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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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
Q/NCIDI
中国石化集团南化设计院
企业标准
Q/NCIDI203-01-03-2000
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
2000-08-26发布2000-09-15实施
中国石化集团南化设计院发布
前言
推行设计新体制,是为了适应化工现代建设的需要,它是一个不断深化,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新旧体制过渡阶段,尤其目前在国内仍有许多工程项目不能按新体制运行。
为此,在编写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时,既规定了适应新体制的化工工艺专业、工艺系统专业、装置布置专业、管道材料控制专业和管道机械专业的业务范围,也将“过渡阶段”的工艺专业业务范围作了规定。
既规定了适应新体制的容器产品设计专业、换热器产品设计专业、机泵专业、工业炉产品设计专业、特殊设备专业和材料专业的业务范围,同时也将“过渡阶段”的设备专业范围作了规定。
其它各专业设计业务范围也是考虑了适应向新体制过渡而作具体规定的。
但是在这几年的运行中发现有些专业之间的界定不很明确,甚止有些矛盾,所以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并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Q/NCIDI203-01-03-1996《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技术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钟家钦、蔡春茂
本标准于1996年7月15日首次发布,2000年4月第一次修订,2000年8月26日发布,2000年9月15日实施。
目次
前言
1范围……………………………………………………………………………1
2业务范围规定………………………………………………………………1
2.1总图运输专业……………………………………………………………1
2.2按新体制开展设计,原工艺专业分设各专业业务范围………………2
2.3按新体制开展设计,原设备专业分设各专业业务范围…………………5
2.4结构专业…………………………………………………………………10
2.5建筑专业…………………………………………………………………10
2.6仪表专业…………………………………………………………………11
2.7给排水专业………………………………………………………………11
2.8电气专业…………………………………………………………………12
2.9热工专业…………………………………………………………………12
2.10采暖通风专业……………………………………………………………13
2.11机修专业…………………………………………………………………13
2.12粉体工程专业……………………………………………………………14
2.13环境保护专业……………………………………………………………14
2.14分析化验专业……………………………………………………………14
2.15外管专业…………………………………………………………………15
2.16电信专业…………………………………………………………………15
2.17概预算专业……………………………………………………………16
2.18技术经济专业……………………………………………………………16
2.19消防专业…………………………………………………………………17
2.20其它………………………………………………………………………17
Q/NCIDI
专业设计业务范围规定
管理标准
Q/NCIDI-203-01-03-2000代替Q/NCIDI-203-01-03-1996
南化设计院
审核
余良华
批准
卓肃端
第1页
共17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院各专业设计业务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南化集团设计院承担工程设计时采用。
2业务范围规定
2.1总图运输专业
2.1.1工业区的规划设计
2.1.2工业区的运输规划设计。
2.1.3厂前区及生活福利区的规划设计。
2.1.4厂区总平面运输设计。
2.1.5厂区竖向设计(包括土方计算)。
2.1.6厂区内铁路(包括轻轨)及道路设计(包括其室外排水沟的设计)。
2.1.7厂区挡土墙(1.2m高)和工厂围墙设计(大门及花围墙由建筑专业设计)。
2.1.8停车场设计。
2.1.9运输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和铁路机车)及相应的衡器设备选型设计。
2.1.10汽车库、机车库、消防车库工艺设计。
2.1.11全厂绿化、美化和花房苗圃设计。
2.1.12全厂管线综合设计。
2.1.13配合建筑专业绘制工厂鸟瞰图。
2.1.14负责会同有关专业确定厂区域排洪沟的位置和堆场、渣场位置。
2.1.15厂区及工业区防洪(江河水泛滥)设计的主导专业(结构专业配合)。
2.2按新体制开展设计,原工艺专业分设各专业业务范围。
2000-08-26批准2000-09-15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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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化工工艺专业
1)在取得基础设计资料的条件下,承担生产装置的化工工艺设计。
2)当需要购国内外专利技术或基础设计时,参与审查评定和技术谈判,并在工程项目成立后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的化工工艺设计内容,并对所选用的技术(或专利)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负责。
3)参加化工工艺装置的预可行性与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前期工作。
4)根据需要参加大型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5)承担外单位的化工工艺咨询。
6)承担老厂的革新、改造、挖潜以及工程项目三废治理任务中的化工工艺设计工作。
7)承担化工生产装置基础设计的化工工艺工作。
8)对现有化工工艺技术进行总结,提出技术改进和发展意见。
10)根据设计需要,了解有关的化工工艺试验情况。
11)参加编制、补充、更新和发展本专业使用的设计手册、技术数据手册、设计标准规范等基础工作。
12)审查建厂有关化工工艺的原始条件。
13)审理开展设计工作的条件,当条件不具备时,应向有关部门提出问题和建议。
14)根据安排提供现场服务。
15)编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总结和完工报告。
2.2.2工艺系统专业
1)根据工艺流程图、工艺控制图、物料平衡表及工艺操作要求、说明等作出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如装置,以下同)内的管道仪表流程图(简称PID)以满足正常生产、开停车(包括由于操作需要增加的管道,根据工艺、开车部门在PIDR版时提供的开停车管道考虑)及事故情况的操作与安全的需要。
2)与仪表专业共同评定定型机泵的PID,与机泵专业共同评定制造厂的机泵工艺特性资料、非定型泵的设计。
由机泵专业提出流程图,操作要求与说明等。
由仪表专业协同Q/NCIDI203-01-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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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系统专业完成PID(包括多机组集中的油系统和密封气系统的总管部分的PID。
不包括机组内部的油系统和密封气系统的PID)。
3)负责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内的管道水力计算及确定阀门类别。
4)负责计算和选择PID中所有的安全阀、爆破板、小型消音器、疏水器等系统元件,并负责提出这些元件的数据表。
5)负责对与工艺系统专业有关的报价进行技术评价。
6)负责确定工艺生产单元内所有设备的设计压力和接管要求。
7)负责提出设备标高和泵的NPSH(净正吸入压头)计算及确定机泵压差要求。
8)根据管道材料控制专业提供的有关绝热及涂漆设计的规定,确定设备、管道保温(冷)类型。
9)负责进行管道、阀门等的噪声控制设计。
10)负责参加编制、收集本专业的工程标准、规范、手册、电算程序及其它有关本专业的基础工作。
11)了解国内外工艺系统专业发展动态,不断改进工艺系统设计工作。
12)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引进技术专业资料、工程设计资料的学习和审查以及合同谈判等工作。
13)编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阶段完工报告。
2.2.3装置布置专业
1)负责绘制各版设备布置图。
2)负责模型设计的设备安装工作。
3)负责编制、收集、补充本专业的标准、规范、手册及基础工作。
4)编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阶段完工报告。
2.2.4管道机械专业
1)负责装置内规定范围(临界)的管系的挠度、柔性和应力分析。
2)负责金属压力管道壁厚(耐压强度)计算及对M类(主要指有毒、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介质)非标准管件进行强度校核计算。
3)负责对规定范围内管系端部所连接的敏感设备(如汽轮机、压缩机、泵等)进行许用载荷范围的校核计算。
4)负责对装置内的管道进行特殊管架设计和选用弹簧支吊架、波纹膨胀节。
5)审查供货厂(商)提供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图纸资料。
6)负责编制、修订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定、手册、电算程序等基础工作以及本专业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
7)必要时协助管道设计专业编制工程设计阶段完工总结报告。
8)必要时参加现场(或为用户)的技术服务。
2.2.5管道设计专业
1)负责工程设计阶段的管道设计,即按照工艺系统专业绘制的管道仪表流程图(PID)
内容进行管道设计。
2)负责全部工艺系统专业所规定的(生活和消防水除外)地上和地下的管道设计。
3)负责审查制造厂先期确认图纸资料(ACF)中有关管道设计的内容。
4)负责编制、收集、修改本专业的工程标准、规范、手册及其它与本专业有关的新技术开发等基础工作。
5)根据安排提供现场.服务。
6)编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的完工报告。
2.2..6管道材料控制专业
根据初步设计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和工艺与材料专业的意见,以及工艺系统专业提供的数据,负责对M类材料(管道材料)的材质、规格作出规定,对M类材料的数量作最终汇总,并提出采购通知单交采购部门。
根据工艺系统专业的要求和提供的数据,负责对P类材料(保温、保冷和保护涂层的材料)的材质作出规定,对P类材料的数量作出汇总。
并提出采购通知单交采购部门。
其范围包括:
1)在管道材料控制专业各工序汇总的基础上(包括高压管道材料),编制管子、弯头、三通、异径管、阀门、旋塞、特殊软管、法兰、垫片、螺栓和螺母等的管道材料汇总和采购通知单。
2)据管道机械专业提供的各工序管架材料汇总表和波纹膨胀节等技术数据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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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提出采购通知单。
3)根据工艺系统专业提供的各工序特殊管件汇总表(蒸汽疏水器、安全阀、限流孔板、爆破板、过滤器、视镜、事故淋浴、洗眼器、阻火器以及水型换热器等),负责提出装置采购通知单。
当上述特殊管件采购不到时,汇总表转特殊设备专业,由特殊设备专业提出制造图纸。
4)根据管道设计专业提供的非标准条件图和数据表(如弯头、三通异径管、法兰、垫片等)。
负责提出采购通知单。
当采购不到时,负责绘制制造图纸。
5)负责向机修专业提出装置投入生产后管道防腐维修工程量条件。
6)编制设备与管道的保温、保冷、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辅助材料汇总表。
7)编制设备与管道的外防腐涂漆材料汇总表。
8)编制、收集、修订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设计手册、积累新材料,新产品使用经验和有关数据等技术资料。
9)编制本专业的工程设计阶段完工报告。
10)必要时承担本专业及其它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2.2.7化工工艺专业(过渡阶段)
1)制定生产的技术路线,生产方法和工艺流程。
2)负责化工工艺计算及化工设备、管道的工艺计算。
3)与化工设备专业共同商定非定型设备的型式与主要尺寸。
4)负责化工生产设备及管道的布置及安装设计(包括管件、管架、管口方位、油漆和保温)。
5)编制工艺设备一览表、管道安装一览表和综合材料表。
6)车间内部工段与工段之间和厂房与厂房之间连接管道设计。
7)全厂性空气压缩站、洗桶站、槽车洗涤站设计。
8)非固体原料产品、联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仓贮,装卸设施及油罐区的工艺设计。
9)固体原料的球团、烧结、煅烧和固体成品的造型、烘干及煅烧工艺设计。
磷肥熟化仓库的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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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专业负责的车间或工段之间的固体物料输送的工艺设计。
11)废气、废渣综合利用与处理,工艺生产的废水的综合利用与处理的设计(排放污水除外)。
12)车间或工段内生产用的给排水、蒸汽和冷凝水等设计。
13)确定产品原料、辅助生产原料的规格、数量及贮存量。
14)确定生产操作制度及工艺生产定员。
2.3按新体制开展设计原设备专业分设各专业业务范围
2.3.1容器(塔)设计专业
1)负责容器(例如反应器、转化器、再生器、一般过滤器、塔器、消音器、搅拌器、澄清槽、贮槽、气柜、球形容器等)的产品设计,并参与基础设计。
目前根据国情尚应承担设备的施工制造详图设计。
2)负责除专利设备外,所有的容器、贮槽、塔设备、反应器等压力容器的机械设计计算,并对其机械强度负责。
3)收集和编制并完善本专业的设计标准、规范、手册和电算程序,并对某些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培训和提高本专业人员。
5)负责提供由制造厂设计的容器设备的条件图和数据表,并提出采购通知单交采购部门。
参加VCM会议,审查和确认制造厂设计图纸(包括ACF和CF).
6)向设计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提供有关本专业工程进展报告,协助经营部门促进合同的签订。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用户、专用技术(或专利)所有者、制造厂(商)等之不及本专业负责的设备技术和费用等问题。
7)估算和控制本专业人工时消耗。
8)完成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完工报告和工程技术总结。
2.3.2换热器设计专业
1)负责换热器(例如列管式、套管式、板式换热器,翅片式换热器)的产品设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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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础设计,目前根据国情,尚应承担换热器的施工制造详图设计。
2)收集和编制本专业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手册,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负责除专利设备外,所有换热器的机械设计计算,并对其机械强度负责。
4)培训和提高本专业人员。
5)向设计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提供有关本专业工程进展报告,协助经营部门促进合同的签订,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用户、专有技术(或专利)所有者、制造厂(商)等之间涉及本专业负责的换热器技术和费用问题。
6)收集、整理有关换热器方面的计算方法(包括电算程序),经分析、研究后决定是否采用。
7)编制、修订及更新本专业设计手册及计算方法(包括电算程序)。
8)负责提供由制造厂设计的换热器的条件图和数据表,并提出采购通知单交采购部门。
参加VCM会议,审查和确认制造厂设计图纸(包括ACF和CF)。
9)估算和控制本专业人工时消耗。
10)完成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完工报告和工程技术总结。
2.3.5机泵专业
1)本专业负责选型或设计的机泵包括:
a)迥转式和往复式泵;
b)迥转式、往复活塞式和离心式压缩机;
c)通风机、鼓风机和风扇(不包括建筑物通风的通风机);
d)离心机;
e)膨胀机和水轮机;
f)汽轮机、燃气轮机、内燃机和蒸汽机;
g)上述机泵的辅助设备;
h)与上述机泵相连接并配套供应的电动机。
2)本专业的主要业务范围
a)负责工程设计中工艺装置范围内机泵型式和型号的选择(或设计)以及非定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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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等机组的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的管道安装设计。
b)负责编制机泵的询价资料,对制造厂的报价进行技术评定,参加厂(商)协调会(VCM),审查制造厂(商)的图纸资料(ACF和CF),审查制造厂(商)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必要时参加制造厂(商)产品的中间检验和出厂检验。
c)负责向有关专业提出设计条件。
d)负责处理机泵在设计、制造、安装和试车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
e)由本专业提出与机泵相连接并配套供应的电动机的询价数据表,并经电气专业的认可。
f)由本专业提出在机组中配套的仪表和控制装置的询价资料,并经仪表专业的认可。
g)提出对机器噪声的控制水平要求。
h)结合技术开发和老厂挖潜、革新、改造的设计任务,与制造厂协作进行机泵新产品的设计、试制或对旧设备进行变型改造,在需要时提供技术服务。
i)分析研究本专业的先进技术及其发展和应用。
收集和掌握国内外机泵产品的最新情况。
积极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j)收集和整理本专业的工程标准、规范。
编制和修订本专业的设计手册、各种数据表格等。
k)向设计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提交本专业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l)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用户、制造厂(商)之间涉及在机泵类设备制造、安装和试车期间因技术原因而发生的商务问题;需要时,则再作出技术性说明。
m)作好本专业的设计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n)估算和控制本专业的人工时消耗。
o)编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阶段完工报告。
2.3.6工业炉设计专业
工业炉产品设计专业负责各种化学工业炉及其附属装置的机械设计,其职责如下:
1)负责各种工业炉及其附属的结构设计、配合化工工艺专业选型,编制有关技术文件,当工业炉制造厂不能承担工业炉设计时则还应完成其设计工作。
2)负责选择、计算和统计工业炉所用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并提出这些材料的施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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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要求、使用及维修要求。
3)配合材料专业,确定工业炉本体、主要零部件所采用的金属材料。
4)配合化工工艺专业和工业炉分析专业,对某些需要试验研究的部件(如燃烧器、喷嘴等)提出技术要求。
5)提出工业炉的(整体或部件)的询价技术文件;对制造厂(商)的报价进行技术评定;参加厂商协调会(VCM);审查制造厂(商)先期确认(VCF)和最终确认(CF)的图纸资料;审查制造厂(商)产品出厂合格;必要时,可参加制造厂(商)的品的中间检验和出厂试验。
6)负责和有关专业提出设计条件。
7)负责处理工业炉在设计、制造、安装和试车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8)收集本专业的标准、规范;编制、修订和补充本专业的设计手册以及各种数据表格。
9)向设计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提出本专业工程进展报告。
10)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用户、制造厂(商)之间在制造、安装、试车期间发生的费用问题。
11)估算和控制本专业的人工时消耗。
12)培训和提高本专业的设计人员。
2.3.7特殊设备专业
1)配合化工工艺、工艺系统等专业进行工艺装置中特殊设备的选型、并负责非标准特殊设备的结构设计,编制有关的技术文件,必要时承担施工制造详图设计。
2)本专业负责自理除容器、换热器、工业炉、机泵以外的特殊设备,例如:
造粒喷头、真空喷射装置、火炬、特殊过滤器、磨碎机、压滤机、真空旋转过滤机、蒸汽煅烧炉、电解槽、迥转干燥器、电除雾器、电除尘器、氨合成塔、特殊材料制的设备、液体装瓶及装桶装置等的有关技术问题。
3)负责不能直接采购的特殊管件制造图的设计。
4)收集和整理本专业的标准、规范,编制、修订和补充本专业的设计手册及各种数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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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设计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提出本专业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用户、制造厂(商)之间涉及本专业所负责的设备的费用问题。
7)估算和控制本专业人员的人工时消耗。
8)培训和提高本专业的设计人员。
2.3.8材料专业
本专业应对工程中有关设备、管道所使用的主要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特别是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便如有耐腐蚀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和接受咨询。
其业务范围如下:
1)对工艺装置中的设备、管道所使用的主要材质作出规定,并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材料要求(或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编制工程标准、规定和说明书。
2)收集、整理本专业在工程设计中所需要的有关标准、规范、手册和资料。
3)对工程中已规定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若在某些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时,则还应与科研或其他有关部门合作进行试验研究,以保证使用可靠性。
4)对钢厂和科研部门研制的新材料(包括国际上发展的新材料),要作深入分析、研究工作,慎重地引用到工程设计中去。
并根据工艺需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材料的试制工作。
5)向有关专业发表材料专业的技术文件。
6)估算和控制本专业人员的人工时消耗。
7)加强培训并不断提高本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8)编写本专业工程设计阶段总结报告。
2.3.9设备专业(过渡阶段)
1)按工艺提供的条件确定设备选型(包括复用图)、材料和主要尺寸。
2)工艺、给排水和采暖通风非定型设备设计以及粉体工程专业的电除尘器、干燥机设计(含设备结构确定和设备强度计算)。
3)工业炉设计(热工专业负责的单纯供热的工业炉除外)。
4)非定型的化工专用泵和阀门设计与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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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搅拌等装置的钢筋混凝土及其它建材设备的内部特殊防腐及构件的设计。
6)设备用的润滑油系统、液压传动系统、液压操纵系统设计。
7)编制本专业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2.4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专业
2.4.1工业民用建筑的结构设计。
2.4.2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行政生活及辅助设施的建筑物如厂房、楼房、仓库、车库等结构设计。
2.4.3构筑物结构设计如室内外设备基础、料仓、大型设备框架、支架、地沟(钢筋、混凝土)、室内钢筋混凝土排水沟、渣场、地坑及≥1.2m高的档土墙的设计。
2.4.4钢操作平台及梯子(包括支撑在设备上的)的设计。
2.4.5特殊构筑物(如地下泵房、停车场、运输栈桥、排气筒、水池、水塔、气柜、火炬塔架、管廊、钢筋混凝土冷塔、造粒塔壳体、钢筋混凝土贮槽和站台等)的结构及基础设计。
2.4.6大型钢筋混凝土设备的结构设计,如萃取槽和黄磷电炉炉盖等。
2.4.7地基处理设计及室外非防腐地坪设计。
2.4.8其它结构工程设计,如高架桥、道桥和大型桥涵等设计(如果承担不了,负责对分承包方的联络工作)。
2.5建筑专业
2.5.1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行政生活用辅助设施的建筑物如厂房、楼房、仓库、车库等建筑设计。
2.5.2居住小区规划设计,住宅及与之配套的公共建筑设计。
2.5.3各类民用建筑及高层建筑设计。
2.5.4各类建筑物室内设计。
酸沟设计、室内砖砌和混凝土的地沟设计以及由室内到室外地沟段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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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工厂大门及花墙设计。
2.5.6工业生产装置土建防腐蚀工程设计以及室内外的防腐地坪设计。
2.5.7工业生产装置区建筑修理车间工艺设计及其建筑设计。
2.5.8在总图专业配合下完成工厂鸟瞰图设计。
2.6自控专业
2.6.1与工艺系统、热工、给排水和粉体工程等专业同商定各该专业流程自动化、自动调节、自动分析、计量和控制等的设计。
(如果需要采用DCS或PLC系统,则包括DCS或PLC系统设计)
2.6.2确定各种仪表、调节与计量仪器和执行机械及其辅助装置的规格型号。
2.6.3工艺过程系统及热工参数的联锁、信号报警的设计。
2.6.4控制室以及分析小屋的设计。
2.6.5仪表及表管路的安装设计。
2.6.6生产操作控制台仪表盘设计。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