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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标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施工Ⅰ标

合同编号:

RFY/SG-01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施工Ⅰ标项目部

二0一五年十月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施工Ⅰ标

合同编号:

RFY/SG-01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第一章编制依据、原则、目标

一、编制依据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国家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和法规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7)《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T5212-2005;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

(14)其它各项施工技术涉及的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二、编制原则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的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至到最低。

贯彻“三同时”原则,环保和水保工程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三、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防止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污染水源;做好噪音、粉尘、废气和有毒气体的防治工作;保持施工区、生活区清洁卫生;确保开挖边坡和碴场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

做到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

以建设优质、安全、绿色工程,造福当地为目标。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施工Ⅰ标工程范围从上安村至八甲村,堤防总长5.48km。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堤防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工程斜坡式土堤设计堤顶高程9.14~7.72m(1985国家高程);轻型结构段设计堤顶高程7.28~7.27m,防浪墙顶高程8.28~8.27m(1985国家高程)。

堤防断面设计

(1)斜坡式土堤堤防断面

防洪堤堤顶高程按设计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防洪堤堤顶宽4.0m,采用厚11cm的沥青砼路面,下设厚20cm的水泥稳定层和厚20cm的塘渣垫层,堤身填筑土为均质土方碾压填筑。

迎水坡坡比1:

3,采用35cm厚干砌块石护坡+三维植被网草皮护坡,干砌块石护坡下设30cm厚碎石垫层和300g/m2/无纺土工布;背水坡坡比1:

2,背水坡采用草皮+低灌木绿化。

背水坡坡脚设C25砼排水沟,排水沟内侧设防汛道路,防汛道路根据地形条件设置为3.0/7.5m,防汛道路外侧设干砌石挡墙。

该断面适用范围天Ⅰ0+000.00~天Ⅰ3+341.48,天Ⅰ3+957.02~天Ⅰ5+475.40。

长度4.86km。

(2)轻型结构断面

堤顶宽4m,采用C30钢筋砼框架梁板结构。

设60cm厚钢筋混凝土底板,基础处理采用φ80cmC30砼灌注桩,横向间距3.2m,纵向间距2.5m,矩形布置。

框架外为了满足防冲刷需要设大块石抛石体。

底板以上通过框架柱和挡水板与顶板(梁)连接,框架结构背水侧为C30砼挡水板,堤背水侧设防汛道路。

防汛道路宽度3m。

该断面适用范围天Ⅰ3+341.48~天Ⅰ3+957.02。

长度0.62km。

沙洲垟水闸规模为2孔×3m,闸底高程1.40m。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相应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岩头水闸规模为2孔×3m,闸底高程1.20m。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相应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下宫水闸规模为1孔×3m,闸底高程1.2m。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相应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沿江水闸规模为1孔×3m,闸底高程1.2m。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相应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本标段堤防水闸主要断面型式见招标图设计总说明。

本合同总工期25个月。

二、水文气象

瑞安气象站站址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西门村,东经120°37′,北纬27°47′,观测场地面海拔5.7m。

瑞安站观测项目较多,自1961年以来已有正式刊布资料,资料均据中央气象局制定的《全国地面基本气候资料统计方法》及其补充规定进行整编,成果可靠,为本规划气象要素统计的主要依据。

根据瑞安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17.9℃;多年平均水汽压18.7hPa,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多年平均蒸发量1210mm(20cm直径蒸发皿观测值);多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15m/s。

瑞安气象站地面气候特征值见表1-1。

表1-1瑞安气象站气候特征值表

项目

平均

气温

(℃)

平均水汽压(hPa)

平均相对湿度(%)

月蒸

发量

(mm)

平均

风速

(m/s)

最大

风速

(m/s)

最大风速相应风向

1月

7.9

8.4

77

57.8

2.1

12.7

NW

2月

8

9

81

47.7

2

12.3

ENE

3月

11

11.2

84

64.7

2

11.7

ENE

4月

16

15.8

85

84.4

1.9

12

ENE

5月

20.6

21.1

86

100.5

1.9

13.7

ENE

6月

24.3

27

88

107.5

1.8

14

ENE

7月

28

31.9

85

176.7

2.4

14

N

8月

27.9

31.2

83

174.4

2.6

15

NNE

9月

24.8

26.2

83

131.8

2.3

12.3

ENE

10月

20.3

19

79

109.9

2.2

1.5

NNW

11月

15.6

13.8

76

85.2

2.3

1.2

NNW

12月

10.2

9.6

74

69.5

2.2

10.3

NNW

全年

17.9

18.7

82

1210

2.2

15

2G

三、工程地质

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工程主要包括马屿天井垟段和仙降飞云段堤防。

马屿天井垟段(上安—马屿)地质概况

本段堤防多为现状河岸线以内,未建堤防,目前为天然河岸,勘探时未发现沿线有抛石分布。

堤防沿线土体为多元结构,Ⅱ粉质粘土,性质相对较好,对河道岸坡的稳定有利,但厚度小,局部缺失。

Ⅲ1淤泥质粉质粘土、Ⅲ3层淤泥,均为高压缩性、低强度软土,性质差,分布广泛,局部厚度大,是河道岸坡稳定的主要控制层;Ⅲ2层粉土、粉砂,强度一般,松散,中压缩性,该层在本段普遍分布,性质相对较好。

Ⅴ层含泥粉砂,透镜体分布,性质一般。

I层砂砾卵石性质较好,强度较高,但埋深大,对堤基稳定影响不大。

组成岸坡的土体主要为软土,施工时开挖速度不宜过快,应避免地基扰动,以利保护边坡稳定。

挖出的废土须及时清运至安全距离,控制堆土高度,防止由于上部荷载作用致河道边坡失稳。

建议开挖边坡:

粉质粘土1:

1.5~1:

2.0,淤泥质土1:

3.0~1:

4.0。

第三章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

在施工场地内砍树和清除表土的工作以前,应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认可。

在施工场地内意外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巢穴,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请求指示,遵照执行。

严禁施工人员在周围地区捕猎动物,特别是国家和地方珍稀、濒危保护动物,严禁在施工区范围外砍伐树木。

二、景观与视觉保护

施工期间,进行生产场地及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生活环境,保证环境优美,不擅自砍伐树木、损坏草地,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范围以外的植物、树木,尽力维护原状,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时按要求予以恢复。

各种临时停放的机械车辆应停放整齐有序。

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如:

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在设计及建造时应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三、飞云江保护

本工程为瑞安市飞云江治理工程,由于工程均在飞云江沿岸施工作业,施工期生产及生活污废水均应经处理后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防止飞云江受到污染。

四、水污染控制

施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分类建立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回用系统,生活营地设立雨污分流系统,防止各种废水、污泥等污染邻近的土地和水体。

1、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主要由冲厕污水、盥洗污水、厨房污水、洗衣污水组成。

用水量约60m3/d。

生活营区布置每幢房子设置化粪池,并在地下1m左右埋设Dg300~500排污管和阴井(转弯处),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下污水管送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

回用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道路洒水要求。

在施工现场设置满足需要的移动环保型厕所。

2、机修废水和汽车冲洗系统废水处理

机修系统用水量小,含油污水排放量少,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废水收集管道,采用间歇式小型隔油沉淀池并定时投加絮凝剂的处理方式。

在施工机械修理厂附近低洼处设隔油池,含油污水经一天蓄满水池后投药,再经整晚的絮凝沉淀,第二天达到回用要求时,回用于机械维修。

池内废油和沉淀物5~7天清除一次。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见图17.5-1。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3、拌合系统、灌注桩泥浆池废水废浆处理

混凝土生产系统和灌注桩泥浆池均设立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见下表。

经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于混凝土系统冲洗。

废水处理系统的泥渣和灌注桩废弃泥浆需进行必要的脱水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堆存。

 

施工废水、废浆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五、声环境保护

声环境保护以保证施工营地、施工区周边居民点等敏感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为控制目标,昼、夜噪声控制在70dB(A)和55dB(A)。

施工噪声源主要有:

运输汽车发出的交通噪声;挖装机械、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发出的噪声。

为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施工中将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③防止气动工具通风系统阀门漏气产生的噪声;

④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⑤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

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

00~次日6:

00尽量避免施工;

⑦合理安排广播宣传、音响设备时间,不影响公众办公、学习和休息;

⑧加强交通噪声的管理和控制,进入施工营地和其他非施工作业区的车辆,不使用高音喇叭和怪音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在生活区附近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标牌;

⑨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佩带耳罩、耳塞和防声头盔等。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进程

主要噪音源

噪音限值[dB(A)]

昼间

夜间

场地准备

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设备

70

55

施工活动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

六、空气污染控制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控制和处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控制粉尘浓度,采取相应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削减施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阻碍污染物扩散,改善施工现场工作条件,保护施工生活区及外环境敏感区环境空气质量。

施工期间应遵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限值

参数

浓度限值(μg/m3)

TSP(日平均)

300

1、燃油机械设备排气净化措施

工程施工主要燃油设备有挖装机械、自卸汽车、汽车吊以及柴油发电机等,必须对燃油设备的尾气排放进行控制,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发动机在正常和良好状态下工作;

②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使尾气达标排放;

③选用无铅汽油;

④杜绝使用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

2、粉尘控制

①施工开挖现场、施工道路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无雨日必须定时洒水以控制扬尘。

由车辆和施工设备行驶导致散落到路面上的泥浆和碎块应及时清除;

②处于粉尘区的施工人员佩戴防尘面罩,以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③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

运输时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④散装水泥及粉煤灰在运输和输灌过程中,严格控制水泥和粉煤灰的泄露,避免造成粉尘污染。

七、固体废弃物处置

1、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在施工办公、生活营地配备垃圾桶,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或分拣,无机垃圾送指定的弃渣场按规定填埋,有机垃圾送发包人统一建设的垃圾存放间,由发包人定期送至指定的垃圾卫生填埋场。

垃圾每日清理,保持办公生活区环境清洁。

机械修理及汽修等产生的金属类废品等,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部分仍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尽可能回收利用,其它生产垃圾统一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2、弃渣

严格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施工弃渣(土)的处理,严格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不得任意堆放弃渣,严禁向河道乱弃渣,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八、场地清理

在每一施工工区,当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

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按计划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生产垃圾应全部统一按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和方式处理。

对工区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水土保持设施在撤离前应进行疏通和修整。

按合同要求及监理人指示拆除其它有关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

九、施工期环境监测

(1)施工期水质监测

施工期重点对各部位的施工污水排放水质和生活污水排放水质进行监测。

①施工排水水质监测

主要对各个部位的施工污水沉淀池排放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

PH值、悬浮物。

施工初期每月监测六次,以确定沉淀池大小或悬浮物静水时间,平时每月监测一次,施工高峰期增加测次,控制出水口水质。

②生活污水监测

监测项目为:

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大肠菌群、总磷、氨氮、阴离子洗涤剂、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氯离子、非离子氨、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

每月监测一天,一天做二个测次。

(2)施工期噪声监测,每月监测一天。

(3)施工期大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

总悬浮颗粒TSP、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

平时每月监测一天,施工高峰期每月监测二天。

十、生态环境保护

工程建设将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削减对区域生境稳定状况的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1)陆生动植物及资源保护

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砍树、清除表土和草皮时,必须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行。

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国家保护级的鸟巢、受保护动物和巢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

在施工区附近的水域,发现受保护的鱼类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在施工区以外的保护林区捕猎野生动物。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和相关法规、法律的教育,增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预防森林火灾和乱砍林木、乱采(挖)植物和乱捕滥猎动物的事件发生。

(2)景观与视觉保护

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如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在设计及建造时要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施工期间,应保护好施工场地附近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温泉等的景观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

认真做好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

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协调。

十一、临时设施拆除及环境恢复措施

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划用地范围布置临时设施,布置临时设施时尽可能不改变原有生态环境,对于因临时设施布置而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植被防护,并按设计和监理人要求施工必要的截、排水沟。

工程施工完毕,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后,拟采取以下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除发包人要求保留的临时设施外,其余按合同及监理人要求进行拆除,并清除场地表面的垃圾、填筑渣料或混凝土等,对利用于复耕的场地,重新填筑一层种植土以便复耕。

对合同规定负责养护的施工道路、永久建筑物以及要求保留的临时设施,疏通排水沟,清洁建筑物,对损坏部分修整完好。

按设计及监理人指示对弃渣场修整边坡、整平表面、边坡防护或绿化工作。

十二、文物及珍稀物种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水陆珍稀物种,按照国家有关生物保护的规定,对物种加以保护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现文物则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保护工程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文物的挖掘保护工作。

第四章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一、水土保持主要项目

本工程水土保持项目主要有施工存料场、弃渣场的处理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区、工程建设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工程,开挖边坡支护工程、挡护建筑物的排水工程,施工区边坡工程,绿化覆盖、腐土防护等。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一般规定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与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扰动面积和损坏地表、植被,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塘、沟、渠等);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日进行;土石方作业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弃土弃石就近平整碾压处理,多余渣土运至监理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弃置。

(2)水土保持工程“三同时”: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开挖、填筑、占压等活动影响而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切实做到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3)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根据施工特点,对施工场地事先采取永久或临时的拦挡、排水等水保措施;在施工区及其周围设置截排水沟,拦截并排走场地内及周边汇水,在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滞蓄径流携带的泥沙,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降低降水及地面径流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弃渣前需先做好渣场的拦挡与排水设施,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

(4)确保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工程各开挖填筑坡面及时进行有效的防护和绿化;配合业主对施工区的空地采取植树、种植灌草等绿化措施,改善区内自然环境;实施时所需苗木尽量采用本地乡土树草种,种植过程中科学使用保水剂、长效肥、微量元素等材料和技术,以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和生长速度。

(5)施工结束后,对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按计划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生产垃圾应全部按监理指定的地点和方式统一处理并及时拆除施工区内各种临时设施、并对地面进行清理,使之具备植被恢复条件;撤离前,对工程区内的永久截排水设施、拦挡防护措施等水土保持设施的完好程度、稳定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堵塞和毁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三、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堤防结构为轻型框架结构和复合断面结构两种,结构基础均需要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土方开挖施工前须编制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对开挖软弱面及时进行工程防护。

土方开挖边坡坡比不小于1:

4,必要时在边坡处打设松木桩或钢板桩进行临边支护,确保边坡稳定,防止在施工期间因受潮水影响造成边坡坍塌,引起水土流失和岸坡失稳。

为防止施工期降水及地面径流给工程建设带来影响,设置排水沟拦截并排走施工生产区场内及周边降水和地表径流,在排水沟出口处设置蓄水兼沉沙的沉沙池淤积施工区产生的泥沙,并及时对其进行清淤,避免泥沙进入下游河道。

(1)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

(2)加强教育,使每一个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性,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的土地。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便道数量。

(4)临时工程用地尽量选择在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严禁选择地表植被覆盖良好的地段。

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必须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

(5)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尽力保护和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6)取土场取土完成后,须将取土范围内平整,边坡进行整理,疏通排水通道,防止局部积水。

施工取土时,严禁在粉细砂地段取土,防止形成沙化。

(7)弃土、弃石和弃渣等,不能回填利用的,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堆顶平整,做好排水,并根据堆放的位置与地形特点,设置适宜的拦渣工程,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

堆置在沟道中修建拦渣坝;堆置物易发生滑塌,或堆置在坡顶及斜坡面时修建挡渣墙或护坡;堆置于沟道或河道旁的,应按防洪治导线设置拦渣堤。

对终止使用的渣场表面应采取整治和覆土措施,改造成可利用的土地。

(8)生产建设中所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并在表层进行覆土,加以改造利用。

(9)施工期间修建一些临时排水管道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使工地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且不引起淤积和冲刷。

(10)施工中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避免从本标段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方材料使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11)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不得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的排水系统。

(12)按有关技术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在指定位置弃渣及弃渣处理,防止水土流失。

(13)自觉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尽量减小对地表的扰动,施工期对开挖边坡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14)雨季填筑施工时,采取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的施工方法,依次在每层表面筑成适当的横坡,做到不积水。

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边坡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

(15)为防止临时弃土水土流失,临时弃土时从远至近、一次达到设计高程,临时弃土外边坡采用编织袋装土护坡,编织袋以上采用覆盖土工防尘网的临时措施防护。

四、临时存料场及弃渣场水土防护措施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施工弃渣(土)的处理,严格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并采取分层填渣、挡护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不任意堆放弃渣,严禁向河道弃渣,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在弃渣运输过程中应尽可能实施封闭运输,禁止超载,尽量避免渣土在运输过程沿线撒落引起水土流失。

需做好施工弃渣的防治措施,严禁弃渣任意堆放,严格按照弃渣要求堆置到指定位置,严格按照设计堆渣坡比及相关要求进行堆渣。

弃渣场设专人管理,弃土严格按要求分层分级堆渣,弃土地点应先远后近,先低后高,分层分台阶堆存,分层厚度可根据弃渣的种类及含水率进行控制。

自卸车在弃渣场平面内卸渣料,推土机随时推平,渣场内台顶卸渣平面要做成5%的反向坡,保证卸车安全和防雨水冲刷。

卸载时车辆后轮距坡顶线距离一般以1~1.5m为宜,渣场的边坡为1:

1.8,以防雨季溜坡或塌方,并做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

在危险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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