外装修□室精装修□园建环境□其他:

变更性质

□增加□减少/取消□替换

核对销售承诺

□是□否

设计各专业协调

□是□否

有无返工

□是□否

核对政府规定

□是□否

有无负签证

□是□否

如涉与合同附图变更或销售资料已下发,请增加销售经理和客服审核,与各专业工程师一并会签。

日期:

工程量的简易说明或计算式(若属拆除重装工程须明确材料利用率和返工工程量)

设计主办工程师:

    日期:

现场工程师意见(签名、日期):

成本测算结果:

○费用增加○费用减少○费用无变化○其他

预估金额:

○费用<=2万○费用<=5万○费用<=10万○费用<=50万○费用>50万

      成本工程师:

日期:

工程部经理意见:

日期:

测算结果大于二万元增加以下审批

成本部经理意见:

 日期:

总经理助理(设计)意见:

日期:

测算结果大于五万元增加以下审批

总经理

 日期:

填写说明:

1、有选择容栏可直接在□划勾确认即可;

2、所有栏目如审核、批准人直接签字即表示同意认可。

 

三、附件三工程(甲方)指令单(一般)

指令单号:

项目名称

日期

事项名称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费用责任单位

□卓越□单位名称:

指令类别

□设计变更类□非设计变更类

指令性质

□增加□减少/取消□替换

有无返工

□是□否

有无负签证

□是□否

 

主办工程师:

工程部盖章

 

四、附件四特急工程指令单(口头备忘)

项目:

期工程日期:

年月日

联系单位

事项:

口述指令容:

 

主办工程师:

项目经理:

公章:

抄送:

五、附件五工程指令审批单(非设计变更类)

序号:

项目名称

监理单位

工程承包商

成本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

指令提出部门

是否涉与销售承诺

□是□否

指令提出原因

(可附)

审批

经办部门意见:

工程部经理确认:

日期:

设计部意见:

成本测算结果:

○费用增加○费用减少○费用无变化○其他

预估金额:

○费用<=2万○费用<=5万○费用<=10万○费用>10万

项目成本工程师:

日期:

副总经理(工程)(<=2万元决策):

成本部经理(>2万元﹠≤5万元决策):

总经理(>5万元决策):

备注

注:

工程指令提出原因可由工程部填写,应附提出部门的相关。

六、附件六现场计量实时记录表

施工方填报

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计量原因或依据(设计变更或甲方指令单编号):

计量部位:

计量日期

分项工作容

起止围与位置

计算式

(长×宽×高+增减项)

图形示意

 

会签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工程师

成本工程师

重要提示:

1、表中所列容仅限于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备案,签证事项能否成立与计量结果的确定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2、此表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统一有效格式,应由三方在现场共同确认,其原件留存于建设单位,其余单位各执复印件留底。

七、附件七工程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名称:

签证编号(由建设单位统一填写):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附件资料:

□变更依据□申报费用造价书□照片(可选)□其他(请注明):

施工单位填写

监理单位填写

建设单位填写

签证原因:

位置与围:

 

增加工作容与工程量计算明细:

 

审核工程量与容

项目工程师

成本意见

□不予签证,意见:

 

□同意签证,签证容

□不予签证,意见:

 

□同意签证,确认工程量:

 

□不予签证,意见:

 

□同意签证,计价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公章:

监理工程师:

总监:

公章:

工程部:

成本部:

副总经理工程:

公章:

1、签证申报流程与期限(所有签署人签名时均需注明日期):

不确定结算金额

2、签证容涉与隐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确认隐蔽部分工程量,否则不予签证。

3、施工单位报送签证时须提供签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变更前后照片等)。

4、本表一式肆份,建设单位贰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八、附件八文件会签处理意见审批表

文件名称

文件

编号

报送单位

填单日期

主要容

工程部意见

 

设计部意见

成本部意见

工程总监(主管)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注:

1、该表适用于施工单位的来函(如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零星报价单等)审批。

2、施工单位的以上所有来函由工程部负责接收并填写此部审批表。

3、部审批表完成会签意见后,由工程部发出或填写回复意见。

九、附件九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与签证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甲方)指令”)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的执行与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与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甲方)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费用。

(二)、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办理的约定

1、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与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2、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工程部印章式样)(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3、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4、一份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与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的结算书。

5、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容:

5.1、签证(一式四份);

5.2、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单(原件一份与复印件三份);

5.3、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与复印件三份);

5.4、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5.5、结算书(一式两份);

5.6、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与复印件三份)。

6、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在该变更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工作日(从监理与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签证单与相应的结算书;因乙方原因,资料报送较规定时间延误的违约金按最终审定价的%支付给甲方。

7、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三)、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1、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

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2、签证结算申报的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乙方将支付最终审定价的%作为违约金。

3、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甲方)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4、因变更或(甲方)指令涉与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5、甲方成本管理部在一般每月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5日工程部已办理的签证审核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与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起草与修订,经公司审批后发布。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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