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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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变压器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危害分析:
序号
作业步骤
潜在危害
主要后果
控制措施
备注
1
作业开始
触电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办法》执行
2
变压器附件拆除
起重伤害
人身、设备伤害
加强监护,执行检修规程
3
变压器附件拆除
高处坠落
人身伤害
定期清理油污、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使用安全带。
4
变压器附件安装
起重伤害
人身、设备伤害
加强监护,执行检修规程
5
变压器附件安装
高处坠落
人身伤害
定期清理油污、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使用安全带。
6
变压器放油、注油
环境破坏、火灾
变压器油污染环境
放油、注油阀门紧固好,专人看管、落实防火措施
7
高压试验
电击
人身触电
试验时工作人员撤离、试验完毕后进行放电
8
检修工作
工作人员越过遮拦
人身触电
不允许越过遮拦
9
检修工作
传递工器具
人身及设备伤害
传递物品使用传递绳,禁止上下抛掷
10
搬运梯子等长物
触及带电设备
人身及设备伤害
使用非金属梯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2
使用梯子不当
梯子折断
摔伤
梯子与地面应成60°角并安装牢固,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小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上只能站一人,且有专人扶持。
13
使用检修箱不当
低压短路
触电
使用绝缘工具,做好监护、有漏电保护装置
14
拆装各侧套管等开孔工作及器身检查时的小部件或工器具
掉入变压器内部
影响工期,变压器短路
按顺序拆装变压器零部件必要时使用传递绳传递工器具
15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当,
容易造成人员碰伤、砸伤
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16
现场工作使用通讯工具造成人员精力不集中
容易发生坠落事故。
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精力集中
17
现场动用明火时
易发生火灾爆炸,
造成人员伤害
正确使用动火票、工作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与主变相隔8米以上的距离,明火与氧气瓶、乙炔瓶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
动火时,把周围的破布、汽油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配置足够灭火器。
18
工作现场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
易发生火灾爆炸,
造成人员伤害
应放置在专用的材料箱内,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2、检维修安全规程:
1、检修注意事项
1.开工前7天,向有关部门上报本次工作的材料计划。
2.在工作前1天提交相关停电申请。
3.开工前三天,准备好施工所需仪器仪表、工器具、相关材料、相关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仪器仪表、工器具应试验合格,满足本次施工的要求,材料应齐全,图纸及资料应附合现场实际情况。
4.开工前确定现场工器具摆放位置,现场工器具摆放位置参考定置图,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可靠。
5.根据本次作业内容和性质确定好检修人员,并组织学习,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明确本次工作的作业内容、进度要求、作业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6.填写停电工作票,在开工前交值班员,工作票应填写正确,并严格按《停送电管理办法》执行。
2、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1.起重作业:
吊装时起重臂下不能长时间逗留;
2.高处作业:
作业环境有油污,作业人员滑跌,清除作业点油污,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起重作业:
起吊物脱落造成人员伤害,按要求进行起重作业。
4.全部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严格劳保穿戴;
5.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规程》及公司的安全规定;
6.现场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票,并准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7.各个施工项目应分工清楚,有专人负责;
8.施工人员要统一行动、听从指挥;
9.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装设接地线、遮拦、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所设安全措施应满足施工要求;
10.非运行人员严禁靠近在运设备的控制装置及间隔,运行人员应作好在运设备的指示工作。
11.检修过程中,如遇其他裸露带电体运行,注意与设备间保持安全距离,并装设遮拦。
(注:
110kv>1.5m;35kV>1m;10kV、6kv>0.7m1kv以下无具体要求,但必须确保无触碰带电体的可能)
附:
停送电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设备维修、维护、清仓、清库等作业者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规范停送电程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根据集团下发的《停送电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工艺、机械、电仪工及其它工种检修或维护作业。
三、内容
1、管理规定
1.1现场任何涉及带电设备的检修或维护作业,以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如窑、磨、电收尘、大型风机管道等内部检查或检修作业,均必须办理停、送电手续,即作业前办理停电手续,作业完毕或试机时办理送电手续,严格遵守停送电“一支笔”原则。
1.2停送电“一支笔”原则:
即停电申请人、送电申请人是一人;停电审批人、送电审批人是一人,且审批人是公司或分厂指定的部门主要领导;停送电操作人要严格按操作票执行。
1.3停送电必须填写“停送电申请单”,严禁口头、电话或预约停送电等行为。
1.4如涉及到两班或两班以上连续对同一项目检修时,需进行项目交接,原停电申请人要将申请联传递给接班检修负责人,并在备注栏签字确认,检修结束后须携带有公司或分厂指定的停送电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联办理送电手续。
若遇集中检修或日常计划检修,停送电申请单必须有申请人所属工段设备管理人员在备注栏内签字确认,最后由分厂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若操作票丢失,须补办书面情况说明,并由分厂主管领导确认后办理送电。
1.5同一台设备几个检修作业组同时作业时必须各自独立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搭车作业或简化手续,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没有停送电;检修结束后,由各检修作业组独自办理送电手续,当最后一个作业组申请送电时,必须有区域工段一把手或工段工艺管理人员在送电申请单的备注栏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设备送电操作程序。
1.6对一张“停送电申请单”上有多台设备的情况,停(送)一台设备电后,应及时作出打“√”标识,防止漏停(送)电;同一张“停送电申请单”上只能填写5台同一电力室的设备;严禁在“停送电申请单”上随意更改、添加设备。
1.7停送电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停送电负责人一份,操作人员一份。
停送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请人、操作人员各填写登记表一份。
1.8停送电申请单、登记表由操作人员所在部门保管,须保留三个月备查。
停送电操作实行电气柜挂牌制度,各专业的停电检修牌以颜色区分。
红色为电气牌;黄色为机械牌;蓝色为工艺牌,绿色为润滑牌。
停电牌上标有不同编号。
1.9所有的停电作业或变压器等高压带电设备,都必须悬挂相应的警示牌。
如:
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变压器四周的遮拦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
各类警示牌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悬挂。
1.10设备检修时,检修作业人员必须要将机旁按钮开关打至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再打至运行位置。
1.11没有接地保护的设备,如潜水泵、电焊机、电动扳手、手电钻等移动设备,在送电后必须用验电笔检测外壳是否带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在停电后也要进行验电方可移动。
1.12凡因不办理停、送电手续,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时,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申请停电及审批、操作程序
2.1、申请人在停电前,须对所检修、维护的设备名称及代号进行核实,防止错停或误停。
2.2.申请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停电申请手续,填写设备名称及代号和检修维护内容,并在申请单上签名,申请单不得涂改,如涂改视为无效;无效的申请单由申请人写上“作废”,并确认签名,不得随意撕毁“停送电申请单”。
2.3停送电申请人要对所停电的设备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交停送电负责人审批,并由申请人做好登记手续。
2.4操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单后,要确认停电申请单上设备名称及代号与控制柜代号是否一致,若有误必须由申请人核实,重新申请,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并验电,确认无电后,悬挂警示牌,停电后要在停电申请单操作栏签名,第一联留存,第二联操作票留于申请停电人,以便送电时携单核查。
2.5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如雷击、火灾等),操作人员接到电话或其他形式的通知时,要立即停(送)电,停(送)电后了解其情况,并要求通知者两个小时内补办停(送)电申请单。
2.6作业组只有拿到操作人员与申请人共同签名后的操作票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未将停电申请单交给操作人员办理停电,就开始进入现场作业。
2.7任何停电作业,都应严格遵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
应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拦、悬挂警示牌等步骤,以确保人身安全。
3、申请送电及审批、操作程序
3.1申请人在检修作业结束或试机时,须持停电第二联操作票办理送电申请单,填写送电申请单时,必须遵守“一支笔”的原则。
3.2停送电审批人负责审核是否确需送电或具备送电条件,有无交叉作业,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3.3操作人员在接到送电申请单后,应对相关内容复核,对于同一设备有多作业组以及多项目交叉作业时,只要有一作业组未办理送电手续的,不得送电,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申请单上注明后交给申请人;能送电的,在电气室核对,确认无误后,取下警示牌,操作送电,并在申请单上签名交申请送电人。
3.4任何设备在恢复供电前,必须由检修负责人或区域工艺管理人员对检修作业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接地线、短接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全部拆除,且检修设备上不得遗留任何材料、工具、杂物等。
四、停送电的安全规定
1、高、低压变配电(总降内受地调管辖的除外)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断路器分断并拉出或空气开关分段及抽屉柜拖出,以及线路上或开关柜的隔离开关断开,并在设备可能存在感应电的部件挂接地线,带电容器的要接地放电,对设备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悬挂警示牌。
2、停送电作业时,要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若高压作业时,须由专人负责或派人监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
3、放电作业时,应采用专用的导线,人体不得与放电导体接触,对高低压设备要充分放电,尤其是带电容器的设备,以防止残余电荷的存在。
4、验电作业时,
(1)应按照设备或线路的电压等级选择合适的验电器;
(2)验电前,需先检查验电器的好坏,确认验电器的良好后方可使用;(3)验电时,不要用验电器直接触及设备的带电部分,而应逐渐靠近带电体,直至灯亮或语音提示为止,同时,应注意不要让验电器受到邻近带电体影响;(4)验电时,必须三相逐一验电,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5、挂地线作业时,
(1)要先确认设备或线路无电后,选择多股软铜线,其截面积选择按照交流相线线径S<16mm2时,选用线径与相线相同; 相线线径16≤S≤35mm2,其接地线线径选用16mm2;相线S>35mm2,选用相线线径的一半作为保护地线的线径。
(2)悬挂顺序为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3)装拆临时接地线时,要穿戴好劳保用品,使用绝缘棒,天气恶劣的情况下,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4)在开关柜间隔内悬挂临时接地线后,应装设“已接地”标示牌。
凡带电容器的设备,未放电前不允许装设接地线。
6、装设遮拦作业时,若进行部分停电作业,应使用遮拦将带电部分隔离起来,并要求检修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吊装作业操作规程
目的:
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
适用范围:
吊装作业操作人员。
1、检修中的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岗位人员指挥作业。
2、大宗物件的吊装作业必须由内安人员操作;
3、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
4、起重吊装作业前,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索具等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实验。
5、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6、起重吊装的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及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
7、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卷扬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设备相连接的物件。
9、因吊装工作拆开平台格字板、护栏等地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要马上恢复,不得拖延。
10、使用起重设备时,起重物、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并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物重量严禁超过起重设备起重能力,每次起重前必须进行试吊;
11、使用电动葫芦时,应先检查葫芦的完好性、控制按扭的灵敏性,不完好、不灵敏不得使用;
12、不允许铲车起吊重物,特殊情况需要起吊时,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内安起重工进行起吊工作。
13、起重作业半径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要设立隔离带,并悬挂警示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