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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委托检验报告doc.docx

电梯委托检验报告doc

受理编号: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委托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及(TSG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制定,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委托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备名称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技

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800kg

额定速度

2.50m/s

层站数

32层29站29门

控制方式

集选

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4、(TSG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6、《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钳形电流表、温湿度计、磁力线锤、加减速度测试仪、卷尺、

钢直尺、绝缘电阻仪、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等。

检验

结论

备注

本次检验结果仅反映该设备检验时的情况。

检验人员

2017年月日

编制:

 

日期:

2017年01月19日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XX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17年月日

审核:

 

日期:

2017年01月21日

批准:

    

日期:

2017年01月22日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和 要 求

检验

结果

检验

结论

1

1

1.1

设备技术资料

A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符合

合格

2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相应参数;

符合

3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符合

4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符合

5

(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符合

6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符合

7

(7)进口部件的合格证如有(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轿厢缓冲器、对重缓冲器、轿厢、厅门、导轨、钢丝绳)。

符合

8

1.2

售后服务资料

B

(1)自电梯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书之日起至交付期间的每15天的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如果超过一年的还需要有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不符合

不合格

9

(2)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不符合

10

(3)电梯的年度例行保养计划;

符合

11

(4)如果电梯已经在使用中,还需出具电梯制造商安装部和维保部的交接单。

符合

12

2

机房

2.1

机房标识

C

机房内的标识是否齐全:

包括机房内所有电源开关的标识、驱动曳引轮的运行方向标识、限速器运行方向标识、钢丝绳平层标识、机房地面与井道间孔洞警戒线、机房墙面应急救援工具是否放置到位、墙面应急救援程序明确、机房门上的标识张贴。

不符合

不合格

13

2机房

2.2

主电源开关

B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②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符合

合格

14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符合

15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符合

16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无此项

17

2.3

驱动主机

B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运行噪音不大于80dB;

65dB

合格

18

(2)制动器松闸间隙0.7mm内;

符合

19

(3)曳引轮轮缘端面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宜大于4/1000。

符合

20

2.4

限速器

B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符合

合格

21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22

(3)限速器位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23

2.5

机房布线

C

机房所有的电源箱、控制柜、曳引机、限速器、线槽、管路的盖板都已经安装到位。

符合

合格

24

2.6

通道爬梯

C

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2)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3)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4)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符合

合格

25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1

导轨

C

(1)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符合

合格

26

(2)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符合

27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

符合

28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

符合

29

(5)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05mm;不设安全钳对重导轨接头缝隙不大于1mm;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

符合

30

3.2

井道照明

C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不符合

不合格

31

3.3

随行电缆

C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符合

合格

32

3.5通讯电缆

C

电缆的固定是否到位,不得与其他电梯部件干涉

符合

合格

33

3.6电梯层门装置

C

(1)电梯层门门头的整洁度

符合

合格

34

C

(2)电梯层门和门套的材料

符合

35

C(3)电梯层门的开门净尺寸

符合

36

C(4)电梯层门运行与导向

符合

37

C(5)层门地坎的固定是否牢固

符合

38

C(6)层门地坎是否有外观损坏

符合

39

C(7)电梯层门门套固定是否牢固

符合

40

B(8)电梯层门门锁锁紧和紧急开锁(啮合深度不小于7mm)

8.0mm

41

C(9)电梯层门门间隙

符合

42

B(10)电梯层门自闭装置

符合

43

C(11)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不小于5mm)

7.0mm

44

3井道及相关设备

3.7

井道安全门

C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符合

合格

45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符合

46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符合

47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符合

48

3.8

两井道间的隔障

C

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设置隔障,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符合

合格

49

4底坑

4.1

底坑设施与装置

C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符合

合格

50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符合

51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符合

52

(4)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符合

53

4.2

底坑空间

C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

符合

合格

54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不大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0.5m;

符合

55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

符合

56

4.3

限速绳张紧装置

B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符合

合格

57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符合

58

4底坑

4.4底坑内防护

C

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符合

合格

59

4.5缓冲器

B

(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当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符合

不合格

60

(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符合

61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符合

62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63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不符合

64

4.6

补偿装置

C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符合

合格

65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无此项

66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无此项

67

5轿厢

5.1轿厢尺寸

C

(1)轿厢尺寸

符合

合格

68

(2)轿厢开门净尺寸

符合

69

5.2装饰

C

(1)轿厢壁装饰

符合

合格

70

(2)轿厢门装饰

符合

71

(3)轿厢顶

符合

72

(4)轿厢地板

符合

73

(5)轿厢操作面板形式

符合

74

(6)轿厢按钮和楼层显示

符合

75

(7)轿厢地坎有无磨损

符合

76

5.3

安全

距离

C

轿厢地坎到井道壁的距离的距离

0.14M

合格

77

轿厢门的门间隙

最大值

6mm

78

轿厢地坎至层门地坎的间距

符合

79

5轿厢

5.4

轿顶电气装置

C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符合

合格

80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符合

81

(3)轿顶应当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符合

82

5.5

轿顶护栏

C

(1)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符合

合格

83

(2)当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0.70m,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

符合

84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10m;

符合

85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符合

86

5.6

钢丝绳张力C

钢丝绳张力差不大于5%

符合

合格

87

5.7

地坎护脚板

C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符合

合格

88

5.8

对重安全

C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50mm;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符合

合格

89

5.9

轿厢安全钳

B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符合

合格

90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91

5轿厢

5.10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B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符合

合格

92

5.11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B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符合

合格

93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符合

94

5.12噪声

C

电梯的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应有异常振动或撞击声响。

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额定速度

v/(m/s)

v≤2.5

2.5<v≤6.0

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

≤55

≤60

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

≤65

单位:

dB(A)

50dB

合格

95

5.13超载保护装置

C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符合

合格

96

6试验

6.1

加减速度

C

1)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1.5m/s2;

2)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1.0m/s﹤V≤2.0m/s时,A95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50m/s2;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2.0m/s﹤V≤6.0m/s时,A95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70m/s2。

符合

合格

97

6.2振动

C

1)乘客电梯轿厢运行在恒加速度区域内的垂直(Z轴)振动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0.30m/s2,A95峰峰值不应大于0.20m/s2。

2)乘客电梯轿厢运行期间水平(X轴和Y轴)振动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0.20m/s2,A95峰峰值不应大于0.15m/s2。

符合

合格

98

6.3

开关门C

符合

合格

99

6试验

6.4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C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符合

合格

100

6.5耗能缓冲器试验C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20s

合格

101

6.6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B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符合

合格

102

6.7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B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无此项

无此项

103

6.8平衡系数试验

C

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

不符合

不合格

104

6.9空载曳引力试验B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符合

合格

105

6.10运行试验

C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符合

合格

106

6试验

6.11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B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符合

合格

107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符合

108

6.12电梯速度

C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轿厢承载0.5倍额定载重量,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不宜小于额定速度的92%。

不符合

不合格

109

6.13上行制动试验

B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符合

合格

110

6.14静态曳引试验

A

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以1.5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无此项

无此项

发现的其他问题

111

7

其他

7.1

不可拆卸盘车手轮上未标明运行方向

不符合

不合格

112

7.2

底坑照明失效

不符合

不合格

113

7.3

对重侧补偿链无2次保护装置

不符合

不合格

114

7.4

张紧轮开关固定不牢固

不符合

不合格

 

附件

问题汇总及整改意见

序号

编号

问题描述

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

对策与措施

1

1.2

(1)

(2)

1、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全;2、无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全影响事故追溯;

2、无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存在未经许可的人员误用引发意外事故的风险。

补齐相关资料。

2

2.1

机房门未张贴警示标语。

未经许可的人员误入电梯机房,可能引发人员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

张贴警示标语。

3

3.2

井道照明失效。

影响视线,给维保、检验、日常巡查等工作人员带来不便,有可能引起意外事故。

恢复井道电气照明装置。

4

4.5

对重缓冲器附近未标明最大缓冲距离。

轿厢在顶层端站平层时,不便于判断对重是否在适当位置。

在对重缓冲器附近设置永久性明显标识,标明对重最大缓冲距离。

5

6.8

平衡系数低于标准要求范围(0.4-0.5)。

平衡系数偏小,影响电梯曳引能力,很可能会发生轿厢超载蹲底的事故。

调整对重重量,使平衡系数在0.4-0.5之间。

6

6.12

电梯运行速度低于额定速度的92%。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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