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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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
(2001年6月11日 建设部工程建设
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9号)
第3.1.15A条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
据调查,室内装修设计存在随意减少建筑内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宽度和数量的现象,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做出本条规定。
第3.1.18条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
近年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屡屡发生一次死亡数十人或数百人的火灾事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类场所使用大量可燃装修材料,发生火灾时,这些材料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人员在很短的时间内窒息死亡。
因此,本条对这类场所的室内装修材料做出相应规定。
当这类场所设在地下一层时,安全疏散和扑救火灾的条件更为不利,故本条对地下建筑的要求比地上建筑更加严格。
符合本条所列情况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论设置在多层、高层还是地下建筑中,其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按本条规定执行。
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中的首层或二、三层时,仍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执行。
第3.2.3条除第3.1.18条规定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说明〕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考虑到一些建筑物装修标准要求较高,需要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为了满足现实需要,又不降低整体安全性能,故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以弥补装修材料燃烧等级不够的问题。
美国标准NFPA101《人身安全规范》中规定,如采用自动灭火措施,所有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日本《建筑基本法》规定,“如采取水喷淋等自动灭火措施和排烟措施,内装修材料可不限”。
本条是参照上述两国规定制定的。
由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火灾危险性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所以第3.1.18条所规定的场所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仍不降级。
第3.3.2条除第3.1.18条所规定的场所和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说明〕(略)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01年06月11日 实施日期:
2001年06月11日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forfirepreventionindesignof
interiordecorationofbuilding
GB50222-95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9年6月1日
1总则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民用建筑
3.1一般规定
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3.3高层民用建筑
3.4地下民用建筑
4工业厂房
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途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新(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
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
(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
(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
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B3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安装在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材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注:
饰面型防火材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0.6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2.0.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
为B1级装修使用。
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2.0.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2.0.9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8的举例确定。
3民用建筑
3.1一般规定
3.1.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3.1.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使用八级装修材料。
3.1.7建筑物内没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敝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使用A级装修材料。
3.1.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
级的装修材料。
3.1.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3.1.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八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1.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3.1.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l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1.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困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3.1.16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3.2.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3.2.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2.3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3高层民用建筑
3.3.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3.2.1
注:
(1)“顶层餐厅”包括设在高空的餐厅、观光厅等。
(2)建筑物的类别、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3.2除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3.3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4地下民用建筑
3.4.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4.1的规定。
注:
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4.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4.3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表3.4.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要求。
3.4.4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
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4工业厂房
4.0.1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0.1的规定。
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4.0.1
4.0.2当厂房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3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等装有贵重机器、仪表、仪器的厂房,其顶棚和墙面应使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4厂房附设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