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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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度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
第一部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部门概况
一、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本区城市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承担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定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承担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隔音设施等)的保洁标准,对落实保洁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制定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大型设备和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的更新补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日常管理职责。
(七)负责对本区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负责全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负责全区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景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的规划管理;会同区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依据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编制户外广告点位置规划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点位设置使用权拍卖;负责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的审批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实施管理。
(九)协调、监督、考核区内有关部门对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履行井盖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关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十)履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广州市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职责范围的复函》(粤办函【2009】390号)和广东省《关于广州市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告》(粤府函【2012】47号)赋予的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十一)负责制定区城市管理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区城市管理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区城市管理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负责区城市管理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和宣传;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进行审理。
(十二)负责区内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燃气企业整治安全隐患;负责编报区容环卫、燃气管理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跨区燃气经营许可。
(十三)负责本区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下属执法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建筑废弃物处置实施行政许可;
(三)负责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审验;
(四)协助编制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68项;
(二)行政许可4项;
(三)行政强制21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9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0项。
第二部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0
2322
0
0
0
0
0
0
2322
2657.642657
2
广州市黄埔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322
2657.642657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警告,
(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34
34
28
6
0
2
广州市黄埔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56
56
56
0
0
合计
90
90
84
6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0
3
0
5
0
0
0
0
0
19
6
33
2
广州市黄埔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0
0
0
0
0
0
0
0
281
0
0
281
合计
314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黄埔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1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0
0
422
0
0
0
0
0
0
0
0
2
广州市黄埔区余泥渣土管理所
0
0
806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1228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
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黄埔区城市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322宗,罚没收入
26,576,426.57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6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258%;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16.67%,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043%。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1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043%。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3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559%;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769%,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043%。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90宗,予以许可84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14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征收职能。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228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裁决职能。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给付职能。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确认职能。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奖励职能。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
“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