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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配置研究资料
1行政中心
1.1相关标准
1.1.1建筑设计资料集(4)
1994年出版的《建筑设计资料集(4)》中对办公建筑面积指标控制的有相关规定。
如下:
行政办公面积常用定额
室别
面积定额(m2/人)
附注
一般办公室
3.5
不包括过道
高级办公室
6.5
不包括过道
会议室
0.8
无会议桌
1.8
有会议桌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
建筑等级
一~三级办公楼
高层办公楼
K1=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60%~65%
≥57%
K2=交通面积/建筑面积
15%~25%
1.1.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1999年国家计委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提出了许多关于行政办公建筑建设规模控制的相关导则,该建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纠正政府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现象,提供了一个上限的控制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
级别
建筑面积(m2/人)
使用面积(m2/人)
备注
一级办公用房
26~30
16~19
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
20~24
12~15
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
16~18
10~12
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备注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对地方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规定中,县级机关的规模控制为:
级别
使用面积(m2/人)
县级机关(市、旗)
县级正职
20
县级副职
12
科级
9
科级以下
6
以上述表格为计算标准,通过对地方行政人员数量的了解,综合可以得出相应的办公建筑规模,但以上规定只是对行政办公建筑面积的控制,实际上城市行政中心规模扩大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趋势,但其中行政办公部分所占比例有逐渐缩小的趋势,而公共服务功能所占比例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包含了许多直接面向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如档案馆、大会堂、博物馆等。
1.2相关城市案例
1.2.1宁波市
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5485平方米,设计地上建筑面积2595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019平方米。
1.2.2湖北黄冈
规划黄冈中心城区到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60万人,规划行政中心由三栋建筑单体组成,分别是行政综合服务大楼,信访局、档案馆大楼和武警中队。
主体建筑行政服务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
1.2.3潍坊市寒亭区
行政中心建筑主体由行政办公、市民服务、会议及后勤服务四部分组成,南北进深300米,东西长约615米,面积约为1845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4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43000平方米,地下约3000平方米。
1.2.4乐山
规划2010年近期人口50万,行政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房米,地下1层,地上主楼16层。
其市中区最新行政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0亩。
1.2.5丽水
2006年规划人口规模近期31.6万人,中期43.0万人,远期58.0万人,建成的行政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71881平方米,地下1层。
地上21层。
1.2.6抚州
现状市区人口约为45.75万人,规划至2010年抚州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50万人,远期2020年为75万人。
市行政中心用地面积200亩,三栋大楼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投资1.5亿元。
主楼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连地下停车场一共13层,东面是市人大政协办公大楼,西面是会议中心。
2文化中心
2.1图书馆
2.1.1国家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
选址:
馆址的选择应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及文化建筑的网点布局;馆址应选择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有利的地段;馆址与易燃易爆、噪声和散发有害气体、强电磁波干扰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图书馆宜独立建造。
当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必须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人口。
2.1.2《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部2007年8月颁布)
1、中型馆:
指服务人口20~150万、建筑面积4500~20000㎡的公共图书馆,其主要功能为文献信息资料借阅、大众文化传播等日常公益性服务。
2、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原则
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原则
服务
人口
(万人)
设置原则
服务
半径
(km)
≥150
大型馆:
设置1~2处,但不得超过2处;服务人口达到400万时,宜分2处设置
≤9.0
中型馆:
每50万人口设置1处
≤6.5
小型馆:
每20万人口设置1处
≤2.5
20~150
中型馆:
设置1处
≤6.5
小型馆:
每20万人口设置1处
≤2.5
5~20
小型馆:
设置1处
≤2.5
3、中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中型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服务
人口
(万人)
藏书量
[万册(件)]
建筑
面积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用地面积
(㎡)
30
30
5500
≥1.0
25~40
4500~5500
40
35
6500
≥1.0
25~40
5500~6500
50
45
7500
≥1.0
25~40
6500~7500
60
55
8500
≥1.1
25~40
7000~8000
70
60
9500
≥1.1
25~40
8000~9000
80
70
11000
≥1.1
25~40
8500~10000
90
80
12500
≥1.2
25~40
9000~10500
100
90
13500
≥1.2
25~40
9500~11000
120
100
16000
≥1.2
25~40
10000~13000
注:
1表中服务人口指中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的规划总人口;
2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中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2.2文化馆
《文化馆建设标准》已颁布,网上无下载,由于我在都江堰,没有相关专业书店,暂时无法获得相关数据。
服务
人口
(万人)
类型
设置原则
≥50
大型馆
省会城市,直辖市及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
20~50
中型馆
中等城市
5~20
小型馆
小城市,县城
≤30
人口5~30万的区,独立组团,镇区
大型馆:
指建筑面积6000㎡以上的文化馆;设施齐全,综合性强,能满足较高水平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适用于省(直辖市)级文化馆和人口50万(含)以上大城市的文化馆.
中型馆:
指建筑面积4000~6000㎡的文化馆;能较为全面地满足群众文化活动的一般需求,适用于人口20~50万的中等城市的市文化馆,服务人口30万(含)以上的区或镇文化馆.
小型馆:
指建筑面积2000~4000㎡的文化馆;能满足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适用于人口5~20万的小城市或县城的文化馆,服务人口5~30万的区或镇文化馆.
服务人口不足5万的地区,不设置独立的文化馆,鼓励文化馆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直辖市,省会城市应设置1处省(直辖市)级文化馆,设市城市应设置1处市文化馆,县城所在城镇应设置1处县文化馆.各城市可根据城镇行政区划,人口分布及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设置区或镇文化馆.
类型
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建设用地面积(m2)
大型馆
≥6000
≥1.3
4500~6500
中型馆
4000~6000
≥1.2
3500~5000
小型馆
2000~4000
≥1.0
2000~4000
2.3博物馆
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
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m2)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m2)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m2)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局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2.3.1相关城市
1、梧州博物馆,馆高六层,占地面积431平方米,3个展厅;
2、锦州市博物馆新馆:
面积13000余平方米;
3、苏州博物馆新馆:
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新馆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
4、宜兴陶瓷博物馆:
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展厅面积3000多平方米;
5、江阴市博物馆新馆:
占地1.5万平方米;
6、常熟博物馆:
占地6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00平方米,由七个展厅、文物库房、办公大楼及辅助用房等设施构成;
7、湖州市博物馆新馆:
总建筑面积10274平方米。
3中小学
3.1相关标准
3.1.1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设施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每一处规模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教
育
(1)托儿所
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它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m2或9m2计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主要房间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4班≥1200
6班≥1400
8班≥1600
(2)幼儿园
保教学龄前儿童
—
4班≥1500
6班≥2000
8班≥2400
(3)小学
6~12周岁儿童入学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不限
—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4)中学
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
(1)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或居住地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不限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3.1.2参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
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
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
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3.2相关城市
3.2.1威海市九年义务教育设施(含特殊教育设施)配置标准
(1)初中
威海市初中调整配置标准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万平方米/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及要求
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区
居住小区
初中
24班
-
≥2.40
2.0
●
○
24班以下用地面积23平方米/座。
24班、28班用地面积20平方米/座,32班及以上用地面积18平方米/座。
初中宜设32、40班,每班50座。
初中应按服务半径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28班
-
≥2.80
2.3
32班
-
≥2.88
2.7
36班
-
≥3.24
3.0
40班
-
≥3.60
3.3
(2)小学
威海市小学调整配置标准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万平方米/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及要求
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区
居住小区
小学
15班
-
≥1.69
1.0
●
15班用地面积25平方米/座,20班用地面积22平方米/座,25班用地面积20平方米/座,30班及以上用地面积18平方米/座。
小学宜设20班、30班、40班,每班45座。
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
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
20班
-
≥1.98
1.3
25班
-
≥2.25
1.6
30班
-
≥2.43
1.9
35班
-
≥2.84
2.3
40班
-
≥3.24
2.6
(3)九年一贯制学校
威海市九年一贯制学校调整配置标准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
(万平方米/处)
服务规模
(万人)
配置级别及要求
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区
居住小区
九年制
36班
-
≥3.24
1.4
○
○
用地面积18平方米/座。
新建地区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并,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宜设36、45、54班,每班50座。
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1000m范围内。
45班
-
≥4.05
1.8
54班
-
≥4.86
2.1
63班
―
≥5.67
2.5
(4)特殊教育学校
生均用地面积:
盲、聋校80平方米以上,弱智学校70平方米以上。
有环形跑道,直跑道和活动室,校园绿化用地生均2平方米以上。
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家属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
盲,聋校平均每生30平方米以上,弱智学校平均每生25平方米以上。
威海市教育设施千人指标
确定威海市区小学生千人指标为70人/千人,中学生60人/千人,高中段按照初中升学95%以上,普职在校比1:
1,确定普通高中千人指标22人/千人,中等职业学生与普通高中生数量相同。
(摘自《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文本)》)
3.2.2随州(中心城区58万人)
配套中小学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1~1.5万人设置一所小学,3~5万人设置一所中学,随州市中心城区共需配套小学约30所、中学约20所。
1、中学
规划中心城区远期共有中学18所,总面积为150公顷。
2、小学
现状随州市城区小学13所,儿童上学需要穿越城市干道的现象很多。
根据规范要求,同时考虑随州城市的具体情况,规划保留现状小学,且规模达到1.5万人的新建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小学,规模未达到的则与邻近小区共同设置小学。
3.2.3安顺(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50万人,2030年为100万人)
高级中学按36班一所设置,共设置约13所高级中学。
初级中学按24班一所设置,共设置28所左右初级中学。
小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
初级中学和小学结合居住区布置。
3.2.4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规〔2005〕718号)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一、普通高中:
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二、初级中学:
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三、小学:
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四、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小学应有不少于6道的6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五、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4体育中心
4.1《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
│ 50-100万人口城市
├────────────┬─────┬──────┬────────
│ │观众规模 │用地面积 │ 千人指标
│ 规划标准 │(千座) │(万平方米)│(平方米/人)
────┼────────────┼─────┼──────┼────────
1.市级│ │ │ │
────┼────────────┼─────┼──────┼────────
体育场 │1个/50-100万人 │20-30│75-97 │75-194
────┼────────────┼─────┼──────┼────────
体育馆│1个/50-100万人 │ 4-6 │11-14 │11-28
────┼────────────┼─────┼──────┼────────
游泳馆│1个/50-100万人 │ 2-3 │13-16 │13-32
────┼────────────┼─────┼──────┼────────
游泳池│ │ │ │
────┼────────────┼─────┼──────┼────────
射击场│1个/50-100万人 │ │ 10 │10-20
────┼────────────┼─────┼──────┼────────
合 计│ │ │ │109-274
────┼────────────┼─────┼──────┼────────
2、区级│ │ │ │
────┼────────────┼─────┼──────┼────────
体育场 │1个/25万人 │ 10 │50-56 │200-224
────┼────────────┼─────┼──────┼────────
体育馆 │1个/25万人 │ 2-3 │10-11 │40-44
────┼────────────┼─────┼──────┼────────
游泳池 │2个/25万人 │ │ 12.5 │50
────┼────────────┼─────┼──────┼────────
射击场 │1个/25万人 │ │ 6 │24
────┼────────────┼─────┼──────┼────────
合 计│ │ │ │314-342
────┼────────────┼─────┼──────┼────────
3、居住│ │ │ │200-300
区级│ │ │ │
────┼────────────┼─────┼──────┼────────
4、小区│ │ │ │200-300
级 │ │ │ │
────┼────────────┼─────┼──────┼────────
总 计│ │ │ │823-1216
────┴────────────┴─────┴──────┴────────
50-100万人口城市
规划标准
观众规模(千座)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千人指标(平方米/人)
1、市级
体育场
1个/50-100万人
20-30
75-97
75-194
体育馆
1个/50-100万人
4-6
11-14
11-28
游泳馆
1个/50-100万人
2-3
13-16
13-32
射击场
1个/50-100万人
10
10-20
合计
109-274
2、区级
体育场
1个/25万人
10
50-56
200-224
体育馆
1个/25万人
2-3
10-11
40-44
游泳池
2个/25万人
12.5
50
射击场
1个/25万人
6
24
合计
314-342
3、居住区级
200-300
4、小区级
200-300
总计
823-1216
50-100万人口城市
规划标准
观众规模(千座)
用地面积(万平方米)
千人指标(平方米/人)
合计
1、市级
体育场
1个/50-100万人
20-30
75-97
75-194
109-274
体育馆
1个/50-100万人
4-6
11-14
11-28
游泳馆
1个/50-100万人
2-3
13-16
13-32
射击场
1个/50-100万人
10
10-20
2、区级
体育场
1个/25万人
10
50-56
200-224
314-342
体育馆
1个/25万人
2-3
10-11
40-44
游泳池
2个/25万人
12.5
50
射击场
1个/25万人
6
24
3、居住区级
200-300
4、小区级
200-300
总计
823-1216
4.2相关城市
4.2.1宁波市级体育中心
具备承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和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能力的大型综合性体育中心。
规划用地不小于100公顷。
设施主要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其他项目视情况而定。
市级主要场馆
1、市奥林匹克中心
体育中心规划用地约130公顷,另外西侧预留发展备用地。
设施主要包括6万座体育场、1万座体育馆、4-8千座游泳跳水馆以及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足球基地、篮球基地。
2、体育公园
市体育公园选址于中心城三江片东部,占地面积约385公顷,含公园绿地。
设施主要包括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市棒球运动中心、市垒球运动中心、曲棍球运动中心、市重竞技运动中心、市体操运动中心、市武术运动中心。
4.2.2威海市市级体育设施设置标准
规划新建市级体育设施用地指标可参考表格。
新建市级体育中心设施内容主要包括体育场(50000座)、体育馆(10000座)、游泳馆(300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