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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妇发9号

 

大妇发〔2008〕9号

关于转发并贯彻落实全国妇联

《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妇联:

现将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妇字〔200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同时,为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我市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

各级妇联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

区市县妇联主席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创建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专干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同时,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逐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管理规范。

二、分类指导,培育典型。

各级妇联在工作过程中,既要兼顾不同地区的实际,又要体现区域带动的效果,注意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建立创建活动示范点,培养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各区市县妇联要分别确立市级示范联系点2—4个,其中,示范街道和乡镇各1个,示范村和社区各1个,并于6月30日前将名单报到市妇联组织部。

与此同时,也要相应地逐级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本地区的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不断推进。

三、强化考评,完善机制。

各级妇联要将示范创建活动和“三级五好”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考评、管理和激励表彰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建立检查制度,市妇联将不定期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基层自检、同级互检、上级抽检的办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建立示范创建活动信息通报制度,交流和通报各级妇联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情况;建立表奖制度,组织开展示范达标竞赛,对达到示范标准要求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2008年3月26日

 

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

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调动各级妇联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夯实组织基础,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国妇联决定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为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延伸、拓展、提高”的工作方针,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有机结合的工作要求,坚持“双五”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突出理论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党和政府满意、妇女群众信赖的群众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党建带妇建原则。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在加强党建过程中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做到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阵地建设。

2、加强能力建设原则。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支持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精神,牢牢把握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妇联基层组织在公共服务社会化中的作用,主动承接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有关职能,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妇联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地位。

3、激发组织活力原则。

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各级妇联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识。

以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妇女工作,以妇女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组织活力,实现组织建设与妇女工作互动共进。

4、分类指导原则。

坚持哪里有妇女,哪里有妇女组织,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原则,一手抓内在活力的增强,一手抓覆盖面的扩大。

认真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妇联基层组织的特点,把握规律,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抓协调、创经费,实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工作活跃。

“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创建10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100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0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

通过示范引导和以点带面,实现建设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一批好载体的目标,整体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强基固本工程,夯实妇联工作基础。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城乡基层组织网络

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妇女事业的基石,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需要,不断完善妇联基层组织网络。

抓住乡镇村和街道社区换届、基层组织整顿等契机,消灭空白点,实现100%的乡镇、100%的街道妇联组织有建制、有编制、有干部,实现100%的行政村建立妇代会组织、100%的社区建立妇联组织、95%以上的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

在农村建立妇代会主任联系妇代会委员、妇代会委员联系妇女代表、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的“三联”组织网络。

适应妇女需求多样化、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覆盖不同社会组织、不同利益群体的妇女组织形式,以及凝聚各类妇女团体的网络管理机制,构建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的纵横交错的妇女组织网络。

2、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机制创新是激发组织活力的重要途径,要做好机制创新成果的推广普及工作。

建立妇女代表联系机制,完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代表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为代表发挥作用创设载体,畅通渠道。

要逐步建立妇女代表调研制度、信息制度、会议制度。

要及时协调解决代表反映的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定期进行评比表彰,建立健全代表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

探索基层妇代会直选制,完善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机制。

对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逐步实行直选、公推直选和竞聘上岗,吸引优秀人才。

要以乡镇或街道为单位建立基层妇女干部人才库,大力表彰和宣传优秀妇女,增强其参选自信心和社会认同感。

抓住时机对参选妇女进行选举业务和参选心理等方面的辅导,提高妇女参选成功率。

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妇女参选的良好环境。

推广妇联+妇女经济合作组织或联谊会的组织模式,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

在坚持按地域、按单位为主设置妇联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在产业链上、在专业协会中、在社区楼宇内建立妇女组织的模式。

充分发挥致富女能人、科技女能手、农村女经纪人、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种妇女社团,以他们为纽带联系、服务、凝聚农村妇女,延伸妇女工作手臂。

推行基层妇女组织互帮互助制度,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妇女统筹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企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巾帼文明岗、女企业家与农村妇代会对口帮扶。

提倡各级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和妇女先进典型与农村贫困妇女和家庭结对。

将城市的智力、人才、项目等资源引入农村,帮助农村妇女提高文化科技素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实现城乡之间妇联基层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3、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

队伍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要以配强班子、提高能力、扩大交流、落实待遇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

坚持妇联干部下管一级的原则,健全干部协管工作制度。

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对基层妇联班子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注意选配具有经济、司法、科技和党政方面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实现班子成员优势互补,结构合理。

抓好基层妇联干部的培训。

按照《2006—2010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提出具体目标任务。

整合教育资源,积极争取把基层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加大各类培训中妇联干部的比例。

做好对妇女骨干、妇代会主任和妇女合作社经办人的培训。

要注重公共管理和社会工作理论方法的培训,鼓励妇联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证书评定,帮助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优秀社会工作者。

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要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做好妇联干部的交流轮岗、上挂下派工作。

要推动乡镇、街道妇联干部的交流,把政绩突出的妇联主席交流到党政主干线任职,把优秀的女干部交流到妇联岗位任职,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高规格配备妇联主席。

要积极推荐长期在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妇联干部到上级部门、发达地区任职或挂职锻炼。

推进“双培养、双带动”工作,把女能人培养成为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为致富带头人,不断提高妇代会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

配合党组织加强在农村发展女党员工作。

在“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女能人、女知识青年、外出务工返乡妇女等优秀女性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扩大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推动农村女党员比例的提高。

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巩固发展、深入持久、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巾帼志愿者队伍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

坚持活动开展与机制建设相结合,以机制建设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健康持久开展。

落实和改善基层妇联干部待遇,积极推动把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纳入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委会,是党员的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党支部(总支部或党委),力争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比例达到100%。

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的报酬纳入村(社区)干部的生活津贴范围,与村(社区)委员会副职领导同等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应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对在妇代会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在其离开岗位时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要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契机,积极争取把社区妇联、村妇代会工作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中。

要通过调研报告、议案、提案等多种形式,积极反映基层妇联干部的待遇问题,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基层妇联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断优化工作环境。

4、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活动载体是增强基层组织影响力、凝聚力的重要手段,要不断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基层特点、充满活力的新的工作载体。

要继续依托“三级联创”、“万村妇代会争先创优”、“党建带妇建联系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内涵,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扩大影响。

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同“巾帼示范村”创建、“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双合格”等主体活动结合起来,同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争取党政资源,依托社会资源,挖掘妇联内部资源,打造有本地区特色的基层组织建设品牌,使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开展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开辟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

要按照全国妇联制订的《现代远程教育实施方案》,从妇女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发教学课件,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做到教育内容多样化、教育活动经常化,使远程教育这一载体成为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支撑。

5、推进阵地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物质基础

活动阵地是提高基层妇女组织化程度、发挥基层妇联组织重要作用的有效载体。

要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党建带妇建”原则体现在“带”上,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机遇,实现妇女活动阵地的配套建设,达到每个村都建成妇代会工作室和妇女活动室的目标。

在社区,要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资源,发展和完善一批以妇女之家、进城务工妇女书屋、家长学校、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站)等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妇女儿童文化教育阵地;以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和家政服务网为基础的社区服务阵地;以维权咨询站、投诉站、救助中心、维权热线电话为重点的社区维权工作阵地,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

要坚持基本功能健全、活动开展有序的要求,充分发挥活动阵地的作用。

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活动,把活动阵地建设成妇女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中心,学习科学技术的教育培训中心,学习法律知识的妇女维权中心,参加文体活动的文化活动中心。

有条件的地区要鼓励基层妇女组织大胆探索,建立适合新形势、新情况的生产性开发项目或实体、基地,筹集活动经费,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申报程序和标准

全国妇联下达分配给各省的示范创建单位具体数额,由各级妇联严格掌握标准组织申报,各省妇联负责审核。

具体申报审批程序是:

示范村(社区)向所在乡(镇、街道)妇联申报,在县妇联备案。

示范乡(镇、街道)向所在县(市、区)妇联申报,在市(地)妇联备案。

示范县(市、区)向市(地)妇联申报,在省妇联备案。

各级的申报材料由省妇联统一核定后,报全国妇联审定。

(二)加强考核评估和管理

要以妇女群众的受益程度、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党委政府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健全科学的工作评价机制。

全国妇联根据各省推荐的申报材料,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示范标准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同时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基层自查、同级互查、上级抽查等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

鼓励各地围绕全国妇联“示范”创建条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胆创新。

全国妇联将不定期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在《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工作品牌和工作经验。

对实现目标任务、工作实绩突出的各级妇联组织优先评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受表彰单位的负责人优先参加上级妇联举办的各种培训、考察、表彰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

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创建标准,在层层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

各级妇联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履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

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新经验和新办法,积极探索新途径,努力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各省区市妇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全国妇联组织部。

附件:

1、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条件

2、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村条件

3、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街道、社区条件

 

全国妇联

2008年2月27日

 

附件1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示范县(市、区)条件

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格局中,县(市、区)级妇联处于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关节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和枢纽。

要切实加强县级妇联组织建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一、妇联组织机构健全,积极推进妇女组织网络化建设

1、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2、团体会员界别广泛,组织联系紧密,作用发挥明显。

3、建有以女性为主体的地区性协会、联谊会。

4、巾帼志愿者队伍代表性广泛,人员相对稳定。

二、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县(市、区)、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县(市、区)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3、县(市、区)、乡(镇、街道)妇联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4、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本级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和本级妇联常委、执委的替补、增补工作。

5、指导所属乡(镇、街道)妇联、村妇代会、社区妇联做好换届工作。

三、有活动阵地,有工作经费

1、有县(市、区)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2、县(市、区)妇联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活动载体有特色,社会效益良好

结合妇联主体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内涵,打造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组织动员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新成绩,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1、深化“双学双比”活动。

强化科技培训,实施致富项目,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开展“两牵手一扶持”活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2、深化“巾帼建功”活动。

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引领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帮助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3、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

大力推进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选树各类道德楷模和妇女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4、推进“维权行动计划”。

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维护妇女权益。

5、深入开展“双合格”活动。

促进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城乡家长学校,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6、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

五、妇联干部待遇落实,妇联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1、县(市、区)妇联主席连任不超过两届。

2、县(市、区)女党员比例逐年提高。

3、县(市、区)人大女代表比例占县(市、区)人大代表总数的22%以上。

4、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干部。

5、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

6、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交流、轮岗、培养选拔工作。

7、每年对乡(镇、街道)妇联干部集中培训。

8、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达到100%。

9、村妇代会主任有文化、有本领,具有开拓精神,带领妇女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附件2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

乡(镇)、村条件

乡(镇)妇联是妇联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村妇代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力量,它们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工作的基石和活力源泉。

要按照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妇女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健全,积极推进妇女组织网络化建设

1、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班子健全,作用发挥好。

2、乡(镇)所辖村妇代会组建率达到100%。

3、乡(镇)妇联、村妇代会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创办、领办1个以上农村妇女经济合作组织。

4、建有以女性为主体的地区性协会、联谊会,地区性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5、有巾帼志愿者队伍。

二、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乡(镇)妇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乡(镇)党委每年定期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3、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议事、信访、调研、培训、会议等制度有落实、有记录,代表联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规范化。

4、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乡(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和执委的替补工作。

6、乡(镇)妇联指导所属村妇代会做好换届工作。

三、有活动阵地,有工作经费

1、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2、乡(镇)妇联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3、村妇代会工作和活动经费能落实。

四、活动载体有特色,社会效益良好

围绕动员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1、深化“富裕在农家”活动。

大力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积极创建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村),培养一批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示范户等先进典型。

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牵手结对等活动,为农村妇女致富提供有效服务。

2、推进“和谐在农家”活动。

代表妇女群众参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发展生产提供资金、信息等协调服务;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留守老人、儿童、贫困妇女提供服务。

3、倡导“美德在农家”活动。

组织妇女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巾帼生态庭院”创建,在活动中注重培养典型,推动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

五、干部待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乡(镇)妇联主席享受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

2、乡(镇)所属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达到100%。

3、“双培双带”活动成效显著。

村(包括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所属村)妇代会主任应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绿色证书或农民技术员职称,是女经纪人、妇女致富带头人或妇女专业协会负责人,为妇女提供资金、政策、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4、乡(镇)、村(包括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所属村)妇联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附件3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示范街道、社区条件

街道妇联是妇联城市基层组织的龙头,社区妇联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力量,它们是党和政府联系城市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工作的基石和活力源泉。

要按照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妇女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健全,积极推进妇女组织网络化建设

1、街道所属社区妇联组建率达到100%。

2、街道、社区妇联班子健全,发挥作用好。

3、驻街道、社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妇代会或妇委会组建率达到85%以上。

4、巾帼志愿者队伍由各层次有知识、有专长的女性组成,人员相对固定。

每年定期开展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便民服务等公益活动。

二、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街道妇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街道、社区党委每年定期听取街道、社区妇联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3、实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工作联席会。

4、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街道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和执委的替补工作。

5、街道妇联指导所属社区妇联做好换届工作。

三、阵地建设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1、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站、妇女维权站、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制度健全,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

2、建立妇女心理疏导室(咨询室)、反家庭暴力组织、家庭暴力投诉站等服务机构,有法律、卫生等方面的专家提供服务,达到零家庭暴力社区。

四、活动载体丰富多彩,社会效益明显

围绕组织妇女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境、法律、安全进社区活动,探索建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机制,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1、深化“巾帼建功”活动。

争创“巾帼文明岗”,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将“巾帼建功”活动逐步深入社区不同经济成份的女性从业人员中,积极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2、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开展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实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为妇女和家庭提供优质精神文化服务。

3、推动家庭教育进社区。

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专兼职骨干培训,维护流动儿童的权益,推动少年儿童素质教育。

五、干部待遇落实,重视队伍建设

1、街道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

2、妇联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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