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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编号:

0851-1261FS17B210

2.项目名称: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3.项目类型:

服务类

4.采购内容、服务期:

采购内容

服务期

内容

佛山市祖庙街道54村居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1年内

1项

注: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商业贿赂行为(以投标人注册属地检察机关或市级纪委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

5.4具有保洁、绿化服务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户需求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佛山市祖庙街道54村居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内

人民币万元/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祖庙街道辖区所有村居(现时为54个村居)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统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佛山市祖庙街道辖区所有村居范围内环卫面积约为381.8万平方米的市政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地及空地面积、内街巷清扫保洁,上门收集垃圾(约6万户),公厕保洁及环卫设施维护,无主建筑余泥及住户装修弃物清理,所有“牛皮癣”的清除,及河涌面积约25.5万平方米的河面保洁等清洁作业服务及佛山市祖庙街道辖区所有村居范围内的绿化管养服务,其中绿化管养面积约为48.8万平方米、树木数量约为2万棵。

二、总体要求

1.清洁作业范围包括:

承包范围内的人行道、车行道、内街巷的路面、绿化地及空地面积的清扫,村居垃圾收集,公厕保洁及环卫设施维护,建筑余泥及住户装修弃物清理,村居所有“牛皮癣”的清除及乱涂写的清理等。

2.绿化管养范围包括:

承包范围内村居道路两侧、绿化带、村居内部花基花圃、河涌两岸等绿化管养作业。

3.在服务期间,如服务区域出现工作量增减,双方根据佛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按合同承包经费折算单价,以任务单的形式下发新增加或减少的保洁任务直到合同期满。

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

1.清洁保洁作业

1.1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作业要求和质量除应达到《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及其它检评标准要求。

1.2村居道路及内街巷等公共地方的清扫保洁要求

1.2.18村委(详见附表一)实施14小时清扫保洁制度,时间从每天早上5点30分到19点30分。

46居委(详见附表一)实施12小时清扫保洁制度,时间从每天早上5点30分到17点30分;实施两次上门收垃圾服务,第一次作业时间为早上6:

00—10:

00(沿街收垃圾),第二次为晚上19:

00—24:

00(上门收垃圾)。

附表一:

项目

保洁区域(简称)

上门收垃圾范围

保洁时间

村委

扶西、敦厚、郊边、朝东、镇安、简村、永新、东升

朝东村、扶西村指定区域

实施14小时清扫保洁制度,实施一次上门收垃圾服务,服务时间为晚上19:

00—22:

30

居委

上沙、高基、文北、文东、大观、红棉、同安、永安、市东、妈庙、佛平、燎东、普东、普南、北江、普西、后街、建设、福贤、铁军、山紫、钻石、花园、体育、垂虹、同福、唐园、同华、同济、保安、南浦、莺岗、卫国、旭日、塔坡、东园、福禄、快子、培德、文南、朝安东、东城、沙塘、升平、圣堂、忠义

上沙、高基、文北、文东、大观、红棉、同安、永安、市东、妈庙、佛平、燎东、普东、普南、北江、普西、后街、建设、福贤、铁军、山紫、钻石、花园、体育、垂虹、同福、唐园、同华、同济、保安、南浦、莺岗、卫国、旭日、塔坡、东园、福禄、快子、培德、文南、朝安东、东城、沙塘、升平、圣堂、忠义

实施12小时清扫保洁制度;实施两次上门收垃圾服务,第一次作业时间为早上6:

00—10:

00(沿街收垃圾),第二次为晚上19:

00—22:

30(上门收垃圾)。

1.2.2人行道及道路界缝的杂草,要求于发现当天及时清除。

1.2.3内街巷道两旁的杂草,要求定期清除或修剪整齐。

1.2.4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包括烂地、绿化带、花基、花圃、闲置空地等垃圾弃置物),检查发现要求及时清除。

1.2.5路面、人行道、花基及路树旁等范围在清扫过程中,应清扫的同时收集垃圾上车,清扫的垃圾不能堆放在路边、路面、人行道,做到一边扫一边运走。

1.2.6进水井(沙井)不能存在余泥、纸屑。

如有堵塞现象,应马上清理。

1.2.7路面、人行道废弃物数量不超过下列指标:

果皮

1000㎡

纸屑、塑料

1000㎡

烟蒂

1000㎡

痰迹

1000㎡

污水

1000㎡

其它

1000㎡

12片

12处

12个

12处

12处

12处

1.2.8车行道路(路面和桥面)、侧石的清扫、出入口及匝道的清扫保洁可采用机械化或人工作业方式。

1.2.9大扫完毕后保洁期间不得使用大扫把,一律使用小扫帚和保洁夹。

1.2.10中标人视清扫保洁区域的大小,保证必需的机械、车辆等工具及人员,确保任务完成。

1.2.11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和道路整修后清洁及台风、水浸等意外及业主有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任务时,中标人应及时配合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要求。

1.3村居垃圾收集

1.3.1认真做好上门收垃圾工作(每天不少于一次),服务时间为19:

00—22:

30,不马虎、不漏收,洒落要即时清理干净,村居垃圾收集范围详见附表一。

1.3.2保洁范围内每周组织一次对楼道、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

1.3.3保持楼房临街窗台、街巷或墙上无蜘蛛网。

1.3.4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按时把垃圾运到中转站的垃圾斗内。

1.3.5各村居内每天所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酒楼食肆、办公楼、沿街店铺等无固定场所设置垃圾桶的垃圾当天全部清运到附近的垃圾中转站。

1.4公厕保洁及环卫设施维护

1.4.1维护公厕的冲洗、照明和分隔设施,搞好公厕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每天不少于二次(早、晚各1次)。

做到“五无六洁”:

即无积水、无便垢、无烟头纸屑、无臭味、无蝇蛆、墙壁清洁、瓷片清洁、地面清洁、水槽清洁、尿槽清洁、厕所四周环境清洁。

1.4.2公厕内外墙壁(含窗户)要保持清洁,内墙每天进行清洗,外墙全面清洗每月不少于一次。

1.4.3公厕的化粪池要及时清渣,一年不少于两次,公厕内墙每年必须翻新一次。

1.4.4每座公厕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公厕按统一要求张贴管理制度,标示管理责任人。

1.5建筑余泥及住户装修弃物清理

每天派专人巡查建筑余泥及住户装修弃物并及时清理,若接到投诉或有关部门通知后的3小时内应清理干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1.6村居所有牛皮癣的清除(包括街巷、楼房及所有建筑的外立面)以及乱涂写的清理

每天必须有专人巡查清理所有公共设施的“牛皮癣”。

对承包范围内的“牛皮癣”(包括路灯杆、控制箱、供电设施、电信、联通、移动、邮政电箱、交通灯杆、平安三水监控杆、交通指示牌杆、路牌、道路分隔栏、电话亭、宣传栏、候车亭、居民楼、所有建筑物外墙等所有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及时清理。

1.7洒水降尘、冲洗马路及人行道

1.7.1每天2次对主次马路进行洒水。

1.7.2每周对村居内主要道路路面进行冲洗不少于1次。

1.7.3每月对其他道路路面和人行道进行冲洗不少于1次。

1.8垃圾桶、果皮箱管理维护

1.8.1果皮箱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每天冲洗三次,时间为8点-10点,12点-14点以及18点-20点。

1.8.2保证果皮箱、垃圾桶周边无垃圾,要安排4名或以上的专人清洗果皮箱,保证其表面无污垢,清洗范围包括果皮箱四周的地面污迹。

2.绿化管养作业

2.1承包范围内的道路及人行道界缝的杂草要及时清除。

2.2绿地要求每平方绿地杂草率少于2%,杂草高度不超出草平面5厘米,台湾草长出其他杂草清理后及时压平、踩实。

2.3树木下的杂草采用中耕松土的办法清除,深度要适当,以不伤根、不露根为宜;土壤有板结现象的,要求松土后结合有机肥或植物残体改土;乔木80×80厘米、灌木60×60厘米以内松土,并无一切杂草。

2.4浅岸边可按采购人要求适当保留水面1米以内的定根性耐水性植物,但要及时清除蔓延性或漂浮性植物和杂草。

2.5种植3年以内的乔木幼树年施肥不少于3次,每次施化肥0.1公斤/株或者施有机肥l公斤/株;3年以上乔木的不少于1次,每次施化肥0.2公斤/株;造型灌木年施肥不少于4次,每次施化肥0.1公斤/株或者施有机肥l公斤/株;地被植物年施肥不少于4次,每次施化肥0.2公斤/平方米或者施有机肥2公斤/平方米;以上配合修剪或由技术员建议增施的次数另计,草坪施肥视具体情况而定,累计要求年施化肥(或麦夫饼肥)0.1公斤/平方米以上或者施有机肥l公斤/平方米以上。

2.6肥量适当,方法合理,天气时节适宜,无肥害现象。

2.7不能抽取下水道的水浇灌花草树木(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淋水不能冲倒花木,所有植物保持不缺水,无萎蔫和涝浸现象。

2.8淋水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不能出现水龙头长流水现象。

2.9乔木冠形美观,枝叶分布均匀适当,对下垂枝、枯枝、弱枝、病虫枝、下缘线以下的萌芽等及时清除,行道树下缘线要统一高度。

已控制高度的景观路树,其高度在合理范围内基本保持一致,超高的及时修剪。

2.10灌木修剪要达到图案清晰,整齐完满无缺,开花植物花期内及时剪残花败叶,及时修剪徒长的枝叶。

2.11草坪植物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内(其他地被植物除外),目的草高度一致,整齐美观;近花基的草坪要修整边界,与其他植物交界处的地被植物及时整理,界宽3~5厘米为宜;分车绿化带草坪与侧石边界控制在3厘米以内。

2.12加强病虫害监测,达到早防早治。

管养范围出现病虫害初期应及时防治,病虫害情况较严重或有蔓延迹象时,应详细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

2.13中标人仅负责村委4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的补种,如超出补种面积,则补种费用按市场价另行计算给中标人;无需负责居委管辖范围绿化面积的补种。

2.14行道树乔木树干用灰水粉刷每年不少于2次(中秋、春节),粉刷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规范。

3.河涌保洁

3.1质量标准及要求

3.1.1每天应彻底打捞水域的漂浮垃圾不少于两次。

3.1.2水域漂浮垃圾应控制在该河段等级要求范围内。

3.1.3做好水上漂浮物的拦截工作,河段所有闸口、涌口、回流区水面要设网围栏河涌垃圾,并在河涌范围内及时拦截、清捞、处理,不得流入其它水道内。

3.1.4河涌两岸护坡垃圾必须每日清扫干净,每1000平方米内零散垃圾应少于15件。

3.1.5河涌水面漂浮的大件垃圾(≥1m2)两件之间最小间距≥100米,次大件垃圾(≥0.6m2)两件之间最小间距≥50米,小件零星垃圾两件之间最小间距≥20米。

3.1.6码头、浮桶、锚链不得有垃圾等漂浮物。

3.1.7必须保持码头装卸点、垃圾中转场地清洁,无乱堆放垃圾、杂物,无乱堆放工具设备情况,工具摆放井然有序。

3.2保洁时间要求

每天上午7:

00时—下午18:

00时(6级或6级以上大风、红色暴雨警告以上天气除外)。

3.3文明作业规范要求

3.3.1符合海事、港务、航务、水利等有关部门关于水上作业的安全标准、管理规定。

3.3.2船长、船员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驾驶证件、船员证。

3.3.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并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水上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船上备有救生器材。

3.3.4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

3.4应急措施

3.4.1政府组织大型活动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做好相关工作。

3.4.2接到群众投诉,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到位,尽快处理完成并回复。

四、项目设施要求

1.除固定果皮箱(分类垃圾箱)由采购人配置外,中标人应在进场清扫保洁之日起投入足够的作业工具,如清扫保洁、清洗、清理乱张贴乱涂画、维护保养、维修翻新、河涌保洁、绿化管养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设备、设施、物料和劳保用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中标人购置投入的环卫工具、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负责对垃圾桶、垃圾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屋内外整洁,每周喷药消毒不少于2次。

并负责支付垃圾吊装点、垃圾桶屋、使用后所产生的水电费用。

3.采购人现有的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

由中标人负责日常维护、维修、保养、油漆翻新,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为做好保洁车的车容车貌保养工作,每年中标人要按规定对保洁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油漆翻新,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编号和喷写标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在服务期内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如有遗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在限期内重新添置或按现行市场价格或购入价进行折旧计算赔偿。

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应具备如下车辆和设备:

不少于一辆总质量为10吨的扫路车,四辆总质量不小于8吨的洒水车,一辆总质量不少于10吨的高压清洗车,一辆专项巡检车,七辆小型密封垃圾收集车,2台车载高压城市污迹清除机(即“牛皮癣”清除车),3艘水体动力保洁船。

五、人员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1.1一线作业人员由中标人自聘,总人数不能少于1508人(不含现场管理人员)。

本项目鼓励机械化作业,如投标人因机械化程度提高,与可相应减少用工人数。

1.2在原环卫保洁职工自愿的情况下,中标人应优先聘用原有环卫保洁职工不得少于80%。

(附承诺书)

1.3如遇到国家规定的佛山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增,则按相同的幅度进行相应调整,增资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按月在本项目服务费用中增拨,并签订补充合同(目前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如日后调整,则每人增加100元/月的工资,增资部分费用由采购人按月划拨给中标人)。

如油价上调超过市场基准价【0#柴油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佛价〔2013〕39号)公布的油价为基准价】,采购人需补给中标人相应差额。

2.机械操作人员要求

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禁止无证作业。

六、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用为“合同总价/60个月”,每月10日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为上月服务费用。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评分及其统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

项目名称: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项目编号:

0851-1261FS17B210

序号

评审内容

1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技术部分评分表

(30分)

项目名称: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项目编号:

0851-1261FS17B210

评审内容

分值(下划线“__”包括在区间范围内)

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2分)

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优:

2分;

次之:

1分

其他:

0-0.5分

服务总体模式与配套措施(2分)

服务总体模式清晰,配套措施完善:

2分

服务总体模式较清晰,配套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分

服务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不够清晰:

0-0.5分

公司机械化能力(如是自购车辆请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复印件;如是租赁车辆请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8分)

对各投标人自购环卫机动车辆(车辆类型仅指:

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垃圾转运车,护栏清洗车,垃圾吊臂车,高压清洗车,吸污车,洒水车)的数量、新旧程度进行横向比较:

优:

5-8分

次之:

1-5分

其他:

0-1分

如上述车辆类型部分为自有部分为租赁,对车辆的数量、新旧程度进行横向比较:

0-4分

如上述车辆类型全部为租赁,对车辆的数量、新旧程度进行横向比较:

0-2分

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3分)

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完善,运作流程清晰:

2-3分

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较完善,运作流程基本清晰:

1-2分

管理机构设立方案不完善,运作流程不清晰:

0-1分

各项服务管理、维护计划、临时性、阶段性服务方案和实施、应急方案(应对检查的保洁服务方案)(3分)

方案完善:

3分

方案基本完善:

2分

方案不完善:

0-1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的承诺、目标

(3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明确:

3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基本清晰:

2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含糊不清:

0-1分

投标分项报价内容(2分)

清晰合理,环卫工人待遇完全符合当地现有各项规定:

2分

较清晰合理,环卫工人待遇基本符合现有各项规定:

1分

其他:

0-0.5分

工作人员的配备方案

(请提供人员的技能证书复印件做为证明材料)(4分)

现有各类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人员配备方案完善,持有环卫中级技能证书100人或以上:

4分

现有各类人员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人员配备方案一般,持有环卫中级技能证书50人或以上:

1分

现有各类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人员配备方案不完善:

0分

人员培训方案

(包括岗前培训及在岗培训)(3分)

培训方案完善,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分

培训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分

培训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0.5分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技术评分:

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

(50分)

项目名称: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项目编号:

0851-1261FS17B210

评审内容

分值(下划线“__”包括在区间范围内)

企业

综合

实力

企业荣誉

(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4分)

项目经理荣誉:

项目经理被区级或以上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城市美容师”1年得1分,连续2年得4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得6分【需同时提供该人员在公司获得荣誉期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方为有效,如是退休返聘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否则计0分】;

若只满足其中一个荣誉则不得分

劳动用工方面,投标人(企业)获得地级市或以上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荣誉得2分

投标人员工(个人)2010年-2012年期间有获得地级市或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得2分【需同时提供该人员2012年1月至今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方为有效,否则计0分】

投标企业获得地级或以上质量管理部门或该部门业务所管机构颁发的有关服务质量方面的荣誉得2分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者获得地级市或以上质量管理部门或该部门业务所管机构颁发的荣誉得2分【需同时提供该管理人员2012年1月至今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方为有效,否则计0分】

企业业绩

(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7分)

对各投标人2009年至今政府采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经验进行横向比较(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优:

2-5分

次之:

1-2分

其他:

0-0.5分

具有环卫系统和独立大型的生活垃圾分类业绩得2分,无或其他0分(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请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分)

获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得2分,无或其他0分(若以分公司投标的,以总公司的资质为准)

垃圾清扫运输许可(请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1分)

具有公司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得1分,无或其他0分(若以分公司投标的,以总公司的资质为准)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分)

具有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得2分,无或其他0分(若以分公司投标的,以总公司的资质为准)

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资质证书(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分)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A级(壹级、甲级)资质的,得2分;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B级(贰级、乙级)资质的,得1分;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C级(叁级、丙级)资质的,得0.5分;

无或其他0分

工会组织

(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5分)

投标人(企业)获得地级市或以上总工会颁发的荣誉得2分

2010年-2012年期间投标人员工(个人)获得地级市或以上总工会颁发的荣誉得3分【需同时提供该人员的2012年1月至今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方为有效,否则计0分】

企业研发创新能力(7分)

企业所获得环卫方面专利情况,每提供一项得0.3分,本项最高得7分(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该局授予专利权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无或其他0分

纳税记录(请提供以税局开出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4分)

2012年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其中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的总金额:

人民币500万元(不含)以上:

得4分;人民币500万元500(含)-300万元(不含)得2-1分;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下:

0.5-0分;

(投标人须在纳税证明后附书面承诺:

在有需要时,同意无条件陪同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去税局核查,否则计0分,并可能将其视为虚假资料上报税务局)

财务状况(请提供清晰列明会计师协会报备号码、防伪查询电话和网址的2010年-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分)

2010年-2011年两年营业收入平均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8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0.5分;

资金保障

(将存款证明原件装入正本,存款证明中需列明出具银行联系电话)(3分)

对投标人2013年第一季度每月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平均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得3分;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得2.5分;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以下,得0.5-0分

(投标人须在存款证明后附书面承诺:

若中标,必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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