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格式及印制要求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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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格式及印制要求模版》

《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格式及印制要求[模版]》

一、封皮

1、规格:

240mm×170mm

2、材料。

采用厚度为65丝优质仿羊皮纹革。

3、颜色。

深枣红色。

4、封面文字内容及颜色、字号、工艺、字体尺寸。

(1)“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为横排二号宋体,字居中,上侧距边缘22mm,左右两侧各距边缘18mm。

(2)“毕业证书”:

为竖排加粗一号宋体,字居中,上侧距边缘45mm,下侧距边缘43mm,左右两侧各距边缘47mm。

(3)“山西省教育厅监制”:

为横排二号宋体,字居中,下侧距边缘20mm,左右两侧各距边缘20mm。

(4)文字颜色。

封皮所有文字均为凹版烫金色。

二、内芯

1、规格。

230mm×160mm。

2、材料。

采用150克优质证券纸。

印“山西省教育厅”字样,超线浮雕防伪底纹。

3、颜色。

浅蓝色。

4、底纹。

印“山西省教育厅”字样,浮雕防伪底纹。

5、纽索边框。

规格为220mm×150mm,图居中,四边框线各距边缘8mm,纽索宽为5mm,内线条为防伪缩微文字。

6、文字内容及颜色、字体、字号:

(1)左半部分:

上侧距边缘22mm,左右两侧各距边缘18mm,印“毕业证书”4个字,为横排加粗一号红色黑体,字居中。

居中留空白处贴学生一寸照片,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为横排三号黑色楷体。

下侧为毕业证书编号,无需印制,在打印证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2)右半部分。

学生毕业基本信息,无需印制,在打印证书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基本样式附后)

第二篇: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

学籍管理地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xx年4月3日)

川教基〔xx〕20号

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施行。

一九九一年以前入学的高中学生仍执行原四川省教育厅制发的《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草案)和《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学生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外,其余证书、资料、表册等由各地印制。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

一、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

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略)

三、四川省普通高中转学证明(略)

四、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略)

五、四川省普通高中休学证明(略)

六、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略)

七、四川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略)

八、四川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略)

九、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略)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四

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成绩考核、升级、

留级、跳级、奖励、处分、毕业、结业、肄业、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等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学

第三条凡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的高中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

完清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奉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六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不按期到校报名注册,在开学后两周内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的视为旷课。

第四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招收学校的学籍。

凡已取得一所学校学籍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再

给予学籍。

第五条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以毕业年份命名。

如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第三班,应写为高九四级三班。

第三章考勤

第六条学生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

动的,必须请假。

不请假和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

第四章转学借读

第七条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持变动后

的户口簿(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户口簿(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和转学联系表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未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而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的学生。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负责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符

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更不得以此为由向转学的学生的家长或家长所在单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学校接收转学的学生确有困难时,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况另行安排。

第九条省重点中学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只接收来自省重点中学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第十条转学的学生一般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到转入学校办好入学手续,其档案材料由转出学校在开学后四周

内移交转入学校。

第十一条学生因父母双方在国外、边防工作、或支援外地建设,或从事野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等,需要

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到异地借读,且借读地又有亲友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附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并持借读地暂住户口向借读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借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借读。

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照

顾。

第十二条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

可以延长。

借读的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但借读学校应对借读的学生在借读期间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对学科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考核,并建立借读学生临时档案,如实记载。

借读期满,借读学校将借读学生的临时档案移交原校。

借读学生随借读学校在籍学生登记参加毕业会考。

第十三条转学、借读手续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

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十四条在校学生因病(尤其是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以上医院

证明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六周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予休学。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两

周由学生家长持医院证明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

但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休学原因消除,要求复学的,应持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

学的应提交医院证明),经学校核准即可复学。

学校准予复学的学生,编入适当班级学习。

有补考学科的,应随所在年级参加补考。

第六章退学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批准退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坚

持学习,需要退学的,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因病丧失学习能力的,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除名,在校内公布,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在一学期内旷课时间累计四周(按每周六天,每天六课时计算);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

3、在同一年级学满两年仍不能升级者。

第十九条学生退学后,学籍自行消除。

退学一年后.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者,可持常住户口簿(户口证明)

和有关证明,回原校申请复学,学校应重新给予其学籍,安排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七章成绩考核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末和每学年末学校都应对其进行成绩考核。

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对学生

的品德评定和学科成绩、体育成绩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品德的评定,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为依据,

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和评定操行等级。

操行评语采用写实的方法,真实、具体地写出学生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

评语

应充分肯定优点,恰当地指出主要缺点,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重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

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

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种类以及是否撤销处分等情况要如实写在评语中。

对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学年末仍未撤销的,也应写入评语。

评语由班主任草拟,征求任课教师、团组织和班学生干部的意见,经教导(务)处审定。

操行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极。

第二十二条学科成绩的考核以学生所学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当年非会考科目的成绩通过平

时考查和期末考试综合评定。

平时考查主要根据学生课堂答问和作业情况评定。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

学期成绩的计算,可按平时考查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学年成绩可按上、下两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平均计算,也可以下学期的学期成绩作为学年成绩。

劳动技术课的成绩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芍动态度综合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等级制。

当年非会考科(项)目的考查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当年会考考试科目的成绩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劳动技术课、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等会

考考查科目(项目)的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必选课只记合格、不合格,任选课只记载选修与否。

第二十三条体育成绩的考核,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施行。

第八章升级留级跳级

第二十四条学生学年的操行等级及格、各科成绩均及格和体育成绩合格者,应予以升级。

操行等级及格、

体育合格,又不属于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留级者,仍予升级。

操行等级不及格或体育不合格者,又不属于第二十五

条规定的留级者,司·随班附读,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正式升级。

第二十五条学生必修科目考试考查有不及格学科,应于下学年开学时补考。

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科不

再补考。

经补考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于留级。

l、考试考查科目(项目)有三科(项)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外语和当年会考考试科目中共有二门不及格者。

当年非会考科(项)目的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校。

当年会考科(项)目的补考成绩

只记合格、不合格两等,并注明“补考”字样。

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参加当年的补考。

缓考成绩记载与正式考试相同,并注明“缓考”字样。

学生留级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教导(务)处审核确定。

学生在同一年级只能留级一次。

毕业年级学生不留级。

选修课的成绩不作为升留级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学科成绩特别优异、操行优良、体育合格的个别学生,经本人和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和任课

教师集体推荐,参加本年级和准备跳入年级学年末的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准予跳级学习。

第九章奖励处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均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方学校,县(市区)、市(地、州)

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也按学校、县(市、区)、市(地、州)三级评定。

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评单项奖。

学生受校级及以上奖励,其受奖励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留校察

看(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生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要开除学籍。

第二十九条学生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决定。

受警告、记过、留校

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明显进步的,应及时撤销处分。

第三十条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受处分的决定应存入学生档案。

处分撤销时,亦应将撤销处分的

决定存入其档案。

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的学年末仍末撤销的,其受处分的决定和今后撤销处分的决定也应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一条学生被开除学籍一年后,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明显进步的,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者。

可持

常住户口簿(户口证明)和有关单位证明,回原校申请复学,学校应重新给予其学籍,安排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三十二条开除学生学籍,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提出,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给予

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材料,由学校留存。

第十章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三条凡取得学籍,有统一学号的学生学习期满,德育合格(含学习期间受过处分已撤销者),毕业学年必修课各科及格(含补考合格)、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由学校填写,县(市、区)汇总初审,报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后,由学校颁发。

经省教委同意由县(市、区)验印的,在报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加盖县(市、区)学籍专用章后由学校颁发。

第三十五条毕业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发给《四川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

1、毕业年级操行等级不及格者;

2、毕业年级经补考后必修课成绩仍有不及格者;

3、学段总评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第三十六条修业期间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由学校注明实际修业时间,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借读的学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

第十一章学籍资料学生档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

学籍资料包括学生名册、成绩册,转学联系表、借读申请表,退学申请表、转学证明、休学证明、肄业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等。

学生档案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等。

第三十九条学生转学,学生档案移交转入学校,并复制一份由原校留存。

第四十条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由班主任、教导(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填写,并将学生德、智、体的学期、学年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在修业期间,由教导(务)负责,在毕(结)业后,由原校封存,并长期保留,以备查考。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篇: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及印制要求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及印制要求

一、写作格式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成文后应包括七个部分:

封面、写作承诺书、前言、目次页、正文部分、注释、参考文献。

每部分格式要求如下:

(一)封面1.采用a4纸型。

2.封面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

(2)题目(不宜超过20字)(3)作者(4)年级、专业(5)学号(6)班级

(7)指导教师姓名(8)完成时间

封面电子版已有内容学员不得作任何改动,需要填入的内容要按照电子版上原有的字型、字号居中输入,下划线右端要对齐。

(二)写作承诺书

“论文写作承诺书”标题字用三号加粗黑体字打印,声明内容用四号宋体打印。

(三)前言

前言是作者对本论文基本特征的简介,如论文背景、主旨、目的、意义等并简述本论文的创新性成果。

“前言”标题字用三号加粗黑体字打印,前言内容用四号宋体打印。

(四)目次页

“目录”标题字用三号加粗黑体字打印;目录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打印。

(五)正文部分1.格式。

主体部分必须由另页右页开始。

论文文中的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划一,层次清楚。

2.序号。

论文文中的一级标题均用“

一、;

二、;

三、„„”字编排序号。

二级标题用“

(一);

(二);

(三)„„”,三级标题用“1.;

3.页码。

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页码由正文首页开始,作为第l页,封页不编入页码,承诺书、前言、目次单独编排页码。

页码必须标注在居中位置。

4.正文。

论文中的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四号楷体;论文内容用四号宋体,每行33字,每页23行,段首缩进两个汉字,段前段后不空行。

(六)注释

采用尾注形式,在结论之后空一行排印。

注明序号、作者、题目、报刊或出版社的名称、出版时间、页码。

“注释”标题字用三号黑体打印,注释内容用五号宋体打印。

每条注释的序号应与正文中的标注相同一。

(七)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为本论文写作主要参考的书目或文章。

应注明文献的作者、题目、报刊或出版社的名称、出版时间。

“参考文献”标题字用三号加粗黑体字打印,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打印,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

二、印制要求

论文必须用a4(210mm×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打印或印刷,纸的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上方和左侧应空边25mm以上,下方和右侧应空边20mm以上。

内文部分双面印刷。

论文装订顺序依次为。

封面、声明、前言及目次页、正文及注释、参考文献。

论文打印一式三份。

附: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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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123456)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

题目:

实现公共决策水平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建设

作者:

吴为

年级、专业:

xx级工商管理学

号:

142106010001班

级:

丹东市委党校指导老师:

林海斌

完成时间:

xx年11月

论文写作承诺书

作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xx级在职研究生,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严格按照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相关规定与要求进行毕业论文写作,保证做到:

1.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全过程指导,对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写作内容、写作格式及印制要求等相关信息有全面、清晰的了解,严格按规范和程序操作。

2.写作过程真实,每一个环节都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请人代笔。

3.对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必要利用时,清楚注明出处或来历,不抄袭或剽窃。

如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践行自己的承诺,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论文作者(签名):

前言

公共决策是公共权力机关和非盈利性组织为了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运用公共权力确定公共决策目标,制定多个可行方案的过程。

[1]

前言····························································1

一、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必要性······················1

(一)公共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性····································1

(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必要性····································3

(三)公共决策法制化的必要性····································5

二、

注释···························································59参考文献·······················································606

(正文略)

注释

[1]江泽民,理论工作要面向实际,第1版,北京。

人民出版社,xx年。

参考文献

[1]冯更新,我国行政决策概述,第2版,上海。

教育出版社,xx年。

[2]马远,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新华文摘,北京,人民出版社,xx(4)。

(下载网址:

新浪邮箱:

lndxyjs@sina,密码:

dx123456)

第四篇:

山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学历证明书

存根

字第号

学生(学号:

身份证号:

),性别,系省县(市、区)人,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高中修业期满,准予毕业,原毕业证书号码,特发给证明。

签发人:

承办人:

年月日

………学历证明书…………字第号…晋高学生(学号:

身份证毕证号:

),性别,系省字第县(市、区)人,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高中修业期满,准予毕业,原毕业证书号码),特发给证明。

本证明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号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校长(章)学校(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年月日-1-

学生号。

区)人,于修业三年期满,准予结业,现发给结业证明书。

签发人:

-2-

结业证明书

存根

字第号

(学号:

身份证),现年岁,系省县(市、年月至年月在本校高中承办人:

年月日

……结业证明书

字第号

学生(学号:

第身份证号:

),性别,系省号

县(市、区)人,于年月至年月在本校

章校高中修业三年期满,准予结业,现发给结业证明)…书。

……

……校长(章)学校(章)

年月日

第五篇:

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颁发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颁发办法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为规范《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毕业证书》)的颁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毕业证书》的颁发对象是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含在外省寄读)的高中毕业学生。

第二条《毕业证书》的颁发条件:

1.思想品德表现(包括社会实践)合格;

2.操行评定合格(含受过处分已撤销);

3.会考考试课成绩及格(60分及60分以上),考查课合格;

4、体育、劳动技术和艺术(音乐、美术)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条凡不符合第二条《毕业证书》颁发条件的毕业生,发给《云南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

第四条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中学习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但未修满应学期限的,除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发给《云南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以下简称《肄业证书》)。

第五条《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式样,各地(州、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印制、

第六条《毕业证书》的规格、式样

《毕业证书》的规格、式样由各地参照xx年全省统一定制的规格、式样制作(见附件一:

毕业证书规格、式样)。

第七条《结业证书》的规格、式样

《结业证书》的规格、式样由各地参照xx年全省统一定制的规格、式样制作(见附件二:

结业证书规格、式样)。

第八条《肄业证书》的规格、式样

《肄业证书》的规格、式样由各地参照《结业证书》的规格、式样制作。

第九条《毕业证书》由学校填写,经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学籍、验印后,由学校向学生颁发。

第十条《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的照片压盖学校钢印,学校向学生颁发。

第十一条《毕业证书》的填发规范:

1.《毕业证书》编号分两部分:

括号部分是毕业年份,使用4位数字;编号部分是证书号,沿用考生会考证号后10位阿拉伯数字,即:

左起第1-4位为国家标准州、市代码,第

5、6位为学校代码,第7-10位为考生顺序号。

2.学生年龄用“

一、

二、

三、„„、十”中文数字,学习期满的年份为学生毕业的年份,月份统一填“六月”。

3.学校栏使用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的全称。

4.发证日期的年份填写毕业的年份,月份、日期统一填写“六月三十日”。

5.“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成绩卡”上考试课成绩使用会考分数和等第,考查课填“合格”或“不合格”。

6.成绩卡下方的条形码是上网查询校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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