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方案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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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方案使用
工程
塔
吊
作
业
防
碰
撞
方
案
园一期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七年二月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5、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形象手册。
6、宿州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现场概况
宿州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园一期工程,坐落在宿州市北外环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由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宿州市建筑勘探设计院进行勘探。
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项监理。
本工程由东区及西区组成,其中东区为电子信息类厂房及电子商务平台两栋楼,西区为4#厂房工程。
电子信息类平台建筑物高51.8m;电子商务平台建筑物高51.8m。
4#厂房建筑物高45.4m。
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7.620米
现场共安装了四台塔吊,4#厂房西侧为1#塔吊、4#厂房东南侧为2#塔吊、电子信息类厂房塔吊为3#塔吊、电子商务平台为4#塔吊。
因东区与西区相隔较远,东西区塔吊互不干扰,因此只需考虑两台塔吊的防碰撞,塔吊均采用QTZ80型号塔吊,塔吊臂长56米,塔吊的旋转半径相互重合。
由于塔机之间的直线距离<100米。
采取了1#(3)塔机首次安装至自由高度19.6米,2#(4#)塔机首次安装至30.8米,形成高低差防止吊臂水平碰撞。
为了安全、正常地施工作业,对本工程的四台塔机的使用与操作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起重臂工作半经小于100米的防碰撞措施
1、本工程内4#厂房1#塔吊与2#塔吊、电子信息类厂房3#塔吊及电子商务平台4#塔吊起重臂半径内互相交错,为避免作业时互相干涉,实行了安全距离内的高低差。
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相邻塔机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车的行走幅度,以避免起重臂与该塔机的吊重钢丝绳碰撞。
2、1#(3#)塔机的首次安装高度比2#(4#)塔机高出11.2米。
操作塔机的塔吊司机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随时注意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当必须与对方塔吊机交错作业时.一定先把吊钩起升到最高的位置同时变幅小车开回到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转过对方塔机的起重臂。
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塔机起重钢丝绳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
3、下班前,塔机上的司机一定要先把变幅小车开回起重臂根附近<25米处,同时把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4、塔机的塔吊司机也要随时注意对方塔机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如必须与对方交差作业时应先等对方收回变幅小车和起钩并转开起重臂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对方的起重钢丝绳造成事故。
5、塔机操作司机在下班前先把吊钩起以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触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等物体而造成事故。
6、四台塔机的操作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的对讲机应能够互相通讯联络,4#厂房1#塔机对讲频道为1频道,2#塔机为2频道,电子信息类厂房3#塔机为3频道,电子商务平台4#塔机为4频道。
塔机司机与地面指挥必须要语言一致,同时要规范统一指挥信号:
变幅为小车向前、向后,起重臂为前臂左传、右转,起落钩为上钩-下钩。
而且每台机每班必须保证楼上、楼下各配备1名指挥和丝索工。
工作范围内相互交错时,必须先向对方司机发出鸣笛危险信号,塔机司机收到鸣笛危险信号后主动让出发出危险信号塔机的工作范围。
地面指挥人员要做好交错作业区的施工协调工作,一定要避免塔机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
四、其它安全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
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
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
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7、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机械转劫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8、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9、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0、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2、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⑴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
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⑶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⑷主要部位与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⑸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3、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⑴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⑵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⑶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⑷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起重机的安装、提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⑴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
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⑵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⑶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
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6、例行检查
⑴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
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⑵检查内容:
①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②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是否牢固.③各联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④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⑤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⑥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调整后锁紧.⑦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⑧吊钩:
有否变形、磨损、补焊。
⑨滑轮:
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
⑩钢丝绳:
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7、维修与保养
⑴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⑵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⑶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
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六、塔机在运行过程中危险源的控制
塔机出现的事故大多出现在运行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设备带病运行等等,危险因素随机性较大,比较难控制。
1.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质量方面的控制。
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在运行前、运行中经常性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螺栓连接、吊具索具等重点部位。
按强制性要求,塔机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
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等。
这些安全装置必须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
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如今大部分建筑市场的塔机都没有设集电器,而改用回转限制器。
部分塔机的回转限制器虽然有,但没有接线,塔机司机凭着自己的经验,靠回转几圈来估计,很容易造成事故。
同样,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也有这样的情况。
所以说加强对塔机的日常检查非常重要,及时发现故障,可及时处理故障,杜绝很多事故的发生。
使用中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做好起重机定期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保养工作。
2.运行过程的控制塔机的使用管理主要是人的因素,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塔机操作人员、司索人员、指挥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塔机是否能安全使用,要经常性地加强技术培训。
3.管理制度方面的控制建立健全塔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司索人员、指挥等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塔机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要做到塔机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在实处。
如使用中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
吊装前必须对每一件吊物进行重量估计,严禁盲目起吊,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等。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检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
项目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确定了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
2、项目部内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说明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工地由多个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作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作为特种作业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施工现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6、对工地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可以进行口试或简单笔试。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②安全达标目标:
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点目标分解到人。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法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四)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
2、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
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4、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
(五)安全教育
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公司教育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程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
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4、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进行抽查了解具体管理情况,并抽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六)班前安全活动
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
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每次应记录活动内容。
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
(七)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特种作业工种包括:
、起重工、司索工、信号指挥工、电工、焊工等十七个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当证件过期时视为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有专人管理、监督。
(八)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按国家规定逐级上报。
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
3、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应上报月报表。
(九)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2、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应针对部件标挂。
八、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和影响:
(1)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有倒塌、倾覆,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人体高空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电击伤人、高压线撞击、建筑物撞击等。
(2)出现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塔吊使用高度和吊臂长度较大,如出现倾覆或高空坠物事故,极有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输电线路、一般或危险库场(如易燃、易爆或化学有毒品仓)、公共场所,繁华街市、各类禁区等。
如有上述环境,应详细叙述并注明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隐患和成立应急救援组。
2、应急程序:
重大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同时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系有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3、事故的应急处置:
1)倾覆倒塌:
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理,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二次倒塌伤人,必要时要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急救人员按照有关救护知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来判断;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立即向社会求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塌机影响范围,迅速组织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治安人员建立警戒,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影响范围,同时疏通救护车通道;发现事故预兆后,应急救援技术组应根据情况迅速制定抢险措施,并以最快速度实施抢救,密切注意周边环境,是否有输电线路,繁华街市,危险品或化学品仓。
如一旦有事故发生,判断对其影响的危险程度,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必然要时报警110、报消防电话119或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作警戒,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当110、119、120等专业人员到达后,指挥部应指派人员汇报当前事故状态和已采取的措施,协助专业人员实施救援并听从他们的指挥。
2)塔吊构件摔落伤人: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3)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或挤压碰撞: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高空坠物:
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
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5)触电伤人:
最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方法:
条件许可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布绑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按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是一时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让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面静卧休息;如已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或虽有呼吸但比较困难,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医院联系或报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按照救护常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过程中,不要放弃和停止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判断。
4、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救援措施:
1)触碰高压线路:
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如有可能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列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地面跨步是否压电击伤人,必要时要先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指挥部迅速派出工地电工联系供电部门,切断该区高压线路电源,以免进一步扩大事故。
在未能确认电源被断开前,由电工指挥治安保卫人员在以高压线落地点为中心,半径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任何人不得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