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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四制”改革,规范教师聘用程序.准确、公开、公正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施教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办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依据《陕西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标准要求》,全面考核教师的工作情况,使考核工作更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活动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师的工作岗位采取个人申报,说明理由,中心审定,优化组合原则。

二、教师的管理实行量化考核。

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同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三、中心按月设置“教师专项奖励金”,用于奖励中心全体教师。

教师的“专项奖励金”的发放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日结、周报、月汇总、月兑现。

四、中心对教师考核,力求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合理,做到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量化考核与必要的经济处罚相结合,扣分与积分相结合。

一、师德表现:

1、要求

(1)端正方向:

自觉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万针政策,遵守国家纪律法规,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对中心的侵蚀和渗透。

(2)敬业爱岗:

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中心分工,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校外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

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教书育人:

增强育人意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用正确的理论和观念教育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发学生智力.爱护和启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在活动的开展中,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与家长联系,指导与推动家庭教育。

恰当运用社会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

(4)热爱学生:

尊重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关注学生在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表现,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尊重同志:

能够和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知识水平的教师和谐共处,互相学习,博采众长。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努力营造互敬互爱、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群体氛围。

(6)以德修身: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关系,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考核量化标准

(1)无是非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公众场合言论有损中心形象的扣10分。

(2)制造矛盾,影响中心团结、稳定、和谐大局扣20分。

(3)歧视学生,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4)教育方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家长闹事、上访的,扣30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贻误的扣5分。

(6)经常性迟到、早退,工作敷衍了事,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在学生、家长、社会中造成不足影响的扣10分。

(7)不团结同志,搞无原则纠纷,甚至发生口角,打架现象的扣50分。

(8)不严以律己,酗酒、参赌,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扣50分。

(9)不能积极承担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借故推委,不接受的扣10分。

(10)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认真完成、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扣5分。

(11)学初、学末不能认真完成相关的计划、总结,缺一项扣5分,迟交一项扣2分,借故不交各种待查资料,逃避检查考核的扣5分。

(12)无视考核制度、考核纪律,掩饰个人工作失误,刁难考核人员扣5分。

(13)中心安排的各类外出培训,拒绝参加的扣10分。

二、教师出勤:

(一)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中心有重大事情因工作需要加班,每天加10分,寻找理由或找其他借口拒不承担扣10分。

(二)特殊事假:

1、婚假7天,丧假10天,产假90天,双胞胎、晚育和剖腹加产假15天;产后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验证),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假15天,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30天(付计划生育政策的)。

2、公派外出学习,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通知或相关证明方可按照事假对待,准假天数以通知为准,提前离开或延迟返回,按旷职论处。

计分标准

l、特殊假期各项工作不纳入考核,假满未归者,超假1-5天,每天扣30分;6-10天,每扣50分;10天以上扣发月工资,超假部分必须续假,否则接旷职处理。

2、公派外出学习按特殊事假对待,提前离开或延迟返回,经中心批准的按一般事假考核。

(三)一般事病假:

教师有事、有病中心查实后给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中心审核签字报县局审核批准。

计分标准:

请假期间,所缺的工作量纳入本人考核,病假一月以上,按照县局(2004)14和[2006]16号文件执行。

(四)教师其他出勤:

1、中心实行8小时坐班制,教师参加的集会、大型活动应积极参加并及时到位。

会议期间不喧哗,不接打电话(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按迟到计算,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计算)。

计分标准:

不按时签到或参加各种活动,每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

扣5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分。

2、旷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旷职。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单位或假满不按时到岗的。

(2)若提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

(3)不按调动,分配规定的时问报到的,又没请假的。

计分标准

旷职一天扣发2天日工资,5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

3、长病假:

一月以上按长病假计算,每天扣10分。

4、全勤奖:

计分标准.

一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职的每人加60分。

一学期无请假、迟到、早退、旷职的每人加300分。

(公事假除外)

(五)请假手续

1、专任教师、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请假条)。

7天以内由主任批准,7天以上,本人写出申请,中心主任签字,报教育局审批。

2、因病因事确须延长请假时间,就在假满后及时向单位续假,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3、因病请假3天以上,请假时须出示医院证明诊断病历,住院期间不扣分,出院后恢复期30天以内按一般病假计算,30天以下接长病假计算。

4、请假必须当面履行手续,不允许电话或捎话请假,假满后必须及时返回销假,恢复工作。

三、其他工作:

对中心领导、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后勤部安排的任务按时完成。

一项不按时完成扣5分。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职工聘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水寿县教育局关于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原则

1、因需设岗原则

根据中心办学规模及编制指标,参考工作实际,确定中心岗位。

2、以岗定人原则。

中心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部室结构,专业教师等工作岗位聘用人员。

3、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4、因岗定责原则

根据工作就位的特点和要求,定制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和质量标准。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

1、聘用范围:

中心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

年初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年底结束聘用。

3、聘用期限聘用期一般以年为单位,聘期一年。

三,人选初定:

根据一学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确定聘用人员和待聘人员。

(一)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被聘用。

1、学年内,获县级以上先进个人的。

2、学年内,担任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办公室、后勤组组长,工作无重大失误的。

3、学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

4、学年内,在县级以上的各项竞赛和比赛中获奖的。

5、学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种竞赛、比赛、演出并获奖的。

6、代表中心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活动并获奖的。

7、男55周岁、女50周岁和新分配同志直接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凡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道德败坏、体罚学生,拉弄事非、制造矛盾,给中心带来严重影响的。

(2)、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学生中矛盾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工作时间内学员发生不安全事故的。

(4)、一学年旷职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聘用程序

1、中心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中心教职工,并进行张贴公布。

2、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表。

3、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4、中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聘:

未被聘用的人员为待聘人员

l、待聘人员实行自费学习。

2、实行转岗。

3、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调离。

六、解骋: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中心可以随时解除聘用

合同。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职超过3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职超过5个工作日的。

3、因违反工作规定、失职或渎职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本制度由全体教师、行政会逐级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备案,开始执行。

八、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档案管理要求,为了加强中心档案管理,实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逐步走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初步制订本办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原则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过程。

二、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

1、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图像清楚,格式正规,书写工整,原稿完整。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3、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严加爱护,不得损坏、潦坏、涂改、

折散、复印、丢失或转让。

4、借用文件要及时归还,不得超过一月。

5、各部室都要有文件保管的主管人员,中心档案室由档案管理

人员具体负责。

6、凡是上一级下达的文件都先要交给中心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

7、各部室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由各部室的主管人员初步整理,组织保管,各部室的档案须上交中心档案室。

8、对上级发下的文件各部室负责人阅后,须及时归还;在原文

件内不能涂写。

9、保管与使用

①借阅档案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借阅人事档案和文献资料档案颁经主任同意,借阅教师业务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阅后要及时归还。

②管理员对档案资料料要定期进行清理,销毁一些过时无用的资

料,销毁前要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③管理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能公开的材料不能向外泄露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行为十不准

l、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

2、不准无故旷工、旷会、旷集体活动

3、不准要求和暗示学生家长送钱物或宴请。

4、不准擅自向学生兜售资料或物品。

5、不准经商以及从事影响教学工作的第二职业。

6、不准参与赌博或看不健康的书刊、录像。

7、不准酒后进课堂,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8、不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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