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管理局工作分析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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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管理局工作分析及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乡镇企业管理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工作制度:
〈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
1、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行政领导分工负责制。
重大问题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重大问题需要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积极贯彻会议决议,个人服从组织。
班子成员要按自己所担任的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将会议决议变为行政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贯彻情况应及时汇报。
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会议决议,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议相违背的言行。
4、积极配合、注重团结、分工合作,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
党组各成员要按自己的分工行使职责,不越位,不过线,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互通情况,主动协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5、以全局名誉印发的文件,经讨论通过后,由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
6、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情况不清不讨论,没有初步意见不研究的原则,党组成员应根据分工,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完不成任务不上交。
如遇较大问题、疑难问题,需要请示或交会议讨论的,主抓领导必须弄清情况,拿出初步意见,然后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形成决议后,由主抓领导负责落实。
〈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每月末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以随时调整。
2、会议参加人员: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根据会议需要,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3、非特殊情况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准缺席,有事经局长批准,方可办理。
4、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单位时,委托副局长主持)。
会议内容为:
各主管副职,按照分工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月工作意见,最后由局长安排下月工作。
5、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和目标任务责任制。
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处理,必要时可向局长通报有关情况。
如完不成当月工作任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主管领导负责,并要向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说明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生活会。
2、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提高个人政治水平和政治素质。
3、各自分析回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情况,执行党组决议和其他重要情况。
4、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理清思路,明确奋斗目标。
5、党组书记根据党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情况做出总结,达到统一思想,消除误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生活会。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党的建设的规定和制度等。
3、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生活会。
4、相互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查找不足。
5、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明确奋斗目标。
6、通过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团结一致,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
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
2、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人员。
3、学习负责人:
机关学习由机关支部书记负责,机关支部具体组织。
4、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风党纪建设、经济法规、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5、学习方法:
坚持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听、读、讲与讨论、提问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加班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学习效果。
6、学习纪律: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向学习主持者请假,经批准方可安排其它事宜,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处理。
〈六〉考勤制度
1、实行上、下午上班签到制度,上班签到时间最长不超过10分钟,不准代签,否则按迟到处理。
签到前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推迟签到,确因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的,按请假程序,超过1小时的按请事假处理。
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日一般不准请假,对确有特殊事情需请假者,一般干部职工一天以内向股、室负责人请假,两天向分管局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局长请假;各股室负责人一天以内向分管局领导请假,两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请假两天以上时采取股室、主管领导逐级签署意见,以防工作断档。
局副职领导有特殊事情需向局长请假。
3、请假者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
不写请假条或不签到的一律视为旷工。
4、双休日或节假日如确需加班的,原则上可按加班时间进行补休。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年终给予适当的奖励。
5、考勤情况每月由考勤员汇总后,向大家公布。
6、年终每人的出勤情况纳入个人综合考评。
全年累计旷工天数超过10天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七〉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不经局长签字,一律不准报销、外借、动用资金。
2、财务股负责局机关财产的管理。
凡局机关财产必须登记造册,妥善管理,不经批准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
3、公共财产要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如需找人修理报财务股,由财务股安排人员修理。
局公共设施财务股人员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4、局机关公用品及其它物品的购买,实行先请示后由财务股购买的办法,不经批准不允许个人购买。
5、需向财务股报销的单据,必须先写明事由、经手人,经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6、个人借支一般不超过月薪50%,并在下月发工资时一次扣除。
7、因公外出、购物及其它开支,需在5日内签字(过时不在补签),财务管理人员根据资金情况予以报销。
8、加强用电用水的管理。
每个工作人员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对造成浪费或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
9、财务股每月向局长报送一份财务报表,局长定期向党组通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八〉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楼内各股、室按划分的卫生区做到每天上午上班时打扫一次,每周彻底打扫一次,经常保持地面、楼梯、墙壁、桌椅、厕所清洁卫生。
2、全体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衣着整洁,不乱扔废纸和烟头,不随地吐痰。
各办公室内办公用品和其它用具要摆放整齐,墙壁上不乱挂物品,门窗、日光灯、文件柜等要保持清洁。
3、不准随便倒垃圾,违者罚款10元。
4、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除“四害”工作,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5、院内卫生由门卫负责,每日打扫一次,每周五大扫除清理一次。
6、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股室对机关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处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罚值日小组现金20元(罚金由小组成员分摊);县组织的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需要罚款时,属于值日小组责任的,罚金由值日小组承担,属于各股室责任的罚金由各股室承担。
〈九〉廉政建设制度
1、严禁用公款送礼、请客、旅游、娱乐、购买纪念品和私用品。
2、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办私事。
3、不准趁工作之便,借检查之机向被查单位和个人索要或收受礼品、纪念品、吃请,一经发现,除没收上交礼品外,并对个人处予经济处罚。
4、严格控制业务招待开支。
实行业务招待申报制度。
5、办公因陋就简,开支一切从严,不准购买豪华办公用具,能修则修,能补则补,用品确需购买的,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6、党组生活会、党支部生活会上,每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要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向会议汇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党组一班人要严于律已,接受群众监督。
〈十〉机关工作制度
1、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聚众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带小孩、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工作出满勤,干满点。
除因工作需要外,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2、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刻苦学习,认真工作。
3、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不闹意见,不论人非。
4、工作时间严禁看电视、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一切娱乐性活动。
5、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同志之间分工合作,工作上搞好配合和协作。
6、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和工作职责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做到完不成任务不上交。
7、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贡献奖励制度。
其具体办法是:
一、完不成当月任务或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者,应向组织说明原因,组织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警告;二、因工作失误,影响工作任务完成,造成损失者,第一次扣发月工资的20%,第二次只发生活费,三次以上停止工作,离岗学习(学习期间不发工资);三、违背工作纪律,不服从领导,无理取闹,污辱人格,辱骂领导或同志,借故闹事,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一经发现视其情况分别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责令写出检查、停止工作、予以辞退等处理。
四、年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的,给予适当奖励。
8、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主抓领导负责制。
各股室一般同志由所在股室负责人管理;股长、主任由主抓领导管理;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由党组研究拿出处理意见,问题严重的由纪检部门查处。
<十一>值班制度
1、单位周末值班顺序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履行值班义务。
2、节假日值班遵循交接制度,交接班时要弄清情况,便于分清责任。
3、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
4、值班人员负责作好来电记录。
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6、正常值班与卫生值日相统一,凡本周末值班人员负责本周的卫生值日。
7、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贻误工作,后果由值班人员承担。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1、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本局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意见,结合本局实际,提出本局年度工作思路和经济发展意见。
(2)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各职能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抓好各项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
(4)结合本局工作性质和特点,提出激励干部职工干事的具体措施,经党组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5)加强本局的财务、人事管理,提出增收节支,人事任免、班子成员分工等方面的意见,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并监督实施。
(6)负责协调与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有序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工作秩序。
(7)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必须果断处理的问题可以独立作出决定,事后向党组或上级报告。
(8)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局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9)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组书记、副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本局党务工作。
根据县委要求提出本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经党组讨论后组织实施。
(2)负责本局党员的教育,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本局面上的工作,协助局长协调好各主抓副职和各职能股室的关系。
(4)负责分管股室工作任务的完成及人员的管理。
(5)深入基层,广泛了解、及时掌握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6)协助局长召开生产调度会、督导会和各类专业性会议。
(7)负责安排布署有关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积极性。
(8)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指导,提出有关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措施、意见,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9)负责办理市局企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交办的有关事宜。
(10)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主抓办公室副局长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股室工作任务的完成及人员管理。
(2)协助局长协调好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构建有序的工作秩序。
(3)负责与县委、政府、市局办公室及宣传部门的联系,抓好工作情况通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交流情况,为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舆论支持。
(4)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承办机关事务性工作。
(5)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协调本局各职能股室的关系,抓好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议事项的落实。
(7)负责办理市局办公室、综合科交办的有关事项。
(8)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4、主抓财务副局长职责
(1)负责分管股室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有关人员管理。
(2)负责本局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落实。
(3)负责安排对各乡镇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和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指导财务股加强对本局公共财产的管理,防止财产损失。
(5)抓好局预算外资金的组织,抓好租赁合同的兑现与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6)负责办理市局财务科、融资服务科交办的有关工作。
(7)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出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建议。
(8)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5、纪检组长职责
(1)协助局长、党组书记抓好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党风、党纪、党员意思教育。
(2)负责县委、县纪检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本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管股室工作任务的完成及人员的管理。
(4)负责指导做好机关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人事工作。
(5)负责检查监督机关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向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提出改进建议。
(6)负责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职业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办理市局人事科、科技信息科交办的有关事项。
(8)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6、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工会工作,完成县总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党组书记加强对全体党员教育,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
(3)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开展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
(4)负责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阶段性学习计划,并检查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5)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各股室及工作人员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机关办公,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局长处理好日常事务。
(2)负责综合性文件、文字材料和政务信息的起草、采编、印发工作。
(3)负责各种文、电、信、函、报刊、杂志的传阅、分发工作。
(4)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记录,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
(5)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6)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安排节假日值班,做好电话记录、工作考勤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作不脱岗、不空位,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创“三优”工作。
(9)负责对地区局办公室、综合科的联系,完成对口科室布置的有关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办公室主任职责
(1)对局长和主管副局长负责,负责本室任务完成及办公室人员管理。
(2)负责协调机关的各类政务活动及股室之间的交叉性公务活动,保障机关工作的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督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负责上级和本局领导指示的催办查办。
(4)掌握本局重要工作动态和进度,负责向局领导总结报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组织收集重要政务信息,为局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5)主持召开本室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和安排有关工作,组织制定本室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付诸实施。
负责本室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本局全局性、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准备,负责来宾来访接待安排,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办公事务和突发性事件。
(7)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及有关文件文字的把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办事员职责
(1)对办公室主任负责。
(2)按有关规定办理机要文件的收发、交换。
(3)负责收文的签收、拆封、登记、编号、传阅、分发、催办、清退工作。
(4)承办机关发文编号、登记、分类、核定印发数量。
(5)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上报,完成年内信息上报任务。
(6)协助本室其他同志工作,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负责办公室内勤工作。
(8)负责局机关考勤工作。
(9)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服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打字员职责
(1)对办公室主任负责。
(2)要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掌握技能,做到快捷、准确、无误。
(3)负责机关各种文字材料的文印工作,确保材料、公文符合规范。
(4)凡打印的材料必须经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打字员一律不得擅自打印。
(5)凡经办公室审核签字后的材料和公文,打字员要严格按照签字要求进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司机职责
(1)对办公室主任负责。
(2)爱护车辆,加强车辆保养,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
(3)忠于职守,按时出车,暂没有出车任务时,要原地待命,协助其它同志做好办公室有关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4)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执行任务时不得饮酒。
因违章行车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
(5)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出车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企业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指标计划。
(2)负责填报各类统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提供统计资料,通报生产经营、产业发展等有关情况。
(3)全面掌握经济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重点掌握骨干企业、主导产业的经营和发展情况。
(4)指导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产业集群化发展;指导企业改革和制度、管理、技术创新。
(5)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拟定全县发展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维权和治乱减负工作。
(6)负责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及统计。
(7)负责非公有制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
协助局长召开统计例会。
(8)负责经济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及管理经验的推广工作。
(9)负责保存企业档卡及信息档案等。
(10)负责安全生产、外经外贸工作。
(11)负责与市局企管科、政策法规科的联系,完成市局对口科室布置的有关工作。
(12)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8、企管股股长职责
(1)对局长、主管副局长负责。
负责本股工作任务完成、人员管理。
(2)负责制定本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非公有制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下达生产计划并通报生产情况。
(4)协助局领导开好本系统统计会议、年报会议及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工作调度会、专业会议。
(5)调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和统计资料,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并起到参谋作用。
(6)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推广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管理素质。
(7)负责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档卡管理,做到存放整齐,查阅方便,安全保密。
(8)负责保存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有关管理、技术、信息档案,做到存放整齐,查阅方便。
(9)承办局长、主管副局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9、统计人员职责
(1)对股长负责。
(2)收集、审核、汇总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按上级领导要求做好报表工作。
统计资料汇总后上报局领导,经批准后上报市局或有关部门。
随时掌握统计工作情况,每季搞一次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资料并对所提供的统计资料负责。
(3)负责对各乡镇主管统计的业务指导,进行统计监督,规范统计行为。
(4)负责每月生产通报的起草、整理、校对、装订工作。
保证各项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无误。
(5)负责设计、起草、校对、装订由企管股承办的其它文表。
(6)负责向县委办、政府办、统计局、本局领导及办公室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经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7)负责保存分管的统计档案资料。
做到资料完整,存放整齐,查阅方便,安全保密。
(8)积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