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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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范本
土方工程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修边。
2.施工工艺
2.1基坑(槽)开挖应按放线定出的开挖宽度,分块(段)分层挖土。
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2.2在天然湿度的均质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且无地下水时,挖方边坡可作直立壁,不加支撑,但挖方深度不得超过下表《基坑(槽)和管沟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的规定,基坑(槽)宽应稍大于基础规定的深度,但不大于5m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出现坍方。
其最陡容许坡度按下表《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陟坡度》采用。
基坑(槽)和管沟不加支撑时的容许深度
表5-1
项次
土的种类
容许深度(m)
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0
2
硬塑、可塑的粉质粘土及粉土
1.25
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0
4
坚硬的粘土
2.00
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陟坡度
表5-2
土的种类
边坡的坡度(高:
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荷载
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
1:
1.00
1:
1.25
1:
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
0.75
1:
1.00
1:
1.25
硬塑的粉土
1:
0.67
1:
0.75
1:
1.0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
0.50
1:
0.67
1:
0.75
硬塑的粉质土、粘土
1:
0.33
1:
0.50
1:
0.67
老黄土
1:
0.10
1:
0.25
1:
0.33
软土(轻型井点降水后)
1:
1.00
/
/
2.3当开挖基坑(槽)的土体含水量而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
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部土方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
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支撑或砌砖、毛石或用编织袋、草袋堆砌临时矮挡土墙,保护坡脚。
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取半永久性的、安全可靠的支护措施。
2.4基坑(槽)开挖程序一般是:
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
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
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
在已有建筑物侧挖基坑(槽)应间隔分段进行,每段不超过2m,相邻段开挖应待已挖好的槽段基础完成并回填夯实后进行。
2.5开挖条形浅基坑(槽)不放坡时,应沿灰线里面切出基槽的轮廓线。
对普通软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为30~60cm,从开挖端向后倒退按踏步型挖掘;对粘土、坚硬粘土和碎石类土,先用镐刨松后,再向前挖掘,每层挖土厚度1.5~20cm,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2.6基坑(槽)、管沟放坡,应先按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挖基坑(槽)或挖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1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0.5m时,应沿坑(槽)边每隔2~3m高差打入水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
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田赛,铲平槽底,清除余土。
2.7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特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1~2个宽0.7~0.8m的台阶,作为倒土台。
然后按浅基坑(槽)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至槽边,完成流水作业。
2.8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拢动。
当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2.9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随挖土随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至坑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
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2.10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并在已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以免使基础、墙、柱产生歪斜裂缝。
2.11在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旁开挖深基坑应分段进行,每段长不大于4m,段与段之间相隔不小于4m。
2.12如开挖的基坑(槽)深于邻近建筑基础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影响邻近建筑物基础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在却步脚设挡墙或支撑进行加固处理。
2.1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基土相同的土料补填,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灰土或砂砾石填补并夯实。
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2.14基坑(槽)或管沟挖至基底标高,经钎探后,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做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3.质量标准
3.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3.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
表5-3
土的类别4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
0.75~1:
1.00
硬、塑
1:
1.00~1:
1.25
软
1:
1.50或更缓
碎石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
0.50~1:
1.00
充填砂土
1:
1.00~1:
1.50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它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3.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表5-4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
分析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4.成品保护
4.1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
挖土、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舍设计要求。
4.2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扩,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4.3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上拢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4基坑(槽)、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应预留150~250mm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4.5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6土方深基坑开挖和降低地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土方回填
1.施工工艺
1.1填土前应检验其上土料、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
当含水量过大,应采取翻松、晾干、风干、换土回填、掺入干土或其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防止出现橡皮土。
如土料过干(或为砂土、碎石类土)时,则应预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较大功率的压实机械等措施。
各种压实机具的压实影响深度与土的性质、含水量和压实遍数有关,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按设计要求经试验确定。
1.2回填土应分层摊铺和打夯压实,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而定。
一般铺土厚度应小于实机械压实的作用深度,应能使土方压实而机械的功耗最少。
通常应进行现场夯(压)实试验确定。
1.3填方应在边缘设一定坡度,以保持填方的稳定。
填方的边坡坡度根据填方高度的种类和其重要性,在设计中加以规定。
(1)填方应从最低处开始,由下而上整个宽度水平分层均匀铺填土料和夯(压)实,底层如为耕土或松土时,应先夯实,然后再全面填筑。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不琉干,挖去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压实后再行填土。
(2)深浅坑(槽)相连时,应先填深坑(槽),相平后与浅坑全面分层填夯。
如分段填筑,交接填成阶梯形,分层交接处应错开,上下层接缝距离不小于1.0m。
每层碾迹重叠应达到0.5~1.0m。
墙基及管道应在两侧用细土同时回填夯实。
1.4在地形超伏之处填土,应做好接槎,修筑1:
2阶梯形边坡,每台阶可取50cm,宽100cm。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大于1:
1.5的斜坡。
接缝部位不得在基础、墙角、柱墩等重要部位。
1.5人工回填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打夯要按一定方向进行,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
夯实基槽及地坪时,行夯路线应由四边开始,然后,再夯向中间。
用蛙式打夯机等小型机具夯实时,打夯之前应对填土初步整平,打夯机依次夯打,均匀分开,不留间歇。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回填与夯实。
回填高差不可相差太多,以免将墙挤歪。
较长的管沟墙,应采取内部加支撑的措施。
回填管沟时,应用人工先在管道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填至管顶0.5m以上,方可采用打夯机夯实。
1.6采用推土机填土时,应由下而上分层铺填,不得采用大坡度推土,以推代压,居高临下,不分层次和一次推填的方法。
推土机运上回填,可采取分堆集中,一次运送方法,以减少运土漏失量。
填土程序宜采用纵向铺填顺序,从挖土区段至填土区段,以40~60距离为宜,用推土机来回行驶进行碾压,履带应重叠一半。
1.7大面积回填宜用机械碾压,在碾压之前宜先用轻型推土机、拖拉机推平,低速预压4~5遍,使表面平实,避免碾轮下陷。
采用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渣或碎石类土,应先静压,而后振压。
1.8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平碾、振动碾不超过2km/h,羊足碾不超过3km/h,并要控制压实遍数。
碾压机械与基础或管道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将基础或管道压坏或使其位移。
1.9用压路机进行填方压实,应采用“薄填、慢驶、多次”的方法。
碾压方向应从两边逐渐压向中间,碾轮每次重叠宽度约15~25cm,边坡、边角边缘压实不到之处,应铺以人力夯或小型夯实机具夯实。
碾压墙、柱、基础处填方,压路机与之距离不应小于0.5m。
每碾压一层完后,应用人工或机械(推土机)将表面拉毛,以利接合。
1.10填土层如有地下水或滞水时,应在四周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
已填好的土层如遭水浸,应把稀泥铲除后,方能进行上层回填;填土区应保持一定横坡,或中间稍高两边稍低,以利排水;当天填土应在当天压实。
1.11雨期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分期完成。
从运土、铺填到压实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
雨前应压完已填土层,并形成一定坡势,以利排水。
施工中应检查、疏通排水设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使基土现遭到破坏。
现场道路应根据需要加铺防滑材料,保持运输道路畅通。
2.质量标准
2.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难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2.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2.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表5-5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
分析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3.成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