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本地审讯+远程提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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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本地审讯+远程提审
第一章背景及需求
一.1建设背景
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尤其是增强侦查办案能力,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而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在检察机关的办案侦查工作中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表现,是提高检察机关办案侦查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是指运用录音录像设备,记录下与事实有关的原始材料,它所反映的客观事实、信息数据不受录制人、操作或侦查等人员的思想感情影响,也不受当事人或者其它参与人员的主观意志所制约。
录音录像系统的建设促进了案件侦查取证手段的科学化,同时也为案件分析、经验总结、改进工作等提供帮助,有助于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细化执法标准,是推进中国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流程(试行)》,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看守所设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的通知》,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修订并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修订并发布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正式版,这一系列的标准为检察机关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树立了明确的指引方向,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了权威证据,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威视)顺应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需求,经过自身在视频监控领域多年的历练沉淀,针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业务和技术需求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研发工作,成功推出了面向检察机关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该解决方案涵盖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的全方位内容,采用大量先进技术,在国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用户的普遍认可,为我国司法信息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2需求分析
充分考虑检察院的实际业务和安防行业发展趋势,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需要满足以下需求:
一、贯彻法律法规需求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下属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保证整个讯(询)问过程公正、公平、保障人权。
二、高清数字化需求
系统应支持1080P/720P全高清摄像机进行前端视频图像采集,办案人员和指挥人员可以通过视频图像清晰的观察到犯罪嫌疑人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变化,从而抓住对方的心理进行针对性的讯问,达到快速破案的目的,满足现代化讯(询)问的建设意义。
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需求
系统应满足讯(询)问过程的视频与音频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需求,满足检察机关对于讯(询)问案件的管理需求,确保视音频数据和案件资料的高度安全性,同时要求管理平台的讯(询)问流程操作能在一定程度提升办案人员工作效率。
四、图文音同步关联需求
每次讯(询)问产生的视频图像、音频、电子笔录等资料在时间轨迹上保持同步关联,支持电子笔录的重点标记,且重点标记处与视音频录像直接关联。
五、多重加密保障需求
最高检相关文件规定,讯问录音、录像应当保持完整,不得选择性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系统借助高强度数字水印加密算法,对视音频文件及笔录信息进行加密,杜绝用户窜改,要求播放器集成水印校验功能,特别要求在进行网络传输时要有连接认证,和视音频文件的加密和解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六、案件资料全记录需求
根据最高检相关规定,讯问应从嫌疑人进入讯问室开始至离开讯问室结束,在此过程中录制的视音频资料要客观反映讯问所有活动,并制作电子笔录,讯问结束后所有的视音频资料、电子笔录、案卷信息要进行封存、归档,确保案件资料的客观性、有效性。
多媒体示证画面与讯问室特写、全景等画面进行画中画合成后,进行硬盘存储、光盘刻录,进一步确保案件资料的全面性。
七、远程指挥需求
系统应支持讯(询)问指挥人员在中心指挥室可实时监控讯(询)问的视频图像,并能确保听到办案人员和被讯(询)问人之间的对话,同时指挥人员也可直接与办案人员对话或文字交流,指导讯(询)问方案与策略,达到实时监控并远程指挥的目的。
八、远程提审需求
为了节省远程提审的时间、提高讯问效率,系统支持异地对被提审人进行远程提审,通过检察专网使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看到对方的视频、听到对方的声音,支持画中画合成刻录,支持同步直刻。
同时,要求既可以在单独的远程提讯室进行远程提审,也可以在本地审讯室进行远程提审,实现本地审讯与远程提审的共用。
九、全省级联需求
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是未来的趋势,通过讯问管理平台的多级级联可以实现省、市、县三级大范围联网,省级检察院可对全省范围内讯(询)问过程进行远程指挥,并统一管理全省的案件资料;市级检察院可对本院及所辖县区院和看守所的讯(询)问过程进行远程指挥,并统一管理本院及所辖县区院和看守所的案件资料;县级平台可对本院和所辖看守所的讯(询)问过程进行远程指挥,并统一管理本院和所辖看守所的案件资料。
十、普通区域监控接入需求
系统应对办案区的非讯(询)问区域,如走廊、楼梯、物品扣留室、登记室、候审室等,进行视频监控,确保嫌疑人从进入办案区到离开办案区全程可监控,保障整个办案区的安全性。
十一、报警定位联动需求
为了防止办案区异常事件的发生,系统应支持紧急报警信号的接入,并通过电子地图定位报警发生位置,联动视频图像等,确保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对异常事件进行处理,保证人员安全和同步录音录像的顺利进行。
一.3建设意义
一、依法办案、规范执法
海康威视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秉承客观真实、全程录制、程序规范、严格保密的价值趋势,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014年,《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第2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每一次讯问的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讯问录音、录像是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规范讯问行为、保证讯问活动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讯问录音、录像应当保持完整,不得选择性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二、固定证据,遏制翻供
近些年来,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结束后又翻供的事件屡见不鲜,为检察机关的讯问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能够客观真实的记录、存储并再现讯问过程中的全部情景,有效的固定了证据,对翻供现象进行了有力的打击,为检察工作带来了较大帮助。
三、监督讯问,消除刑讯
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客观真实的记录、存储和再现了讯问的全部过程,不仅加强了对机关办案人员讯问工作的监督,而且从根本上转变了办案人员的执法观念,让规范执法、人权保障意识深入执法人员内心,从而完全杜绝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现象。
四、异地提审,省时省力
检察院讯问关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检察人员往返于看守所,并在看守所审讯室进行审讯,导致审讯过程耗时、耗力、耗财。
基于看守所和检察院之间的检察专网而建立的远程提审系统,真正实现提审异地案件“足不出户”,案件提审只需几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对缩短审讯周期,提高审讯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协调办案,加速破案
针对重案要案,多位检察机关领导可以在不同地方通过讯问管理平台进行远程对话、文字交流协商,并对讯问室的办案人员进行远程办案指导,准确把握办案时机,及时突破案件,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六、数字讯问,提高效率
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不仅可以满足讯问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电子笔录等基本需求,而且系统提供了视听资料与电子笔录的同步关联、案件信息与讯问资料的绑定、以案件为单位进行管理等查询管理功能,帮助机关人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七、全省联网,统一管理
全省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联网系统,在单级检察院审讯业务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管理平台的多级级联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有效的消除了检务信息“孤岛效应”,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4建设目标
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建设一个以视音频数据的采集、存储、刻录应用为主体,以检察机关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集成录音录像、同步刻录、现场讯问、远程提审、讯问指挥、案卷管理、电子地图等各应用模块,引导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高效完成开始讯(询)问、案件录入、电子笔录、结束讯(询)问、案件归档等完整的讯(询)问流程管理,实现检察机关讯(询)问操作电子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综合性系统。
同时依托全省检察专网,通过讯问管理平台的多级级联实现全省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联网系统建设,满足全省各级检察院的统一管理、集中调度需求,进一步促进全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水平,提高检察院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指挥协调能力、联合作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打击与预防犯罪能力,从而达到联合办案、快速取证的目的。
第二章系统总体设计
二.1设计思路
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严格遵守最高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安全、实用、高效”的原则,以“同步录音录像”为业务核心,采用全高清的设计模式,以海康威视iVMS-8400讯问监控管理平台为载体,综合集成录音录像、同步刻录、现场讯问、远程提审、讯问指挥、视频监控、案卷管理等多个应用模块,通过上层综合管理系统的统一协调将各基层模块以及硬件设备打通,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建成一个综合性应用系统。
平台同时也具备开放的特性,充分预留出和其他子系统、硬件设备的对接接口,从而达到“无缝扩容”的目的。
二.2架构设计
二.2.1全省级联框架
从检察院的组织架构上来看,各个省的检察院分为省、市、县三级,省检察院对市级和县级的检察院具有管辖权,市级检察院对下属的县级检察院具有管辖权。
为了使各级检察院可以方便、集中的管理本级和下级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海康威视提出了全省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总体规划,拓扑图如下:
图1全省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联网系统拓扑图
全省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联网系统采用的是分布式部署、集中式管理的架构方式,通过讯问管理平台的多级级联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省检察院依托检察专网能对省检、市级检、县级检、所辖看守所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实现远程讯问指挥、远程提审;市级检察院通过讯问管理平台可以对本市检察院、所辖县检察院、所辖看守所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实现远程讯问指挥、远程提审;县级检察院同样通过讯问管理平台可以对本县检察院、所辖看守所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实现远程讯问指挥、远程提审。
各级检察院平台之间需要跨越所辖范围实时查看讯问视音频信息、调阅案卷资料、进行语音文字交流,须经资料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授权。
二.2.2系统详细拓扑
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详细建设可参考如下拓扑结构图:
图2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详细拓扑图
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包括本地讯(询)问、远程提审、办案区普通监控等业务模块,系统按场景可分为七个部分:
检察院讯问室、检察院询问室、看守所讯问室、办案区普通监控区域、中心指挥室、警察执勤室和中心控制室。
检察院讯问室主要用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本地讯问,通过视音频采集设备进行资料证据的采集,也可用于检察院与看守所之间的远程提审,通过检察专网实现检察院办案人员与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可视对讲。
检察院询问室主要用来对证人等案件相关人员进行本地谈话和询问,通过视音频采集设备进行资料证据的采集。
看守所讯问室不仅可以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本地进行讯问使用,也可用于检察院与看守所之间的远程提审,通过部署摄像机、拾音器等视音频采集设备实现资料证据的采集。
办案区普通监控区域是指办案区内非讯(询)问场所,如楼梯、走廊、登记室、接待室、物品保管室、诊疗室、候审室等,为了保证办案区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记录嫌疑人在整个办案区内的活动轨迹,保障执法的全程规范化,对这些区域进行视频监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心指挥室主要用于讯(询)问过程的视频解码上墙、实时监控、远程指挥、电子示证等,指挥人员可通过语音对讲、文字交流的方式指导办案人员讯问策略。
警察执勤室通过配置客户端可以登陆讯问管理平台,依据权限实时监控讯(询)问室(屏蔽音频)等其他场所的视频图像,及时了解现场的异常状况,保证办案区的安全。
中心控制室主要用来存放服务器、审讯主机等设备,实现后端设备的集中存放与管理。
二.3设计原则
海康威视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规划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
依照用户要求,坚持实用性为主的原则,系统务必完全满足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实际需求,采用当前主流应用技术和成熟的管理模式,在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避免盲目追求系统设计超前性和设备豪奢性,统筹规划,实事求是。
2)安全性
系统的建设需要融合以往建设经验,结合具体应用需求,使用具有成熟应用实践的软件平台架构确保系统的健壮性,选用具备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具有数万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的设备,同时为关键设备、关键部件设计冗余备份。
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系统运行故障预案,全方位多角度保障系统的顺利运行。
3)先进性
系统设计遵循系统工程的设计准则,通过科学合理地设计,既防止片面追求某一高指标,又充分体现系统的先进性,选用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最大程度地采用成熟、可继承、具备广阔发展前景的先进安保技术,搭建可升级、可扩展、可兼容的系统和应用平台。
4)开放性
系统设计采用标准化设计,严格遵循相关技术的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确保系统之间的透明性和互联互动,并充分考虑与其它监控系统的连接。
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将科学预测未来扩容需求,进行余量设计。
5)易管理性、易维护性
系统采用全中文、图形化软件平台实现整个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以辅佐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判断和解决问题。
采用稳定易用的硬件和软件,无需借助其他专用维护工具,既降低了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费用,又节省了日常的维护费用。
二.4设计标准
本系统的规划设计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法规,以同步录音录像行业的技术标准为参照标准。
本系统涉及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的文件规定的标准。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882-20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主席令第55号
3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高检发反贪字[2014]213号
4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
高检办[2013]
5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流程(试行)》
高检办[2006]
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2009]17号
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看守所设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的通知》
高检会[2012]7号
8
《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高检院[2013]
9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10]140号
10
《公安部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
JJ001-2002
11
《看守所建设标准》
公安部[2013]
12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1
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6
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1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1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2001
……
……
……
二.5系统特色
二.5.1标准配套、便捷安装
海康威视严格参照最高检颁布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等各类标准设计,提供稳定的、标准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全线配套产品:
审讯专用球机、高清网络半球、一体化签字摄像机、审讯专用拾音器、温湿度显示屏、高清审讯主机、讯问管理平台等,产品通过了专业机构的检测认证、著作权登记认证,并在多个省级项目中通过长期测试锤炼,同时标准化的产品设计使得安装更加便捷、迅速,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高效性。
二.5.2电子示证、画面合成
示证展示台摄录的证据材料可以通过示证显示器进行示证展示,也可通过审讯主机与全景、特写等审讯画面一起进行画中画合成,实现审讯资料的全电子化存储,进一步体现审讯资料的客观性、有效性。
二.5.3数据安全、多重保障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数据不仅可以通过笔录电脑、审讯主机等进行刻录、硬盘存储、存储阵列集中存储的方式来保证数据的多重备份,同时海康威视的审讯主机可配置4块存储硬盘,能通过RAID5来对存储在主机硬盘中的数据提供安全保障,进一步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
二.5.4两审兼顾、资源巧用
检察院讯问室和看守所讯问室不仅可以作为本地审讯室使用,而且通过设备的合理部署,可以实现检察院与看守所之间的远程提审,充分复用设备资源,体现了检察院不铺张、不浪费、巧用资源的良好作风。
二.5.5贴合业务、实用友好
海康威视开发的检察院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深度结合检察院的实际业务,通过反复调研用户的本质需求,持续不断的更新产品,打造出一套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专用产品,在满足基础业务需求的同时,提供更多的特色实用服务功能,如快速讯问、电子地图、电子签名、电子指纹、回声抑制、主机级联等,并通过为用户提供产品定制化服务,优化原有产品功能体验,充分体现了系统的实用性和友好性。
第三章系统详细设计
三.1检察院讯问室建设
讯问室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的核心区域,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案件审理、证据获取的重要场所。
按照用途的不同,可将检察院讯问室的建设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仅用于本地审讯;第二,即可用于本地审讯,也可作为远程提讯端;第三,仅作为远程提讯端。
三种建设模式下,设备需求及部署不尽相同,本节将针对这三种模式进行详细介绍。
三.1.1本地审讯
本地审讯,即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同时处于同一间讯问室进行面对面讯问。
本小节仅考虑检察院讯问室用作本地审讯的情况。
三.1.1.1设备需求
根据同步录音录像相关文件规定和系统的部署规划,建议每间讯问室安装1台特写摄像机、1台全景摄像机、1台指挥摄像机、1台签字摄像机、2只拾音器、1台温湿度显示屏、1台显示器、1台解码器、1台笔录电脑(带耳麦)和1台打印机。
讯问室的设备的用途及安装部署说明如下:
序号
名称
用途及安装部署说明
1
特写摄像机
用来采集被讯问人的特写图像,安装在讯问人正前方天花板的吊顶位置,便于看清嫌疑人体态和面部表情的每个细节,画面中主要显示被讯问人正面中景和温湿度显示屏等内容,以主画面显示,要求其显示效果清晰。
2
全景摄像机
用来采集讯问室的全景图像,面向讯问席,画面中主要显示坐在讯问席的讯问执法人员和被讯问人的背后场景,以辅画面显示。
3
指挥摄像机
用于中心指挥室的指挥人员远程指导讯问执法过程,能够控制云台和镜头,图像清晰而且色彩还原性好,能清晰看清整个讯问室的人和物。
4
签字摄像机
用于监控被讯问人签字的过程,并作记录保存,一般安装在被讯问人员签字处的正上方。
5
审讯专用拾音器
用来对讯问全程对话进行录音,2只拾音器分别安装在被讯问人和讯问执法人员附近一侧的墙壁上,高度为1.2米左右。
6
温湿度显示屏
显示讯问全过程的日期、时间、温度和湿度,时间与讯问主机一致,置于被讯问人右后方,能在特写画面中清晰显示。
7
解码器
用于将示证展示台摄录的证据材料的网络数字信号进行解码输出,也可将现场审讯画面进行解码输出,并在显示器上显示,需支持高清解码输出。
8
显示器
用来在讯问过程中展示证据或播放讯问实况,与解码器配套使用,一般安装在被讯问人前方侧面的墙壁上或讯问桌前方正对被讯问人的角度。
9
笔录电脑(带耳麦)
实现案卷管理、电子笔录、讯问指挥交流、画中画显示等审讯相关功能,置于审讯桌上。
10
打印机
用于讯问笔录等的打印,置于审讯桌上。
讯问室具体安装布局参考如下图所示:
图3讯问室设备部署示意图(仅本地审讯)
三.1.1.2传输链路
讯问室的拓扑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4讯问室拓扑结构(仅本地审讯)
(1)视频信号采集
网络摄像机视频信号通过以太网线传输到审讯主机上,经过审讯主机画中画合成后,在审讯主机上进行硬盘存储和光盘刻录,并传输至存储阵列上进行集中存储。
(2)音频信号采集
拾音器通过RVVP3×0.5线缆接入网络摄像机的音频输入接口,网络摄像机将音频资料和视频资料编码形成混合流后,通过审讯主机混音合成后,存储于审讯主机、集中存储阵列。
(3)温湿度信号采集
温湿度显示屏通过RS485线与特写摄像机相连,摄像机将特写画面与温湿度数据叠加,进行显示和存储。
(4)电子证据展示
示证展示台通过VGA/DVI/HDMI线缆接入编码器后通过以太网线将示证展示台摄录的视频信号传输到解码器上,解码器再通过VGA/DVI/HDMI线缆将信息传输到显示器上进行示证展示。
三.1.1.3设备推荐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设备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特写摄像机
推荐采用高清迷你球型摄像机或高清半球型摄像机,若讯问室只安装有特写摄像机和全景摄像机时,考虑到指挥人员指挥的需要,建议选用高清迷你球型摄像机;如果安装有指挥摄像机,则建议选用高清半球型摄像机
台
1
必选
2
全景摄像机
推荐采用高清半球型摄像机,采用广角镜头(2.8-12mm ),水平视场角可达113°
台
1
必选
3
签字摄像机
推荐采用高清一体化摄像机
台
1
可选
4
指挥摄像机
推荐采用高清迷你球型摄像机
台
1
可选
5
拾音器
推荐采用审讯专用高保真降噪拾音器
只
2
必选
6
温湿度显示屏
推荐采用有通信功能、有时间、温度、湿度采集显示、时钟同步功能的专用温湿度显示设备
台
1
必选
7
解码器
推荐采用较低路数的高清解码器
台
1
可选
8
显示器
推荐采用32寸或42寸液晶监视器,
台
1
可选
9
笔录电脑(带耳麦)
推荐采用台式电脑(I5/4G/500G/DVDRW/512M独立显卡/22寸液晶1台),带耳麦
台
1
必选
10
打印机
推荐采用小型打印机
台
1
必选
三.1.2本地审讯、远程提讯端
检察院讯问室通过设备的合理部署可做到分时复用,既可以作为本地审讯室,也可用作远程提讯端。
三.1.2.1设备需求
根据同步录音录像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