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营运管理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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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营运管理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版

 

某营运管理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制度(2021版)

Safetymanagementisanimportantpartofenterpriseproductionmanagement.Theobjectisthestatemanagementandcontrolofallpeople,objectsandenvironmentsin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AQ-SN-0057

某营运管理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制度(2021版)

说明: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

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为加强我中心机动车管理,适应高等级公路发展需要,切实做到全中心机动车安全运行、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发挥机动车使用最大效益,杜绝机动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管理实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本单位车辆。

严格执行公司定车定人规定,非定车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驾驶本单位车辆。

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审,参加中心及分管科室、站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时刻把安全行车放在首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除提出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及本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自觉遵守驾驶员“十不准”。

  4、严格落实机动车辆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出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在外出期间,用车部门和个人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负全部责任。

  5、机动车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体现高等级公路管理部门文明形象,模范遵守国家及高等级公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无视安全开“霸王”车;严禁疲劳、酒后等违章驾驶;违章罚款或处罚由驾驶员自负。

  6、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报告中心领导,听候处理。

坚决杜绝逃逸现象发生。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我中心机动车实行集中调配,分级管理。

  各站主要领导对站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中心各科室主要领导对本科室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中心综合科明确一位机管人员负责中心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并指导、督促全中心机动车的管理。

  2、各科室业务用车应填写派车计划,填写用车事宜、时间、地点等,由综合科统筹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按计划要车的,不予安排,确属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综合科方可安排。

  3、汽车保管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维修,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4、汽车的审核、维护、保险由中心综合科统一办理。

  5、车辆停放,应按规定停放,并上好防盗装置。

未经领导批准乱停乱放发生责任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6、汽车要建立车辆档案,内容包括:

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车证、保险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由综合科机管人员负责管理。

  7、机管员要协调站、科室领导作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挂历、成本考核;及时办理机动车运行所需各种手续,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资料卡》,一车一卡,据实填写;按工作天数、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含油费)、修理费、规费(保险、年检、税费等)、差旅补贴费、其他费(通行、停车等)每月汇总并公示,每季、半年、年末向中心领导汇报。

  8、未经中心派车部门派车或中心领导同意,严禁私自出车办事,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中心车辆严禁外借。

  9、机动车驾驶员要与本科室、站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在实处,要时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10、机动车驾驶严格实行定人、定车、定岗的三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职工需要长期兼职驾驶车辆的,须经中心领导集体决定;一般职工确需临时驾驶车辆的,须经本站、科室领导同意,本站、科室领导对同意的后果负领导责任;各站、科室领导确需要临时驾驶车辆的,须经中心领导同意。

  兼职或临时驾驶车辆的职工,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正式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无违章、无事故安全驾龄,并由其所在基层单位考查实际驾驶能力,考查合格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并与其所在科室、站主要领导签订兼职或临时驾驶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层以上干部与中心领导签订,要确保安全责任不落空。

  根据工作需要,长期兼职驾驶车辆,宜采用定人定车制,尽可能一车一人。

  临时驾驶车辆职工不得随意要车开,要以工作急需要为前提,并征得上一级领导同意。

  11、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予任何人驾驶,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不得以欺瞒行为驾驶本单位公车;违者,除追究交车驾驶员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接车职工的责任,系领导干部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12、我中心执法车辆要维护好自身形象,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即:

严禁外借,严禁参加迎娶、送葬,严禁参与上坟扫墓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停放娱乐场所,严禁利用执法车辆名义滥用权力。

对违反禁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将予以处罚。

  1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中心与驾驶员签订的安全合同,由综合科写出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报中心领导,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或其他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多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车辆的维护保养制度

  1、驾驶员须随时检查车辆,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始终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维修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统一负责。

综合科要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台帐,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严格把关。

中心车辆的维修保养由综合科负责;各收费站的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费用从中心拨付的车辆管理费用中支出,需要大修时,由收费站向综合科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综合科办理。

先提出申请,车管人员根据申请内容,维修记录情况,开修车但,按指定地点,修理内容进行修理、换件,修理费超过500元需要请示中心领导后方可进行,不得私自修理、换件,不按规定开据维修单修车,中心不予结账。

  3、按照车辆保养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车辆保养记录,每行驶5000公里强制保养一次,对车辆安全部位,如刹车、方向、轮胎、灯光等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车辆安全性、机动性及各部件安全可靠,运转正常。

  4、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爱护车辆,坚持每日出车前、修车后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车辆安全性、机动性。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罚制度

  (暂行讨论)

  1、每年初由分管科室、站与驾驶员签订安全合同责任书。

  2、机动车辆驾驶员在本年度合同期内不发生事故完成合同内容要求,大小车驾驶员均享受安全奖及评优资格。

  3、车辆在本年度内发生责任事故,按各单位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进行处罚,除扣除本年度安全奖外,视发生事故的轻重按以下原则处罚:

  

(1)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除按中心规章制度处罚报请领导批准,调离驾驶员岗位。

  

(2)发生其它交通责任事故,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

1000元以上5000元之内的扣除半年出车补助及奖励超过5000元的重大事故另行研究处理。

  (3)本年度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责任事故,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外,报请领导批准外,调离驾驶员岗位。

  (4)非定车驾驶员若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需临时驾驶车辆的,不享受安全奖。

惹发生安全事故,按定车驾驶员处罚办法执行。

  (5)未经公司领导或分管科室、站批准,驾驶员私自为他人或个人用车办私事或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驾驶员个人负全部责任,并视事故大小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罚,直至调离驾驶员岗位。

  (6)违反驾驶员“十不准”规定者一次处罚50元由此引发的车辆事故按规定执行。

  (7)因违章造成的扣车及罚款,应由本人负责,罚款一律不予报销或以其它形势抵消。

  (8)定车驾驶员如全年无违规及重大责任事故,按每车公里2分钱给予奖励(特种车辆不在此内)

  机动车驾驶员“十不准”

  1、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车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6、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8、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不准超速行驶。

  10、不准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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