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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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
《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有四种: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第一章 总 论
考情分析
近三年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平均为13分左右,考生应该重点理解记忆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法律知识。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2)非物质财富。
(3)行为。
(4)人身。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2012年)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答疑编号580401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
选项BD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四、法的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 )。
(2012年)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法律 D.行政规章
[答疑编号5804010102: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形式。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三)仲裁裁决
三、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管辖
(三)诉讼时效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12年)
A.2年 B.5年
C.20年 D.30年
[答疑编号5804010103: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四、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二)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五、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管辖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完全新增的一章,考试各种题型均可出现;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占16分,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在18分左右。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须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郑某于2012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
7月2日郑某上班。
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2012年)
A.2012年6月15日
B.2012年7月2日
C.2012年7月15日
D.2012年8月2日
[答疑编号580402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
2012年3月,为完成一批订单,企业安排全体职工每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关于企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的下列计算标准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A.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00%
B.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C.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D.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答疑编号5804020102: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1.解决方法:
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节之一,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2个税种;在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已出现;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占16分,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5分左右。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提示:
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二)兼营行为
【例题·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2012年)
A.体育业 B.财产保险业务
C.旅游业 D.修理修配业务
[答疑编号580403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规定,生产销售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选项A属于“文化体育业”、选项B属于“金融保险业”、选项C属于“服务业”。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二、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营业税的税率
税 率适用税率的行业
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提示: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额)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提示:
采用差额(余额)计税的行业及项目,考生应重点予以关注。
【例题·单选题】某餐饮公司2012年6月取得餐饮收入154万元,包间服务费20万元,茶水收入25万元;直接成本支出120万元。
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A.154×5%=7.7万元
B.(154+20)×5%=8.7万元
C.(154+20+25)×5%=9.95万元
D.(154+20+25-120)×5%=3.95万元
[答疑编号5804030102: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算。
根据规定,饮食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
因此应缴纳的营业税=(154+20+25)×5%=9.95万元。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2年的分值占11分,预测2013年的分值应在13分左右。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税目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共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的形式:
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2.费用扣除的方法;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办法所得项目
可以扣除费用
(1)定额扣除工资薪金所得
(2)定额和定率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3)会计核算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得扣除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提示:
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计算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30
2超过1500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税;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
提示: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20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例题·单选题】钱某在一次演出中取得收入10000元。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
钱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2012年)
A.1840 B.1600
C.2000 D.4800
[答疑编号580404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五)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20%
(八)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出租住房1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例题·单选题】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
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000元。
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2011年)
A.0 B.1600
C.1800 D.2400
[答疑编号5804040102: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熟悉)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2012年)
A.保险赔款 B.劳动分红
C.退休工资 D.军人转业费
[答疑编号5804040103: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免征范围。
保险赔款、退休工资和军人转业费、复员费属于个人所得税免征的范围。
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7个税种: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本章考题的特点:
(1)考点较多,每个具体税种分值相对不大;
(2)重点难点较为突出,主要掌握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占15分,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2分左右。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2年)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答疑编号5804050101: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10%~30%)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
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
(2009年)
A.18 B.33.6
C.42 D.48
[答疑编号5804050102: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税率:
比例税率(3%-5%)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
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2012年)
A.15 B.45
C.60 D.75
[答疑编号5804050103: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算。
房屋买卖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中包括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应缴纳契税=(2000+500)×3%=75(万元)。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辆、自重吨位、净吨位。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
三、车船税税收优惠(重点)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
【例题·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 )。
(2012年)
A.载客汽车 B.银行运钞车
C.机关公务车 D.养殖渔船
[答疑编号5804050104:
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减免。
根据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属于免征车船税的情形。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二)征税范围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