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姚家卫生院单位岗位设(最新)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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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姚家卫生院单位岗位设(最新)置.doc

横峰县姚家卫生院单位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上饶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办字[2008]53号)文件的精神和县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县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总体布署,为适应市场经济,促进科技创新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单位特点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优化资源人才配置,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单位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核准岗位情况

我单位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

根据县编办文件核定,我单位编制数为30名,根据县人事部门核准设置方案,我单位设定岗位总数30个,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情况如下:

(一)管理岗位设置2个等级,管理岗位总数2个,占岗位总量的7%。

其中:

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1个,十级1个。

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27个,占岗位总量的90%。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3%。

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

其中:

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

其中:

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0个。

2、中级岗位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3%。

其中:

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4个,十级岗位3个。

3、初级岗位1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3.3%。

其中:

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3.3%。

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1个。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五、各岗位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管理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任现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一般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者,可竞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竞聘正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1年以上者,可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者,可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竞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者,可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者,可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竞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者,可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竞聘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5、其它

(1)对在我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中,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

(2)对本单位在编职工,经组织批准,留职停薪或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中按最低等级进行聘任;

(3)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化进行调整补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取得注册资质并已在本单位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

通过本人申请、个人述职(德、能、勤、绩)、职工测评、考核组讨论、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等级;

(4)一般聘用期为3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聘用制定和各项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县人事局核准;

3、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岗位职数限额、聘用条件、聘用步骤等聘用有关事项张榜公布,公布期不少于5天。

4、个人申请与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公布期不少于3天。

5、组织实施。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聘用方案组织开展聘用工作。

(二)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聘用办法

(1)七、八级职员岗位,由局党组任命的科级正、副职干部直接聘用为管理岗位七、八级职员。

(2)九、十级职员岗位。

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度。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聘用在管理岗位的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一般只能聘用七级职员以下岗位:

中专毕业生,可以聘用十级职员岗位;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以聘用十级职员岗位,聘用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聘用九级职员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七级职员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组织安排退出领导岗位、未到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任原职务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任原职务满8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一般可根据其原任领导职务级别,聘用到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不占相应等级岗位数。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副高岗位六级。

应在副高七级岗位任职满5周年。

(2)副高岗位七级。

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中级岗位八级。

应在九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首次聘用可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六年以上。

(4)中级岗位九级。

应在十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5)中级岗位十级。

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初级岗位十一级。

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7)初级岗位十二、十三级。

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后,首次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时,一般只能聘用到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

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

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

中专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以聘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聘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已办理提前离岗退养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继续聘入现聘职务或岗位的最低等级。

同级竞聘条件下,参照“专业技术人员量化积分聘用办法”,积分较高的在同档次竞聘时优先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量化积分聘用办法

①工龄:

以县人事局确认的工资套改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计1分。

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②任拟聘用职务年限:

每满一年计5分(竞聘低职时,任高职年限可与任低职年限合并计算;相近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③学历学位:

研究生毕业计5分(获得硕士学位的加计1分),本科毕业计4分(获得学士学位的加计1分),专科毕业计2分,中专毕业计1分。

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不重复计算。

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④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每次计2分,合格等次的每次计1分。

(2007年度至2009年度)

⑤荣誉称号:

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计4分,省(部)级计3分,地(市)级计2分,区(市)级计1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同一称号按最高级别积分,不重复计算。

(2007年至2010年10月31日)

3、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1)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应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4年,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高级工技术证书。

(2)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应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中级工技术证书。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学徒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可按原聘岗位聘用,并保留原聘岗位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岗位聘用办法及专业技术人员量化积分方法计算聘用人员竞聘得分。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聘用人员竞聘得分多少顺序确定拟聘任人员的级别及岗位。

(四)公示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应将竞聘得分及聘用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五)备案

公示结束后,形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人事局备案。

七、有关规定及待遇

1、各类各级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任职时间自被聘任之日起计。

2、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前聘用的人员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的,仍聘用在相应等级的最低等级岗位上。

3、聘用的人员数未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的,聘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及空岗和符合任职条件人员情况,报市人事局批准后,适时安排补缺竞聘。

4、根据“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原则,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岗聘任,及在上述同类岗位不同等级之间转岗聘任的,从岗位变动次月起,按新岗位兑现工资。

八、组织纪律

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人事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局党组相关要求,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各项工作的落实。

对在实施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

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它

1、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

2、本方案由局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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