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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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设计是工程的灵魂。
为加强小磨高速公路工程管理,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搞好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安全,顺利完成任务,按照云南省交通厅云交基建[2003]826号文《云南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小磨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在开工前须对设计文件、施工图表资料进行认真研究,领会掌握设计意图,并进行现场逐项实地认真复查核对,确保建设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或预算范围内。
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相符的工程时,要及时提出变更设计意向,进行变更设计申报。
第二章变更设计的范围和理由
小磨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经现场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1、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需修改完善设计的。
2、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
3、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
4、有更好的比较方案,能在提高标准或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减少投资、少占耕地、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适应环境保护需要。
5、因农田、水利、工矿等建设需要,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6、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7、因示范工程的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设计。
第三章变更设计的审批权限
(一)下列变更设计由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审查,报省交通厅或设计文件批准机关审批。
1、公路技术等级、路线起讫点及中间控制点的改变或改变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
2、特大桥及大中桥桥型、跨径、净宽、荷载标准和主要结构的改变和数量增减,立交、隧道位置的改变或数量增减。
3、沿线主要设施及特殊工程,如大、中型滑坡、管理用房、服务区建设规模的改变和增减、上跨桥、隧道等工程的改变或增减,交通工程、收费通信系统设置原则的改变,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的改变。
4、连续1公里以上(含1公里)路线调坡和平面移线。
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单项工程增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级公路单项工程增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废置工程50万元以上。
6、报厅批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
(二)下列变更设计由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审批,报省交通厅核备。
1、连续1公里以下路线调坡和平面移线。
2、特大桥、大桥基础深度或非主要结构的改变。
3、小桥、涵洞位置、座数的调整和增减或桥型结构、孔径等的改变,特殊设计的防护工程及调整构造物的结构或位置的改变。
4、路基开挖边坡比的合理调整。
5、路槽填料的调整、交通工程、管理用房,服务区和收费站位置的调整。
6、隧道洞门形式的改变,因涌水、溶洞、瓦斯、暗河引起的变更,较大塌方的处理,围岩10m以上类别的改变及重要结构及材料的变更,支护形式、衬砌形式的改变。
7、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单项工程增加费用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二级公路单项工程增加费用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下的废置工程。
8、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
(三)下列变更设计由总监代表处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核备。
1、防护工程及调治构造物的结构及位置的改变。
2、路基工程处理的范围、设计方案及数量的调整。
3、软土路基浅层处理的设计方案及数量的调整。
4、中、小桥基础深度或非主要结构的改变。
5、隧道工程10米以内围岩类别支护形式、衬砌形式的变更,局部涌水地段,一般塌方地段的处理,非主要结构的改变。
6、单项工程增加费用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7、审核后由总监代表下达变更令。
(四)下列变更设计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代表处审批,并报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核备。
1、工程数量的据实确定和增减,路基工程个别不良地质地段的换土及砂砾,碎石垫层的处理。
2、涵洞长度的调整,迎送水调整工程的改变和改善。
3、涵洞、挡墙及防护工程的基础深度或为确保工程质量进行的工程处理和调整。
4、排水工程长度、位置、结构类型的一般改变,标志、护栏数量增减。
5、单项工程增加费用不得超过5万元。
6、审核后由总监代表处下达变更令。
第四章变更设计的要求
1、变更设计应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等规定要求,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原则上不突破概算或预算及投资,不延长施工期限和降低使用效益,真正符合优化、完善设计的要求。
2、变更设计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依据,避免主观片面,变更设计应以优化、完善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增加的工程不予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重大变更方案,由厅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
5、一般性工程的变更,可以用四方代表签认的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确定方案,属放缓边坡、边坡坍塌等涉及征用土地的,应同时附齐占用地亩图表资料,以便办理永久用地手续。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等相关部门都应建立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将台帐核对统一,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第五章废置工程的处理
废置工程是指因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或因客观条件变化等因素引起的变更,造成对已按设计要求实施的工程而产生的失去其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对于会产生废置工程的变更,变更设计要尽可能利用已实施的工程项目,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尽最大可能调节、变更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置工程费用。
(一)办理废置工程的程序
1、承包人提出废置工程申报。
要求废置工程申报表(废置工程申报审批表、废置工程现场审核表、废置工程计算草图及工程量计算表、废置工程图)要齐全、内容完整,并要有相应的废置工程照片以及各道工序的质量、试验资料。
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废置工程申报表后,由四方代表进行现场核查,并现场签认。
3、四方代表签认后的废置工程申报表,上报指挥部审批。
(二)办理废置工程的要求:
1、在废置工程申报表中须扣减可利用的材料费用。
2、废置工程必须附四方代表现场核查签认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对设计代表的要求
1、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应与建设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主动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问题。
2、施工图中存在的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提交修改设计图,以满足施工需要。
3、设计单位要对设计具体负责,派驻工地的设计代表应满足工程变更设计的需要,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问题。
如因设计单位原因,影响工程施工或造成损失的,按勘察设计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章对变更设计资料的要求
1、变更设计资料要齐全。
包括:
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或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工程变更设计数量及金额汇总表、工程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书、变更设计图、新增工程单价审批表、原设计图纸(必须的平面地形图、纵断面图、结构图、一般布置图、工程数量表)。
2、变更设计资料应能完整反映该变更设计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变更设计必须依据现场处理卡或会议纪要绘制变更设计图,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
设计单位对变更设计图纸签字负责。
3、承包人填报变更设计资料一份(变更设计金额大于100万元时填报一式二份),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和签认,签发变更令后,由施工单位复印五份送到相关部门,原件由指挥部工程处保存。
第八章变更设计的报批
1、变更设计工程如果是紧急或特殊工程,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确认变更方案可行时,现场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或形成《会议纪要》,按批准权限经业主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总工)同意后,可先动工。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审定,变更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编制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
2、对非紧急特殊工程,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现场确定变更方案后,现场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承包人及时根据确定的变更方案,编制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资料,逐级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
3、变更设计的审批时限:
承包人根据确定的变更设计方案后,及时编制正式的变更设计资料,将装订好的《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资料》于5天之内上报审批。
在正常情况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在收到《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后3天以内进行审核转报,设计代表处在收到《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后3天内进行审核转报,总监代表处收到《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后5天内进行批复或转报,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收到《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后7天内应进行批复或转报。
但变更设计自确定方案之日起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审批手续。
指挥部工程处负责变更资料的传递工作,工程变更设计报批程序框图附后。
4、各合同段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向指挥部报送变更设计“半年报表”,由指挥部汇总后报云南省交通厅核备。
第九章违约责任追究
1、施工单位在上报工程变更设计时产生的违约按《工程违约处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奖励
鼓励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管理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优化完善设计,提出更好的设计方案,并在提高标准或不降低原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少占耕地,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和环保需要,按《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云政发[2000]20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有功单位和人员。
第十条本细则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即生效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工程变更设计报批程序框图
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及桩号
变更设计内容
变更设计前后
工程数量投资
工程名称
单位
原设计数量
变更后数量
单价
原投资(万元)
变更后投资(万元)
投资增减
增(减):
元(大写):
变更设计理由
承包人:
项目经理:
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高级驻地办
年月日
设计代表
年月日
合同处
年月日
总监代表
年月日
工程处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业主
年月日
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
承包人:
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起止桩号
处理日期
年月日
变更原因:
处理意见(变更方案、原则、要求、简图):
四方代表会签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
数量及金额汇总表
承包人:
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
编号:
细目
编号
细目名称
单
位
合同
单价
补充
单价
变更数量
变更金额(元)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变更金额金额合计(元):
增加:
减少:
人员:
承包人计算
承包人复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地高监
签名:
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数量计算书
承包人:
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
编号:
简图、计算式及说明:
附件:
1、变更设计图表及相关资料;2、原设计图表及相关资料。
人员:
承包人计算
承包人复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
驻地高监
签名:
小磨高速公路工程变更令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变更理由及要点说明:
清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原设计
数量
变更后
数量
变更
增加
变更
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