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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招标文件解读

 

石家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燃气工程

 

建设单位:

石家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月日

 

邀请通知书

致:

1、石家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起·澜湾燃气工程的业主单位,现通知贵单位:

贵单位可参加石家庄上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燃气工程施工的投标。

2、贵公司若有诚意参加投标,请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在投标复函上签字,并与20年月日17时前传真至,若贵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前传真投标复函并使招标人确认收到该传真,或未在规定时间当面向招标人递交投标复函,即表示贵单位放弃该工程的投标资格。

3、在签署投标复函后,可在下述地址、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资料。

时间:

北京时间年月日午时-时。

地址:

4、购买标书同事召开标前会,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代表出席,会后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施工现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月日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编列内容

1

工程名称: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燃气工程

2

招标人: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业主名称):

石家庄上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资格标准:

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的入围单位。

4

发售标书:

时间:

2014年月日10:

00

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共元人名币,图纸押金元人民币

5

标前会:

2014年月日10:

00时

地点:

公司会议室。

施工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施工现场。

地点:

施工现场。

6

招标答疑时间:

开标之日前6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于20年月日上午11:

00分前将答疑问题传真及发电子邮件,请写明单位。

7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伍万元人民币。

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将投标保证金转入。

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期前6个工作日。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到我单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8

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经济标书。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经济部分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式两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4年月日

上午9:

30—10:

00

地点:

公司会议室。

12

开标:

时间:

20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

地点:

公司会议室。

13

预履约保证金:

为总造价的5%,但不低于万元。

第一章总则

1、工程概况及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燃气工程

1.2建设单位: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1.4工程概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6栋2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5万平米,总户数户。

本次招标内容为燃气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6.1施工工期: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工期,具体在项目合同中约定。

1.6.2具体节点、工期90天,本节点工期提供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参考,但业主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进的实际需要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相关节点的工期。

1.6.3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企业自身的实力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有充足的材料证明所报工期的可行性,投标人在招标工期内因赶工需要而增加的费用应包在投标总报价中。

2、招标内容和招标说明

2.1本次招标范围内为石家庄上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起澜湾燃气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含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工程相关的土建、市政修复、绿化修复、施工道路开挖修复、顶管等所有相关工程项目及报建手续,施工图纸、工程方案优化、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煤气公司、规划局等报建报批、审图、管道接驳作业、交纳规划测量费、增容费、技监监检费,验收、点火通气,移交燃气(煤气)公司等相关工作手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以及交钥匙工程形式,地管施工范围包括小区内燃气管道配套工程、单体楼内管道工程。

红线内外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柜、燃气气站建设,预留后期楼盘的接气口。

2.2本工程建设采用邀请招标的办法,只有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成为正式投标人才能参加竞争。

2、招标内容和招标说明

2.2本工程建设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的建成。

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实行业主负责制。

2.3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发售标书、招标答疑、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3、投标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只有通过招标人内部资格预审并成为正式投标人才能参加竞争。

3.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3.3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

3.4投标单位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额外补偿和延缓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3.5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材料设备品牌、规格、数量、功能要求等权力。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

4.2投标单位应充分调查及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其为确保正常施工而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4.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现场现有情况。

4.4投标人要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若投标单位不去踏勘现场,也将被视为已踏勘现场,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5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本招标范围外的其它各专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主体施工、装修、人防、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市政管网、园林绿化等。

包括业主可能另行发包的项目。

4.6本项目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由该工程承包人与总包单位自行协调,可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专业承包与总承包之间签署合同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专业分包单位加工场地和办公以及临时宿舍场地可与总承包单位协调并统一安排。

4.7作为燃气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负责该工程各专业报建和专业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章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

5、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5.1《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5.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5.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5.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5.6《工业管道工程及验收规范》

5.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

5.8现行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相关规范

5.9其它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

6、燃气管材及安装的技术要求

6.1.室内外管道,压力按设计要求选用。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管材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保证书、政府质检部门本年度内的检验报告、产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其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6.2其他

6.2.1质量符合国家规范与设计要求,政府对本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6.2.2为保证室外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所有开挖管线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管线安装完毕后必须回填、平整,做好文明施工。

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拆除影响其它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施工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

6.2.3中标单位应在甲方、监理见证下抽取现场施工材料样品到甲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验,按指定的指标检验并出具报告。

有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列明,否则招标单位将视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6.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及中间验收部位,投标方进行自检,并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验收。

投标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投标方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方需在监理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6.2.5在进行关键部位施工时,必须单独做施工方案,需监理、招标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6.2.6乙方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临时水电的驳接,多余土方挖运及局部回填、雨季施工措施、交叉施工措施、软弱地基处理、施工期间材料运输通道修建等因素。

6.2.7管材、管件到场堆放位置需招标方审批,堆放需整齐,标识清楚。

塑料管不得露天堆放。

7、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工程验收标准

7.1施工严格按照现行的规范标准执行。

7.1.1工程实行甲方监督、监理公司监理、施工单位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进行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的全方位监理,施工单位应配合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7.1.2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工程。

第三章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除本款下述各篇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正书和其他有效的正式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篇的内容如下:

第一篇投标通知书及复函;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篇合同条款;

第四篇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篇招标图纸(乙方提供);

附件:

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细则;

9、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书。

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将作废标被拒绝。

9.1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补齐。

否则,后果自负。

10、招标文件澄清

10.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传和信函)送达招标单位。

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6天(含6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于以答复,答复文件将发给所有的投标单位。

此后所收到的要求澄清和解答内容,招标人将不再予以答复。

11、招标文件的修正

11.1在投标的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任何原因,以修正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11.2修正书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箱发给所有接受投标的投标单位。

它对所有投标单位都具有约束力,它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单位收到书后应立即书面回复招标代理单位。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由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及资信标书三部分组成,编制要求如下:

12.1技术标书(技术标必须但可不限于以下要求的内容,投标单位可自行扩展)

(1)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及特点

(3)设计图及说明

(4)供气方案及说明

(5)施工平面布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含材料、设备、劳动力)

(7)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

(8)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含质量保证体系、过程监控、质检标准、质量通病防止措施)

(9)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10)施工配合措施

(11)保修承诺

12.2经济标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2.3资信标书

(1)投标单位资信汇总表(必须网上上传)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

(4)企业主要自有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5)近二年承建的工程合同履约及质量评定情况一览表

(6)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含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已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招标文件、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方负责。

13.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报价,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所有工作内容以招标图纸、资料和说明为准。

13.2.1本次招标的工程严禁转包,如果施工质量、工期达不到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3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所有材料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13.14投标单位须对承揽工程的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并确保工程能保质保量完成的情况下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书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截止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

14.2招标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收到书面要求之日起的2日对此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则视为同意。

投标单位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放弃投标,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得因此提出修改的要求。

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及本须知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形式递交,转入收款单位: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期前6天。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需到招标人财务出开具有效收据,(如采用划帐方式递交保证金,则须凭银行开具的划帐单,以后凭此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包封。

收款单位: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15.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到出具收据的单位退还(不含利息)。

15.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15.6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串通投标,哄抬标价;

(4)其他违反招标有关管理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

16、预履约保证金

16.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16.2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后一次性退还(不含利息)。

17、投标书的格式,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投标单位应按[技术标或经济标]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和内包封面上明确写明“正本”或“副本”各一本。

正本和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切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投标文件应编制流水页码,不能有重页或缺页。

流水页码的起始页是从目录页开始算起。

第五章投标书的递交

18、投标书密封与标志

18.1投标单位应将正本和副本一同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并在封口和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信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

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燃气工程和投标单位名称。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书应按下述时间、地址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单位,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

时间:

20年月日上午9;30~10:

00时

地点:

地址:

19.2招标人不接收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迟于规定期限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六章开标

20、开标

20.1招标单位将于下列时间、地点开标

时间:

2011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

地点:

地址:

20.2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其代表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授权书),并带身份证出席。

第七章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标准

21.1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且具备合理的投标价格的投标单位。

21.2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而且不解释不中标原因。

22、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22.1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前任何时候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的权力,并对由此引起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23、合同签署

2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十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4、预付备料款

24.1本项目工程不提供预付备料款。

第八章合同条款

25、合同价格

投标单位所报的投标报价为固定每户单价,及合计总价。

其中应包含室内、室外管道、燃气气站等材料和安装费用、总包配合费、管理费、利润、各种税费等以及调试、点火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一切费用及维保期内的全部维保费用。

26、付款方式

完成楼内燃气系统安装完成,拨付工程总造价的40%工程款;完成室外燃气系统(含气站)安装完成,拨付工程造价的40%工程款;工程竣工调试完毕检测、验收合格报告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毕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款5%在质保期满无质量安全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7、违约责任

27.1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所提供安装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未能取得燃气验收合格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7.2若由于招标单位原因出现逾期付款等原因致使中标人延期完工等,双方协商解决。

28、仲裁

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章质量与检验

29、工程质量

29.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9.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0检查和返工

30.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0.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0.3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30.4因监理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2、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合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3、工程设计变更

33.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量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33.1.1变更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3.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3.1.3改变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3.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3.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同设计部门研究,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3.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十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34.竣工验收

3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备齐验收所需各项资料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供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4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5、质量缺陷保修

35.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5.2质量缺陷保修工作的实施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一章双方责任

36、甲方责任

36.1负责在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协调处理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各方面的配合工作。

36.2负责与总承包单位将所需的水、电进行接洽。

37、乙方责任

37.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交4份给甲方。

37.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完工后,负责编制竣工文件一式四份。

37.3负责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工程进度统计报表、施工原始记录和工程事故报告。

(所有上述的计划报表及记录的格式内容均统一按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37.4乙方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行精心施工,保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同时,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为施工、完成工程和维修所必需的全部质量自检,施工管理,提供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37.5乙方应对整个工地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

37.6乙方有责任将其阅读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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