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开挖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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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开挖监理细则

兴海商务楼地下车库基坑支护、开挖

安全

 

 

编制:

审核: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方法

三、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措施

四、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五、对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一)、基本规定

(二)、基坑开挖

1、一般要求

2、开挖原则

3、工程桩的保护原则

4、开挖监控

1)一般规定

2)特殊要求

3)应急措施

5、集水明排与降水

6、安全施工措施检查要点

7、基坑开挖文明施工检查

8、基坑开挖雨季施工措施检查

 

一、工程概况

兴海商务楼位于宁海县兴海路西侧,宁海县交警大队北侧。

由宁海县建筑设计院勘察,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

桩基为人工挖孔桩,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的全框剪结构。

±0.000相对于黄海高程32.880m,基坑开挖深度为5.8m—6m。

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试桩结束后,先挖地下室车库的土方,再做人工挖孔桩。

基坑采用二次放坡,未设支护。

开工日期为2007年12月26日,根据施工进度的情况,地下室土方开挖和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时间将在2008年4月—5月份,为宁波市的雨水季节,土方开挖后的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隐患较大,故特制定本监理细则,以利于指导监督施工监理的正常进行。

二、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方法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方法可概括为三条: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二是审查全面;三是检查督促到位。

(一)、制定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基坑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

(二)、审查全面:

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基坑开挖安全监理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

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有专家论证意见;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三)、是检查督促到位:

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一是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定期巡视检查基坑支护、开挖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部位的施工作业情况;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使用费的使用情况;四是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论证、审核通过的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五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基坑开挖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措施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的措施可概括为一句话:

正确行使停工令,并及时报告。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要作到四个“该”字即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

只有做到这四个“该”字,才无责任。

四、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可概括为五点:

1.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必须正确运用安全监理方法、措施,熟练掌握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方案中的有关条文。

2.认真搞好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核工作。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论证、审核通过的基坑开挖方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搞好支护结构的施工,挖土施工的监测,超过报警值就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4.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基坑开挖施工中安全自查工作。

5.加强监理“巡检查患,有患必改”工作。

五、对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一】基本规定

1.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办法》,对开挖深度超过4m或深度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其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同时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必须经专家组成员签字认可),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2.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应包括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排水措施,监测要求、应急救援措施、雨季施工措施。

3.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

4.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施工企业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照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付,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m。

6.施工企业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上体破坏。

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二】基坑开挖

(一)、一般要求

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计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4.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进行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底下结构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二)、开挖原则

1.基坑开挖应“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做到“五边”施工;边挖、边凿、边铺、边浇、边砌;应先浅后深,先中间后两边。

2.挖土应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

3.挖出的土体应及时外运,不得堆放在基坑四周,车辆在已挖出的基坑四周,车辆在已挖出的基坑边行驶尽可能远离基坑边。

(三)、工程桩及围护桩保护措施

1.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一定数量的工程桩设计标记点(在开挖前用套管挖土发、挖至工程桩顶设点,用来监察挖土过程中点的位稳情况)。

2.在土方分层开挖过程中,密切观察表面土有无裂缝发现。

3.发现工程桩上标记点位移或表面土有裂缝发生,应采取相应措施。

如四周卸荷载,减少每层开挖深度,减少相邻开挖高差,严禁留徒坡。

4.挖机严禁碾压工程桩。

每层开挖时,工程桩必须凿至30cm表土以下。

在挖机行走路线下应铺设50cm厚,5m宽的塘渣。

5.严禁挖机碰撞围护桩。

【三】开挖监控

(一)、一般规定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

2.监控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

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保护物体应作为监控对象。

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4.监控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6.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二)、特殊要求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围护结构、工程桩、土体变形。

根据这些变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深层土体位移监测。

2.水平位移监测,设在围护桩桩顶,用全站仪监测。

3.沉降监测,在基础的卸土平台设置沉降监测点,用水准仪监测。

4.同时注意基坑内土体降水起,基坑外土体沉陷等现象。

5.报警值:

累计位移100mm,连续三天位移速度率10mm/天。

(四)、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观测结果,若出现:

深层土体出现明显位移,基底有隆起趋势,周边道路明显变形,需考虑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相应范围内的土方开挖。

2.坑外挖土卸载。

3.坑底堆砂包或还土。

4.及时修补坑边面层或坑外土体裂缝。

监理现场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用于应急救援的材料,如砂包、急需增加的货源有无联系好,停点用的应急电源,抽水设备有无准备。

【四】集水明排与降水

1.排水沟和集水井可按下列规定布置:

①排水沟和集水井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净距0.4m以外,排水沟边缘离开边坡脚不应小于0.3m,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m应设一个集水井。

②排水沟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

③抽水设备可根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深度确定。

④当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按不同高程设置导水管,导水沟等构成明排系统系统,当基坑侧壁渗水量较大或不能分层明排时,宜采用导水降水法。

基坑明排尚应重视环境排水,当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时,宜在基坑外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措施。

2.降水井宜在基坑边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宜适当加密,当基坑面积较大时,也可在基坑内设置降水井。

3.设计降水井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

【五】安全施工措施核查要点

1.临边防护:

基坑施工,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并且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做好明显的警告标志。

2.各机械操作手,塔吊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3.上下通道:

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的规定。

4.挖土时抓斗不得触及围护桩、工程桩及吊架。

5.做好维护监测,超过报警值时及时报有关部门以便采取应对措施,人工修土随时观察土体位移情况,防止坍塌伤人,修土时,人必须与机械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作业。

6.夜间施工应保证场地及出口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注意电器的安全。

【六】基坑开挖文明施工核查

1.应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

2.对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工地内清洗干净轮胎、车身、下料口等部位,保证车内装载物不下落。

3.每天应派专人清扫工地内道路,保持干净整洁。

【七】基坑开挖雨季施工措施核查

1.雨期虽停工,但各级施工人员不得擅离工地,应随做好防塌方防意外保障工作。

2.应做好基坑内排水及现场地表排水工作,不使水流下基坑。

3.应急抽水设备,应急电源必须配备、数量、功率必须满足要求。

4.施工单位应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施工员、安全员及各级班组长组成现场应发突发事故的抢险领导班子。

5.虽然停工,但现场巡逻、各级负责人人值班必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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