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工作计划城乡规划局年度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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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工作计划城乡规划局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度工作计划:

城乡规划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组织实施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并开展省级“多规合一”编制试点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综合交通规划、历史保护紫线规划、绿线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红线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三是继续开展区域规划编研工作,深化落实“363”发展框架,完成“363”沿线空间整合及景观提升规划、淮河景观带规划、西部老工业区更新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滕湖机场空港新区规划、特色街区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控规全覆盖,完成中心城区控规通则及单元控规编制工作,开展近期开发地区控规编制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新文化馆、科技馆、全民健身场馆选址工作,积极为建设项目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六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依法核发“一书两证”,加强批后监管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正式运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完成总体城市设计、色彩规划报批工作。

  七是加强城乡统筹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

督促三县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规划指导与服务工作,指导三县开展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八是继续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喜迎门保障房和“三馆”项目建设,完成市规划馆布展并开馆运行。

  20XX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湖北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推动城乡规划由注重编制向创新体系、强化实施与监管转变,着力在区域统筹、机制创新、规则制定、程序规范、公众参与、监督检查以及信息化基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作,有序推进,切实提升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有关指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和全国城乡规划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强化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定位,围绕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生态保护、设施布局、文化传承和改善民生等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机制创新,认真谋划区域与城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全面深化城乡规划领域改革,引导社会经济空间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

  2、构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

进一步实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多规协调”的要求,着力加大跨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乡镇全域规划以及美丽乡村规划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系列编制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加大旧城更新、地下管网等专项规划力度。

逐步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以“区域协同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市城乡总体规划——镇域全域规划——村庄体系布局——村庄规划”为主体的、覆盖全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

  3、积极推进城市设计工作。

研究制定湖北省城市设计导则和工作指引,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推进城市整体层面和重点区域、地段的设计,包括对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风格及色彩、高度、体量等提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4、着力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工作。

贯彻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开展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检查,联合省文化厅组织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公布。

落实住建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性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保护性建筑的普查工作,推动城市人民政府公布保护性建筑名录。

推进落实省住建厅、文化厅《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编印出版《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系列丛书》。

  5、理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探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机制,开展村庄分类研究,组织制定《湖北省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和《湖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指引》,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健全乡镇规划管理制度,加强村镇规划的政务公开、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聘用制度。

严格落实住建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精神,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情况全省交叉检查。

  6、提升城乡规划审批效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出台规划条件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城乡规划工作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

加强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完善网上规划选址工作的意见》,强化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的引导和控制,增强政府对空间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

  7、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创新。

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管控工作,以鄂州全域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为切入点,以界定城市开发边界、城市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以及重大设施用地控制为重点,在武汉城市圈推进“多规合一”和区域协同管控“一张图”试点建设,突出规划刚性。

加强城乡规划规则制定,推进城乡规划预审制度、实施评估、年度实施计划和报告制度建设,逐步出台试行《湖北省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省级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导则》等省级城乡规划系列标准。

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严格遵循“下位规划符合上位规划”的原则,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探索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修改与局部调整科学路径,强化管理“硬约束”、优化实施“可操作”。

  8、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精神,坚持“依法督察、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巡查与重点督察相结合、遥感监测与挂牌督办向结合”的方式,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城市为重点,开展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大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力,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做好城乡规划信息化工作。

组织开展全省城乡规划信息化工作调研,总结新形势下全省各地在城乡规划信息化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

优化提升“湖北城乡规划在线”服务,整合现有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着力推动建立“多库一平台”的省级规划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实现即时查阅、线上分析、移动办公等功能,为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0、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

继续实施全省城乡规划行业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进一步联合在汉大专院校开展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等工作,组织省内规划管理人员赴先进地区培训考察,不断提升全省城乡规划行业整体水平和人员素质。

抓好全省城乡规划学会筹建成立工作,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中心、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平台以及省城市规划协会的行业指导、桥梁纽带等作用,引导全省城乡规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统筹市区规划编制,切实提高规划对城市融合发展的引领作用,我局已开展绍兴市区20XX年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范围

  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范围为市区2942平方公里内的较重要规划,主要涉及五大类型:

总规及分区规划类、专项规划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类、城市特色类和规划成果信息类。

  总规及分区规划类包括:

①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纲要和正式成果编制;②市区内各分区的发展战略规划、概念性规划、分区规划;③市区内省、市级小城市、中心镇的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类包括:

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城市湿地等城市资源类保护规划;②城市交通规划,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专项、单项交通规划;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含综合性和单项性近期建设规划;⑤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⑥其他专项规划,含电力、电信、燃气、供排水、环卫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安全设施规划。

本编报范围仅限于市、区两级的专项规划。

  控规类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和图集汇编等。

  城市特色类是指传承城市文化、提升城市风貌景观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研究,包括城市色彩规划、城市空间形态研究、概念性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工业遗产保护等历史文化传承类课题研究。

  规划成果信息类包括城乡规划年度报告、规划成果汇编和规划成果信息库建设等。

  住建部部署的海绵城市、充电桩、综合管廊规划,住建厅要求的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近期建设区块城市设计全覆盖、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以及市政府要求的三区融合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应优先列入明年计划。

  二、制定工作程序

  本次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分三个阶段进行:

  建议方案提出。

先由各分局梳理现有规划,根据本辖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规划体系构建的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20XX年度本辖区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建议方案,经辖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规划局。

  方案整合优化。

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各辖区上报的计划方案进行汇总分析,提出20XX年绍兴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建议方案,然后将整合方案反馈给各分局,经所在辖区政府确认后报市规划局。

  方案审定实施。

市规划局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提交市规管委会议审议决策。

审定后的方案作为市、区两级组织规划编制的依据,市规划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规划编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几点要求

  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度是提升规划水平,发挥规划引领,推进城市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希望各分局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要加强调研,科学制定计划,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出建议方案,将村庄规划设计,控规优化完善及城市设计纳入本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请各分局将建议方案于12月1日前上报市局规划编审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打造海西经济区西部中心城市为目标,以统筹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为抓手,以提升规划编制品质层次为核心,以提升审批效能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强化批后监管优化城市建设环境为保障,努力为美丽龙岩建设打牢坚实的规划基础。

20XX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要承前启后,开展“回头看”保持工作延续性。

认真梳理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已顺利完成的任务要加强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运用;未完成的任务要分析原由,查找问题所在,制定措施,加快推进,确保高质完成任务。

要继续深化厦泉漳龙同城化发展战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深化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地、景观风貌、防洪排涝等宜居环境建设规划专题研究,加快推进教育医疗文卫资源有效整合,提升中心城市公共配套服务水平,形成分布合理、适度超前、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产业发展、人口规模相协调。

  二要与时俱进,超前谋划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要着眼全局,站位海西,积极应对“一市两区”新格局,超前做好规划对接,加快开展现有中心城区与永定县区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从行政职能分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资源配置、大交通体系构建等方面进行科学定位,找准方向,规划引领“一市两区”形成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布局,促进产城融合;要着眼城市功能完善,围绕推动“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加强教育事业、健康事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升城市现代服务水平,强化城市承载能力,打造区域性教育城、健康城和旅游城;要着眼精细化城市运营管理,用经营城市、市场营销的理念,结合龙岩实际,探索城市建设用地空间拓展、土地分类使用管理、城市空间形态构建以及社区区划规划研究,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布局,盘活存量,缓解供需矛盾,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塑造城市空间形态特色,激发社区活力,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要围绕中心,优质服务城市发展大局。

按照构建“现代骨、传统魂、自然衣”的新型城乡理念以及“全域龙岩、多规融合”的方向,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及有条件的县域城市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城市骨干路网的规划建设,特别是加强中心城市“一环一轴四纵五横”主干路网建设,配合做好市区中长期铁路发展规划,细化落实“东进”通道大战略,实施一批快速通道规划建设,着力构建东接沿海、西通内陆、贯穿南北,畅通便捷、互联互通、舒适安全、经济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要注重把闽西传统文化融合到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古村落等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特别要加强土楼全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促进城乡文化内涵的挖掘提升,留住闽西城市DNA,彰显城市的特点和魅力。

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重新定位、调整优化三山公园规划,融合好城市的山系、水系脉络,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透水率”、“城市片林”、湿地资源等专题规划调研工作,花大力气配合做好宜居环境建设,让城市归于自然,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四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规划审批机制创新。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速度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行政审批权下放力度、创新规划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健全权职明晰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采取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方式,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力争建立健全更加便捷、高效的规划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更加规范、开放的规划中介服务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运行机制。

要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项目主办责任制,实施“保姆式”服务,对受理的每个规划审批事项明确责任人,负责全过程的跟踪协调。

健全内部联动协作机制,规划审批事项涉及多个科室及部分规划前置程序的,采取内部会商会审和协办的形式协调解决,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机制,制定完善《龙岩市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各阶段要求主动上门做好批后跟踪管理工作,把好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关,严格工程验收程序和规划竣工验收标准,实现规划管理工作的长效化、日常化。

要进一步深化龙岩市规划局与新罗区、永定区、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个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规划会商制度,健全完善规划局技术审查会、专家审查会、市规委会等环节的项目规划审查程序,规范新区项目方案审查,提升新区规划管理水平,促进区域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

  五要强基固本,持续加强单位自身建设。

一是学习提升,要持续开展高水平、高层次的专家授课、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提高城乡规划设计和决策水平;二是资质提升,要做大做强局属各单位履职能力和经济营运水平,优化人才结构,提升资质水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要着力推进市政甲级资质申报,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要着力推进日照分析复核业务;三维报建业务,市勘察大队要着力加强测绘业务拓展,实现测绘业务多元化发展;三是宣传提升,要创新宣传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民众参与,推进“阳光规划”实施,尽快形成社会各界参与城乡规划的良好格局;四是信息技术提升,要加快建成集“审批、辅助决策、监管、数据共享”为一体的数字规划信息管理平台,用信息技术提升规划效能;五是城乡统筹管理提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县域城市为骨干、中心镇为依托的新型城镇体系。

  加强县域城市、试点镇及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的指导工作,推进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个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规划建设,加大城乡规划设计质量和规划实施情况以及规划稽查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规划的层级监管,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要正风肃纪,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治党,以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主体为核心,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特别是加强中央、省、市新近出台的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学习实效性,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中,切实树立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检查和研究本单位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进行处理。

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坚决革弊立新,横下一条心纠正不良习气,通过持续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通过树立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

结合优化规划职能工作,对规划编制、审批等流程进一步优化,减少自由裁量权和寻租空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根源上防止腐败的产生。

五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一言堂”,为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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