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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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过.docx

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过

咸祥镇竹山新村三期A地块工程

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1.工程概况1

2.编制依据4

3.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5

4.安全技术措施7

5.安全管理措施10

6.塔机防雷避雷18

7.安全应急预案19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1.1.1咸祥镇竹山新村三期A地块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一村,南面为咸兴路,北面和东面为农田,西面为河道,由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投资建设,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设计单位

浙江华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塔机安拆单位

上海宁鑫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本工程主要包括一个整体地下车库(1层)、8栋住宅楼(1#至4#楼为10层无地库、5#、6#楼14层、7#、8#楼18层、),具体情况如下:

栋号

建筑面积

层数

建筑高度

1#、2#楼

51822.8㎡

地上10层

33.355m

3#、4#楼

地上14层

33.355m

5#楼

地上14层

43.275m

6#楼

地上14层

42.875m

7#楼

地上18层

53.975m

8#楼

地上18层

53.975m

地下室

9564.3㎡

一层

3.4m

其他用房

3271.14㎡

地上一至四层

64658.24㎡

1.1.2塔吊作业范围周边环境

本工程南面为咸兴路,西面为河道,其余面为农田,施工场地周边无影响施工的毗邻建筑及相关设施,复盖范围之内其中1#塔吊与4#塔吊不交叉,2#塔吊与3#楼塔吊不交叉。

其余都互相交叉,2#、4#塔吊进入咸兴路10米。

周边环境详见平面布置图。

1.2塔吊选型及布置

1.2.1塔吊选型及布置原则

1、塔吊尽量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减少盲区;

2、塔吊最大起重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每台塔吊的工作效率,既不闲置又能满足施工吊次要求;

4、充分考虑塔吊安装和拆除所需空间,满足塔吊安拆的要求;

5.充分考虑到塔吊在高度和平面位置上的避让,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6、根据工程需要,拟安装四台塔式起重机,1#、2#塔吊型号均为80(5910),由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3#、4#塔吊型号均为63(5510),由浙江德清华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1.2.2塔吊布置

为保证本工程起重施工运输需要,本工程中拟投入4台塔吊。

其中2台80(1#机臂长59米,2#机臂长54米),2台63(臂长均为50米)。

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积大,若要塔吊尽可能的覆盖大的范围和对场地材料周转调运方便则须对整个图纸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其布置,塔吊安装参数见表1-1,具体布置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若四台塔吊同时开机使用,塔吊之间有交叉范围。

二、塔机的主要性能参数、安装状况及作业环境

1、塔机的性能参数如下:

型号

起重

力矩

独立

高度

最大

吊重

最大

臂长

最大臂长吊重

标准节尺寸

80

800·M

67米

6T

59m

1T

1.6×1.6×2.8米

80

800·M

73米

6T

59m

1T

1.6×1.6×2.8米

63

630·M

56.4米

5T

55m

1T

1.6×1.6×2.8米

63

630·M

62米

5T

55m

1T

1.6×1.6×2.8米

2、塔机的安装数据如下:

(±0.00绝对标高为41.5m)

栋号

型号

承台面高度(绝对高程)

首次安装高度(附墙)

最终安装高度(附墙)

安装臂长

两塔身

中心距

起重臂交汇幅度

7#楼

80

0.45米

31米

61米

60m

1#与2#塔身相距94.6米,3#与4#同1#、2#;1#和3#塔身相距35.9米,2#和4#塔身相距56.1米

1#与2#塔起重臂相交23.5米,3#与4#塔起重臂相交12米;1#和3#塔起重臂相交55米,2#和4#塔起重臂相交55米

8#楼

80

0.45米

22米

67米

60m

1#楼2#楼

63

-1.90米

22.4米

50.4米

54m

3#楼4#楼

63

-1.90米

30.8米

56米

54m

2.编制依据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5144-2006》。

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T100—99》。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2005》。

1.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

1.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8《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建〔2008〕142号。

1.9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布置图。

3.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正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表3-1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多塔作业

1、相临塔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1、相临塔机高度错开:

相临塔吊垂直间距离不小于6米;

2、控制各区域施工进度,便于塔机高度错开;

3、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意外碰撞。

2、作业过程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

1、制定塔机避让规则:

a、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

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2、设置塔机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

当塔吊进入交叉施工区时,应事先报告给塔吊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及时的与相临塔吊指挥人员联系做好避让准备工作。

3、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每天上岗前组织所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开会,交待安全措施情况,及交叉区域类工作的先后顺序;

3、作业过程一塔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临塔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当在失电状态下应紧急使用回转刹车及备用电源,确保不让塔吊自由摆动而反生安全意外;

2、备用木楔防止断电采取紧急制动;

4、非工作状况塔机吊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

1、当非工作状况下塔机吊钩应该升至最顶端;

2、对塔吊操作及指挥人员进行交底及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2

临街

吊物在街道上方运转

1、临近街道吊物时回转至安全操作距离使塔吊工作区域在本场地内;

3

已建建筑

1、临近建筑物吊物

1、对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控制起吊范围;

2、临近建筑物时吊钩回转至安全操作距离;

2、吊物在建筑物上方运转

1、临近建筑物时吊物时回转至安全操作距离使塔吊工作区域在本场地内;

2、对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

3、吊钩或吊物低于建筑物时向建筑物方向旋转

1、禁止塔吊在工作时未将吊钩升至最高点进行旋转;

2、塔吊吊物时吊钩未升起前不得旋转出工地范围外;

3、针对性的对建筑物安装安全明目的警示标志;已防视线误差而造成安全隐患;

4、工作过程突然停电或下班后吊钩高度低于建筑物,风力推动塔吊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蓄电池当在失电状态下应紧急使用回转刹车及备用电源,确保不让塔吊自由摆动而反生安全意外;

2、备用木楔防止断电采取紧急制动;

4

临时设施

钢筋制作防护棚临时设施及各管路网线

1、在起吊点及落掉点均需配设地面信号工,未收到地面信号工指示时塔吊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运转。

2、在塔吊起吊重物过程中信号工须全程指挥,提醒塔吊此操作人员注意空中障碍。

5

在建建筑物

低塔运行至较高建筑方向

1、低塔采取限位措施,避免转向较高建筑物。

6

塔吊升节

1.顶升的塔吊与相邻的塔吊碰撞,

2.各塔吊之间顶升后垂直安全高度不满足要求

1.建立严格的顶升加节申报制度,详细见后文;

2.通过进度计划的安排,是相邻塔吊顶升在时间和高度上错开,详见各塔吊顶升计划表。

3.当某塔吊顶升加节时,相邻塔吊不得工作,吊钩收回。

4.安全技术措施

4.1多塔交叉作业技术保证措施

本工程内共有4台塔吊,属多塔交叉作业,为保证多塔交叉作业安全运行,拟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

4.1.1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1.2后塔让先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吊应避让已在该区域作业的塔吊;

4.1.3动塔让静塔:

在塔机起重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需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吊;

4.1.4轻车让重车:

两塔或多塔同时运转时,空载塔机应主动避让负载塔机;

4.1.5客塔让主塔:

进入相邻的其它塔吊的主作业区时应主动避让他方塔机,作业中,塔司、信号工应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必要时信号工发出安全语言提示塔司,塔司应控制旋转速度,低速运行。

4.2防止停电的技术措施

塔吊一旦临时停电,可能会造成重物砸落的后果,为防止突然停电带来的后果,将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预防:

4.2.1每台塔吊用电使用单独回路,直接从配电房内单独接线形成单独回路,防止其与其他设备共用线路造成其他设备跳闸而影响塔吊。

4.2.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优等全新产品,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断电。

4.2.3所有塔吊全部安装临时设备用电池,一旦停电塔吊可自行启动临时电源制动。

4.3防止多塔作业相碰撞措施

4.3.1本工程共布置4台塔吊,根据平面所示,该部分塔吊安装高差应不少于2.8m,并应在运转过程中保证互相交叉塔吊之间的高差。

4.3.2依据塔机性能:

塔机必须对塔机回转限制器进行限位,限制回转半径和回转速度,防止起重臂与建筑物相碰撞,并经常检查限位的灵敏可靠程度。

(1#塔吊初装时)

4.3.3夜间作业:

塔机的警示灯要保持是亮点(起重臂前端.塔顶和平衡臂尾端三处)为了防范两塔机相碰撞,严格工程材料的吊物分部堆放,防止交叉作业。

保证相邻两塔或多塔始终保持6米以上的垂直安全距离等。

4.3.4根据塔吊平面布置图显示,本工程4个塔吊塔吊回转半径相互重叠,必须通过对各栋楼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以及各塔吊顶升计划表的要求来满足多塔施工的安全要求。

1、回转限位设置

1.1、1#楼塔吊,必须考虑与2#、3#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进行角度限位设置,设置回转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并取消回转高速档。

1.2、4#楼塔吊,必须考虑与2#、3#塔吊回转半径重叠,对其进行严格的角度限位,设置回转报警及回转机械止档,并取消回转高速档。

2、塔吊顶升加节设置

1#塔吊始终需保持高于2#、3#塔吊2.8m*2以上,4#塔吊始终需保持高于2#及3#塔吊2.8m*2以上,1#塔吊与4#塔吊可以保持相同高度,,2#塔吊与3#塔吊也可以保持相同高度。

并且要求随着结构物升高时,塔机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确保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

低塔升塔时,高塔应制动,吊钩收回。

5.安全管理措施

5.1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施工单位众多,因此针对塔吊作业特别设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

5.1.1组长:

薛恒星

职责:

负责塔机运行和工程进度的总协调与塔机顶升的审批。

5.1.2副组长:

张世恒(总监代表)、钟百明、吕立青

职责:

负责多塔作业方案、工程进度、塔机安装、顶升、拆除、运行的监督。

5.1.3组员:

监理、施工单位生产经理、动力工程师、安全员

杨恒庆、孙彦谋、杨山民、毛慧毅

职责:

具体落实多塔作业方案和塔机安装、顶升、拆除、运行安全措施。

5.2塔吊安全运行各单位岗位职责

5.2.1业主方职责:

1、业主方对塔吊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作业负责全面领导责任。

2、协调、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多塔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

3、组织以业主方为组长,监理为副组长、各施工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小组,开展多塔交叉作业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安全责任,使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每次起重机械的安装加节、拆卸、附着,核定安装高度,必须以书面“塔吊安装拆卸申请表”,报甲方、监理审核方可进入下道程序。

5、因施工单位进度发生变化,原核定安装高度起变化,所需加节还需从新报专家组认可,并履行相应手续(不得擅自加节)。

6、每次升节、附墙需以报告或验收单(安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监理、业主方共同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7、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业主方在每周组织的安全联合检查中重点对塔吊的检查,做好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8、违反上述第(3)、(4)、(5)条或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者,甲方将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

5.2.2监理单位职责:

1、检查起重机械办理备案登记、使用登记情况。

2、检查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情况。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指挥、司索等)的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执行核定安装高度情况。

5、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多塔交叉作业的运行中使用情况。

5.2.3塔吊租赁单位职责:

1、对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必须在现场内使用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作业人员。

2、对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合格产品,保证各种设备齐全完整、灵敏可靠,安全有效。

3、严格要求塔吊司机使用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4、对塔吊顶升、安装、拆卸作业必须由公司专职人员到场指挥。

当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5.2.4塔吊司机职责

1、塔司应熟悉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原理、正确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使用;

2、塔司应爱护机械,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机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3、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保护机上各种安全、检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4、塔司随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擅离职守,不接待非机组人员登机,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5、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抢救,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6、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工长归档。

5.2.5塔吊信号指挥职责

1、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4、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5、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5.2.6各施工单位岗位职责

负责本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督促机电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领导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5.2.7各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职责

对塔吊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塔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工作;

领导、组织塔吊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监督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

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5.2.8各施工单位安全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吊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对塔吊作业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或失控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

应召开会议,对所有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就方案对每位塔吊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每半月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就日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每月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存在特殊危险的专项作业做专项技术交底;

严厉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每周对塔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塔吊出租单位整改;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

5.3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5.3.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5.3.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吊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5.3.3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5.3.4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严禁开急停。

5.3.5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5.3.6作业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5.3.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5.3.8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5.3.9所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5.4塔吊“十不吊”准则

5.4.1超负荷不吊

5.4.2歪拉斜吊不吊

5.4.3光线阴暗不吊

5.4.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4.5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5.4.6吊物上站人不吊

5.4.7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5.4.8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5.4.9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5.4.10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吊

5.5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5.1塔吊作业人员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作业

5.5.2作业前,塔司应对其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5.3塔司应经常性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

设备出现故障,塔司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

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5.5.4作业中出现停电或电压下降隋况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5.5.5信号工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5.5.6信号工应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调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卸料,挂、取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5.5.7信号工指挥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设备应用钢筋笼装好再吊);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5.5.8驾驶室严禁用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

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5.5.9塔司、信号工均应排好班,避免疲劳作业;塔吊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外出必须向项目动力部请假,不得耽误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塔吊无人驾驶。

5.5.10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塔司、信号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

5.5.11塔吊在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风向标以便塔吊能随风而动,并切断上下电源。

5.5.12两塔在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用低速作业,确保相互间距不得小于5米。

5.6建立严格的塔吊顶升加节申报审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需要对塔吊进行顶升加节之前必须填写《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报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审批,小组各单位审批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在顶升加节时,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对严格监督塔吊顶升加节的高度和过程,同时协调确保相邻塔吊在顶升塔吊进行顶升工作时不得工作。

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表样如下:

塔吊顶升加节申请表

致:

咸祥镇竹山新村三期A地块工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

按照《咸祥镇竹山新村三期A地块工程多塔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我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需要准备对号塔吊进行顶升加节,本次顶升时间为,本塔吊现有高度为米,本次加节高度为米,加节后塔吊高度为米。

1、加节后距相邻的号塔吊高度差为米。

 

负责人(意见)

 

塔吊安装单位(章)

项目经理(意见)

 

施工单位(章)

项目总监(意见)

 

监理单位(章)

业主负责人(意见)

 

业主单位(章)

6.塔机避雷、防雷

电源装置示意图

6.1、保护接地

6.1.1说明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机主体结构、电动机机座及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其中综合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不大于4Ω。

2)另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塔机主体可不另设避雷针,防雷引下线可用设备金属结构体,并保证电气连接。

3)塔身至接地极的接地装置在浇筑设备基础时按有关规定安装。

6.1.2接地装置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接地铁芯可采用面积为1㎡,横截面大于400㎜2的钢板。

立埋后底端距离地表大于2.5m,电阻小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于10Ω,且接地体应埋在潮湿位置,如果土壤导电不良有必要在凹处买入氯化钠,然后灌水。

塔身至接地极的接地线S≧35㎜2,2根及以上。

接地线应与供电线路零线严格分开。

塔身接地线不得采用保险丝或开关电缆芯线代替。

6.2、防雷

遇到有雷暴雨预报时间,暂停塔吊司机作业。

7.安全应急预案

7.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8号八栋住宅及地下室工程塔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各单位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质安总监、安全员、工程部、质安部、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7.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及人员名单

组成方式

人员配备

联系电话

组长

薛恒星

副组长

张世恒

吕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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