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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科职院字28号

 

枣科职院字〔2015〕28号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师资队伍建设若干文件的通知

各处室、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总体任务,进一步规范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组织人事处以已有师资建设方面文件为蓝本,综合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修订了《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稿)》、《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稿)》、《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稿)》、《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加强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修订稿)》、《关于“双师型”教师评定的工作细则》,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修改通过。

现将上述文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2.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稿)

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稿)

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稿)

5.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加强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修订稿)

6.关于“双师型”教师评定的工作细则

7.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教学团队等一览表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6月24日           

 

附件一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总体任务,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部署,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解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短缺、短板、短视”三短现象,采取柔性引进、学术交流、研修培训、项目资助等措施,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支校企结合、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形成一支适应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到2020年教授、副教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达到25%,讲师比例达到4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应达到专任教师数的6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型”教师人数达到90%以上;专兼职教师比例达到1:

1。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顶层设计

根据《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枣庄和滕州市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2——2020年)》文件精神,对学院师资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合理规划,使师资队伍建设系统推进、持续加强。

(二)坚持改革创新

对以往实施效果显著的师资项目继续保留,并按照学院发展和专业的实际需要进行改革创新,对项目的定位、支持的方式和管理的办法进行改进完善,同时,根据示范校建设的标准,新增部分师资建设项目。

(三)坚持突出重点

在师资建设方面,抓有全局影响的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发挥部门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在组织实施上,抓工作机制建设,根据院系两级管理原则,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和分工,制定配套措施,充分调动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任务

(一)境外培训

主要面向特色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精品课程主持人,重点培训有发展潜力、教学成果突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每年选派1—3名优秀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国家级境外培训,同时选派部分优秀教师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研修。

通过学习借鉴境外职业教育先进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模式、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师的职业教育新理念,熟悉专业领域新理论、新技术,开拓教师的国际视野,掌握世界职业教育发展动态,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培养造就一批理念新、教学改革能力强的教学团队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专家型教师,引领学院的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国内研修

每年安排1—3人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安排50名左右教师参加4至8周的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提升教师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课程开发手段以及相关专业技能等方面能力;同时邀请知名专家进校做报告和开讲座,引导教师主动地自学、研究职教理论和规律。

加强“校本培养”。

加强对新进教师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教法规、教学科研方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多媒体技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教学论坛,广泛进行学术交流。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通过教学竞赛、相互听课、说课评课、专题研讨和教学对象的研究等形式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学历(位)提升

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学历教育和转岗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位)层次,优化教师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

在学历(位)教育方面,继续坚持学院[2007]100号文的基本原则、培养方向、报考条件、程序、管理办法,参加学历(位)教育所需学费,先由教师个人支付,待取得硕士学位后,按照规定额度到学院财务处报销。

2013—2020年取得硕士学位者按程序到学院财务处报销学费的40%。

2020年前博士学位获得者,凭学位证书,按程序到学院财务处报销学费的60%,2021--2025年报销学费的50%,其他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企业锻炼

认真落实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实践锻炼制度,鼓励专业教师考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其中,新招录的专业教师入院五年内必须取得专业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特别是未经过实际工作锻炼的青年教师应在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参加专业实践。

鼓励教师以专访、调研、技术服务等形式,深入企业一线,增加企业经历。

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企业技术工作,在制度上保证每一位专业教师参加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工作,感受企业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摸清企业对高职人才需求的情况和对人才能力与素质的要求,使教师在实践中了解情况、思考问题、获取知识、掌握技术、练就技能、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同时通过企业工作寻求科研课题和丰富教学案例,为搞好课程教学奠定基础。

(五)能工巧匠进校园

根据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院编制各岗位设置比例数,设立企业兼职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每年选聘60名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2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人力资源为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

兼职教师来自生产一线,掌握最新的生产技术和技能,在相关专业方向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技术研发能力,在研究方向上有较深造诣,能较好地指导专任教师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工作。

同时,通过开展教研活动、教学方法培训以及与校内专业教师“结对子”等方式,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

(六)师资梯队建设

做好师资梯队建设,确保学院职教质量有序提升。

完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加强院级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师资队伍建设配套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等师资建设文件,以教龄为参照值,引导教师规划自身各阶段的职业生涯目标。

按照“择优选拔、重点培养、动态管理、有效激励”原则,大力开展“十佳青年教师”、“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发挥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的带动作用,提升教学团队的教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带头人遴选和培养,规范专业人才的梯队建设机制。

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高素质技能人才储备充足、适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教师队伍。

(七)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学院从财务经费预算中单列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并不断提高经费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教师培养培训支出。

包括:

①人才引进工作经费;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建设经费;③境内外培训费;④教师进修攻读学历学位培训费。

四、组织保障

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院发展的“重点工程”常抓不懈。

把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学院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全院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各系党政负责人组成。

——组织人事处为学院师资管理工作部门。

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师资评聘、考核、引进、招聘、进修出访等工作。

——教务科研处为师资管理工作的协管部门。

负责开展全院师资队伍建设调研,按专业发展和教学需要提出师资的年度需求计划,协调做好学院兼职教师的招聘工作。

——各系负责本部门师资管理日常工作。

负责本系所属专业师资需求的调研,提出师资配备意见。

协同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制定本系专业人员3至5年继续教育计划,提出年度进修培训意见。

并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人员执行计划的情况。

做好本系教师聘后管理考核工作。

附件二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学

与科研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稿)

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

选拔和培养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形成合理的师资结构,激励优秀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遵循“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年龄在40岁以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系专任中青年教师。

(二)每个专业或专业群选拔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至多2名,且选拔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或专业群专任教师人数的20%,可向重点专业倾斜。

思政学科至多2名;语数英三学科至多2名;音体美等其他公共课学科至多2名。

(三)每年评选数额不超10人。

三、选拔条件

(一)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进取心强,具有拼搏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勇于实践,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本专业领域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三)有本专业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7年及以上。

(四)胜任主干课程讲授工作,独立承担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

(五)近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实绩均在B级及以上。

(六)近三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在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的专著、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等,本人为副主编及以上。

2、科研成果获得过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或参加横向科研开发项目、工程、技术项目,并取得显著成绩(前三名);或一次性引进科研经费或科技创收中纯收入2万元及以上。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省级微课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厅)级教学能手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公开课一等奖。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本人申请。

自2015年起,每年的5-7月,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交本系。

(二)资格审查。

系成立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本部门内公示。

(三)民主测评。

公示无异议后,各系评议组召开全体专任教师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同意票数需超过全体专任教师人数半数以上。

(四)系推荐。

系评议小组根据专业或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拔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价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组织推荐,每个专业或专业群推荐至多2名,且不超过本专业或专业群专任教师人数的20%。

推荐人选报组织人事处。

(五)审核。

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将合格人员上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名额分配原则,提出拟推荐人选。

(六)公示。

将拟推荐人员材料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公示。

(七)确聘。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委会审定。

学院与确定的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颁发《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聘书》。

五、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要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科研等各项工作中起表率骨干作用,能够带领其他教师进行教科研工作。

(二)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每年系统地承担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实绩为B级及以上。

(三)协助专业(专业群)带头人做好本系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每年至少带领或指导1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在本科高校(不含二级学院)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任期内编写(副主编及以上)正式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学术专著1部。

(五)任期内负责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在教学、实验实训、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或被授予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六)每学期面向所在系教师讲授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一次。

(七)利用寒暑假时间,到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企业、行业进行实践锻炼,提高技能,每年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八)在专业建设中,配合系及专业带头人做好各项工作。

六、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待遇

(一)学院为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优先安排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修学习、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等。

(二)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三)省、市级优秀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从院级优秀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中推荐。

(四)支持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研、科研工作,对于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学院将在科研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五)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定期选派部分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访问。

(六)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任满考核合格者,优先参评专业带头人。

(七)设立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津贴,在参评年度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且任期内每人每年可持2000元内的教学能力培训费、订阅专业期刊费、论文版面费、科研课题查新费等票据,按程序交至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报销。

七、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

(一)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由学院和系共同管理,以系为主。

各系要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优势,安排他们在教学第一线施展才干,发挥作用。

(二)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学院对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每年度考核一次。

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可报销上述2000元的建设经费。

(三)考核工作依据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制订,详细内容见附则。

(四)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享受津贴,并取消其资格。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可随时取消其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2、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

3、因本人责任给学院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者。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考核量化表操作细则

考核指标内容

量化分值

操作细则

1、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要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科研等各项工作中起表率骨干作用,能够带领其他教师进行教科研工作。

8

依据其实际工作,每年量化分值在0—8分。

在系评定分值(折算后)的基础上,无系佐证材料的,扣3分。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每年系统地承担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实绩为B级及以上。

15

每学年承担2门课程:

教学实绩A级,计15分;教学实绩B级,计10分;教学实绩C级及以下不计分。

每学年承担1门课程:

教学实绩A级,计12分;教学实绩B级,计8分;教学实绩C级及以下不计分,以系提供资料为准。

3、协助专业(专业群)带头人做好本系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每年至少带领或指导1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并取得明显效果。

15

每学年带领或指导1名教师,被指导教师,满课时,教学实绩A,计15分;教学实绩B计10分;教学实绩C计5分。

如未满课时,折半计。

可参考有无支撑材料。

4、每年任期内在本科高校(不含二级学院)主办并且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任期内编写(副主编及以上)正式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学术专著1部。

12

核心期刊论文1篇:

第一作者12分;第二作者9分;第三作者6分。

专著1部,12分;副主编及以上教材教参等1本,主编10分,副主编8分,编委不计分。

本科学报论文1篇,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7分;第三作者4分。

当年评分时可累加。

5、任期内负责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在教学、实验实训、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或被授予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10

在院级以上教科研获奖成果中,第一位次,10分;第二位次,9分;第三位次7分;第四位次5分;第五位次3分;第六位次(国家级)1分;结题者按对应位次1/2计,在研者按对应位次1/3。

获市级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荣誉称号,10分。

6、每学期面向所在系教师讲授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一次。

14

公开课或说课一次,14分。

仅有系评定材料,无教案、照片、相关报导、签到簿、海报等支撑材料的酌情扣4分。

7、利用寒暑假时间,到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企业、行业进行实践锻炼,提高技能,每年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18

在相关企业、行业实践一天,0.5分。

仅有系评定材料,无审批、督导、考核等手续者扣4分。

8、在专业建设中,配合系及专业带头人做好各项工作。

8

依据其实际工作,每年量化分值在0—8分。

在系评定分值(折算后)的基础上,无系佐证材料的,扣3分。

(注:

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附件三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稿)

专业带头人是教学和科研的领军人物,是学院发展的中坚力量。

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激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名师队伍,提高我院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重点选拔学术尖子和创新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与科研推广及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自下而上,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坚持定期选拔,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院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二)届满考核合格的院级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优先。

(三)原则上学院开办的每个专业设1名,可向重点专业倾斜。

思政学科设1名。

语数英三学科设1名。

音体美设1名。

其他公共课学科设1名。

(四)每年评选数额不超5人。

三、选拔条件

(一)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尚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威望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专业或专业群全体教师进行教研、科研和专业建设。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对本专业或专业群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一定深度的了解,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并取得了创造性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三)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15年及以上,且职称及最高学历、学位与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其中必须有一门是专业基础课。

近三年均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且教学实绩均为B级及以上。

近三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在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主审)一部专业学术专著、公开出版教材等。

2、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前三名);或科研成果获得过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第一位;或获得一项本专业领域的专利,本人是主要完成者(前两名)。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前四位),或市(厅)级教学能手或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公开课一等奖。

(五)具备“双师”素质。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本人申请。

自2015年起,每年的5-7月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所需证明材料,交所在系。

(二)资格审查。

各系组织成立专业带头人评议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本部门公示。

(三)民主测评。

各系组织本系全体专任教师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同意票数需超过全体专任教师人数半数以上。

(四)组织答辩。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须在系召开的评议小组会议上阐述本人担任专业带头人的有利条件、优势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等,并回答评议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五)系推荐。

评议小组根据专业或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拔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价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按照重点专业1名的原则确定专业带头人推荐人选,并报组织人事处。

(六)审核。

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将合格人员上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名额分配原则,提出拟推荐人选。

(七)公示。

将拟推荐人员材料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公示。

(八)确聘。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委会审定。

学院与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签订聘用协议,颁发《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聘书》。

五、专业带头人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

包括:

专业的整体建设规划;主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教材编写工作;负责本专业或专业群教学改革和实践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负责新上专业的考察论证、申报材料的撰写申报等工作。

任期内每年应提交一份关于专业建设或专业开发的报告和工作计划,年终写出书面述职报告,上交组织人事处。

(二)负责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

加强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提高其水平和利用率。

任期内应提交一份关于加强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报告。

(三)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每年系统地承担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教学实绩为A级。

(四)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努力建设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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