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689759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35 大小:207.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5页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5页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5页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5页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1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XXXX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XX/QS-05-2017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版本:

A

状态:

受控号:

 

2017-05-01发布2017-05-01实施

XXXX有限公司发布

文件手写更改记录

BQ/RP-05

更改标记

更改页码

更改内容

更改单号

更改人

更改日期

 

前言

1目的

为了安全高效使用机械设备,通过制订各设备\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来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设备\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作业。

3职责

3.1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写,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所管、所用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现场作业人员按本规程进行操作和生产。

4一般要求

4.1公司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依据有关资料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相应安全技术规程,对开发产品,制造过程有关安全防护要求,也应形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各设备\岗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违反本规程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死亡和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5附加说明

5.1本规程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5.2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XXX。

5.3本规程审核人:

XXX。

5.4本规程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签。

5.5本规程批准人:

XXX。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XX/QS-05-2017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机械的使用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必须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

并对其所操作的机械具有一般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持有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颁发的《设备操作证》,才允许上机操作。

学员未经考试合格,不准单独操作。

二、酒后、患病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不允许驾驶和操作机械。

非驾驶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闲谈、打闹、开玩笑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离开设备时必须停机。

四、机械设备的启动、停车及运转均应由值班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停。

替班操作人员应持有操作合格证。

五、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爱护机械设备,精心维护,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每班应填写好设备的运转、维修和油料消耗等原始记录。

六、严格执行交班制度。

交班时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做好设备一级保养。

交接内容按巡回检查项检查。

交接清楚后,经接班人签认,开空车试运转,接班人应检查移交的情况,确认妥善后方能开始工作。

七、高空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检查一次身体。

经医生证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高空作业。

八、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应戴工作帽,长发及辫子不得外露。

九、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停用或封存机械也应有专人管理。

十、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开动前、工作中、完毕后均应检查动力系统、传动装置、转向机构、电气设备及制动装置等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提出报修意见。

十一、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荷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承载,按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

十二、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作业。

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后检查。

十三、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防火、防冻、防滑、防盗为中心内容的四防工作。

机械设备使用或存放地点应有灭火装置。

车间、场地、操作室及设备四周禁止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操作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低压工作的防护灯具应齐全完好。

十五、起重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同时应注意起吊范围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

严禁在重物下通过和停留。

十六、架线、安装、轨道车和在铁路上运行的车辆,无论是在正线和专用线上行驶,都应严格遵守中铁总公司颁发的有关规定。

十七、长期封存和停用一个月以上的机械设备,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认真做好保养工作。

封存机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锈蚀。

机械的钢丝绳、弹簧、板簧等应解除负荷。

封存机械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

有动力的机械每月运转一次,每次运转30分钟。

无动力的机械应设法摇转,并进行润滑保养。

内燃机运转后应在气缸内加注50~60毫升机油。

十八、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磨损。

十九、自制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十、检查和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办理。

停电要有命令,并悬挂停电警告牌。

合闸前要收回命令,并细心检查,确认无人工作时,方准摘下警告牌合闸送电。

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二十一、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准随意拆除或移作它用。

第二节机械的搬运和安装

一、机械设备在搬运前,负责指挥的人员要了解被搬运机械的重量,机械的易损部位等,必要时拆除电路和附属设备,锁紧各运动部件,拆去地角螺丝,准备好适当的工具,并修整铺平道路。

二、搬运时要根据设备的构造,选择适当的部位进行撬、顶、拖、推、拉作业,以防损坏机械。

三、使用滚杠滚动机械时,应指定专人替换滚杠,推拉人员和替换滚杠的人员要有联系信号,使动作协调一致。

四、使用拖拉机或其他机械牵引时,要有专要注意观察被拖拉机械四周有无障碍物,一旦发现及时停车。

牵引钢丝绳应挂在适当部位,必要时应在钢丝绳下衬垫木板或其他物品,以防损坏机械。

牵引时所有人员应与钢丝绳保持适当距离以免绳断伤人。

五、被搬运的机械在停放时要注意停稳放平,在斜坡上一般禁止停放。

较高的设备如立式钻床、插床、压力机等,均不得放倒移动、运输和停放。

六、机械设备运输前应涂油料,安装底座,有条件时应制作包装箱。

机械设备装车要注意车辆负载均匀,盖好逢布,捆绑牢固,防止移动。

七、凡机械由公路或铁路运输时,必须遵守公路或铁路的积载限度及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

八、机械在运输途中,必须通过某种建筑物而又超过该建设物承载吨位时,应事先取得该建筑物管理部门的同意,对建筑物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并在其指派人员的监护下方可通行。

九、不得在松软地段,塌方边坡或可能受洪水、飞石、车辆冲击的处所安装机械。

在特殊情况下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后才能安装。

十、机床设备一般应采用斜位排列,以防工件、铁屑、刀具飞出伤人。

十一、机械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应参照机械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底座必须稳固,纵横水平度要符合要求,精密机床应有适当的防震设施。

十二、机械的布置不论室内室外都应注意避免工作时互相干扰,必须留有适当的通道。

第三节机械钳工

一、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工作前要检查工具(手锤、锉刀、虎钳、尖扁铲等)是否良好。

三、手锤、锉刀、扳手等工具必须按规定使用,使用虎钳时工件必须卡紧。

四、较大的工件要在下面垫木垫。

五、使用大锤、手锤和钻孔时严禁戴手套,以免发生危险。

六、在钻床上工作时女同志必须将发辫挽在工作帽内。

严禁用手打扫铁屑,钻床转动时,禁止清洁。

七、钻薄板时工作台上必须垫木垫。

工件必须压钣压稳定,小工件要用虎钳夹固,严禁用手拿。

八、錾削脆性材料时应从边缘向中间进行錾削,錾子刃部应沾机油提高表面光洁度和减小阻力,被錾削的部分将要脱落时手锤要轻打,并应注意铁屑飞去方向防止伤人。

九、扛抬或加工,搬运大物件时必须有足够的人和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不准站在重物下面).要互相配合好,还要注意工作场所的道路情况。

十、在虎钳上夹园工件或精密工件时要用铜片或铝垫夹紧工件,不准敲砸钳口。

十一、使用的各类油脂必须有专人保管,用后锁好,严禁在火源附近用汽油清洗机件或其它物品。

第四节电气设备的使用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

二、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三、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

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四、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小于0.22兆欧)。

六、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七、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八、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九、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

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十、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拔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

十一、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十二、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十三、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十四、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

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十五、用水清洗电动机械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造成接地。

十六、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十七、电气设备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门。

十八、凡电源高于220伏又无特殊安全操作措施的必须停电作业(含220伏)。

第五节维修电工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一条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

2.登高前必须检查各种安全用具和梯子、脚扣、安全带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无裂纹和损坏。

3.登高前必须检查临近有无带电体,如在高压5米,低压3米以内,都必须停电方可作业。

4.凡登高人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下边人员带安全帽,不得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5.竖立梯子时不得少于两人,梯子立起后必须放置稳固,根部要有防滑设施。

登梯时下面需有人扶持,上边挂牢后,下边扶梯人方可离开。

如上边无法挂牢,下边需有专人扶梯。

第二条:

测量工作安全规程

1.不高于500伏的电压,允许用电表直接测量。

但电压表到线端和表笔绝缘必须良好。

2.高于3千伏的电压,应用电压互感器测量,互感器的付绕组及外皮必须接地。

3.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时,测量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表把必须干燥,并需接地线,其电流表必须固定在钳子上。

4.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变压保险器及母线时,应注意不使电流表触及其它设备的任何部分,以防止短路接地。

5.测量试验结束时,要先断电源后再断接地线,把电源线恢复后方准离开现场。

第三条:

停电、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1.凡电源高于220伏又无特殊安全操作措施的必须停电作业。

2.线路及变压器材拆修时,待停电人员回来报告停电后,经施工负责人验电确认无电,再接地线后方可工作。

3.停电的开关必须加锁,不能加锁的开关,要设专人看守,并挂上“有人作业,请勿合闸”的标志。

机械或电源检修时,如不能加锁,可将保险取下,并在作业地点,靠电侧作好接地。

4.高压拉合闸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防护,操作人员必须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5.高压送电前由施工负责人清点人数,检查线路,如无问题,拆除接地线方可命令合闸。

第四条:

充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修理及存放硫酸、电解溶液的场所,工作人员走后必须锁门。

2.充电间应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烟火,修蓄电池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品,避免铅中毒。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把硫酸慢慢地倒入水中,切不可把水倒入硫酸内。

第二章动力设备

第一节变压器

一、运行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水电部《变压器运行规程》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二、新装或检修后的电力变压器,运行前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

1.核对铭牌,查看铭牌电压等级与线路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2.变压器绝缘是否合格。

检查时用1000伏或2500伏摇表,测定时间不少于1分钟,表针稳定为止。

绝缘电阻每干伏不低于1兆欧。

测定次序为高压对地,低压对地,高低之间。

3.油箱有无漏油和渗油现象,油面是否在油标所指示的范围内,油表是否畅通,呼吸孔是否通气,呼吸器内硅胶呈蓝色。

4.对35kv以下变压器的主绝缘(连套管)做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5.分接头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检查变压比(各电压分接头均测)。

6.检查相位。

7.在额定电压下合闸五次。

8.瓷套管应清洁,无松动。

三、变压器油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五、无人值班的变压器,其容量在3200KVA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六、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室内24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大修后或新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内,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八、变压器在异常情况(如油温高、声音不正常、漏油等)下运行时,应加强巡视,增加检查次数。

九、运行中的变压器应巡视和检查如下项目:

1.声音是否正常,正常运行有均匀的“嗡嗡”声。

2.上层油温应符合第十条的规定。

3.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油色及油位是否正常。

4.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5.防爆管膜无破裂,无漏油。

6.瓦斯继电器窗内油面是否正常,有无瓦斯气体。

十、变压器的允许运行方式:

1.运行中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2.加在各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定额值的5%。

3.变压器可以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

正常过负荷可以经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的温度、以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的负荷,由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确定。

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过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十一、变压器可以并列运行,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线圈接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误差不超过0.5%。

3.短路电压相等,误差不超出10%。

4.变压器容量比不大干3:

l。

5.相序相同。

十二、变压器第一次并列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

十三、不带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分接头。

32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在分接头倒换前后,应测量直流电阻、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

十四、变压器投入或退出运行须遵守以下程序:

1.高低压侧都有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投入变压器两侧的所育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油开关向低压母线充电。

停电时顺序相反。

2.低压侧无油开关的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先投入高压油开关一侧的隔离开关,然后投入高压侧的油开关,向变压器充电,再投入低压侧的刀闸、空气开关等向低压母线供电。

停电时顺序相反。

十五、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下列现象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准备投入备用变压器:

1.上层油温超过85℃。

2.外壳漏油,油面变化,油位下降。

3.套管发生裂纹,有放电现象。

十六、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下列现象,应立即停电处理:

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有放电声。

2.变压器温度急剧上升。

3.防爆管喷油、喷火,变压器本身起火。

4.套管爆裂。

5.变压器本体铁壳破裂,大量向外喷油,或由其它原因引起严重漏油,油面下降很快时。

十七、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同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变压器及周围电源全部切断后用泡沫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十八、出现轻瓦斯信号时应对变压器进行检查。

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无油时应加油。

如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时应观察气体颜色,及时上报,并做相应处理。

十九、备用变压器必须保持良好,准备随时投入使用。

二十、对柱上变压器,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无遮拦裸露导电部分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少于3.5米。

2.从地面向变压器台上吊或从变压器台上往下落变压器时,必须完全停电,并将变压器台铁架和架空线完全接地。

3.在柱上变压器上工作时,不论是否已经停电,必须首先断开低压刀闸开关,然后断开高压开关。

4.在柱上变压器上更换高压保险丝须由二人进行。

作业时须戴绝缘手套。

5.雷雨时严禁更换保险丝。

第二节电力电容器

一、电容器安装地点的周围必须设置遮拦(有电容器屏除外)。

二、安装电容器的房屋必须通风良好,同一层电容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厘米,层间不能有水平隔板,以利空气流通。

通风口应在电容器上面。

三、引线和电容器的连接处既要防止松动和接触不良,也要防止拧得过紧过死,特别是装配式套管,在装拆引线过程中,要防止磁套管丝杆转动,破坏密封。

四、电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应垂直放置(套管向上),禁止拿瓷套管进行搬运。

电容器在运输保存过程中,不得放在户外。

五、电容器在安装时,应使各相电容大体平衡。

六、电容器应保持在定额电压下工作,也允许在1.05倍电压下长期运行,但不得在超过额定电压1O%的情况下工作。

七、电容器的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3倍。

八、发现外壳嘭胀、严重渗漏油、内部有噪音或外部有火花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九、电容器室内温度不应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或停电。

十、保护装置自动跳闸后,不准强送(合闸),待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再投入运行。

十一、电容器组每次从网路断开后,应进行放电。

放电时要先经放电电阻放电,然后再进行人工放电,在未放完电以前,不许触及电容器和引线。

十二、在电容器组合闸投入运行前,必须放电完毕,禁止电容器带电荷合闸。

十三、处理电容器故障时,应按第十一条规定,放电完毕。

检修人员应戴上绝缘手套用短路线将故障电容器两极短接,方可动手拆卸电容器,处理故障。

第三节输配电设备

一、变配电所是公司或工地的重要部门,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室内不准放杂物,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通道应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非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变配电所。

二、变配电所的房屋建筑要牢固,并应保证通风良好,不致因室内温升过高而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还应保证防火、防风、防潮、防雨雪、防止小动物侵入带电部位(以免造成短路)。

三、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四、直接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安全的疾病。

新参加工作或中断工怍半年以上者,工作前必须经过身体检查,所有直接从事电力工作的人员应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并取得合格证明。

五、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六、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倒合闸制度和监护制度)。

在执行操作时,应由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电气人员负责监护,以免发生误操作事故。

七、值班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八、凡人体容易接触的带电设备,均应设牢固的遮拦,并挂上“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九、对一切停电或备用设备,未经验明无电及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应一律认为带电。

并应保持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见下表:

设备电压kV

安全距离(M)

无遮拦

有遮拦

6~10

0.7

0.35

35

1.0

0.6

110

1.5

1.0

220

3.0

2.0

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十一、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作业,并不得拆装及靠近避雷器、避雨针,不得更换保险丝。

十二、带电装换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十三、在变配电所或线路上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须停电工作时,必须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并经工作负责人检查确认刀闸完全拉开、接地线遮栏和警告牌装设齐备后,方可开始工作。

十四、一切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小得于小25毫米2。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十五、应按水电部《设备维修保养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不允许有严重缺陷的高压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十六、部分高压设备需要停电检查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小于安全距离时,邻近的设备必须停电。

十七、停电时必须切断该设备各方面的一切电源,并拉下一切隔离开关。

不能只断开油开关即进行工作,还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

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

十八、所有停电作业,必须经过验电。

验电时需用电压等级合适、质量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需对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高压设备验电时须戴绝缘手套。

十九、验明设备确已停电后,应将其接地,并使用三相封线。

封线接地装置须用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线方法。

装接封线地线时,应按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的顺序。

拆除时顺序与此相反。

二十、已经断电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标示牌。

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实际工作地点还要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二十一、低压设备必须进行不停电作业时,须有人监护。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扎紧袖口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

相邻的线路须用绝缘板料隔开。

二十二、严格禁止在本单位配电系统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或悬挂临时接地线。

如必须在上述处所工作,应经供电局同意批准。

二十三、工作完毕应仔细清扫及整理工作场所,拆除地线及短接线,并经工作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使用约时及打信号等不安全的送电方法。

二十四、必须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短路。

禁止在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时进行任何工作。

二十五、发生人身触电或火灾事故,值班人员有权不经联系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二十六、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扑救。

只有在周围设备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机。

二十七、因检修而必须使用喷灯、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其火焰应与带电部分保持一定距离。

10kV以下的安全距离不能小于1.5米,35kV的安全距离不能小于3米。

第四节变电所

一、值班员的岗位责任制

1.值班员应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本所的设备和运行方式,做到处理事故迅速。

2.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接见闲杂人员。

3.负责对新投入的设备的检修后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加入运行。

4.负责办理工作票,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