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煤气安全技术说明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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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煤气安全技术说明书1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
焦炉煤气按照GB/T16483、GB/T17519编制
修订日期:
2016年2月1日SDS编号:
最初编制日期:
2011年5月10日版本: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焦炉煤气
化学品英文名:
Cokeovengas
企业名称: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山西省柳林县薛村镇薛村南坪
邮编:
033300传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24h)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用于化学合成,如合成甲醇、光气等。
用作精炼金属的还原剂。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极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气体使眼睛不适。
吸入高浓度可引起呼吸系统刺激。
空气中浓度过高时,能使人窒息。
对环境有危害。
GHS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类别压缩气体
生殖毒性类别1A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极易燃气体;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可能损害生育力或胎儿;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致器官损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
在未了解所有安全措施之前,且无操作。
——远离火花、明火、热表面。
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
——禁止吸烟。
——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气体、烟雾、蒸汽、喷雾。
——作业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
——操作后彻底清洗。
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事故响应:
——如果接触或有担心,就医。
——如感觉不适,就医。
——泄漏气体着火时,切勿灭火,除非能安全的切断泄漏源。
如果没有危险,消除一切点火源。
·安全储存:
——在通风良好处储存。
——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存。
——上锁保管。
·废弃处置: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按照当地、区域、国家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
极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气体比氢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
漏气上升直流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含压力下气体,如加热可爆炸。
与氧、卤素及其它强氧化剂等接触发生剧烈反应。
健康危害:
气体使眼睛不适。
吸入高浓度可引起呼吸系统刺激。
空气中浓度过高时,能使人窒息。
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
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
长期接触能引起头痛、疲倦、头晕等症状;可能影响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可能损害生育能力或胎儿。
环境危害:
详见第12部分。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
所占体积百分比
CASNO
氢气
55~65%
1333-74-0
甲烷
17~23%
74-82-8
一氧化碳
7~10%
630-08-0
二氧化碳
2~4%
124-38-9
氮气
4~5%
7727-37-9
不饱和烃
2~3%
氧气
~%
7782-44-7
第4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
将患者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
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
心脏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如果呼吸困难,给吸氧,就医。
皮肤接触:
不会通过该途径引起损害。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立即就医。
食入:
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一氧化碳中毒:
用最佳方法给纯氧。
一般最好的方法使用抠鼻面具。
如果呼吸机能不全,需要进行人工呼吸。
呼吸暂停的病人经常能通过持续而有效的人工呼吸获救。
必须谨慎地保持呼吸道通畅。
具有40%以上碳氧血红蛋白的病人并显示未代偿性代谢性酸中毒。
第5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
特别危险性:
极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气体比氢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含压力下气体,如加热可爆炸。
与氧、卤素及其它强氧化剂等接触发生剧烈反应。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切断气源。
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由于火场中可能发生容器爆炸的情况,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护处操作。
第6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的点火源。
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受限空间扩散。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喷雾状水抑制气体或改变气体云流向,泄漏区隔离并通风,直至气体散尽。
第7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的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
罐体温度不宜超过37℃。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
禁止吸烟、接打手机。
贮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8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甲烷:
TLV-TWA(mg/m3):
1000(脂肪族C1-4烷烃气体);
一氧化碳:
PC-TWA(mg/m3):
20PC-STEL(mg/m3):
30
TLV-TWA:
25ppm
二氧化碳:
PC-TWA(mg/m3):
9000PC-STEL(mg/m3):
18000
TLV-TWA:
5000ppmTLV-STEL:
30000ppm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仪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可佩戴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防护服。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9部分理化特征
外观与形状:
无色有臭味的有毒气体。
PH(指明浓度)值:
无资料水中溶解度(g/l):
无资料
熔点/凝固点(℃):
无资料气味阈值:
无资料
沸点或沸点(℃):
无资料自燃温度(℃):
无资料
密度(g/l):
无资料分解温度:
无资料
闪点(闭杯℃):
大于60燃烧热(kJ/mol):
4000-5500
爆炸上限[%(V/V)]:
40相对水密度(水=1):
爆炸下限[%(V/V)]: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蒸气压(kPa):
无资料n-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蒸发速率:
无资料沸程:
无资料
燃烧性:
易燃运动粘度(mm2/s):
无资料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苯、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10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与氧、卤素及其他强氧化剂等接触剧烈反应。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热源和点火源。
禁配物:
强氧化剂、卤素。
危险的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11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一氧化碳:
大鼠吸入LC50:
1807ppm;小鼠吸入LC50:
2444ppm。
二氧化碳:
人吸入LC50:
90000ppm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暴露浓度为50-250ppm时,重复吸入动物实验表明:
本品对心脏和血液系统有害(JHS-J)。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12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二氧化碳:
LC50:
虹鳟鱼,35mg/L(96h)。
持久性和降解性:
甲烷:
在水中和有氧土壤中半衰期2h-70d。
生物富集或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迁移性:
甲烷:
Koc为90,提示在土壤中高度迁移性;亨利常数为mole;提示在水中有高挥发性。
第13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或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第14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2034
联合国运输名称:
压缩氢和甲烷混合物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第类有毒气体,易燃,易爆
包装类别:
Ⅱ
包装标志:
易燃气体
包装方法:
气瓶、管道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运输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焦炉煤气管道输送操作规程。
输送焦炉煤气的管道应位于阴凉、通风处。
管道输送焦炉煤气时输送管道应有接地,并要控制流速,以防止产生和积聚静电。
管道应远离明火、热源,应防高热、爆晒。
远离易燃、可燃物、禁忌物。
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泄漏,并进行定期维修。
第15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2006)。
《高毒物品名录》:
一氧化碳列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甲烷列入。
《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类易燃气体。
《剧毒化学品名录》:
未列入。
《危险货物名录》(GB12268—2012):
均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类易燃气体;一氧化碳主要危险性划为第类毒性气体;次要危险性将该物质划为第类易燃气体。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列入。
《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16部分其他信息
编辑及数据审核部门:
安全环保质检部
修改说明:
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GB/T15483)的内容和项目顺序标准编制。
与第一版相比,本修订版SDS对下述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增加了GHS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要素。
第11部分——毒理学信息。
第12部分——生态学信息。
缩略语说明:
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
指在遵守PC—TWA前提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TLV—TWA:
是指每日工作8h或每周工作40h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在此浓度下终身工作时间反复接触对几乎全部工人都不致产生不良效应。
TLV—STEL:
是在保证遵守TLV—TWA的情况下,容许工人连续接触15min的最大浓度。
此浓度在每个工作日中不得超过4次,且两次接触间隔至少60min。
他是TLV—TWA的一个补充。
参考文献: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20602—2006)。
《高毒物品名录》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名录》
《危险货物名录》(GB12268—2012)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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