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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招标文件范本

比选招标文件范本2015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人:

 

第一章比选招标公告……………………………………………………………………………2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现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

2.2、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3、招标项目地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备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吉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内,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能力;

3.2、近三年(2012-2014)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3、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

3.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批准备案的外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造价师证、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日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1.5

项目地点

1.1.6

工程规模

l.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主要为完成选择负责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公司选择,即从招标登记表填写、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1.3.2

代理周期

至负责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公司选择结束

1.3.3

服务承诺目标

优质服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能力;

3.2、近三年(2012-2014)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3、招标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

3.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批准备案的外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上午时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开标24小时前提交,以到账为准)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三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代理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4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采用书刊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收件人: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外聘专家由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抽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

l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开标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

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号文件的80%-120%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在区间浮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1.5本标段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

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人员资格情况等)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即招标代理服务报价。

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所有需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

3.2.2本工程报价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l)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修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并降低相应标准,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到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晴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齐全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

性评审

内容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注:

1、符合性审查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评审结果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评审不合格项应注明原因。

评分办法前附表2

序号

评分内容

标准

报价分

20分

投标报价(0-20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分得满分20分,比照偏差率的计算方法每低一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减0.1分,比照偏差率的计算方法每高一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减0.2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用插值计入法计算)

30分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完整性(0-10分)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项目经理(0-10分)

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高级职称得10分,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中级职称得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0-10分)

具备注册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的8名以上得10分,具备注册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的5名以上得得5分,否则不得分。

招标方案

40分

内容完整性和

编制水平

统一、齐全、完整。

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招标代理方案

方案先进、合理,能够满足招标要求。

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人员结构

科学合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较差得0-3分。

服务保障措施

科学合理,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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