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燃爆专业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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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燃爆专业教材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
热工燃爆专业培训
二零零五年五月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热工燃爆)
培训目录
第一章、概述
一、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的意义
二、考评原则、方法、程序
三、危险等级划分及计算方法
第二章设备设施考评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
一、 总则
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国内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中进行了部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进行具体布置。
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员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局的部署,强化各安全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各单位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始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集团公司决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安委会审议通过的《安全质量(安全性考评)工作标准编制大纲》的精神,编制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以指导各级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首先从宏观上管理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其次为微观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
2考评原则
2.1危险等级分级,按生产设施固有危险的容量指数,分为:
低度危险、中度危险和高度危险(计算方法见附录1)。
2.2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用千分制分级法按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和管理效果分为:
900分以上为优良单位;800~900分为合格单位;80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3考评程序
3.1自评:
企业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成立专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实施全面自评,合格后填写复评申请报告书上报安全处。
3.2复评:
国家有关批准机构组成考评小组,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考评,
3.3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考评小组考评确认达到国家相应等级标准,企业提出申请,向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3.4认证周期:
认证复评周期由国家主管部门确定。
4考评方法
4.1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进行考评,指标分为三类。
4.1.1基础管理考评,度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可靠性,预防事故发生的组织措施的完善性和对事故发生的控制能力。
4.1.2设备设施考评,度量生产设备、设施固有危险性的大小及预防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的可靠程度。
4.1.3职业卫生与作业环境考评,度量生产作业环境带来的危险与危害而引起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可能性的大小及控制能力。
4.2考评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
4.2.1抽样原则
4.2.1.1基础管理考评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与现场(或在册)数量的2%,最少不低于20人。
4.2.1.2设备设施考评,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1)H≤10全部抽样。
2)10<H≤100抽10台。
3)100<H≤500抽10%。
4)H>500抽5%且不少与50台。
4.3考评项目可按考评检查表计算得分(见附录2)。
5附则
附录1危险等级划分及计算方法
附录2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检查表
附录1
危险等级划分及计算方法
根据主要设备设施按下表所列每项拥有总量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量,分别按每项分为Ⅰ、Ⅱ、Ⅲ类并由此通过相应的计算公式计算确定各单位的危险等级。
计算公式:
NⅠCⅠ+NⅡCⅡ+NⅢCⅢ
T=─────────
18
若T>23时高度危险;
13≤T≤23时中度危险;
T<23时低度危险。
式中的CⅠ、CⅡ、CⅢ分别表示Ⅰ、Ⅱ、Ⅲ类危险容量的指数;CⅠ取10,、CⅡ取20,CⅢ取30。
NⅠ、NⅡ、NⅢ分别表示Ⅰ、Ⅱ、Ⅲ类危险容量存在状态的次数。
NⅠ=∑(HⅠi=1)
NⅡ=∑(HⅡi=1)
NⅢ=∑(HⅢi=1)
(i=1、2、3……18)
危险等级划分表
序号
设备(设施)及物品名称
单位
危险容量
Ⅰ类
Ⅱ类
Ⅲ类
RⅠ
HⅠ
RⅡ
HⅡ
RⅢ
HⅢ
1
锅炉
t
10以下
10-40
40以上
2
煤气发生炉
M3/h
1000以下
1000-5000
5000以上
3
工业气瓶
个
40以下
40-100
100以上
4
闪点小于28℃易燃易爆物品储量
t
10以下
10-50
50以上
5
闪点在28℃~61℃易燃易爆物品储量
t
10以下
10-50
50以上
6
轻质可燃物品储量
t
10以下
10-50
50以上
7
冲剪压机械
台
30以下
30-60
60以上
8
木工机械
台
5以下
5-10
10以上
9
起重机械
台
30以下
30-100
100以上
10
机动车辆
辆
40以下
40-100
100以上
11
制氧机
M3/h
50以下
50-300
300以上
12
电力变压器
KVA
400以下
400-800
800以上
13
锻锤
t
1以下
1-4
4以上
14
熔炼炉
t
10以下
10-20
20以上
15
压力容器
MPam3
130以下
130-750
750以上
16
金切机床
台
100以下
100-500
500以上
17
空压机
M3/h
5000以下
5000-10000
10000以上
17
试验台站
种
1
2
3以上
18
轻质可燃物品运输槽车
t
100以下
100-500
500以上
总计
NⅠ
NⅡ
NⅢ
说明:
表中将危险容量分成Ⅰ、Ⅱ、Ⅲ类;RⅠ、RⅡ、RⅢ分别为Ⅰ、Ⅱ、Ⅲ类危险容量的范围;HⅠ、HⅡ、HⅢ分别表Ⅰ、Ⅱ、Ⅲ类危险容量存在的状态分布,存在于危险容量范围内取1,否则取0。
第二章设备设施考评
1设备设施考评概述
1.1考评范围与分值
设备设施考评是系统地考评企业的设备、设施、工具、物质等固有的危险因素与安全状态。
共设置43项考评指标,给定分值为600分。
1.2考评原则
1.2.1系统整体性原则
从对企业系统整体性的认识出发,理顺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管理关系,掌握各类危险单元存在的状况,作出对企业整个系统硬件部分的科学性考评,即为系统整体性原则。
1.2.1.1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企业拥有的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物质从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修理到报废,均应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执行部门(单位),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并应在企业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
1.2.1.2掌握数量,帐物相符。
企业各类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具体使用(操作)的单位,均应对分管的每一项目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状况建立完善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与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1.2.2系统安全性原则
系统安全性是指企业拥有的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均应达到本质安全状态。
本质安全是指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机电系统的安全。
1.2.2.1考评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是否达到系统的本质安全要求,还须通过企业的各项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来反映硬件系统实际的安全技术状态和基建、技改、“四新”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使设备设施的缺陷或隐患均能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整改,才能得出系统是否安全的结论。
1.2.2.2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
即:
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机械代替手工等。
对系统中的危险因素根据各自的类别与现状,选用不同的控制危险的原则,从软件查证硬件,从硬件考核软件,逐一考评各项目是否真正达到了系统安全性原则。
1.2.3系统可靠性原则
对企业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进行系统可靠性考评时,应做到可知、可信、可靠,动态试验与静态查核相结合。
1.2.3.1可知、可信与可靠。
考评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等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其存在状态和运转情况,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证之后,才能给出各子系统运转是否可靠的结论。
1.2.3.2动态与静态相结合。
多数设备设施与工具除进行静态考评外,主要的是在运转状态下进行考评;这样才能正确判断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从而得出各子系统的运转是否可靠的结论,即为系统可靠性原则。
1.3考评要求
1.3.1企业进行设备设施考评应具备的资料
1.3.1.1各类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的台帐。
包括总数量、分布单位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注明在用与完好、大修、封存、调拨、报废等现状。
企业提供当年度的大修理正式计划;正在大修(或停用待大修)的可不考评;封存一年以上(有正式手续)或已办理报废手续且均未使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可不考评;已调拨到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已不在本企业现场)可不考评。
1.3.1.2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
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近年(期)有增减的部分应予以补充或注明,必要时重新描绘,图纸资料与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1.3.1.3各类测试与记录。
凡是要求定期检测、试验的设备设施与工具,检测试验报告或记录应真实齐全,第一次考评的企业至少有一年(或一个检测周期)的,复评或再次复查的企业至少有上次考评至本次考评之间的,通常保存3-5年。
原始操作记录或维护检查记录通常查证6-12个月的。
1.3.2有关问题的处理
1.3.2.1设备附件未单独建帐的,随主机同时考评。
1.3.2.2已办理封存、调拨、大修、报废手续的设备,现场发现在用时,均应进行考评。
如该设备尚完好时,每台仍扣项目总分1-2分。
未达到时另按标准扣分。
1.3.2.3新购置设备设施或工具,未使用的可静态观查不试验,如已使用过的均应进行考评。
1.3.2.4集体企业、独立经营的单位(如劳司、技校),其设备设施与工具资产属于总厂(公司)的;应同时考评;已调拨给独立法人(二级法人不算)资格的企业则另行考评。
1.3.2.5考评时设备设施或工具正在修理,若修理的是考评条款的内容,此项(台)视为不合格;非考评条款的待修好再考评。
1.3.2.6可以动态试验的设备设施(或某一部分)及工具,非因条件不允许而无法试验或不能到位,此项(台)则为不合格。
1.3.2.7有物无帐或有帐无物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可按1.3.2.2处理。
1.3.2.8应测试或检测的设备设施或工具,因检测方法明显错误、检测用的仪表仪器未经校验,已测定的数据为不可靠;考评时应在现场用合格仪器抽测,不具备此条件时所涉及的条款均为不合格。
1.4计分原则
1.4.1设备设施考评及各专业考评,均按检查表的说明计分。
1.4.2按不合格扣分的项目,其应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4.3按累计计分的项目,除单项整台否决的条款外,其余不合格条款只扣该条款的分值。
1.4.4在各项考评条款中,任一条款有两个及以上要求的内容时,有任一内容不合格,则为该条款不合格。
1.4.5项目单条(项)否决的含义是:
当被考评的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有属于项目单条(项)否决的条款不合格时,整台(处)则为不合格。
1.4.6项目从扣分到否决的条款含义是:
如此条款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根本未配备,则为单条否决,若已配备但不够规范或不够完善时,从项目总分每台(处)扣0.5分,最多不超过总分值的20%。
设备设施考评(600分)
序号
评价单元
查证、测定方法
指标
应得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抽查数量
目标值
实测值
一基础管理评价(230分)
二危险性评价(600分)
1
工业气瓶
按NO:
201查证不合格率
0
2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2
危险化学品库
按NO:
202查证
10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危险化学品库取平均值
3
油库、油罐
按NO:
203查证
20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油库取平均值
4
液化气站
按NO:
204查证
12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液化气站取平均值
5
煤气站
按NO:
205查证
10
按检查表实得分,得分7以下判不合格,则该项不得分
6
制氧站
按NO:
206查证
10
按检查表实得分
7
压力容器
按NO:
207查证不合格率
0
16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分
8
乙炔发生站
按NO:
208查证
15
按检查表计分,多个站房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6分
9
锅炉与辅机
按NO:
209查证不合格率
0
24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8分
10
工业管道
按NO:
210查证
8
按检查表实得分,得分6以下判不合格,则该项不得分
11
木料场所
按NO:
211查证
8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木料场所取平均值
12
工厂建筑
按NO:
212查证不合格率
0
1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4分
13
涂装作业场所
按NO:
213查证
15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处场所取平均值
14
锻造机械
按NO:
214查证不合格率
0
1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15
铸造机械
按NO:
215查证
0
18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16
铸造熔炼炉
按NO:
216查证
0
1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17
装配线
按NO:
217查证不合格率
18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装配线取平均值
18
酸碱油槽
按NO:
218查证不合格率
0
5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20分
19
工业梯台
按NO:
219查证
0
1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24分
20
工业炉窑
按NO:
220查证
0
1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21
厂内机动车辆
按NO:
221查证不合格率
0
15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0分
22
运输(输送)机械
按NO:
222查证
12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运输(输送)机械取平均值
23
变配电系统
按NO:
223查证
40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台取平均值
24
低压电气线路
按NO:
224-1、NO:
224-2查证不合格率
0
1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25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
按NO:
225查证不合格率
0
2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72分
26
电网接地系统
按NO:
226查证不合格率
0
15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27
防雷接地装置
按NO:
227查证不合格率
0
1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28
电焊机
按NO:
228查证不合格率
0
8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0分
29
手持电动工具
按NO:
229查证不合格率
0
1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30
移动电气装备
按NO:
230查证不合格率
0
8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24分
31
电气试验站(台、室)
按NO:
231查证
12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台取平均值
32
探伤设备
按NO:
232查证不合格率
0
1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0分
33
起重机械
按NO:
233查证不合格率
0
32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78分
34
金属切削机床
按NO:
234查证不合格率
0
26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35
冲、剪、压机械
按NO:
235查证不合格率
0
26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64分
36
木工机械
按NO:
236查证不合格率
0
10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54分
37
砂轮机
按NO:
237查证不合格率
0
8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0分
38
风动工具
按NO:
238查证不合格率
0
5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15分
39
电梯
按NO:
239查证
0
16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72分
40
注塑机
按NO:
240查证不合格率
0
8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36分
41
空压机
按NO:
241查证
16
按检查表实得分,多个空压机取平均值
42
炊事机械
按NO:
242查证不合格率
0
5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24分
43
其他机械
按NO:
243查证不合格率
7
按不合格率计算每1%扣0.24分
第二章设备设施考评
1设备设施考评概述
1.1考评范围与分值
设备设施考评是系统地考评企业的设备、设施、工具、物质等固有的危险因素与安全状态。
共设置51项考评指标,给定分值为600分。
1.2考评原则
1.2.1系统整体性原则
从对企业系统整体性的认识出发,理顺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管理关系,掌握各类危险单元存在的状况,作出对企业整个系统硬件部分的科学性考评,即为系统整体性原则。
1.2.1.1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企业拥有的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物质从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修理到报废,均应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执行部门(单位),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并应在企业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
1.2.1.2掌握数量,帐物相符。
企业各类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具体使用(操作)的单位,均应对分管的每一项目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状况建立完善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与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1.2.2系统安全性原则
系统安全性是指企业拥有的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均应达到本质安全状态。
本质安全是指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机电系统的安全。
1.2.2.1考评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是否达到系统的本质安全要求,还须通过企业的各项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来反映硬件系统实际的安全技术状态和基建、技改、“四新”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使设备设施的缺陷或隐患均能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整改,才能得出系统是否安全的结论。
1.2.2.2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
即:
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机械代替手工等。
对系统中的危险因素根据各自的类别与现状,选用不同的控制危险的原则,从软件查证硬件,从硬件考核软件,逐一考评各项目是否真正达到了系统安全性原则。
1.2.3系统可靠性原则
对企业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进行系统可靠性考评时,应做到可知、可信、可靠,动态试验与静态查核相结合。
1.2.3.1可知、可信与可靠。
考评中所涉及到的设备设施等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其存在状态和运转情况,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证之后,才能给出各子系统运转是否可靠的结论。
1.2.3.2动态与静态相结合。
多数设备设施与工具除进行静态考评外,主要的是在运转状态下进行考评;这样才能正确判断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从而得出各子系统的运转是否可靠的结论,即为系统可靠性原则。
1.3考评要求
1.3.1企业进行设备设施考评应具备的资料
1.3.1.1各类设备设施、工具与物质的台帐。
包括总数量、分布单位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注明在用与完好、大修、封存、调拨、报废等现状。
企业提供当年度的大修理正式计划;正在大修(或停用待大修)的可不考评;封存一年以上(有正式手续)或已办理报废手续且均未使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可不考评;已调拨到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已不在本企业现场)可不考评。
1.3.1.2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
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近年(期)有增减的部分应予以补充或注明,必要时重新描绘,图纸资料与实际情况必须相符。
1.3.1.3各类测试与记录。
凡是要求定期检测、试验的设备设施与工具,检测试验报告或记录应真实齐全,第一次考评的企业至少有一年(或一个检测周期)的,复评或再次复查的企业至少有上次考评至本次考评之间的,通常保存3-5年。
原始操作记录或维护检查记录通常查证6-12个月的。
1.3.2有关问题的处理
1.3.2.1设备附件未单独建帐的,随主机同时考评。
1.3.2.2已办理封存、调拨、大修、报废手续的设备,现场发现在用时,均应进行考评。
如该设备尚完好时,每台仍扣项目总分1-2分。
未达到时另按标准扣分。
1.3.2.3新购置设备设施或工具,未使用的可静态观查不试验,如已使用过的均应进行考评。
1.3.2.4集体企业、独立经营的单位(如劳司、技校),其设备设施与工具资产属于总厂(公司)的;应同时考评;已调拨给独立法人(二级法人不算)资格的企业则另行考评。
1.3.2.5考评时设备设施或工具正在修理,若修理的是考评条款的内容,此项(台)视为不合格;非考评条款的待修好再考评。
1.3.2.6可以动态试验的设备设施(或某一部分)及工具,非因条件不允许而无法试验或不能到位,此项(台)则为不合格。
1.3.2.7有物无帐或有帐无物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可按1.3.2.2处理。
1.3.2.8应测试或检测的设备设施或工具,因检测方法明显错误、检测用的仪表仪器未经校验,已测定的数据为不可靠;考评时应在现场用合格仪器抽测,不具备此条件时所涉及的条款均为不合格。
1.4计分原则
1.4.1设备设施考评及各专业考评,均按检查表的说明计分。
1.4.2按不合格扣分的项目,其应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4.3按累计计分的项目,除单项整台否决的条款外,其余不合格条款只扣该条款的分值。
1.4.4在各项考评条款中,任一条款有两个及以上要求的内容时,有任一内容不合格,则为该条款不合格。
1.4.5项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