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办法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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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办法11
益田假日广场
《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营运部编制
2009年5月18日
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资源的使用,建立相应完整的收费标准及申报体系,完善假日广场商家活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保证各种商家活动得以合理安排和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假日广场内举行的各类商家特卖、动态及大型推广活动、静态推广活动及静态形象展示等活动范围。
<活动分类>
第一部分……………………………………………………特卖活动管理规范
第二部分……………………………………………………动态及大型推广活动管理规范
第三部分……………………………………………………静态推广(展示)活动管理规范
<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
特卖活动管理规范
为给顾客提供品牌商品的特惠优惠,在营造商业氛围的同时满足各商户清货需求,也为了给广场创造额外的收益,假日广场定期地推出品牌特卖活动,并将B2层2号中庭(约120M2)规划为特卖活动专区。
一、适用范围:
1、场内有特卖需求的商家。
2、场外有特卖需求并且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及销售能力的商家。
二、特卖原则:
1、特卖可涵盖服装、鞋类、皮具、精品、童品、内衣、家居等各类商品。
2、特卖商家的选择以销售能力强者优先。
3、支持场内经营业绩较差,且申请利用特卖销售所得缴纳租金的商户。
4、场外品牌的选择,以服装、皮鞋皮具等商品为主,品牌须有一定的知名度及销售能力,并且与在场经营的品牌无冲突,不得影响场内品牌的经营。
5、场外商家特卖销售款项必须及时上缴我司财务部,具体方式及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
三、特卖场地:
1、单一商家独立特卖,根据货品的数量面积可划分50M2至100M2。
2、两个商家拼场特卖,每家品牌面积最多可划分50M2至60M2,总面积不超过120M2。
3、单个商家特卖面积需求在50M2以下的,特卖时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商家组合。
四、合作方式及条件:
请参照《公共场地使用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宣传推广支持:
1、活动期间,可免费在场内LCD播放商家的促销活动信息,效果由企划部进行审核。
2、活动期间可予以支持摆放1-2个宣传POP水牌,效果由企划部进行审核。
3、关于特卖的宣传单页经营运总监审批同意,可于活动期间摆放在各服务台资料架上进行宣传。
4、经营运总监审批同意可将特卖信息通过短信发送给VIP顾客(费用由特卖商户自行承担)。
六、特卖申请流程:
七、特卖执行流程:
八、注意事项:
1、特卖活动分为活动小组成员针对性洽谈和商家申请两种情况,营运人员接到商户申请后须交总监助理统一安排分工,特卖跟进人须按公司统一公开报价展开洽谈,特殊情况须向总监助理说明,经部门长同意后才可进行第二次报价。
2、商户在提出特卖申请的同时,需提供特卖货品的明细、数量、价格、折扣、部分货品的实物照片、其他特卖场的现场照片、用电需求、围板效果图、pop效果图、LCD效果图、地毯等所用其它物料颜色及材质等资料(详见报价单)。
3、协议签订后,需提前发函至物管中心、信息部配合商家特卖布展所需的电路连接、场地确认、pos安装调试等事项。
4、特卖现场布展需注意事项:
围板喷绘需采用可移动背胶、地毯需用地毯胶压边、线路不可外裸、服装特卖需配试衣间、特卖分区要有明显标注、价格牌要明示、标价签明码标价并注明折后价格、商家自行负责安排收银员及销售人员、商家特卖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证件、配备收银台、备足发票、商家自行负责商品安全等。
5、特卖撤场时,需物管中心配合电路、场地验收,信息部配合撤回pos机,商家撤出货品前需将特卖场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如有临时仓库使用需一并清理。
6、特卖商家进场、撤场需有营运人员跟场,负责协助商家确认特卖场地位置、货品道具顺利进撤场、协调落实电路和pos机的安装及收银操作培训、把控现场布展品质、督促商家必须于次日营业前完成货品陈列、确保人员到位等。
7、特卖活动过程中,客服人员全程监管、统计客流量,营运人员重点关注现场管理和销售状况,特卖结束后,客服人员统计客流量和销售数据报表,营运人员撰写特卖分析报告,同时完成特卖退押金流程。
附件一:
《益田假日广场场地验收表》
附件二:
特卖报价单(保底分成及纯分成)
附件三:
《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使用协议》(场内及场外商家特卖)
附件一
益田假日广场场地验收表
填表日期:
租户名称
面积
场地编号
位置区域
活动前现场验收纪录
地面:
墙壁及柱子:
电源及其他:
益田物管中心:
租户:
活动结束后验收纪录
地面:
墙壁及柱子:
电源及其他:
验收日期:
完好或损坏说明:
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
附件二:
益田假日广场特卖报价单(保底分成)
公司名称
特卖品牌
特卖商品类别
跟进洽谈人
特卖面积
M2
临时仓库需求/位置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租金
元
租金和分成两者取高
分成
%
Pos机租金
100元/天
共计元
围板租金
200元/天
共计元
场地及设备押金
(含仓库)
元
电费
元
围板喷绘尺寸
水牌尺寸
LCD图片规格
特卖时间
月日至月日共天
注意事项
1、请贵司提供特卖货品的明细、数量、价格、折扣等信息,部分货品的实物照片、其他特卖场的现场照片、用电需求、围板效果图、水牌效果图、LCD效果图、地毯等所用其它物料颜色及材质等资料。
2、布展注意事项:
围板喷绘需采用可移动背胶、地毯需用地毯胶压边、地毯厚度需至少大于0.5CM、线路不可外裸、服装特卖需配试衣间、特卖分区要有明显标注、价格牌要明示、标价签明码标价并注明折后价格、商家自行负责安排收银员及销售人员、商家特卖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证件、配备收银台、备足发票、商家自行负责商品安全等。
3、电费、POS机及围板租金、场地押金等费用需在进场前缴清,否则不予进场。
营运部意见
商家回复意见
益田假日广场特卖报价单(纯分成)
公司名称
特卖品牌
特卖商品类别
跟进洽谈人
特卖面积
M2
临时仓库需求/位置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纯分成
%
Pos机租金
100元/天
共计元
围板租金
200元/天
共计元
场地及设备押金
(含仓库)
元
电费
元
围板喷绘尺寸
水牌尺寸
LCD图片规格
特卖时间
月日至月日共天
注意事项
1、请贵司提供特卖货品的明细、数量、价格、折扣等信息,部分货品的实物照片、其他特卖场的现场照片、用电需求、围板效果图、水牌效果图、LCD效果图、地毯等所用其它物料颜色及材质等资料。
2、布展注意事项:
围板喷绘需采用可移动背胶、地毯需用地毯胶压边、地毯厚度需至少大于0.5CM、线路不可外裸、服装特卖需配试衣间、特卖分区要有明显标注、价格牌要明示、标价签明码标价并注明折后价格、商家自行负责安排收银员及销售人员、商家特卖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佩戴证件、配备收银台、备足发票、商家自行负责商品安全等。
3、电费、POS机及围板租金、场地押金等费用需在进场前缴清,否则不予进场。
营运部意见
商家回复意见
附件三:
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使用协议(场外商家特卖)
甲方:
深圳市益田假日广场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益田假日广场L4层
电话:
(86)75586298099
传真:
(86)75586298111
户名:
深圳市益田假日广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帐号:
338060100100004891
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B2层2号中庭(约m²)进行品牌特卖促销活动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事项:
1、活动主题:
;
2、场地使用期间:
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3、场地使用时间:
周日至周四:
10:
00AM至10:
00PM;
周五、周六:
10:
00AM至10:
30PM
如甲方营业时间根据经营需要有所变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统一营业时间进行特卖。
4、仅限乙方在该场地从事“_”品牌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
5、乙方可根据需要于该场地内摆放该活动所需并属于乙方所有或为乙方有权使用的临时性设施,包括展台、货架、收银台等(以下简称“临时设施”)。
二、缴费内容:
1、租金:
。
2、押金:
场地(含临时仓库)及设备押金,计元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
3、电费:
实行估算包干,计元人民币。
4、POS机租金:
100元/天,合计元人民币。
5、围板租金:
200元/天,合计元人民币。
6、质量保证金:
合计元人民币。
7、活动结束后,临时工作证应完好退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需按50.00元/个的工本费进行赔偿。
8、如需甲方另行安排安保人员及动用甲方保安设施,则需另付人工费及设施租金,
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缴费方式:
1、乙方需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保底租金、场地(含临时仓库)及设备押金、电费、质量保证金、POS机和围板租金共计元人民币;特卖活动结束后,甲方按约定的租金结算方式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在次月15日至25日之间将货款返还给乙方;
若乙方未按上述期限缴纳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本次特卖活动乙方负责安排特卖现场所需的收银人员,当日所收的所有货款现金部分,乙方需最迟于次日(工作日)下午16点前前来甲方财务部结算清楚,收到上交货款后甲方将开收据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结算清楚或未按以上时间将当日现金交给甲方,甲方随时有权终止该协议,并有权收取乙方活动期间销售所得的10%作为违约金。
3、活动结束后,乙方持甲方出具的《益田假日广场场地验收表》和押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并由甲方开具租金发票和电费收据。
四、POS机:
乙方向甲方借用POS收银机及其相关设备1套,并须于___年___月___日特卖活动晚间结束后23点前即将所借用设备归还甲方。
活动期间POS机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若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赔偿,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已缴纳的费用或活动销售所得中予以相应扣除。
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归还借用设备,每逾期一小时须向甲方支付100元滞纳金。
(未满一小时者,按一小时计算)
乙方1.乙方应使用上述POS收银机系统用于本次特卖活动的销售收银(甲方将安排人员全程跟进收银),且活动期间应每日向甲方提供该POS收银机打印的每日销售总结,并确保每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提货卡等)实时录入该POS收银系统。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保证签约后的指定公共场地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提供协议指定的场地的照明用电及所需物业服务;
3.甲方负责维护现场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的清洁。
4.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营销推广方案进行审核。
六、乙方责任
1.活动期间如产生用电,乙方则负责承担活动期间的相关电费,电费按甲方的收费标准根据乙方的用电量、用电周期由甲方进行估算,实行包干价预交。
2.乙方自行进行活动区域形象设计与场地布置,其效果图纸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3.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场地与时间进行品牌特卖活动,不得随意更改场地与时间或转租他方,如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
4.乙方现场布展所用物料或效果设计如与甲方审核通过的原方案设计不符,或未用甲方要求的材料进行布置,或对甲方提出需整改的部分拒不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罚没乙方包括押金在内的所有已缴纳费用。
5.若是场外活动,乙方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甲方提供报批手续的支持;
6.乙方在活动期间应自觉维护甲方场内的任何租用或使用的场地及公共设施,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甲方,拒不按甲方要求赔偿者,甲方有权在乙方所有已缴纳费用或活动期间销售所得中予以相应扣除;
7.乙方应自觉维护推广场地公共环境卫生及临时仓库卫生,按甲方统一的营业时间进行经营性活动,在广场开业前应做好所有的货品陈列或展示布置,不得在现场进餐、睡觉、乱摆杂物或从事一切与活动业务范围无关的事,以上如有违反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被甲方给予书面警告而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罚没乙方包括押金在内的所有已缴纳费用;
8.乙方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相应证件并保持形象美观大方,同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遵循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若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出具书面警告,并在乙方所缴纳的包含押金在内的费用或销售所得中按乙方所接警告函200元/次的标准作为违约金扣除;
9.乙方确定该活动能满足其目的和用途。
因此,活动期间乙方不得再以该活动未能达到乙方预期的目的或效果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性质的权利主张或索赔要求,或要求享有任何其它形式的补偿和特权;
10.乙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尽可能地在相关媒体上对甲方场地及推广活动进行相关报道;
11.乙方在品牌推广活动的促销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以下条款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罚没乙方包括押金在内的所有已缴纳费用:
1)应保证其促销商品具有合法所有权,严格按合法的渠道进货,保证商品质
量,实行三包(包换、包退、包修);
2)不得促销假冒伪劣商品;
3)不得促销明知是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合法权利的产品;
4)不得经销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得经销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的促销
范围的商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促销产品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查验乙方有关凭证;
6)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合格的销售发票;
7)因乙方促销商品造成他人损害及受到行政处罚的,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明确本次营销推广活动方案,在得到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13.本协议签订后,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取消活动的,包括押金在内的所有已缴纳费用甲方将作为违约金罚没而不予返还。
14.乙方负责和承担活动期间己方货品及所有活动物料的保管和安全保护责任。
15.乙方撤场时需按甲方要求将所使用的公共场地及临时仓库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活动期间销售额的5%作为违约金。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如特卖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发生特卖商品质量投诉,或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商品质量投诉乙方都能及时妥善的解决,则三个月后该笔保证金甲方将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在此三个月内出现特卖商品质量投诉,而乙方以非正当理由进行推诿或不予受理,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合法保障时,甲方将全权对投诉进行公正处理,并有权做出退货决定,费用将从该笔商品质量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如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或其它损失需要进行赔偿的,相关所有费用甲方都将从该笔商品质量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保证金不足以扣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补齐,如保证金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特卖结束三个月后将无息返还给乙方。
2.甲方不专门为乙方特卖活动提供机电技工、保安人员,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除外。
3.乙方应负责租用场地后所有外判及所有承办商的管理,并对其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乙方对该场地及甲方相关设施造成损毁,甲方将依据《场地验收单》进行估价,相应赔偿金额甲方将会在乙方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及上交的销售所得中予以相应扣除。
5.若任何第三方因乙方使用该场地或临时设施而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索赔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协商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因乙方活动引起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而导致甲方遭受相应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7.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收回该场地,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已缴纳费用及活动期间已有的销售所得甲方将作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且甲方无须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该场地从事的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撤离该场地;
3)乙方组织不力、现场混乱,不接受甲方整改意见,给甲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举行特卖活动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场地,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一切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的赔偿。
2.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能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场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缴纳的POS机及围板租金;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
4.
5.如乙方于活动期间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罚没乙方已缴纳的一切费用并扣取乙方活动期间全部销售所得作为违约金。
6.乙方负责销售折扣品牌;
7.如乙方于活动期间虚报产品价格或擅自提高价格,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活动期间销售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8.
9.如乙方于活动期间有销售未录入甲方POS机的,视乙方为故意逃单处理。
每发现一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笔交易额10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或甲方将直接按该笔交易额10倍的金额在乙方已缴纳的费用及销售所得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其它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约束力;
2.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使用场地,乙方应予以配合支持,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及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5.《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使用须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随协议生效,并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
(一)
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使用须知
欢迎在益田假日广场举行推广活动,事前请留意并遵守本须知:
1、场地验收
益田假日广场营运部将协调租用方布场前与物管中心一起检验场地,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撤场时,仍需共同检验场地,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
2、时间要求
1)布展及撤场时间:
22:
30~次日9:
00时。
2)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日:
10:
00~22:
00时;周五至周六、节假日:
10:
00~22:
30时。
3)活动布展时间至多不得超过两个夜间。
若活动布展时间超过一个夜间,则白天未完工的区域应有“不影响益田假日广场整体形象”的相关布置面向消费者。
4)营业期间不允许工程安装或场地布置工作,租用方工作人员应于活动当日上午9:
30时之前到场,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晚上则应于营业时间结束后方可离场。
5)撤场时间应在活动开展结束后当晚进行,撤场总时长不得超过一个夜间。
3、工程搭建与撤场
1)搭建与撤场过程,所有布展物料(包括灯架、舞台、背板等)进场与撤场均不可直接接触地面,均须用厚实地毯铺垫后方可操作。
2)活动区域内必须平整的铺设厚实地毯以防损坏地面,不可使用质量差的薄地毯。
(活动区域即以此地毯为界。
)
3)所有地毯均应用胶条压边,所用胶条须是可移动背胶或无纺布双面胶,不可使用封箱用透明胶或双面胶。
4)活动现场电源走线不应随意铺设,应在地毯下走线,或使用专业线槽走线,或靠场地边缘走线,所有走线应有地毯或明显标记的胶条遮掩,以避免消费者羁绊。
5)活动物料的各面(前后左右加顶部)均应有喷绘布平整的遮掩或其它美观性装饰。
6)若现场设有音控台,须搭建专门的小屋或制作挡板进行围挡(挡板高度不得低于音控台高度),音控台所牵引出的电源线均应收拾整齐并沿边摆放,不可随意散落在现场。
7)若活动涉及表演人员,须搭建专门的更衣室或休息室,室内须自行安装照明用电灯;活动期间,所有表演人员均应在休息室内化妆及更衣,且非表演时间不可随意在休息室外逗留。
8)所有布置(包括车辆出入、装卸、舞台搭建等)须在活动前一天晚上22:
30至翌日早上9:
00完成。
9)所有工程及场地布置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工作时,均需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
4、使用规定
1)乙方应保证:
●乙方在该场地摆放的任何设施及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等方面规定的标准;
●乙方在该场地从事的活动不得对甲方及甲方物业内的任何租户和顾客造成损失或产生不利影响(如音响音量需适当控制,避免扰客)。
2)如因安全或工程原因,需更改时间或场地,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
3)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额外的机电技工、保安人员等,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4)场地租用期限内,乙方所有布展前及撤场后均应通知甲方物业工程部相关人员到场,以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
5)场地租用期限内,如乙方对场地及相关设施造成损毁,由甲方工程部估价,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如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乙方须在场地使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交差额部分。
6)乙方应负责租用场地后所有外判及所有承办商的管理,并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卫生保洁
1)场地使用期间,租用方自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清洁及物料整理,每日晚均需将现场清洁完毕方可撤场。
2)物品整理:
●活动区域内不得有任何垃圾,任何杂物(包括私人物品)均应及时清理或存放于隐蔽处。
●若活动期间需对现场进行少量调整,则在调整过程中须随手收拾垃圾,不可随意丢弃在地上。
3)若为持续数日的活动,则每日晚活动结束后,均应就活动区域进行地面清洁及物品整理。
4)宣传方式:
不可在任何墙体、圆柱、地面等公共设施上张贴或悬挂宣传资料。
5)就餐饮水:
禁止现场用餐与吃零食,只可饮用白水,不可饮用任何有色饮料,如咖啡、果汁、可乐等。
6、安全维护:
1)活动区域内的商品安全及保管由租用方自行负责。
2)场地使用期间,因租用方物料或人员造成的第三方意外事故,租用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租用方有责任提醒顾客注意私人物品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可疑人物须及时向现场安全人员报告。
活动现场应有警示牌,提醒第三方注意自身安全。
4)若为大型表演活动,涉及众多消费者围观的情况,则活动区域以内的秩序维护由租用方自行负责,活动区域以外由益田假日广场购物中心物业安管部协助。
若租用方自身工作人员不足,则须事先聘请足够的保安。
5)活动举办期间,禁止危险性的仪式(花炮、焰火、烟花等),禁止大噪音的活动开展、禁止在布场方面对其他商家营业造成影响的行为。
*敬请注意:
本须知随协议生效,并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协议签署完成后,即默认已认真仔细阅读并悉知本须知中各项条款。
深圳市益田假日广场有限公司
益田假日广场公共场地协议(场内商家特卖)
甲方:
深圳市益田假日广场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益田假日广场L4层
电话:
(86)7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